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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薄荷氣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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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路之珩開車到沈雋的住處。

一棟三層高的小別墅立在庭院中央,透過棕色的小木門隱約可見院中平鋪的綠茵和置在傘下的一套桌椅。

半人高的白色圍籬上攀著幾株薔薇,粉嫩的花瓣綴滿枝頭,花葉間的朝露在陽光下泛著點點晶瑩的光。

晨間微涼的風拂過,花枝搖曳,淺淡的花香彌散其中。

路之珩把車停在路旁,倚著車門給沈雋發訊息。

他剛低下頭,沈雋就從屋內出來了。

“早上好,之珩,”沈雋開啟院門,笑著問:“昨晚睡得好嗎?”

“早上好,沈哥,”路之珩看見他,眸光一亮,“挺好的。”

他站直身,晃了晃手機,“我剛給你發了訊息。”

沈雋的手機適時響了一聲。

他見路之珩比昨天狀態要好許多,稍稍放心一些。

“你要進來坐會兒嗎?”院門還開著,他溫聲詢問路之珩的意見,“還是現在就出發?”

“直接出發吧,”路之珩拉開副駕門,請沈雋進去,“改天再來拜訪沈哥。”

“好,”沈雋也不勉強,不急於這一時,“那下次我再請你來。”

等他繫好安全帶,路之珩開啟導航,很有儀式感的說了一句,“那我們出發了!”

“嗯。”

沈雋又發現了路之珩一個很有趣的點。

黑色卡宴朝西北方駛去,路之珩專心開車,窗外的風景快速向後退。

車窗開著,風呼呼灌進來,路之珩額前略長的頭髮隨風擺動,時不時露出飽滿的額頭。

沈雋的視線從窗外移到路之珩身上,看著他清俊的側臉,鼻樑高挺,唇色偏淺,下頜線清晰流暢。

男生背脊直挺,脖頸修長,喉結微微突起,側頸線條幹脆利落。

他今日穿了一件圓領白T,襯著冷白的膚色,清冷又幹淨,有一種介於少年男生和成熟男性之間的模糊感。

沈雋收回目光,“怎麼忽然想去Chatsworth?”

對於路之珩來說,沒有為什麼,想去就去了。

就當是散心了。

“或許你可以理解為……心血來潮?”他委婉地實話實說,“而且我之前不曾去過。”

沈雋聽出了這話背後的意思,隱約從中窺見了一點恣意隨性。

他忽然意識到自己並不瞭解路之珩。

他印象中的路之珩,迷糊可愛也好,疏離有禮也罷,這些都是他展現出來的最表層的東西。

他不知道路之珩的性格如何,也不知道他的興趣愛好。

他們今天才算熟悉了一些,勉強可以稱之為朋友。

沈雋心念一動,問:“之珩平時喜歡做什麼呢?”

話音剛落,他就聽見路之珩低低的笑了一聲。

略帶冷質的嗓音劃過耳膜,讓沈雋想起了裝在玻璃杯裡浸著冰塊的薄荷水。

他不愛喝冰的,但很喜歡把一杯冰水放在桌子上,看著冰塊被周圍的溫度一點一點融化的過程。

尤其是在夏天。

氣泡附著在內壁上,晶瑩剔透,杯子外面沁出一顆一顆的水珠,滑落到桌面上,冷白的霧氣從杯口飄出。

只是看著,就讓人覺得清透涼爽。

路之珩就是這樣的人,無論是容貌還是嗓音,都能給人這樣一種感覺。

像是一杯清涼的薄荷氣泡水。

沈雋見他唇角勾起,問:“之珩在笑什麼?”

“我在想,沈哥,”路之珩半真半假的抱怨,尾音卻裡藏著笑,“你怎麼上來就挑了個最難回答的。”

“這話怎麼說?”

“因為我這人心性不定,做什麼事都是三分鐘熱度。”

路之珩揭起自己的老底兒來毫不手軟。

“這麼多年攢下來的興趣愛好可不少,一時間數不過來。”

懶懶散散的語調,一時間分不清他是在驕傲還是在自嘲。

沈雋失笑,沒想到會是這麼個原因,他道:“看來之珩所學,涉獵甚廣。”

路之珩心想,沈哥這誇的,可真有水平。

“那我換個問法,堅持時間最長的是哪些?”

沈雋在自己沒意識到的時候踩了個雷。

簡稱:雷區蹦迪。

“堅持時間最長的一個就是……”

路之珩停頓了一下,話到嘴邊又拐了個彎。

“就是養馬,從五六歲到現在,十幾年了。”

沈雋記得那匹小馬,“是你朋友圈裡的那個嗎?它叫什麼名字?”

“小月牙。”

“很可愛的名字,”沈雋如是評價道,“是有什麼寓意嗎?”

