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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隱秘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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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我懷孕了,少爺的五官變得凜冽起來。

趁小姐不在的時候,他想盡了所有的辦法:

他逼我從椅子上往下跳,從桌子上往下跳,一遍又一遍。

他從山上找來五行草,逼我像母畜一樣大把大把嚥下去。

模糊的恨意,一點點清晰,就像一個抓不到的鬼影,被黃袍道士顯形於光天化日之下。

好吧,我決定殺人。

——摘自《怪物的愛情》

————————————————————————(以上為每章節的題記,應為楷體)

一個年輕女人出現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門口,對著裡面東張西望。

女人穿著黃色連衣裙,後背的深“V”開口一直延伸到尾椎,而一條系在脖頸上的肉色紗巾從後肩垂下來,恰好遮蓋住裸露的部分。

正午的陽光下,女人耀眼得彷彿一株金黃色葡萄球菌。

已經在門房裡等得不耐煩的餘鋒微微皺著眉頭,急切地迎了上去。

“書在哪?”

“一共二十本,夠嗎?”朝顏從身後拖過一個小巧的拉桿旅行箱。

“多少錢?我給你!”

“算啦,我可不敢收。”朝顏半真半假地說,“妨害司法罪的大帽子,小女子可擔不起。”

“那……一用完,我馬上還給你。”

“不影響二次銷售就行。”朝顏擋住餘鋒伸過來接拉桿箱的手,好奇地窺探著威風凜凜的公安局大樓,“還是第一次能到市局這樣的深宅大院,不打算帶我進去參觀參觀嗎?”

“對不起,我今天很忙,馬上就要開會了。”

“什麼會?”

“結案會。”餘鋒一把搶過拉桿箱。

聽到這句話,朝顏的眼神似乎亮了一下。心事重重的刑警隊長沒有注意,拖起拉桿箱就往回走。

“這就走啦?真不帶我進去看看嗎?”

餘鋒回頭看了女人一眼,做了一個拒絕的手勢。

大門上的警徽在正午的陽光下發出耀眼的光芒。餘鋒把手遮在額前,靜靜地盯著警徽看了一會兒,稍稍停頓了一下腳步,感到勇氣漸漸充滿全身。隨即,就像下定決心似的,刑警隊長加快步伐大踏步走進大樓。

夫子雙眼圓睜,面目猙獰,下顎被暴力撕裂,脖子右側樂見一條深陷傷口,皮毛上覆蓋多處汙血,屍體已經中度腐爛。

“哎,不是說是嬰兒屍體嗎?怎麼會是一條狗?”解剖臺旁的裴勇男嘟囔著。

“別小瞧這條狗,”楊媛用探針撩撥著狗屍上的傷口,“它可是一條義犬,救過女主人的命!”

“感覺你說話的語氣,越來越像個獸醫。”

“粗俗!那叫寵物醫生!”楊媛斥罵道,又自怨自艾地嘆口氣,“哎,當個寵物醫生也比現在好,太累了!”

“你對未來的另一半,”裴勇男隔著厚厚的口罩,吞吞吐吐地說,“……有什麼要求?”

“你問這個幹嘛?”

“隊長不是經常告訴我們,我們要經常充分溝通,法醫、痕檢不分家嗎?”

“男的!活的!”楊媛一刀切掉穿了狗的胸腔,“行了吧!”

“喂喂,是讓你剖屍,不是讓你碎屍!”餘鋒急匆匆推開門進來。

楊媛嚇得吐吐舌頭。

“勇男,去把那三處的狗毛做個DNA比對!快!快!要快!”

“哦,哪三處?”裴勇男緊張地隔著頭套撓撓頭。

楊媛麻利地從狗屍上揪下一縷帶毛囊的狗毛,用物證袋裝好,遞給他:“這肯定算一處。”

“仇甲丁鼻腔裡的、案發現場地毯上的。明白了嗎?”

“啊!案發現場地毯上粘有狗毛,頭兒你確定嗎?”

“我確定!而且品種應該就是羅威納!”餘鋒壓抑著焦躁的情緒,“快去,抓緊時間!”

裴勇男趕緊接過楊媛遞過來的物證袋,小跑離開。

餘鋒觀察著夫子脖頸處的傷口:“你現在把殺害褚文福的兇器與狗屍的傷口做個比對!”

楊媛從材料袋裡拿出一把刀具,與狗屍認真比對著,忽然眼睛一亮。

“有情況!”

