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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章 我的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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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已經很久不聯絡了。

那天后,我們彼此不再對這份感情有任何執念,我告訴他,不要做無謂的掙扎。

我心裡總在憂慮,他過的怎麼樣,有沒有好好練體育,有沒有好好學外語啊……

可有什麼用,自己都覺得自己很多餘。

我時常想起那個,深夜裡的他,哄我入睡,給我唱歌,我們彼此間吐露心聲,說著各自的委屈,約好的目標,和未來的憧憬。

那是曾經啊,回不去了,別想了……

呵,真可笑,我們都以為是彼此的救贖,造化弄人啊,我哪來這麼好的緣分。

我啊,永遠都不會擁有幸福和快樂的。

要聽實話嗎?

說出來我會感到羞恥。

其實啊,都是一場夢,一切都是我的幻想罷了。

我嘛,就是小透明一個,沒人在意我的想法和感受,沒人注意過我的存在,包括家人。

我沒有要好的朋友,沒有至親的家人,也沒有那個他。

對,連王嘉菲也是假的,她是我某一天做夢夢到的很好的人,我不知道她是誰,來自哪。

總之,夢裡的她告訴我,要開心,要快樂,要好好活著,她會一直陪著我。

哦,對,我想起來了,夢裡當時我是要準備跳樓的,突然跑過來一隻橘色的小貓,她會講話,她說,她叫王嘉菲,她很餓,她想吃我口袋裡的小魚乾。

出於熱心,我收回雙臂,跳下高臺,然後掏出口袋裡的小魚乾。

“乖啊,來,吃吧。”我蹲下摸摸她的腦袋。

她不怕我,而是抬頭看著我,不知道是不是死前錯覺,她眼裡的是含著眼淚。

“哦喲,好心疼你啊,寶貝,你好瘦啊,跟我一樣都皮包骨了,怎麼回事啊,要是我早一點遇見你就好了,咱倆就能相依為命了,可惜了。”

她真的聽懂了,蹭蹭我的手掌,告訴我說:“那你別走了,我陪著你,我說話算話的。”

我笑著看她:“不了,不用了,你要好好的啊,要吃的壯壯的,替我好好看看這個美麗的世界吧。”

她很靈性,一直搖頭。

“答應我吧,小貓咪,我沒有活下去的勇氣了,真的,一點兒都沒有了。”

她還是在搖頭。

“好了,我要走了,沒想到最後能遇見你啊,緣分啊。”

後來,夢醒了,我依舊日復一日過著糟爛的日子。

我是在父母的爭吵中度過的每分每秒。

好像從來沒有和氣的時候,三言兩語就開始爭吵。

從最開始的拌嘴到後來的動手,我有時候忍不住了就勸他們:“不行,就離了吧。”

我媽呢,聽到後總會立馬反駁我:“要不是為了你們這幫沒良心的,我早就離了,我還至於天天這樣在你家受委屈嘛?還不都是因為你們,你以為我不想離啊。”

她在父親那受的傷會毫不吝嗇的贈予我們,我無法理解她,她一邊會滔滔不絕的講著父親的不好,一邊又在我們譴責父親的時候說著父親工作不易。

我討厭父親的暴行,討厭母親的懦弱。

她企圖改變我對父親的看法,既不要我吐槽,又要我體諒。

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可為什麼,你受的氣要撒在我們身上呢,這樣也行會好受一點兒吧。

媽媽啊,你知不知道,這一地雞毛路,我走不出來了……

我記得六歲那年,那個六一兒童節……

起初,我被選中了去跳舞,我很開心的,這是天生自卑的我無法想象的,甚至覺得美好是與我無緣的。

後來呢,因為服裝費,他們猶豫再三。

再到演出當天,他們從早飯就開始爭吵,我天生懦弱,不敢插嘴勸架,我記得,當時我抱著碗捂著臉,然後含著淚在碗裡用麵條畫了“六一快樂”的幾個字,我想告訴他們,今天六一了,我要去表演節目了,我真的很開心。