“給它取名那天的月色很美。”

其實路之珩也只剩一點印象了,畢竟時間太久,他當時也太小了,記憶都是很模糊的。

那時他剛擁有了一匹屬於自己的小馬,絞盡腦汁想給它取個好聽的名字,但想了好幾個他都不滿意。

他躺在床上睡不著翻來覆去睡不著,小小年紀就體會了一把什麼叫做失眠。

從窗簾縫隙裡透過來的一抹銀光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這一絲光亮,襯得周圍更加幽暗寂靜。

正常情況下,小朋友都會覺得在黑暗裡藏著什麼怪物會吃掉自己。

但路崽崽打小就相信有光,堅信奧特曼一定會在危急時刻來拯救自己。

於是他翻身下床,光著腳丫跑到窗邊,把自己毛茸茸的小腦袋拱進了窗簾裡。

為了他的安全,路夫人晚上都會將他房間裡的落地窗鎖上。

於是,路崽崽隔著玻璃仰望月亮,月光透過玻璃親吻他稚嫩的臉頰。

月色如水,落在庭院裡,落在花草樹木上,落在陽臺上,給所有事物都蒙上一層銀霜。

年幼的路之珩很難用語言描繪眼前的景象,但他對美有最直觀的感受。

皎潔的月亮讓他想起了自己的小馬,它的眼睛忽閃忽閃,明亮而機敏。

路崽崽當即決定要給自己的小馬取名叫小月牙。

至於為什麼不叫小月亮,大概是因為那天不是滿月吧。

沈雋安靜聽完,“很有紀念意義。”

路之珩本來不覺得有什麼,只是有感而發罷了,但聽沈雋這麼一說,好像確實如此。

“下次回京市的時候,我帶沈哥去見見它,它一定會很喜歡你的。”

後半句就是純純睜眼說瞎話了。

路之珩對小月牙的濾鏡足足有八百米那麼厚,才會覺得小月牙喜歡親近別人。

它連宋予矜都愛搭不理的,更別提剛見面的沈雋了。

“好啊,”但沈雋對此毫不知情,他彎唇一笑,“這是我的榮幸。”

“如果你有空的話,等回來之後,我也可以帶你去見見我的馬。”

不等路之珩問,沈雋就道,“它叫路遙。”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跟我一個姓?”路之珩眉梢一挑,覺得很有趣,“聽起來更像是我的馬。”

“所以,我想它一定也會很喜歡你。”

沈雋養這匹馬的時候,還不曾認識路之珩。

或許,這也是緣分。

“這也是我的榮幸。”

說著,路之珩抬眼看向後視鏡,兩人對視一眼,會心一笑。

“除了養馬之外呢?還有別的嗎?”

“沈哥,”路之珩拖長了語調,屈起手指在方向盤上敲了兩下,提醒他,“禮尚往來。”

“我平時會在家寫寫畫畫,”沈雋很自然地接上他的話,“天氣好的時候會去箭術俱樂部或者馬場。”

想了想又補充道,“有長假的話也會出去旅行。”

“沈哥也喜歡射箭?”

路之珩說完才想起來之前沈恪提過這個。

他下意識側頭看了沈雋一眼,沈雋的手肘放在車窗上,伸手虛虛地支著腦袋,姿態放鬆。

肩肘安靜地蟄伏在衣料之下,他窺見不得,小臂肌肉因使力而繃出流暢的線型。

江詩丹頓深棕色的皮質錶帶束在白皙手腕上,襯著淡青色的筋骨。

只一瞬,路之珩就收回了目光。

“也?”沈雋抓住了重點,瞭然一笑,“看來下次可以邀請之珩一起去。”

“樂意至極,”路之珩接著回答沈雋的另一個問題,“除了養馬之外,就是攝影了。”

遇見一個路口,他打轉向燈,朝右拐彎。

他一邊轉方向盤一邊說:“我挺喜歡拿著相機到處拍,大學的時候還加入了社團。”

說起這個,路之珩倒是想起了沈雋的朋友圈。

“我見沈哥的朋友圈裡許多照片的構圖很有意思,沈哥也學過攝影嗎?”

“略微瞭解一些,但沒有專門學過,”沈雋收回手,坐正了,“倒是學了許多年繪畫,我把一些構圖原理用在了拍攝上。”

他十指交叉,拇指相對而立,“或許繪畫構圖跟影視構圖在某些方面是相通的。”

“原來是這樣。”

這就觸及到路之珩的知識盲區了。

他小時候也學過一段時間繪畫,但是後來放棄了。

因為不是很感興趣,而且在這方面也確實沒什麼天賦。

他向來不會為難自己,學不下去就不學。

“我今天出門的時候也帶了相機,可以給沈哥拍照。”

“謝謝,如果你需要的話,我也可以幫你拍,”沈雋婉拒了他,並解釋緣由,“但我就不用了,我不太喜歡給自己拍照。”

“好吧。”

路之珩覺得有點可惜,沈雋上鏡的話應該會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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