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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愛是天時地利的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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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美好的,很美好,雖然失戀很痛苦,但也不能抵擋愛情的美好。失戀很可怕,但正常人應該在治癒失戀後,走出去,然後得到教訓,變成更好的人,明確自己想要什麼,就可以努力向著自己的新方向開展新的戀愛,然後重複上述的步驟,或者不重複。但像我這種不太正常的就算了,畢竟在戀愛之前,我覺得自己無懈可擊,像是練成了金鐘罩鐵布衫一樣無敵,但事實證明不是,這種錯覺只是因為在此之前,我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擁有一段親密關係,這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在失戀後二十幾天的時候,在我已經有一絲冷靜的時候,在我開始覆盤時,我發現我的行為舉止越來越像松子,就是那個《被嫌棄的松子的一生》的松子。我最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我已經是在我自我感覺以及狀態良好的時候投入這段戀愛的,在戀愛前我自信滿滿,甚至自信爆棚,這種自信直至今天還被朋友嘲笑很多次。沒關係,笑就笑吧,這是現在的我應得的。我跟朋友之間的聯絡是很不密切的,甚至帶一點生疏,在我同前男友跟他們一起玩的時候,以前是不敢承認的,但現在可以輕鬆的承認,沒錯就是炫耀,赤裸裸的炫耀。在我生生被打壓的那麼多年,在我無時無刻接受她炫耀的那麼多年,我終於可以用自己的男朋友壓她一頭了。對哦,我的男朋友哪一點都比她老公強,這種比拼心理傷害了我朋友,也傷害了我的前男友。比如我會跟朋友說,我的前男友長得醜,然後她會說一句就是正常人而已。拉倒吧。其實我前男友長得根本就不醜,甚至有點小帥,我說這話就只是為了炫耀,嗯,一種低階的炫耀心理。這句話的真實含義是,我的前男友比你老公帥,我也比你好看。別人看不懂我們之間別扭的對話,我們能看懂。我的怪異心理讓我沒法擁有親密關係,所以我不是她最好的朋友,我是一個會出現也會不出現的朋友,直白點說,就是可有可無的朋友。我現在覺得人需要的就是這種可有可無的朋友關係,當然奇怪的自卑感和攀比心理是不能有的。

在失戀已經第26天的時候,我早上還是帶著眼淚醒來的,我的睡眠質量越來越差,睡眠時間越來越支離破碎,差不多每晚一點才能睡著,然後五點鐘左右鐵打不動的醒來,醒來的時候胸口悶悶的,也不知道醒來要幹嘛。我會做很多離譜且奇怪的夢,夢到我跟赫江林在幹嘛幹嘛,有時候我們在一起收拾衣櫥,有時候我們在一起逛超市,後來我想通了,夢裡的我跟赫江林在幹什麼不是關鍵,是我想和他一起幹什麼。心理學上說,頻繁地夢到一個人,是因為這個人在現實生活中給你造成了難以釋懷的創傷。想想也不是沒可能,斷崖式分手在一瞬間將我從天堂推入地獄,然後卻要我自己從地獄再爬回人間。我的釋懷需要一定的時間。

我現在變成了一個冷漠且刻薄的人,至少比起以前的我冷漠了很多,我懶得同情別人的任何遭遇,我開始不停地冒出來“關我屁事”這種想法,大概就是現在馬上要世界末日了,我也是冷漠的哦一聲,或者說一句“毀滅吧,抓緊吧。”這種冷漠和刻薄不全是壞處,至少我現在一點也不在意別人的看法了,我對別人現在也是隻有一句話,“嗯,關你屁事。”在失戀快要一個月的時候,我開始慢慢地長出怨氣了,雖然不知道在怨什麼,但總感覺每天氣呼呼的。現在的我倒是既能理解楚人美,又能理解貞子了,感覺這也不是什麼好事。

