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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romantic的最高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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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林之瑾的電話之後,路之珩考慮了兩天,還是決定去上班了。

他的選擇沈雋自然都會支援,但這次他問了一句:“路叔叔在信上說的工作是什麼意思?”

早在看到那封信的時候沈雋就想問了,只是當時路之珩的情緒不太穩定,他暫時把這個疑問壓了下來。

路之珩把他和路總的談話內容告訴了沈雋,猜測道:“他大概是覺得我動機不純,或者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

說到最後,他自已都笑了。

“我贊同後者,”沈雋也笑,“你原本的計劃是什麼?”

“你想聽真話還是假話?”

“我都要聽。”

這人好貪心。

“環遊世界,遊覽大好風光,直到某一天死在旅途中。”

路之珩站在窗邊,陽光灑落在他身上,為他鍍上一層柔和的金邊,他伸手虛虛地抓了一下,指間空蕩蕩。

沈雋起身,走到他身旁,把手插入他的指縫間,十指相扣。

“很符合你的風格。”

浪漫、隨性、自在。

他話鋒一轉:“接下來該說真話了。”

路之珩反問:“你怎麼知道這是假話?”

沈雋笑而不語,靜待他的下文。

“進公司,可能待個兩三年,等宋予矜拿下宋氏,我就辭職。”

路之珩知道自已不是個賺錢的料,他名下的財產都是林之瑾在打理,投資收益很可觀。但想要憑此幫宋予矜,還不夠,想要撼動一個集團,資金人脈哪一項都不能少。

宋予矜不一定真的需要他幫忙,但在塵埃落定之前,路之珩要成為他的後盾。

沈雋定定的看著他:“宋先生對你很重要。”

路之珩眼下的臥蠶彎成一枚小月牙,眼底是毫不掩飾的偏愛:“沈先生也是。”

是跟宋予矜不一樣的重要。

沈雋明白他話中的未盡之意,沒有為此爭風吃醋,“辭職之後呢?”

“去有需要的地方做志願者。”

幸運的話,一直待在某個地方做他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敢稱之為救助,更像是他的自救,不幸的話,或是宥於疾病苟延殘喘,或是被炮彈殘骸擊中,死在硝煙戰火中。

融入這片土地的塵煙之後,他名下所有的財產都會按照遺囑捐贈給慈善機構,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沈雋默默握緊了他的手。

“但是現在,前半部分不變,至於後半部分,”路之珩看向他,眸光清澈而坦誠,“我有點害怕死亡了。”

以前孤身一人無牽無掛,就覺得怎樣都無所謂,死亡即解脫。可來這人間走一遭,總要為世界作點貢獻,才算不白活一回。

多少有點理想主義了,甚至還有些自私,但不妨礙他就是這麼想的。

沈雋擁住他,在他耳邊嘆息道:“我也怕。”

他無比慶幸自已當初主動往前邁了幾步,一點一點走進了路之珩的生活裡,成為他的牽絆,把他留在了這人世間。

路總說到做到,路之珩隔天就收到了調令。

他和沈雋工作日早上一起出門,上班期間路之珩偶爾會給他發騷擾資訊,吐槽工作有多無聊。

週末就和三五好友一起相聚遊玩,或是兩人蝸居在家裡獨處,悠閒而充實。

某天下午,沈雋在工作室練字,路之珩抱著平板對某個曲譜做刪改。

等他改完,沈雋也擱下筆喚了他一聲:“阿珩,想不想學繪畫?”

上次路之珩醉酒時說過想學這個,但或許是一時興起,又或許是忘了,總之後來沒再提過。

沈雋一直都記著。

“我在這方面可是一竅不通,”路之珩來了興致,想起了某個遺忘已久的稱呼,“沈老師包教包會麼?”

“嗯,我儘量不辜負路同學的信任,”沈雋給他畫了一個相對靠譜的餅,“有什麼想畫的嗎?”

“你。”

這個回答好像太過簡略,路之珩又補充了一下:“以你之前送給我的那張為例。”

他問:“難度大麼?”

“還好,”沈雋想了想,中肯評價道,“可以先從基礎開始學。”

“看來這會是個漫長的過程。”

好在路之珩也不是急於求成的人,兩個人在一起做什麼事情都是有意思的,慢慢來,不著急。

人如果一直生活在幸福中就會忘記時間的流逝,這是當下路之珩狀態的最佳寫照。直到和沈雋一起去參加晚宴的路上,他才意識到已經過去一個月了。

夏洛克繼任Doyle家族的宴會在今晚舉行,兩人盛裝出席備了厚禮前往祝賀。

坐在車裡,沈雋一下一下的捏著他指尖處的軟肉,察覺到他在跑神,將他的手攏在掌心裡,“怎麼了?”

