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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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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

淺蒼山中,一隻在森林中四處覓食的黑色野狗突然聞到了血腥味。

它循著味道在周圍尋找,過了好一會才發現血腥味是從地下傳出來的。

有不少動物都喜歡把吃不完的食物埋在地下儲藏,即使是它狗生短暫也曾數次遇到過這種好事,當即興奮的搖起尾巴,兩隻前爪歡快的開始刨地。

沒過一會,一顆血紅色的珠子出現在眼中。

它歪頭盯著血紅色珠子有些遲疑,先用鼻子嗅了嗅,確定珠子上有血腥味後,伸出舌頭輕輕舔了一下。

兩者接觸的瞬間,血紅色珠子突然開始發燙,野狗嚇了一跳,立刻縮回舌頭。

未曾想到,血紅色珠子緊緊黏著舌頭,跟著一起進入它的嘴中。

野狗沒有吞嚥,可那珠子卻主動滑入它的體內。

下一刻,腹部突然傳來絞痛,野狗痛的前腿一軟立刻栽倒在地,嘴裡發出淒厲哀嚎的嗚咽聲,四肢也在無力抽動。

一道人影悄無聲息的出現在野狗身後。

李昂抬頭望著星空,特別是那輪明月,嘴角上揚的弧度越來越大,最後更是發出一陣酣暢淋漓的大笑。

這笑聲肆意張狂,甚至略帶幾分邪惡。

“我回來了!”

他倒是笑的開懷,一旁的野狗叫聲卻越發淒厲,一團血霧籠罩著它的軀體,本就瘦弱的它身形再次縮水,幾乎只剩下骨頭架子。

李昂低頭看了眼,笑容可掬。

“堂堂地仙,人稱血魔老祖的我居然被一隻野狗救了,真是時也命也,嘿嘿,你現在可不能死。”

一根手指點在野狗眉心,籠罩著野狗的血霧瞬間消散。

“我肉身被毀,如今只剩神魂,能出現在人間也是借了你的血氣,你救人救到底,來日必有厚報。”

“汪汪汪!”

“亂叫什麼,我聽不懂,現在立刻去找血食!”

李昂往野狗身上一坐,輕飄飄沒有一絲重量。

野狗回頭看了眼,臉上流露出十分明顯的畏懼之色。

固然是靈智未開,但它的本能卻意識到這個人類很危險。

低頭髮出一聲嗚咽,它夾著尾巴邁著虛弱的步伐開始行走,速度十分緩慢。

而李昂望著明月卻陷入了沉思。

當年在修真界,他是赫赫有名的魔道巨孽,地仙九劫只剩一劫就可以飛昇仙界,幾乎可以說是人間無敵。

所以他飄了,居然想要去探究佛陀不死不滅的秘密。

事前,他做了充足的準備,分身潛入佛國也十分順利,然而剛進入極樂寺,佛像金身突然怒目圓睜,一巴掌就拍死了他的分身。

儘管他及時切斷了和分身的聯絡,依然被佛陀找到了本體。

當時他一點都不慌,以為佛陀奈何不了他。

事實證明,這是大錯特錯。

佛陀根本就沒露面,越界而來的佛手翻掌間就把他的肉身拍成碎末。

自以為無敵的修為就像紙糊的窗戶一捅就破,甚至讓他生出一種身為螻蟻的感覺。

來不及思考佛陀為何會如此強大,他倉皇間只能用血魂珠護住神魂亡命逃竄,最後更是不惜廢了自己修煉數千年的藏劍術,這才勉強破開空間得以逃生。

力量耗盡又沒了肉身,他只能在血魂珠內休眠。

如果不是身下的野狗將血魂珠從地下刨了出來,恐怕他再也不會有重見天日的機會。

想到這裡,李昂不禁心生悔意。

為什麼要去探究佛陀的秘密?

佛法本就剋制他的魔功,佛陀更是不死不滅,根本沒人知道佛陀存在了多少年,徒子徒孫更是數之不清。

而他只是一個孤家寡人,滿打滿算也不過修煉了萬年。

是個正常人都不會去幹這種腦殘事,而他一向慎重...

有些人表面上是魔道巨孽,實際上只是一個看管藏經閣的小角色。

李昂資質並不好,按部就班的煉氣築基恐怕早就成為了一杯黃土。

為了長生久視,他不得不鋌而走險。

一開始是散修,去偷去騙去搶他們的功法,後來修為漸高更是費盡心力混入各種宗派,想盡一切辦法接近宗派的藏經閣。

知識就是力量,這話一點沒錯。

看過上萬種功法後,他深知走正道自己根本沒機會,於是就動了歪心思,開始自創魔功。

血魂經!