可因為他們的吵架,我遲到了,我錯過了那次唯一一個展示自我的機會。

我不敢哭,我不怪他們。

我記得十歲那年,那個晚上……

我被弟弟的哭聲吵醒,我不敢睜眼,所以捂著頭,透過被子的縫隙偷偷看見看到媽媽從櫃子頂上拿出牛奶,給他喝。

我從來沒見過,連包裝袋都沒見過。

於是,我埋在心裡,悄悄的嚥了無數次的口水。

我不敢出聲,我不怪他們。

我記得十五歲那年,那個生日宴……

是每年夏天要全家出動,去給外地的爺爺過生日,只有一輛車,而今年包括姑姑姑父一共九個人,只有八個座位。

他們都說我是多餘的那個,我有姐姐和弟弟,我夾在中間哭笑不得。

我沒有辦法去反駁,每個人都說我是多餘的那個,就連生我的那個人也一直重複著。

那次,我任性了,我說,我不去了。

我以為,我真的以為他們會察覺到我的難過,會心疼我,恰恰相反,我想多了,正合他們心意。

我是多餘的,我不怪他們。

我記得沒考進實驗班他們的眼神,我記得他們扯著嗓子罵我沒出息的樣子,我記得他們和鄰居聊天說我不爭氣的話語,我記得很多很多。

可你們不告訴我,我到底要怎樣做啊。

對我這麼不滿意,不如我死了算了。

生我的意義就是在我身上撒潑出氣嗎?就是在眾目睽睽之下罵我無用嗎?就是,張口閉口的就說不完我是多餘的那個嗎?

是我的錯嘛。

我很羨慕他們的父母,聊不完的開心,說不完的愛,永遠都是幸福的樣子。

我總是像小偷一樣窺探著眾人的幸福,那是我一生都體會不到的。

我像活在陰溝裡的老鼠,過著不見天光的日子,極度的自卑和敏感讓我內心早已黑暗扭曲了。

我也想要幸福,我也想要快樂,我也想要愛……

於是,就有了我與他的幻想。

那不過是小丑的自言自語,僅此而已了。

他,觸不可及。

我與他是不會有一丁點兒的可能的。

我確實與他高二相識,那也僅限於我認識他,他對我並沒有所謂的一見鍾情。

可笑吧,噓,別說我是不是有病啊,我真的不想承認。

他很耀眼,他很優秀。

他是我們學校的廣播站站長,是班裡的佼佼者,是老師眼裡的好學生,同學眼裡的好朋友,好兄弟。

他追求者數不勝數。

你要問我是不是有難受,嫉妒,或者吃醋的感受嘛,我真的有。

感情的萌發是在那個下午,我記不清是哪天了,反正是在初秋。

那天下課,我碰巧路過班裡的人在練習跳繩比賽,是為運動會在做準備。

也許是看他看的太入迷了,一時亂了陣腳,誤入他們的佇列,導致程序中斷。

繩子抽到我了,眼鏡也被打掉了。

因為高度近視,我看不清眼鏡掉哪了,只好趴在地上細細探尋。

“艹,你誰啊,幹什麼呢,沒看見我們在跳繩嘛,滾啊。”我礙著他們事兒了,這是誰說的,我不知道。

我整天縮在牆角處,不見光,早已生黴腐爛了,無人接近。

他們肯定也不知道我是誰,不管了我還是找到眼鏡趕緊走吧。

“不好意思啊,我找一下眼鏡,對不起。”我弓著腰低著頭沒敢看他們。

“沒事,哎,你們別對一個小姑娘說髒話,人家又沒幹啥,不至於啊。喂,同學,給你,你的眼鏡。”他彎腰撿起了我的眼鏡。

我下意識的抬頭看向他,我很熟悉他的聲音,是在黑夜裡,無人處偷偷聽過無數遍。

那聲音很好聽,出現在課上隨口的玩笑和認真回答的問題,在課下的談笑風生,在每週一的升旗儀式上的宣誓,在任何活動上的主持……

我魂牽夢繞的聲音,我迴圈播放的聲音,我期待的,久久不能忘懷的聲音。

他跟我說話了,我很開心。

我是個變態,想要將他佔為己有,我想擁抱他,我想近距離看著他,我想要吞噬他。

可怯懦自卑讓我無能為力。

“哦,謝……謝謝你。”

