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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證明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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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之珩抬手揉了揉自已的耳朵,他是不是聽錯了?

他往後撤兩步,跟沈雋對視,“同居嗎?”

這……是不是有點太快了?

雖然他沒談過戀愛,不知道這個流程是怎麼走的,身邊也沒有可以諮詢的靠譜物件,可他有常識啊。

昨天剛確認關係,今天就同居,以這個速度,不磨合一下的話,很容易產生矛盾。

但私心裡,路之珩也是想和他住在一起的。

因為快過年了,沈雋接下來會很忙。

之前寒假在公司實習的時候他就深切體會過了,年終總結永遠是最忙的。

路總現在還沒有給他發任職通知,他相對來說是自由的,比如今天,就算是工作日,也能隨叫隨到。

如果開始上班的話,他和沈雋見面的頻率和時間或許會大幅減少。

那還怎麼談戀愛?

沈雋面上不見一點失落,伸手把他皺著的眉心撫平,溫聲安慰他:“這只是個提議,不需要現在就回答我,你可以考慮一下。”

太心急了,他暗暗告誡自已。

“不過我要先解釋一下,”沈雋認真的看著他,“我不是要亂來。”

“你可以睡另一間主臥,就像昨晚一樣。”

“我們去參加Alice的婚禮時,也是住在一棟房子裡,類似於合租室友。”

他觀察著路之珩的反應,“這麼說的話,會不會容易接受一點?”

末了,他又補充道:“我們也可以約法三章。”

“不過,你或許用不到它。”

沈雋眉眼一彎,盛不下的珍視和愛意從他清亮的眼眸中溢位,澆得人心頭髮熱。

他笑著說:“能見到你,我就很歡喜了。”

這誰頂得住?

路之珩本來也沒想著拒絕他,聽他這麼一說,更是把心偏到了姥姥家。

只是,他沒錯過沈雋眼底的一絲忐忑。

很有趣,也很新奇。

他認識的沈雋,向來都是一副遊刃有餘的模樣,很少見他這麼沒把握的去說服一個人,尤其這個遊說物件,是他本人。

“原來沈哥這麼黏人。”路之珩玩心大起,忽然想逗逗他。

他繞過桌子,坐在了沈雋的辦公椅上,擺出了談論正事的架勢,“但是……”

“男人的嘴騙人的鬼,”他伸手點了點自已的嘴唇,“沈哥,我也是男人。”

“所以,你的話,可信度不高啊。”

路之珩眉梢一挑,琥珀色的眸子不帶什麼感情地盯著他,一副要公事公辦的模樣。

“證明一下吧。”

簡直是耍賴。

人還沒有住進來,要沈雋如何證明還未發生的事情。

“證明什麼?”

沈雋倒是淡定,眉眼帶笑,眸光卻鎖定在他的唇上,不疾不徐道:“證明我不會趁人之危,還是我可以坐懷不亂?”

他將辦公椅轉了個面,椅背挨著桌子,路之珩被籠在他和桌子之間。

沈雋居高臨下睨著他,他隱約察覺到一點危險的訊號,好像……玩脫了。

下一秒,男人傾身而至,像是要在他額頭上落下一吻。

路之珩眼神亂瞟不敢看他,卻又控制不住地想看他。

兩人越湊越近,半豎的純白衣領和平整的墨色領結映入眼簾,將他喉結以下的面板捂得嚴嚴實實。

路之珩忽然覺得牙根有些癢。

想咬一口。

沈雋不知他的想法,撈起桌上的手機點了幾下,調出一段影片。

[酒醒了之後你還能記得這一段嗎?]

[朕當然記得!]

路之珩:?!

這是個什麼東西?!

影片裡那個醉眼朦朧胡言亂語的人……是他?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路之珩不願意直視這條影片,奪過手機按滅了螢幕,剔透的眼眸瞪得溜圓,活像一隻炸了毛的貓。

沈雋順了順他的頭髮以示安撫,說的話卻一點也不讓人放心:“小皇帝想不想知道,在說這話之前,你做了什麼?”

“…………”

謝謝,小皇帝不想知道。

只要他不記得,他就沒做過。

小皇帝慣會撒嬌耍賴,沈雋心知肚明,但這次他沒打算放人矇混過關。他學著路之珩那天下午的樣子,在他唇上啄了一下,分開之前又咬了一下。

沈雋貼著他的唇,含混不清道:“阿珩那天就是這麼做的。”

你親完之後倒頭就睡,但我很正人君子,沒有做別的事情。

清冽的氣息盈入口腹,路之珩被他咬的那一下刺激得人都麻了。

“只是你不記得了。”

沈雋往後挪了一點,拉開距離,語氣平淡的陳述事實,但他愣是聽出一股控訴的意味。

這是要秋後算賬?

“所以,”誰料這人不按套路出牌,又把話題扯了回來,“我已經證明過了。”

他眼尾彎出一抹勾人的弧度,語調溫柔:“阿珩覺得呢?”

阿珩不覺得。

他成年之後喝醉的次數屈指可數,沈雋一人就能碰上兩回,頭一回他稀裡糊塗認不出人,第二回自已還跟個流氓似的直接強吻了人家。

偏偏他一點都不記得。

酒色誤人吶,古人誠不欺我。

題目:證明不可能證出的一條悖論。

沈雋:秒殺。

路之珩:卒。

結果:此題得證。

出於心虛,他艱難地點了點頭。

達成共識,沈狐狸滿意一笑,算盤打的噼裡啪啦響,“證明完畢,那我們現在來聊一聊補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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