名字雖然起的隨意,但功法效果卻出類拔萃。

血煞之氣噬人心神,汙人法寶,毀人肉身,與人爭鬥無往不利!

修煉速度更是快得常人難以想象,因為血魂經可以直接吞噬別人的修為。

這種吞噬別人修為的功法自然會有後遺症,輕則性情大變,重則爆體而亡。

剛開始走上這條路時,李昂可謂是步步驚心,一度陷入暴走嗜血的狀態,後來僥倖得了本煉神功法,這才倖免於難。

只是等到修為突破大乘來到地仙境,血魂經的後遺症越來越嚴重。

地仙九劫,煌煌天威越發難以抵擋,以至於他不得不開始著手化去魔功轉修正道功法。

只是這轉修功法也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首先得有一本好功法,其次修煉進度還不能慢,不然功法轉修到一半,天劫來了,那樂子可就大了。

在他所收藏的正道功法中,每一部都是穩紮穩打,根本容不得一點花俏,李昂無可奈何下只能重走老路準備再創功法。

功法乃是道之根基,李昂不敢有絲毫馬虎大意。

花費數百年時光寫出一本聖靈乾坤訣,等他開始修煉時卻總覺得差點意思。

於是他就打起了佛道三經的主意。

過去彌陀經,現世如來經,未來無生經,三經乃是佛陀的道之根基,佛陀不死不滅的奧秘就藏在三經之中。

如果能得到這三部經文並融會貫通,什麼狗屁天劫都是渣渣!

興沖沖而去,結果差點身死魂滅!

李昂心有慼慼焉,對於佛陀倒也沒什麼恨意。

修行這麼多年,如果還會被仇恨之類的個人情緒左右行為,那他早就死的連渣都沒有了。

既然走上了修行之路,追求的就是長生久視。

長生久視本就違背天理,同時也是一種極度自私的想法。

所以李昂一直認為修士群體中沒有一個好鳥!

在他眼中,正道就是賣藝不賣身的清倌人,而魔道...那就是光明正大賣!

而且賣得理直氣壯!

所謂大道獨行,無外乎就是把別人都踩下去,你沒本事踩別人,那是你無能!

如果被別人踩了就心生怨懟,進而做出不理智的行為,那離身死道消不遠矣。

不過李昂畢竟也是人,上萬年修為毀於一旦,要說沒有恨意未免太過虛偽,只是他分得清輕重。

日後若有機會,他自然會報仇,若無機會,他也不會和佛門死磕。

話說這樣說,李昂覺得自己大概是沒什麼機會報仇了。

因為佛陀實在太強了!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佛陀翻掌間就毀了自己上萬年的修為,看似強橫無比,實際上佛陀的修為並沒有碾壓他,不然李昂哪裡會有逃生的機會。

對於自己和佛陀的差距,李昂心裡也有點數。

佛陀早已入道,而他儘管已經成就地仙,實際上連道的門檻都沒入,甚至他連道是什麼都不清楚。

所以佛陀翻掌間就能鎮壓他。

就像爸爸打兒子,那叫一個理所當然。

如果李昂想要報仇,首先就要入道。

道是什麼?

如何入道?

沒人說得清楚,李昂心中也沒有半點頭緒,不過他不著急,眼下最重要的還是肉身問題。

修士被毀了肉身就只剩下一個選擇,奪舍!

李昂想都未想就放棄了奪舍的想法,因為奪舍來的身體畢竟不是自己的,雖然可以如臂使指,但始終會有那麼一絲不契合。

或許平時根本察覺不到,但修行本就是逆天而行。

正所謂差之毫釐,失之千里,這毫釐的差距就有可能與大道失之交臂。

更何況李昂有更好的辦法,他要重新構建肉身。

修士到了大乘期就能掌握法則,而他所掌控的是血之法則!

血之法則讓他可以操控氣血,這也是他被稱為血魔老祖的原因。

別人與他爭鬥,一旦受傷就會氣血逆流,輕則重傷,重則爆體而亡!

如果修為低於他的人,哪怕僅僅是對視都會氣血不暢,一身實力頂多發揮出八成。

燃燒氣血可以實力倍增,肉身受創立刻就能血肉重生,想在戰鬥中殺死他可謂難如登天。

就算打不過也可以自爆肉身,只要還有一滴精血存在,他就不會死。

血之法則妙用無窮,其他的法則也各有千秋。

比如爛大街的五行法則就可以將肉身元素化。

面對肉身元素化,血之法則毫無用武之地。

法則之間沒有強弱,完全看人如何使用。

李昂想要重建肉身依靠的就是血之法則。

雖然他現在只剩神魂無比虛弱,但境界還在,更何況還有與他神魂相連的血魂珠,只要有足夠的血氣重建肉身根本不是事。

一聲獸吼突然打斷了李昂的思緒。

一頭體型壯碩的黑熊出現在眼前。

李昂大喜,野狗嚇得瑟瑟發抖夾著尾巴就開始逃竄。

“蠢貨,跑什麼,回去!”