所以,大家該談戀愛還是要談的,像我這樣因噎廢食是不可取的,但我確實是一個容易因噎廢食的人,我想這個原因應該跟我自卑的青春期多少有點關係。其實我的青春期也不能是因為別人打壓才覺得自己不好看的,我回憶了起來,從初一到大三,我都長著滿滿一臉的青春痘,是真的不好看。湊到鏡子前細細端詳的話,甚至有一點噁心。這些青春痘像欺負人一樣,不長在額頭上,也不長在下巴上,就滿滿地鋪在我的臉頰上,密密麻麻,我用了很多辦法,西藥的藥我吃了,也塗了,中藥的藥也喝了不少,喝到胃都出問題了,青春痘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終放棄了。這些藥不是一點效果都沒有,是會好一會然後又繼續冒出來,像是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一樣。而中醫已經從肝火盛治到了脾虛,來來回回的我確實有點煩了。但在大一大二我比較快樂的時候,這些青春痘奇蹟般的變少了,不知道是不是換了水土的原因。現在想想這些青春痘可能真的跟心情有關,不那麼焦慮的時候,它們真的會變少。比如我現在每天焦慮地睡不著覺,焦慮地長出了不少白頭髮,然後臉頰上也在偷偷地往外冒青春痘,甚至都不能再叫它們青春痘了。大四的時候在網上被種草了日本的某貴婦品牌護膚品,不知道是護膚品真的有效,還是我年齡大了,青春痘竟然就這麼好了,折磨了我十年的青春痘就這麼好了,在我本該青春洋溢的十年,都因為這些青春痘低著頭自卑著,它們竟然都好了,除了留下了很多痘印。當然祛痘印又是另一個故事了,這個故事充滿著更多的心酸,不提也罷。

在痘印祛除後,我才真正地開始自信起來,才開始愛上了照鏡子,愛上了化妝,我開始覺得自己長得不錯了。所以人其實一定要有自信,陽光自信的人才會吸引美好的事物,不要自卑,不要跟任何人展露自卑。但我這裡主要不是想講這些的,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講了半天青春痘。我是想講講我認識的人的愛情故事,反正閒著也是閒著,給人物取名字實在是個很麻煩的工作,所以以下的人物就用A、B、C、D這樣代替吧。

首先要講的是A的愛情故事,用這個比較溫馨、甜蜜的愛情故事抵擋一下我失戀的沮喪。A是我的同事,所以這個愛情故事是在摸魚聊天時她偶爾說出來的,上班的時候大家在不太忙的時候就會閒聊,什麼也聊,這種高頻率的聊天大概除了老闆不高興,其他人都挺高興的。我還是繼續講A的故事吧。A跟男朋友是15歲的時候在一起的,15歲剛上高一的年紀,兩個人在一起也沒有什麼波折,也沒有什麼誰追誰,就是大家一起玩著玩著,然後兩個人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這應該就算是雙向奔赴,互相喜歡的兩個人是不存在什麼追不追的,自然而然就會在一起。兩個人的學習倒是都不怎麼好,其實學習不好也沒啥,人不一定非要學習好,怕就怕一個學習好,一個學習不好,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這個故事我覺得還會有一些波折。於是高中畢業後,這兩個人便一起去一所大專繼續讀書了,大專畢業後就出來工作了,再然後我們就是同事了,所以我說學習不好也沒啥的,我學習倒是好,但我們最後還是殊途同歸一家公司。所以這就是一段很溫馨、很順利沒有波折的愛情,A喜歡在抖音上拍段子玩,比如跟男朋友拍“大郎喝藥”的那種段子,雖然低俗,但確實有點好笑。在A18歲的時候,男生送了她一枚銀戒指,對於18歲的學生來說,送銀戒指已經很不錯了。男生在送的時候說,“等過幾年,我會用一枚更貴的戒指來換這枚戒指。”等到他們都25歲的時候,工作也穩定了,房子也買好了,一切都按部就班的進行著,男生跟她求婚了,用一枚鑽石戒指換走了當年的那枚銀戒指。我非要赫江林送我戒指就是這個原因,這個橋段對我而言實在是太偶像劇了,我就偷偷地學來了,但我學的是有點偷雞不成的感覺。對於他們之間別的故事,我已經沒有什麼記憶了,只記得他們結婚的時候,A穿著一身紅裙子,挽著十年前的那個人,站在門口,看著我們笑臉盈盈的。那天風挺大的。

我把A的這個故事放在第一個講,是因為我對這個故事產生了高度的羨慕之情,只有羨慕,沒有嫉妒,我人也沒有那麼惡劣,面對真正美好的事情,我跟所有人一樣就是會羨慕而已。其他同事的愛情故事不太記得了,大概是有的是一個村的,有的是隔壁學校的那樣,還有的是相親的認識的。因為在那天下午,我滿腦子都是換戒指這個橋段,這個橋段實實在在地浪漫到我了。