我連忙帶上眼鏡,道謝後,慌慌張張的逃走了。

怕醜陋的我讓他難堪,怕骯髒的眼鏡讓他厭棄,我怕我會給他帶來很多麻煩。

於是,我逃走了,可我的愛因此萌發。

他叫我小姑娘,他替我伸張正義了,他很溫柔,他居然跟我說話了。

初秋薄暮,微風輕撫燥熱,少年滿身光芒,那一瞬間他的眼裡有過我。

以前的我,只是嫉妒他的優秀,嫉妒他擁有很多好朋友,嫉妒他有不錯的成績,嫉妒他可以在舞臺上展示自我,我嫉妒他所有所有的一切。

可那天,我才明白,狹隘的我也只配活的不堪。

我的嫉妒很噁心。

他本就如此耀眼,他溫柔善良,總是在需要的時候挺身而出,他刻苦努力,我總是看見他在埋頭苦讀。

說到底,我情愫的根由是他沒有嫌棄我,我自作多情罷了。

於是,那天起,少年的名字在我心裡出現了無數次,在我的日記本里也成了男主角。

我不斷的美化自己。

我在日記本說,我是一個幸福的人。

雖然長得不是很出眾,但在愛的滋養下,也出類拔萃。

父母很愛我,我們總是出去旅遊,看美景,吃各地的美食,他們不偏心,不吵架,很恩愛。

我擁有很多很多的好朋友,我們無話不說,彼此陪伴了很多年,是真摯忠誠的友誼,是志同道合的知己。

我有屬於自己的房間,有柔軟的大床,有整潔的書桌,有穿不完的新衣服。

我不會和家人擠在一張小床上,不會永遠只有被子的一角,不會在冬夜裡凍醒了。

當然除了這些,我還有不錯的成績,老師會誇獎我,同學也會尊重我。

我終於不是小透明瞭。

我很開心,很幸福,很知足。

在日記本里,我是女主,他是男主。

我們相識於初秋,在浪漫的黃昏下互相凝視,在徐徐的微風中互相掛念。

少年身著乾淨的校服,奔跑在我的心中,肆意張揚。

我會把故意的擦肩而過,不經意的對視,當作他喜歡我的表現。

每一次的怦然心動都是故事最好的詮釋。

在日記裡,我說,我們會偷偷的在後花園裡散步,牽手,會在班裡明目張膽的相處,我們寫下許多甜言蜜語的小紙條,會尊重彼此的愛好,會直面矛盾不避諱,會步伐一致的向美好前進。

少年的偏愛照亮我漆黑的人生,連影子也變得五彩繽紛。

我頻繁記錄著他,跟緊他的步伐,我怕他會跑,怕他會消失。

在日記裡我撒了很多謊,我不敢承認,可那的確是不屬於我的生活。

日記外,我照舊待在角落裡,無人問津,性格孤僻的我與牆角的螞蟻為友,以摞高的書為屏障,來度過那枯燥又漫長的日子。

我以為男女主角會一直相伴到老,會長長久久,可我錯了。

我們的故事戛然而止。

他在朋友圈官宣了。

我沒有上帝視角,不知道他心裡何時裝下一個人。

我心臟頓時漏跳了一拍,恰好補上了那天他遞給我眼鏡,我沒出息的樣子。

我偷偷的反覆看了很多遍他的朋友圈。

照片上的女生我見過,也是廣播站的,偶爾會出現在我班門口。

她很漂亮,很優秀,她長居光榮榜。

他說,他很愛她,他向全世界宣誓,他會永遠愛她,守護她。

我看著照片恍惚了。

這場景很熟悉,像極了某篇日記裡,他站在礁石上,對著大海喊著:“萬易,我喜歡你,我要愛你億萬斯年。”

我不難過,我早就知道會是這樣的,我沒有理由去怪他,我就是個小丑。

我結束了我的暗戀,我那卑微的暗戀。

我不該將他據為己有,我難過了,我悲傷了。我選擇了凌晨哭泣,沒人察覺,沒人猜忌。

可我還是習慣寫日記,會在日記裡字字句句只描述一個人,在放棄他這件事上,我總是出爾反爾。

可他是我的青春啊,哪有那麼容易忘掉。

我開始埋怨自己的卑微懦弱,抱怨著世俗的不公,我想要殺死那個惡毒又噁心的我。

他不希望我是這樣的人吧。

他會記得我嗎?

他知道我是誰嗎?

這很重要!

他永遠不會記得我,我卻會永遠記得他。

他是耀眼的,

我是自卑的。

我早就該想明白,我們之間這一生都不會有任何交集。

我又想不明白,是我的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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