會議室裡,周德純沒精打采地除錯著電腦。“結案會”三個字在幕布上顯得模糊不清。

裴勇男走過去拍拍他的肩膀,指指幕布。

周德純打了一個大大的哈欠,不耐煩地擺擺手。

牆上掛鐘的指標指向五點整。

黃局長和徐副局長先後走進會議室。等領導一落座,沒有等局長的眼神示意,餘鋒就徑直走上發言席,站到投影儀前。

“各位領導,我有信心讓今天這個案子徹底——”他伸手調整著旋鈕,“結案會”幾個字逐漸清晰起來,“——水落石出。”

餘鋒神采奕奕,注視著黃局長。黃局長揚揚眉毛,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好的。先讓我們用X這個未知數,來代替兇手……”

“兇手不就是仇甲丁嗎?”黃局長不悅地插嘴道。

“無論真兇最後是誰,都不會影響真相大白——”餘鋒不為所動,繼續他的陳述,“那天先後到過現場的,除了死者褚文福,共有三個人,除了仇甲丁、靜中芳,還有一個看不見的嫌疑人。我們不妨先稱呼這個看不見的嫌疑人為X。這個X,是死者褚文福不願讓人知道的神秘人。這個神秘的X應該是與褚文福同乘一輛車上島,然後一起上山的。案發當晚,靜中芳送充電寶後剛剛離開,趁文夫在河邊洗臉時,我們假設這個X可以採用例如浸滿乙醚的毛巾捂住口鼻的方法,迷倒了文夫。然後,兇手把事先準備好的帶著仇甲丁鞋印的地毯放到帳篷裡,把含有仇甲丁鼻腔分泌物的紙巾丟到帳篷門口,把仇甲丁的毛髮、面板組織、放到死者的手裡、指甲裡……”

“等等!慢一點……我有點跟不上……”徐副局長撓撓頭,打斷他的話,“你說的這些什麼地毯、紙巾、毛髮……都是從哪兒弄來的?”

“從寄廬客廳蒐集的。”餘鋒在投影儀上調出幾張照片,放大,指著那張鋼琴上的裂痕:“一個月前,這裡發生的一起隱匿的強姦案,留下了偽造一個兇案現場所需要的所有證據!從毛髮、面板組織到含有痰液的紙巾,所有的證據都可以提取!仇甲丁做夢也想不到他強姦遺留的痕跡,被這樣拿來栽贓。”

“你是說,指甲縫內嵌入仇甲丁的面板屑片,都是……”徐副局長半信半疑地問。

“是從燕美綢指甲中取出的!”

“這麼離奇的嫁禍,也太玄乎了吧?”徐副局長總算反應過來了。

會場一片寂靜,每個人都對餘鋒大跨度跳躍的思維迷惑不解,試圖盡力跟上他的思路。

“還記得文夫手中握著的那根毛髮嗎?我推測,那可能根本不是胸毛,而是陰毛!那些準備起訴強姦的生物檢材,被巧妙地挪到了這裡。證據就是:與寄廬一模一樣的紙巾圖案、被靜電大量吸附的那條叫夫子的羅威納犬狗毛的地毯……說明這些都是從寄廬移過來的!”

餘鋒停下來,問裴勇男:“狗毛的比對檢測結果出來了嗎?”

“剛剛出結果。”裴勇男趕緊翻看手機上的內網,“經過比對,仇甲丁鼻腔分泌物內的那根動物毛髮,與地毯上的狗毛和那條叫夫子的狗屍,三者的DNA高度同一。”

“如何解釋兇手鼻腔裡的狗毛、案發現場地毯的狗毛,都是夫子的?”

“這也不難解釋。”徐副局長說,“仇甲丁進帳篷裡找手機的時候,鼻子吸到了地毯上的狗毛,所以打噴嚏,這完全說得通啊!”

“先不要糾纏細節,”黃局長看看錶,打斷了討論,“案情怎麼發展的,你接著說。”

餘鋒接著陳述:“佈置好偽造的現場後,這個X戴上手套,用準備好的兇器剖開褚文福的肝臟,並把肝臟帶離現場。為了栽贓,X故意把兇器遺失在現場附近……”

“等等,”這次是黃局長自己忍不住打斷了餘鋒,“那燕美綢使用的兇器上怎麼會有仇甲丁的指紋?”