現在講一講B的故事,B在我大學的時候跟我短暫的當過一年的舍友,她是一位漂亮的苗族女孩,喜歡喝酒,喜歡談戀愛,失戀了就會在宿舍用電腦大聲地外放劉若英的《一輩子的孤單》,然後自己跟著唱得聲嘶力竭的。她身上有很多我不理解的行為,但沒關係,我不是她需要的理解她的人。她的家庭情況很複雜,父母經營著寨子裡唯一的一家小超市,寨子也不是富裕的寨子,所以她家也不是富裕的家庭。父母極度重男輕女,可能因為這個原因,她從小就在親戚家住,但她比弟弟學習好很多,所以她在讀大學的時候,她弟弟既不想讀書又不想工作,就在家裡蹲著打遊戲。她很喜歡談戀愛,每次跟男朋友確認關係,就會讓男朋友請我們全宿舍吃火鍋。大學的火鍋是不貴的,只需要付肉菜的錢就可以,蔬菜都是免費的,所以請這一頓是沒有多大的經濟負擔的。再說熱戀中的男人也是樂意得很,恨不能多請幾頓,讓別人看看自己的漂亮女朋友。B平常很大方也很溫和,除了會跟她父母用苗語嘰裡咕嚕的吵架外,沒見她還跟誰紅過臉,所以她在我們宿舍是最歡迎的一個人,在我們其他人為各種雞毛蒜皮的事吵吵鬧鬧的時候,她也從來不參與其中。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她的每段戀愛都很短暫,長的也就只有一學期那麼長。失戀後,她會傷心一晚上,唱一晚上《一輩子的孤單》,然後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繼續出發。我有時候甚至有一種錯覺,《一輩子的孤單》這首歌是她的,不是劉若英的。直到這一切發生了變化,B去學校理髮店洗頭的時候跟理髮小哥聊了起來,越聊越投機,於是兩個人加了QQ繼續聊,直到聊到在一起,在一起的時候兩個人甚至不知道彼此真名,互相稱呼網名。我認識B的時候,她已經跟理髮小哥分手了,直至我們後來熟絡起來,一起去澡堂洗澡的時候,她才告訴我分手的真正原因,但那時她已經跟別人在一起了。可是緣分這個東西就是兜兜轉轉的才有意思啊,過了很久,B跟理髮小哥突然複合了,兩個人一起偷偷地出去租房子住了,B下課了就回去做飯或者食堂隨便買一點,然後等理髮小哥下班了兩個人一起吃。對大學生而言,這種生活肯定是不好的,非常的不好。在我的認知裡面,兩個人同居就是要結婚的,這個認知是存在問題的,但我覺得如果兩個人沒有結婚沒有永遠在一起的打算,為什麼要同居呢?算了,不要討論這個問題了,還是講回B吧。後來B就畢業了,她是我的學姐,所以我對於她畢業後的行蹤並不瞭解,只記得在一個夏日,在我下午要答辯的那天中午,她給我打電話說一起吃個飯吧,可我那天真的很忙,忙得腳不沾地,忙得焦頭爛額,就直接拒絕了她。可她跟我說,她下午就要走了,下次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再見面了,沒有時間吃飯的話,就一起喝杯奶茶吧。於是我就帶著我的論文赴約了。她說她是自己偷偷從家裡跑出來的,她說她怕家裡人去火車站捉她,所以她坐汽車先回了學校,再從學校去男朋友家。我說這是私奔嗎?她說是。然後她就頭也不回的走了,乾脆利落的私奔了。

再次見到B是畢業很多年後,她來到了我的省市,邀請我一起去海邊玩。我以為當年選擇不顧一切私奔的她會很幸福,但一切卻跟我想得有點不一樣了。我說不上她幸福還是不幸福,她只是不在意,她跟我說她平常住單位,放假了就出去玩,孩子就交給婆婆帶。她的朋友圈只有她自己的美照,沒有她的老公,也沒有她的小孩,是她在凹的單身人設,她在想什麼,我完全不知道。她的酒量又好到驚人,她把我朋友喝的直接倒在馬路上,也沒從她口中吐出一句酒後真言。

什麼是愛情的結果?我以前一直以為是結婚,現在才發現,好像不是,相愛的過程就已經是結果了。

我對愛情最好的期待就是王小波和李銀河,我在信中用的表白都是王小波的表白,我寫不出那麼直接又炙熱的感覺,所以我借用了他的。如果大家覺得世界上沒有愛情,不要緊,那就去看看《愛你就像愛生命》,看看王小波給李銀河寫的一封封的信,看看這個幽默且才華橫溢的男人,他會告訴你,這個世界上是有愛情的,這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