窗外的霓虹街景一閃而過,在夜幕中連成一條模糊的光帶,像是閃著光的歲月長河,璀璨奪目。

路之珩感慨道:“時間過得好快。”

豈止是他,沈雋也有同感,兩人相處的這段日子就像開了倍速一樣,“唰唰唰”地往前跑,但他並非無知無覺,也沒感到可惜,反而很慶幸。

因為他們在流過的每一寸光陰裡,都留下了獨一無二的刻度。若是往後都能這樣和他一起走下去,直至躺進墳墓,才算不枉此生。

宴會仍在城堡裡舉行,隨意掃過一眼,商界名流、政界新貴在廳內穿梭,觥籌交錯,談笑風生,Doyle家族在他們這個圈子裡的影響力可見一斑。

Alice跟木和也在結束了蜜月之後前來赴宴,路之珩還見到了Doyle家族其他幾位眼熟的面孔,但直到宴席散場,他都沒有發現阿瑟頓和查爾斯的人影。

“他們試圖搞小動作,”夏洛克輕描淡寫,並沒有當回事兒,“被父親關起來了。”

連這麼重要的場合都沒能出席,看來這兩位整出來動靜應該不算“小”。

天色已晚,幾人跟夏洛克寒暄了兩句就告辭了,作為最晚離場的賓客之一,兩人婉謝了他安排的侍者,沿著來路往回走。

轉過一個拐角,一條幽靜的走廊映入眼簾,澄黃色的壁燈在夜色中安靜地亮著。

來的時候有侍者帶路,周圍還有別的賓客,大家邊走邊寒暄,他沒來得及仔細看就進了宴會廳。

熟悉的場景出現在眼前,路之珩的目光落在走廊的某一處,“沈哥,我想起了第一次見你的時候。”

當然,是他有印象的那一次。

沈雋牽著他的手慢慢往前走,“故地重遊,感想如何?”

“不可思議,”路之珩把他們倆相識相知的過程回顧了一遍,“很神奇,緣分真的很奇妙。”

誰能想到他兜兜轉轉最後會和沈雋在一起了。

路之珩忍不住嘴角上揚。

“這是我遇見你的第三次。”

看到他的第一眼,沈雋最明顯的感受是覺得很巧。

然後就是某種莫名的、不可抑制的驚喜從心底往上漫。

他最開始以為那是“他鄉遇故知”的喜悅。

“你當時一直盯著我看,我以為你認出我了。”

說著,沈雋鬆開他的手快步往前走了一段距離,又轉過身和路之珩相向而行。

同一條走廊,同樣盛裝出席的兩人,像極了他們初遇的場景。

當時路之珩衝他笑了一下,一個友善而禮貌的笑容,全無故人相逢的熟悉。那時沈雋就有預感,他可能已經被遺忘了。

後來在飛機上發現小醉鬼真的不記得他了,沈雋多少還是有點失落的。

但這次,錯肩而過的時候,他忽然握住路之珩的手腕,“這位先生,我喜歡你,請問你可以做我男朋友嗎?”

路之珩佯裝驚訝:“好巧,我也想這麼說。”

沈雋笑著在他額頭上落下一吻,兩人攜手繼續往前走,轉頭就看見走廊的另一側站著一位身材高挑的女郎。

對面的Alice睜大了眼睛,驚訝的掩著嘴,臉上是大寫的三個單詞:Oh My God!

這位向來優雅得體的淑女現在腳下步履生風,踩著八厘米的恨天高“噔噔噔”的走過來。

“Lu,,Shen,你們……”Alice如炬般的目光在兩人之間來回掃過,最後落在兩人交握的手上,“我為你們獻上最誠摯的祝福。”

路之珩毫不意外地從她臉上看到了一種名為“姨母笑”的表情。

沈雋:“謝謝。”

“不過你們什麼時候在一起了,怎麼沒告訴我一聲,”她往後退了一步,捂住心口,“我們還是不是朋友了?”

路之珩紳士地把手臂借給她挽著,安撫道:“親愛的Alice,我保證我們絕對是最要好的朋友。”

他和沈雋在一起的時候,這對新婚夫妻正度蜜月呢,他挑這種時候把訊息告訴他們也太不合時宜了。

“Lu真體貼呀,”Alice唇角揚起一抹完美的假笑,“那你打算什麼時候告訴我?”

“額,”路之珩和沈雋對視一眼,不確定道,“今天?”

她笑得更甜美了:“你不如等你和Shen結婚了再告訴我。”

路之珩:“…………”

好在Alice也只是開玩笑,她看向沈雋,“Shen,你介意由我把這件事告訴木和嗎?”

她大概是想用這個訊息逗逗木和。

看見她臉上狡黠的笑,沈雋瞭然:“當然不會。”

“那我走啦,”得到了想要的回答,Alice衝他倆擺了擺手,“有時間的話把你們的故事講給我聽,一定很浪漫。”

聽了她這番話,沈雋若有所思,他邊走邊問:“浪漫嗎,路先生?”

“第一次見面就告白,”路之珩回頭看了一眼剛才他們倆站的地方,調侃道,“一見鍾情啊沈先生,用romantic的最高階形容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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