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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May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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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見鍾情嗎?

看著他臉上和五年前別無二致的笑容,沈雋感受到了自已陡然加快的心跳。

原來他從那個時候就開始惦記路小少爺了。

兩人回到家裡已是深夜,路之珩進屋就要換鞋,沈雋叫住他:“阿珩,等一下。”

沈雋拿出一張唱片,優雅的華爾茲舞曲響起時,他向路之珩伸出手:“May I ?”

可以邀請你跳一支舞嗎?

今天出席晚宴的正式而嚴肅,男人一身得體的塔士多禮服,墨色光澤的衣料勾勒著他的寬肩窄腰,彎腰行禮時姿態優雅而靈動。

路之珩挑了挑眉,把手遞給他,笑道:“My pleasure.”

我的榮幸。

但他們兩人學的都是男士舞步,怎麼一起跳?

“別擔心,我會配合你。”

路之珩試探著跳了兩步,有點兒驚訝的發問:“你還會跳女步?”

“之前喬鬱深追我堂姐的時候,我陪他練過幾次。”

沒想到會在今天派上用場。

華爾茲的舞步浪漫而優美,隨著音樂節拍進退、旋轉、分離、靠近,無論步調如何變化,自始至終都需要兩人牽著手,相互配合。

就跟兩人攜手而過的生活一樣。

樂曲快結束時,路之珩攬在沈雋腰上的那隻手一用力,兩人雙雙跌坐在沙發裡,他也沒有鬆開手,藉著這個姿勢和沈雋額頭相抵,“沈哥,為什麼會想邀請我跳舞?”

沒有為什麼。

社交舞向來是晚宴的重頭戲,後半程看著賓客們在廳內翩翩起舞時,沈雋就有這個想法了。

只是想邀請他跳一支舞而已。

但今天宴會的主角是夏洛克,他和路之珩一起出現在舞池中央會很搶鏡,也太失禮。

於公於私,都不合適。

可這個念頭太過強烈,一直到回了家裡也沒有消失,於是他向路之珩發出了邀請。

沈雋蹭了蹭他的鼻尖,笑道:“會不會覺得我無厘頭?”

路之珩眉眼一彎,琥珀色的眸子裡盛滿了笑意,“很有意思。”

生活嘛,就是要摻雜著一些突發奇想才有趣。

不然他剛才也不會使壞那麼一下了。

舞步都經過許多年系統性的訓練了,又怎麼可能會摔倒,除非路之珩是故意的。

沈雋心知肚明,才會配合他。

兩人對視一眼,一起開懷大笑。

客廳裡,林之瑾抱著零食追劇,路之珩坐在她旁邊百無聊賴地拿著手機重新整理訊息,螢幕亮一下他看一眼,然後就滅屏。

反反覆覆。

林之瑾都看不下去了,扔給他一包薯片,打趣道:“怎麼,你那個日理萬機的皇親國戚男朋友還沒給你回訊息?”

路之珩:“…………”

大可不必加這麼多字首。

他不過是沒讓林之瑾見他男朋友的照片,她就一直這麼稱呼沈雋。

他親愛的姐姐未免太記仇。

這是路之珩回國的第三天。

參加完晚宴沒多久,路老爺子就打電話問他什麼時候回來。

練琴的事一家人很有默契的選擇了瞞著老爺子,路斂鋒壓根不知道他孫子期間回過家,路之珩也還沒想好回家之後要怎麼和父母相處。

本來覺得能拖一天是一天,但臨近年關,老爺子又發了話,不回不行,路之珩只好收拾行李跟沈雋告別。

沈伯父與陳夫人早就回了寧市,沈雋處理完手頭上的工作也訂了機票和他一起回國,但沒有來京市。

不是他不想來,是某人不讓來。

路之珩整理衣物的時候,沈雋就在一旁提議:“不然我陪你一起回去?”

