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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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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屠夫剛才還喜笑顏開,現在立刻變成了撲克臉。

他的老婆是一名五大三粗的高大女人。

這時候,她從注水豬的旁邊,拎著刀走了過來。

看了看林峰,又看了看櫻桃,說道:“去去去,就知道你不按好心,我們還忙著呢,沒空理你!”

李屠戶實在是有些饞了。

櫻桃賣的太貴,他平常又不捨得。

也沒理會自家的婆娘,面色冰冷的說道:“怎麼換?”

他那眼神裡,露出一絲的奸商的意味。

想從自己這賺便宜,門都沒有!“我這有七八斤櫻桃,還你一斤豬肉.”

聽到這,李屠戶知道,這小子一定是沒錢買肉了,那還不好好宰一下他。

“你這櫻桃.看著怎麼不怎麼新鮮.”

“不會,都是剛摘的。

我家的櫻桃樹,你又不是不知道,遠近聞名的甜.”

林峰笑著說道。

“你看看,這都有壞的.”

李屠夫撿起一個櫻桃,放在嘴裡嚼了嚼道。

“壞的?不可能,我都是給您挑選好的,你要是不要,我就去其他賣肉的問問.”

李屠夫知道,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

就是其他屠夫不要,這個林峰也走了,也就不再回來了。

要是再想買櫻桃,就得高價買市場上的了。

“回來回來。

誰說不買了.”

李屠戶找來稱,肉放上去。

“一斤豬肉.”

林峰不由得苦笑。

這秤是不是電子秤,而是原始的機械秤。

專坑附近的養殖戶。

這一招騙的別人,別不了自己。

正當李屠夫正要把腳底上的兩塊磁鐵,偷偷的吸在秤的底盤上的時候,林峰擋在了他的前面。

注水肉,加上吸鐵石稱。

這肉也就六七兩。

“李大哥,我不要這架子上的肉,我要你屋裡那口鍋裡的.”

林峰指了指他們廚房。

那是他們自己吃的肉,自然不會有注水。

更不會有什麼安全問題。

李屠夫嘴角一撇,切了一聲說道:“都一樣,都是好肉。

外面掛的更新鮮.”

“我就要屋裡的.”

林峰態度堅決的說道。

看到林峰執意如此,如果不給他拿,就顯得自己的肉不好似的。

“行,我給你拿.”

李屠夫心不甘情不願。

但也不好說什麼。

正當李屠夫拿肉的時候,林峰指了指地上的一盆的羊眼笑了笑說道:“李大嫂,這羊眼,你們怎麼賣?”

李屠夫的老婆正在給豬肉注水,懶得搭理林峰,不耐煩的說道。

“這是扔掉的,哪有人買這個.”

在這個年代,餐館沒有那麼發達,1998年下崗潮剛剛開始,餐飲業在過後的一年,才漸漸興起。

國企的那些員工們紛紛開始創業,收入不是那麼高,鎮子裡不多的餐館生意,更不像林峰前世那麼的火爆。

老百姓自己在家又不會做羊眼,更沒有幾家火鍋店所以沒人問津,只能扔掉。

“扔掉也是扔掉,不如送給我吧,我家有兩條小狗,可以喂他們.”

李大嫂本不想搭理他。

但是這些羊眼看著就噁心,自己每次扔到垃圾堆裡,都會心裡不適。

自己還要在地上清理半天,索性做個好人,給他得了。

李大嫂一揮手,她哪有閒工夫搭理林峰。

“你把地收拾乾淨,都是你的.”

“沒問題!”

林峰把養眼裝進袋子,帶著笤帚把地掃乾淨。

對他們來說是廢品,但對林峰來說,卻是寶貝。

這玩意,不管是紅燒,還是燉湯,那都是絕頂的美味。

只是現在這些人還不懂他的好。

就這些羊眼,少說也有二十斤。

在林峰的前世,在火鍋店,一盒羊眼的價格是羊肉的幾倍。

如果做成熟的,拿到路口叫賣,絕對的血賺不虧!只是這個城鎮裡的人,很少有人嘗過羊眼的美味。

要是嘗一次,絕對讓他們流連忘返。

“多謝大嫂,那我就收下了.”

林峰找來一個塑膠袋,把羊眼統統撿起來,裝進了進去。

李屠夫則是拿著肉,從屋內走出,過稱的時候,林峰全程不讓他靠近。

磁鐵被拿下來。

心裡更是把林峰祖宗賣了一遍,這傢伙真t。

林峰拿著肉,樂呵呵的笑道:“多謝李大哥了,這些羊眼我也拿走了.”

李屠夫的臉一陣青一陣白,又看了看櫻桃。

心想,自己還算不虧,這七八斤櫻桃買下來也得二三十,二自己只給他一斤肉。

林峰拎著肉,扛著一袋二十斤的羊眼,離開了這裡。

收穫不小啊,只用了一筐櫻桃,就換來這麼多東西。

他樂呵呵的開始生火做飯。

這一斤的五花肉,看著就十分的誘人,做一鍋紅燒肉再好不過。

他拿起刀,把生肉一塊塊切好,生薑,大料準備好,下水這麼一焯,然後放上生薑去腥。

又再火上把五花肉煎的兩面金黃。

開始加入冰糖,醬油,瞞過肉的水,開始燉。

不一會功夫,肉香瀰漫。

四十分鐘,林峰開始收汁水。

他盛了一碗色澤誘人,香味撲鼻的紅燒肉,又放了一塊雪白雪白的饅頭。

心想,自己老婆吃了,一定會很開心。

想到老婆大口大口吃肉的場景,林峰的臉上露出了笑容。

正當他要出門,把肉給老婆送過去的時候。

七八個人,來到了院子中,他們氣勢洶洶,一個個來者不善。

為首的人,自己認識,叫李大彪。

“怎麼,還沒搬走?認賭服輸,難道你不知道嗎?”

這幾個人一看就醉醺醺的,顯然剛吃過喝過。

前些天,自己和他賭博,把父親留下的祖屋,輸給這個叫李大彪的傢伙。

而且,根據自己後來的人生得知,給自己下聽話水,讓自己回去把僅有的三百塊從老婆手裡搶走的混蛋,就是這個傢伙。

可惜的是,他後來因為殺了人,進了監獄,沒活到冬天。

自己這個仇,一輩子都沒有辦法報,這也成了林峰一生最大的遺憾。

再次見到這個仇人,林峰的眸光一亮。

興奮,異常的興奮!復仇的烈焰,也在內心之中點燃。

他的雙手緊握,牙齒咬的咯吱作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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