“因為,3•18案的作案兇器,”餘鋒在螢幕上調出狗屍的照片,“與殺死夫子的兇器,是同一把刀。當時,這把刀仍插在狗屍上,也許是仇甲丁當時神志不清,也許是沒力氣拔出來。楊媛你彙報一下屍檢結果。”

楊媛拿起報告念道:“羅威納犬,母犬,中等體型,肌肉發達,肩高63厘米,背部為黑色,膝關節以下為黃色,死因為頸側大動脈利器割傷……”

黃局長不耐煩地看看錶:“說重點!”

餘鋒感到局長聲音裡的耐心在一點點消失。

“重點是——夫子脖頸處的傷口與3•18案的兇器,尺寸高度吻合。”餘鋒將報告接過來,“也就是說,殺死褚文福的那把刀與殺死這頭羅威納犬的,是同一把刀。這把刀是一個月前仇甲丁殺死那條狗後留在狗屍上的,這個X把刀帶到3•18案的現場,戴上手套,避開手柄部分,用這把刀殺死了褚文福,所以這把刀上自然留有仇甲丁的全掌指紋。”

黃局長皺了皺眉頭。

“這些證據是誰蒐集的?”徐副局長問。

“褚文福。”

“褚文福?”徐副局長瞪大眼睛。

“對。褚文福有多年的刑偵知識積累,這一點我最清楚不過!那天深夜,強姦案發生後,褚文福匆匆趕到寄廬,他蒐集了現場的證據,他可以去廚房找保鮮袋代替物證袋,可以用化妝品上的眉鑷,洗淨,提取毛髮……一個月來,這些物證應該一直放在冰箱保鮮。在案發現場,我們發現了一個小冰箱,我高度懷疑那是用來臨時儲存生物物證的。”

“褚文福為什麼要收集這些?”徐副局長追問。

“當時是為了控告強姦而蒐集的。但是,因為褚文福的身份尷尬,而且,燕陽天那時候還在仇甲丁手上,最後只好作罷。”餘鋒感慨道,“文夫萬萬想不到他蒐集的證據,會最終被用到自己身上吧。這個案子,是一個精心設計的‘羅卡定律陷阱’。”

“什麼……陷阱?”幾個年輕刑警一臉迷惑。

“凡有接觸,必留痕跡,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羅卡定律。但是,反過來說,這個定律的逆定律:凡有痕跡,必有接觸——成立嗎?”

“肯定啊……”幾個年輕刑警小聲嘀咕。

“未必!”餘鋒大聲說,“我總結一下,在3•18案中,作案時間、作案工具、作案過程、作案路線、包括足跡、指紋、痰液、血液、毛髮、面板組織在內的現場痕跡,統統是精心設計的!這樣,按照辦案邏輯製造的一個完整的證據鏈就形成了——完美的‘羅卡定律陷阱’!”

餘鋒接著陳述道:

“說到這裡,想必大家也都猜到了,這個神秘的X其實是——燕美綢!這是一起移花接木的栽贓式情殺!燕美綢利用褚文福敲詐仇甲丁的機會,同時向兩個男人復仇!”

餘鋒的聲音帶著一種所有迷霧一掃而空的喜悅:“發現燕美綢曾經被仇甲丁強姦後,我推翻了以前那種燕美綢與仇甲丁勾結的假設,褚文福根本不是仇甲丁殺的,燕美綢一個人獨立犯下了3•18大案!”

“可是,人不可能同一時間出現在兩個地方,”楊媛鼓起勇氣反駁說,“美綢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

“其實,案發那天晚上9點半,從外賣員手中接過快餐的,是他弟弟燕陽天!”餘鋒截過女下屬的話頭,“別忘了,他們姐弟倆長相極其酷似!在黑暗的環境中,他完全能夠假扮姐姐,製造不在場證明!所以,在收快餐的時候,自始至終,外賣小哥都沒有聽到對方說過一個字。在文夫被殺之前的一週,燕陽天從賭場逃脫了,一直藏身寄廬。為了陷害仇甲丁,一勞永逸地擺脫黑社會的追債,他協助姐姐製造不在場證明,動機上順理成章。他可以拿著姐姐的手機叫餐,這樣即便我們對燕美綢手機訊號源進行摸排,也會發現她一直宅在家裡。”

“關鍵是她有那個體能嗎?制服一個成年男人?”徐副局長說。

“對兇手的性別判定,可不要先入為主。”餘鋒說,“這是您在第一次案情分析會上說的唯一一句話啊!”

