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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還是四哥的面子大,我跟阿玖共事這麼久,阿玖都沒有說過要親自下廚的話。”齊明鏡酸溜溜的說道。
“四皇子可是我們東北都護的貴客,我們當然要好好的盡一下地主之誼,也讓四皇子回去之後替東北都護好好的替我們東北都護宣傳宣傳,我們這裡雖然冷了些,但可不是什麼窮苦之地。”
開玩笑,她林玖的飯是那麼好吃的嗎?
出了豬場,林玖又帶著齊明晨他們去看了她的玉米地和棉花地,這才是需要重點推廣的。
“林大人這片富貴花開得不錯,想必費了不少心思吧!”
地裡的這些植物除了富貴花其他的齊明晨雖然不認識,但齊明晨並不認為林玖會讓他看無用的東西。
“達官顯貴喜歡叫它富貴花,卻忘記了它原本的名字,棉花。棉花的真正價值可不是供大家觀賞,而是它能紡線織布,供人驅寒。”
林玖帶著齊明晨去了旁邊的工坊,工坊裡一些孩子和老人正在給採摘下來的棉脫籽,而一旁的婦女則是在用棉花紡線。
“這些棉花也才剛採摘,目前無法讓四皇子看到成品,不過等過兩月,四皇子就能收到用棉花做成的年禮了。”林玖笑道。
“我剛看棉花旁邊與高粱有些像的植物,那是什麼?”
“四哥,那是玉米。是阿玖在一個海外商人那裡購買的,除了玉米,還有土豆紅薯,那外商說這些東西產量高,玉米和紅薯還沒有收穫,但土豆的產量的確很高。”
“有多高?”
“畝產兩千。”
“多少?”齊明晨吃驚的看著兩人,他原本以為會是六七百的畝產,沒有想到比他預估的還要高三倍。
“畝產兩千,而且還是下等地。而且這這土豆六十天便可以收穫,要是氣溫適合的話,一年四季都可以種。”
“這土豆種子目前有多少?”
“八千斤,當初只種了四畝地,收穫之後便全部做了種子。”林玖搶在齊明鏡之前開口道,“土豆適合種在北方,南方的話,還是紅薯比較適合,而且紅薯比土豆還不挑地,山地破地都可以種。”
“正好這兩日紅薯和玉米都可以收穫了,四皇子要不要參加我們的採收儀式?”
齊明晨點點頭,作為一個實幹的皇子,他自然知道高產的農作物對一個國家的影響有多高。
當天晚上,林玖便親自下廚做了一大桌子菜款待齊明晨。而齊明晨也嚐到了林玖極力向他推薦的豬肉,味道確實不錯,肉質細膩,也沒有尋常豬肉的那股子騷羶味。
別人愛不愛齊明晨不知道,但他卻是愛上了這豬肉。尤其是那一道紅燒肉,入口即化,肥而不膩。只可惜京中離定遠太遠,如今天氣還有些熱,他這次吃了,下次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吃得上。或許可以找林玖要這豬的養殖方法,看看除了要給豬做手術之外,還需要注意什麼。
不過他好歹還能吃上一口,父皇他們也就只有等以後了。想到這裡,齊明晨突然有幾分爽是怎麼回事。
第二日,齊明晨便參加了定遠府的秋收儀式。並親手掰了一筐玉米,挖了一壟紅薯。
玉米紅薯收穫之後,林玖又做了這兩樣食物給齊明晨品嚐,玉米窩頭,玉米糊糊,粗糙的,細緻的都給齊明晨上了一些。
齊明晨艱難的將一個玉米窩頭給嚥了下去,他作為皇子,還真沒吃過這般粗糙且難以下嚥的食物。
林玖這次,笑著拿起一個表面光滑的玉米窩頭,又往窩頭裡放了一些炒過了酸豇豆,這才遞給齊明晨。
齊明晨拿去小口的吃下,發現卻比剛才的那個窩頭要細膩。
林玖拿起一個粗糙的窩頭,掰了一塊放進嘴裡,待吃下後才道:“玉米雖然高產,老了之後的碎玉米煮熟後並不好吃,最好的辦法就是磨成粉後與高粱麵灰面混合在一起做窩頭或者三合面饅頭,當然也可以煮糊糊吃。雖然玉米糊糊和玉米粥有些劃嗓子,但絕對比糠和麩皮還有野菜湯好吃。”
“當然,食不厭精,富貴人家如果精雕細琢,同樣也可以將玉米做成美味。”
齊明晨一直關注民生,自然明白林玖的意思,就像他剛才吃的兩種不同的窩頭,細膩一點的肯定更會功夫,而林玖也正是用這比較的方法告訴他,玉米雖然不太好吃,但絕對能填飽肚子,而如今百姓所需求的不正是填飽肚子嗎。
“阿玖,如果這玉米要將這玉米推廣需要多久時間。”齊明晨問道。
經過幾天的相處,齊明晨對林玖的稱呼也從一開始的林大人變成了如今的阿玖。
“三年,只需三年時間必將推廣開來。明年我會將定遠一半的土地用來培育種子,另外,玉米種子在江南可以種兩季,要是想盡快出種子的話,可以在江南試種一些。”
“阿玖,我在南邊有幾個莊子,正好可以給你育種。”齊明鏡連忙開口道。
齊明鏡在南疆駐守幾年,在那有產業並不為奇。
“我在江南也有兩處莊子,正好也可以用來育種。”齊明晨也道。
“玉米耐寒耐旱,所以只需種在山地坡底便可以,等下我將玉米和紅薯的種植方法給你,你帶回去交給信得過的莊頭研究。對了,紅薯糖分重,單獨吃多了燒心,最好是和其他的主食一起吃,最好是與大米一起煮著吃。”
林玖見齊明晨一連炫了好幾個紅薯,連忙說道。
齊明晨和齊明鏡聞言,同時停下了要去拿紅薯的手。
齊明晨回京那日,林玖給他裝了兩筐紅薯和一袋大袋玉米種子。這些都是齊明晨在定遠時自己挖出來的。
乾元殿
“君上,四皇子在殿外求見。”
回京之後,齊明晨略作梳洗便進宮覆命。
“老四回來了,快讓他進來。”
齊明晨提著一籃子紅薯走了進來。
“兒臣見過父皇。”
“免禮,老四,你提的是什麼?”泰康帝有些好奇的看著齊明晨手裡的籃子。
“回父皇,這是林知州發現的高產糧食之一紅薯,兒臣吃著味道不錯,特意帶來給父皇嚐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