“我會不愛你嗎?不愛你?不會。愛你就像愛生命。算了。不胡扯。”

所以千萬別信我朋友那句家庭和愛情只能二選一的鬼話,這只是她自己的選擇,不是什麼標準答案。人生只有三萬多天,為什麼要委屈自己跟一個不愛的人每天在一起呢?如果每天醒來看到的都是不想見到的臉,這跟上班有什麼區別,何必呢?真的何必呢?要是有來生的話,都不一定能繼續當人了,所以沒必要這麼委屈自己。當然,如果是因為你覺得這份“工作”給的工資很高,高到不覺得委屈,那也行。食得鹹魚抵得渴。

所以接下來要講的是C的故事。C不是我的朋友,我的能力和水平不足以跟她交朋友,但我卻聽過她的故事,我們很多人都聽過她的故事。她漂亮,漂亮的跟網紅不相上下,但又不是那種網紅臉,學習也好,還彈得一手鋼琴。在C的一次偶遇中,未來的男朋友驚為天人,只見了一面後就發瘋一樣地追求她,一直追到幾千公里外——她的學校。然後他們就在一起了,剩下的故事就沒什麼不同了,C嫁給了有錢的男朋友,畢業後就留在家中生小孩,直到生完男孩才被允許去創業,去做自己喜歡的事。而她順從的原因是因為她沒有錢,所有的創業資金都來自老公。但在所有的節日裡,C的老公都會送上精緻且昂貴的禮物,C和她的老公在我們眼中就是金童玉女般的存在,我們羨慕地看著情人節C收到的花和禮物,誇讚著她的幸福。可事實是什麼呢?事實是C冷漠地跟我們說在她孕期的時候,就發現她老公出軌了。能怎麼辦呢?她說不能怎麼辦。她說這話的時候是沒有什麼表情的。

所以這個故事大概是跟愛情關係不大,這好像是傳統的好看的人嫁給有錢的人,剩下的跟電視劇裡演的也差不多。一見鍾情,從女生的角度來說,鐘的是感覺,但從男生的角度,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鐘的是臉。可能我說的也不對,沒事,我就是隨便說說。

最後用D的故事來結尾吧,D的故事很簡單,只是希望所有看到這裡的人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D是我大學的同班同學,是個比較苦命的人,D的媽媽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留下三個小孩以及他們的爸爸相依為命。D在大學的時候拼命的打工,反正無論什麼時候,只要沒課就看到她在那裡打工,甚至為了打工,選擇了偷偷搬出去住,因為這樣就能上夜班了。對於這樣一個在費力生存的人,其實外人是不應該評價什麼的,但閒話還是從她搬出去住的時候就傳起來了,但她不在乎,無論真的假的都不在乎。如果把我們的心臟對比起來,估計我的也就只能有她的三分之一那麼大吧。我跟她唯一的單獨交流是在大二,在食堂的二樓我看到她一個人在吃火鍋,她一直都是這樣獨來獨往。她大聲喊著我的名字,讓我陪她一起吃,但我拒絕了她,因為我的舍友在等著我吃乾鍋。但那天不知道怎麼回事,她突然說陪她聊會天,鬼使神差的,我就答應了。她好像有很多話想跟別人說,而我是那個時候的唯一選擇。於是她跟我說她家,說她現在的生活,說別人說她的一些話以及她未來的打算。後來我就記不起來了。這畢竟只是我大學一位很不熟的同學,我能記住這麼多就不錯了。可我為什麼要寫她呢?是因為在畢業後的一天,主要是在她結婚後,她開始了每天在朋友圈秀恩愛,每天,每一天,從不間斷。有時候是她老公做的晚飯,沒什麼特別的,就是兩碗蛋炒飯和一碟雞蛋幹;有時候沒有照片,是她今天對於幸福感受的小作文;還有的時候是她錄的她老公的小影片。D長胖了很多,所以一般不會錄自己。

判斷大多數人幸不幸福其實很簡單,就看這段生活中這個人有沒有發胖就行了,當然有胃病或者其他疾病的人不能這麼判斷。D發福的臉和我愈加瘦弱的身軀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不承認也不行,她確實是在幸福中的,我沒在。D的幸福可能其他人並不想要,但沒關係,她想要就行。

所以,不要太追隨愛情,要來它自會來,不來也強求不來,因為“愛是天時地利的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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