徐副局長哼了一聲,卻說不出話來反駁。

“可是……”楊媛卻依然不服氣地搖搖頭,“褚文福身上的約束傷、抵抗傷都不明顯……”

“控制過程不明顯。對嗎?”餘鋒再次截過話頭,“說明在死者昏迷的情況下,兇手實施的殺害行為。那是如何讓死者昏迷的呢?無外乎使用藥物、顱腦損傷和窒息三種。具體就是用麻藥、擊昏和勒脖子。脖頸處沒有扼痕,勒脖子可以排除。頭部沒有外傷,擊昏也可以排除。那麼就只剩下一個:用麻藥。在作案之前,燕美綢已經在晚餐裡偷偷放置了麻醉物——別忘了,廣西一個嬌小的女護士,不是也肢解了一個近二百斤的男醫生嗎?”

“那燕美綢使用了什麼麻醉方法?我們在解剖的時候沒有發現。”

“這個具體手段……我還在尋找中。”餘鋒語氣有些猶豫。

“那麼,燕美綢犯下3•18案的動機是什麼?”徐副局長問。

“她有最強烈的動機……而且是兩個。”

“兩個?”徐副局長反問。

“首先,她要除掉那個強姦她的人,那個人還意圖奪走他們賴以棲身的寄廬。其次,因為褚文福拋棄了她。她墜入愛河,肉體、靈魂完全沉浸其中。孩子出生後,愛情讓位於更強烈的——母愛。尤其是當她被拋棄後,那個孩子對她生命的重要性再次突出起來,殺死褚文福,是在為自己剛剛出生就殞命的孩子復仇!”

“你是說,褚文福弒殺了私生嬰兒?”徐副局長說。

“對,在兩個月前,褚文福也許是擔心私情敗露吧。”

怯懦、卑鄙、弒殺親生骨肉——餘鋒感到自己彷彿從未接觸過這樣一個文夫,他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荒謬感。

“可是,褚文福冒死舉報仇甲丁,不也是在幫燕美綢出頭嗎?”徐副局長繼續反問道。

“事實並非如此。案發當晚,靜中芳的意外到來,讓美綢得知,他是與妻子一起合謀,為了女兒的醫藥費用而敲詐黑社會,文夫約曾經傷害她的仇甲丁談判,既不是為她被強姦而復仇,也不是為了幫她保住寄廬。一種遭到背叛的感覺如烈火一般湧上美綢心頭,她徹底瘋狂了。”

“你是說,靜中芳剛走,燕美綢就殺了褚文福?”徐副局長問。

“應該說,是靜中芳的到來,讓她最終下定了決心。文夫當時應該對妻子講了什麼被燕美綢偷偷聽到了,而舉報信的內容也應該被她看到了,那些為女兒籌錢的話一定激怒了她。但是,非要殺掉一個人不可的理由,絕不是一夜之間冒出來的。燕美綢的犯罪意願極其強烈,這種意願,比死更強烈:她要為夫子報仇、為孩子報仇,為報復背叛她的愛人,為報復強姦她的無賴,為保住無法割捨的寄廬……

餘鋒停下來,做了一個總結的手勢:“褚文福拋棄她的時候,她剛剛失去孩子;仇甲丁強姦她的時候,她還在月子裡,那種痛苦無法想象——身負情感與身體雙重創傷的燕美綢,最終從受害者,蛻變成了行兇人!”

“真是個絕妙的一石二鳥!”徐副局長近乎讚歎地吐了一口氣。“那個女人完成作案之後呢?”

“作案後,在逃跑途中,她故意將兇器丟在路邊,讓我們發現。”

“對那把兇器,我有不同的理解。”楊媛說,“這恰好說明仇甲丁是3•18案殺人兇手也是犯下了強姦案,一個月前仇甲丁用這個兇器殺了夫子,在一個月後用同一把刀殺了褚文福,邏輯上完全是通的。”

“對,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仇甲丁殺狗之後,把刀留在狗屍上?”徐副局長道。

“這……”餘鋒一時語塞。

“按照你的推理,燕美綢在案發現場跟褚文福一起度過了一天,難道沒有留下什麼痕跡嗎?”徐副局長接著問。

“她應該一直戴著手套,所以兇器上合現場都沒有找到她的指紋。”

“一直戴著手套?那不是很不自然嗎?難道褚文福不會起疑心?”