見他一臉憂慮,路之珩哭笑不得:“沈哥,我是回家了,不是進龍潭虎穴了。”

他知道沈雋在擔心什麼,無非是怕他回去以後覺得不自在。但這一個多月他的狀態都很穩定,期間也去和Michaela聊過兩次,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發展。

一樓裝置的琴房仍在發揮作用,路之珩偶爾興致來了還會把新作的曲譜彈給沈雋聽。

他對獨自一人進琴房基本上沒有牴觸情緒了。

而且沈雋也要回去陪親人,他不能這麼自私。

聽他說完,沈雋沒有否認自已的心思,莞爾一笑:“只是不想和你分開。”

路之珩覺得自已的嘴角有點難壓。

“過完年我就去寧市找你,”他翻了翻手機日曆,“中間最多隔十天。”

這話聽起來好像他很薄情一樣。

路之珩品了兩下,又補充道:“我會想你的。”

話音落,一抹熱意爬上耳根。

他說的時候沒發現,反應過來就覺得有點兒害羞。

或許是受家庭環境的影響,以前無論是外出求學還是旅行,不管離家多遠,他很少會有想念這種情緒。

可面對沈雋,這些話順嘴就能說出來。

沈雋也發現了,路之珩是個坦率而直接的人,有話就說,想到什麼就去做,很少拐彎抹角的讓人琢磨他的心思。

但神奇的是,時常語出驚人把沈雋撩得找不著北的人是他,說完話之後臉紅的人還是他。

有種彆扭而可愛的矛盾感。

回應路之珩的是一聲愉悅的輕笑。

他不明所以,把視線從行李箱移到對面的人身上。

為了方便收拾行李,沈雋陪他一起坐在地毯上,長腿曲起,手肘壓在膝蓋上,一手支著下巴歪頭看向他。

沈雋勾起唇角,眸中笑波盪漾:“我也會想你。”

一個月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足夠他的頭髮蓄起寸許,被他隨意地紮了起來,還有幾縷半長不短的髮絲散落下來,髮尾隨著他歪頭的動作搖晃。

被晃亂的卻是路之珩的心。

“嗯哼。”

他幫沈雋把那幾撮頭髮別到耳後,順手耳垂處摩挲了一下。滿意地看見他耳畔泛紅,路之珩得逞的笑了。

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怎麼能只有他一個人面紅耳赤呢。

沈雋的耳朵很敏感,這個秘密是路之珩在他們某次接吻的時候發現的。

他的手貼著沈雋的側臉,感受到他耳後的溫度有些燙,路之珩的手指輕輕碰了一下,緋色就順著沈雋的臉頰漫至眼尾,眉目含情,春色撩人。

路之珩往陽臺看了一眼,晚上八點多,窗外夜色濃重,他起身回房間,林之瑾問:“這就走了,睡這麼早?”

“嗯。”

十天說得輕鬆,真過起來才發現,挺難捱。

尤其是在家裡的這兩天,簡直是度日如年。

不只是他,他爸媽也沒比他輕鬆多少。

據林小姐的描述,他回來之前,路總夫婦藉著過年的由頭讓人把家裡裡裡外外收拾了一遍,司機從機場他把接回來的時候,兩人在家裡坐立難安,可路老爺子還在家裡,他們又不敢表現出來。

好不容易人到家了,路夫人見他這次是拎著行李回來的,又驚又喜,眼眶一紅就要落淚,路之珩在心裡嘆了一口氣,伸手給了她一個擁抱。

雖然短時間內不能消除隔閡,但好歹是一個釋放善意的訊號。

只是一家人的相處過於小心翼翼,說句話都要斟酌很久,有一種和陌生人打交道的彆扭疏離,還不如以前那般,最起碼是正常的。

算了,不想了,路之珩搖了搖頭,順其自然就好。

他還沒走兩步,路總和路夫人推門而入,路之珩跟他倆打了聲招呼:“回來了。”

路總點了點頭:“嗯。”

路之珩頭一次在他爸身上看到了手腳無處安放的侷促感。

還挺新奇。

三個人大眼瞪小眼,客廳裡瀰漫著尷尬的氛圍,關鍵時刻,林之瑾選擇了救場:“你不是要給那個誰回電話嗎,怎麼還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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