“汪汪汪!”

“...”

野狗被李昂吸食了血氣本就虛弱,而黑熊則是叢林中的頂級獵食者。

它想跑也要問問黑熊答不答應。

僅僅片刻功夫,黑熊就衝到了野狗身後,張開血盆大口就咬向野狗的屁股。

生死存亡間,野狗竟然嚇得屁滾尿流,一聲嗚咽過後嚇癱在地上。

李昂目瞪口呆,揮手間一道血劍就洞穿黑熊的心臟。

黑熊壯碩的身體如同一座小山倒了下來,砸在地面發出砰的一聲巨響,嚇得野狗又是一陣亂叫。

“蠢狗!張嘴!”

野狗雖然聽不懂人話,但卻明白李昂的意思,微微把嘴張開,血魂珠瞬間激射而出鑽進黑熊的體內。

黑熊屍體就像漏了氣的氣球逐漸癟了下去,最後只剩下一張熊皮,看起來十分詭異。

李昂心滿意足的收回血魂珠,回頭卻發現那隻驚嚇過度的野狗居然想要逃走。

只是這野狗逃走的方式實在讓人一言難盡。

它居然用四肢在地上爬,李昂能想到的只有兩個字,狗刨!

“這蠢狗...算了,張嘴!”

野狗沒有反應,依然想要悄咪咪的逃走。

李昂這才想起血魂珠已經離開了它的身體,它現在不僅看不見自己,也聽不到自己的聲音。

血魂珠飛到野狗面前,輕輕撞擊它的狗嘴,以此來示意它張嘴。

野狗低聲嗚咽卻始終不肯把血魂珠再次吞進腹中。

李昂冷笑著凝聚出血劍直射向它的眼睛,嚇得野狗張嘴狂叫,血魂珠立刻趁虛而入...

看著李昂再次出現在眼前,野狗低頭伸出舌頭去舔他的腿,試圖以此來討好李昂,結果自然是添了個寂寞。

李昂雖然人在外面,但這僅僅是投影,他的神魂依然無法脫離血魂珠。

它能看到李昂並且進行交流只是因為血肉相連。

“蠢貨,我不是非你不可,剛才那頭黑熊比你強多了,你要是不聽話,我就吸乾你的血氣重新尋找活物。”

話是這樣說,實際上李昂心裡清楚,這條野狗既然能把自己刨出來,那就肯定跟自己有著某種牽扯不斷的關係。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他不相信命運,但卻不能否定命運的存在。

如果現在把這隻野狗弄死了,日後必生禍端。

看著它瘦骨嶙峋可憐兮兮的模樣,李昂暗自嘆氣,突然伸手按住了野狗的頭。

“別動,你也就是遇到了我,其他人就算引你入道途,也沒辦法讓你走太遠。”

野狗突然感覺渾身滾燙,但卻並不覺得難受,反而十分舒服。

“汪!”

“別瞎叫!”

它的身體開始脹大,四肢逐漸變得粗壯,毛髮也開始散發出光澤。

李昂把手拿開時,它已經變得威武不凡。

最起碼錶面上看起來是這樣。

“蠢狗,有沒有名字?”

“五...香...”

野狗突然開口發出了類似女人的聲音,嘶啞低沉如同破鑼。

李昂沒有感到絲毫驚訝,本就是他動的手腳,只是這名字...

“五香...狗肉?”

名為五香的狗歪頭看著他,神情相當迷惑。

李昂笑容古怪,心想這狗既然有名字,那就肯定被人養過,給它起這種讓人很有食慾的名字...

他很難不多想。

“你主人呢?”

“汪!”

它只能說出一些印象比較深刻的人類詞彙。

“消失了,你還挺走運。”

李昂嗤笑一聲,接著說道:“先跟你講清楚,我沒有害你的意思,只是我現在很虛弱需要你的幫助,你幫我也是幫你自己,少不了你的好處,等我恢復肉身,咱們就兩不相欠。”

“汪汪!”

五香邊叫邊狂搖尾巴,還想伸出舌頭來舔李昂,結果灌了一嘴涼風,狗臉上露出了相當迷糊的神情。

“我本體還在你肚子裡,這只是一道虛影,好了,接著去找血食吧。”

五香馱著輕飄飄的李昂,一人一狗逐漸消失在森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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