“估計是以過敏之類的理由為藉口。過敏的人在野外戴保護性手套,這很正常。”

“手可以戴手套,那腳呢?”黃局長語帶諷刺。

“乾燥的鵝卵石灘上很難留下腳印,而且,她應該也刻意縮小了活動範圍。”

“她怎麼離開現場?她是如何躲開出島監控的?”徐副局長問。

“野鶴島的監控裡沒有燕美綢的蹤跡,案發當日她沒有上島。”周德純自信滿滿,把厚厚一摞子名單撂在桌子上:“如果它步行,自然早就被發現了。這是車輛排查資訊匯總,我們挨個排查了4965輛上島、離島車輛……”

“你的心理盲區讓你忽略了兩輛車。”餘鋒說。

“不可能!我排查了所有的行人和車上乘客!無一遺漏!”周德純說。

“上島,她坐的是褚文夫的捷達。褚文福已經死亡,你如何排查?”餘鋒問。

“我……”周德純語塞。

“離島,她坐的是仇甲丁的賓士。仇甲丁昏迷,司機郭阿平在逃,你如何排查?”餘鋒接著問。

“什麼?”楊媛驚叫一聲,“這怎麼可能?!”

“是的,她只需要再次坐進那個讓她印象深刻的賓士車。”餘鋒眼中閃爍著諷刺的光芒,“只要女人願意低頭,沒有哪個男人不願多一個俘虜的。”

“匪夷所思的大手筆!坐著受害人的車前往現場,再坐著嫁禍人的車逃離現場,真是高智商啊!”

“不只是高智商,她也符合我們最初的畫像:臨床醫學專業,懂解剖,會使用麻醉劑。”

“確實是個大膽的假設,請問餘隊,該怎麼小心地求證?”

“說了半天,好像沒有任何有效證據啊!”黃局長也不耐煩地說。

“這次有證據!”餘鋒信心滿滿地說,“文夫的車是一部老式二手車,我知道,沒有安裝記錄儀。但是賓士車上一定有!為什麼不看看案發當晚記錄儀拍到是誰攔車的呢?德純!”

周德純聽到又要查監控,一副不情願的樣子,把請示的目光投向黃局長。

徐副局長也把徵詢的目光投向黃局長。

餘鋒厲聲吼道:“快去!”

周德純用充滿血絲的眼睛盯了餘鋒一眼,什麼都沒說,站起來踉踉蹌蹌跑出會議室。

“總不能因為燕美綢有犯罪動機,就一定會犯罪吧!”黃局長目光中帶著責備。

“除了犯罪動機,她還有心理層面的問題。”餘鋒說。

“心理層面?”徐副局長問,“你是說她有精神類疾病?”

餘鋒點選滑鼠,在大螢幕上播放影片:“這是今天下午,我委託一位精神評估師做的初步檢測——”影片上,一位穿著白色工作服的醫師在給燕美綢做測試。醫師的結論在會場迴盪:“按照餘警官的要求,我們給受試者放了33張斷肢和斷頭的照片,即使在播放褚文福被剖屍細目照片的時候,受試者的血壓、呼吸、面板電等基礎指標均為正常,脈搏一直沒有超過73下每分鐘……”

“迴避同類的血腥屍體,是正常人的生理本能。”餘鋒按下暫停鍵,“受試者燕美綢存在——共情能力障礙。”

“共情能力?”楊媛問。

“共情,簡單地說,你看到別人流血就會感到自己身上的肉似乎也在疼。但她無法感受到別人的痛苦!她把人當做物品,而不是人!缺乏共情能力,是一種犯罪性格。假如對褚文福有感情的話,在看到愛人慘死的照片時,她為什麼毫無痛苦的反應?”餘鋒鄭重地把警告的目光投向楊媛,“不要被美貌和長髮迷惑了,她其實是一個隱藏的怪物!”

“不是因為文夫的死,她才變得鬱鬱寡歡又難以溝通的嗎?”楊媛揉著被煙霧燻得睜不開的眼睛,用半是疑問半是反問的語氣說:“那不是因為創傷後應激障礙嗎?”

“除了缺乏共情能力,偏執也是她的性格標誌之一。”餘鋒稍稍提高聲音,沒有回應楊媛的疑問,“例如:寄廬的任何傢俱都不容許更換和變動,她多年不與鄰居來往,從來都未曾融入社會,情感細膩但又無法和外界交流,一直戴著面具生活。褚文福與她的關係一度給了她希望,但是後來他又背叛了她,還殺死了象徵他們親密關係的嬰兒——社會對一個心理異常的人施加的不公,更容易讓她變得心靈扭曲……”

餘鋒點選滑鼠,讓影片繼續播放,然後再讓影片暫停,大螢幕上出現燕美綢頭像,隨著滑鼠滑輪的滾動,影像被一點點放大,最後,佔據了整個螢幕。

餘鋒面無表情,目光愈發鋒利:“大家看看這種眼神:不帶絲毫感情,沒有任何溫度,就像是蛇、青蛙一類冷血動物。”

“這——能算是證據嗎?不能因為某個人眼神毒辣,就說那個人是兇手吧?”徐副局長沒好氣地說,“你要是認為燕美綢心理變態?那要權威部門來做司法鑑定,才有證據上的意義。”

“我建議,委託省司法鑑定中心對燕美綢進行正式精神鑑定。”餘鋒回到座位上,坐下,喝了一口水。

“多久可以完成鑑定?”黃局長冷冷地問。

“一般需要半個月左右。”楊媛回答。

聽到楊媛的回答,黃局長表情明顯在發生微妙的變化:“那個強姦案,你怎麼確定發生過強姦?”黃局長的表情帶著質問的味道,似乎在提醒他這是對昨天晚上承諾的背叛。

“強姦案有燕美綢的口供……”

“口供?單靠口供,有什麼用?”

“我剛才說,那根陰毛可以佐證。”餘鋒說。

“胸毛和陰毛,可以透過化驗來區分嗎?”徐副局長問。

楊媛皺著眉頭,似乎不願意回答這個難堪的問題:“陰毛色黑、質硬、捲曲,且橫截面呈扁平狀……”

“說重點!”黃局長不耐煩地打斷。

“這個人全身毛髮旺盛,從上到下連成一片,這種情況下,胸毛和陰毛……”楊媛用手輕輕驅趕著眼前的煙霧,忍受咳嗽的衝動,她似乎不好意思說下去,“差別細微,可能很難……”

一旁的徐副局長接過話頭,目光轉向黃局長:“再說了,受害人臨死胡亂掙扎,就算不小心揪掉兇手的一根陰毛,也是正常的。如果根本沒發生什麼強姦,那燕美綢作案的動機也不成立……”

“動機就在這本書裡!”餘鋒斬釘截鐵地打斷徐副局長的話,從座位旁邊拖出拉桿箱,讓楊媛把小說分發給與會者。

“案件簡要介紹在小說封底,掌握基本案情即可。”餘鋒再次回到發言席,點選滑鼠:“這本《怪物的愛情》是燕美綢寫的暢銷書。書中的案件實有其事,是一樁發生在1936年,也就是民國25年的謀殺案件。我託人從省檔案館調取並拍照了整個卷宗,原以為戰火過後恐怕沒剩幾份官方檔案了,結果找到了包括保狀、解案單、證物清單、調查報告書、領狀、廳長籤批單的大部分檔案。”

幕布上出現了幾張泛黃的卷宗,上面用遒勁的黑色毛筆字豎排寫著《中華民國廿五年翠微縣莫仔殺人案卷一宗第五十七號》。

餘鋒看了一眼楊媛,清清嗓子:“那天在寄廬,你不是問我阿香殺害阿榮的動機是什麼嗎?動機從民國材料裡找到了!當年辦案的民國警察的報告書這樣記載:在阿香懷孕後,阿榮少爺擔心私情敗露,多次逼迫阿香墮胎!事實上,就在案件發生的當晚,阿香已經懷孕4個多月。所以——”餘鋒加重語氣鏗鏘有力地加重語氣:

“無論是民國25年農曆四月初八的那個晚上,還是本案3月17日的晚上,兇手都是同時在向兩個男人復仇!”

這話一出口,會場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是的。從看到這本《怪物的愛情》開始,我對3•18案件產生了一種難以言喻的感覺。”餘鋒接著分析,“大家都知道密室殺人吧?就是上鎖的房間發生了殺人案,兇手絕不可能進去,或者絕不可能逃走。作家透過想象力把不可能變成可能,這是推理作品中最具魅力的型別之一,卻在辦案實踐中極少遇到。”

“今天,我們卻在現實中遇到了一起,不,兩起——”餘鋒放慢語速:“這兩起案件,本質上都是密室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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