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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節 越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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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殺出去,其實並沒有什麼困難。只是接著可能就要面對哈里奧波斯城的舉國追殺了。雖然哈城的僧侶團只有三百多人,但是其中還是有一些高手。這樣的高手如果有上三五個,以我現在的魔法水平就不見得能全身而退。至於那些士兵和騎士的威脅要小得多。

最好能神不知,鬼不覺逃出去。這樣就只有假死這一個辦法。我仔細用神識搜尋乾坤袋中是不是有我想要的東西。

找了很久以後,終於發現一個魔器具裡,存放著很多肉身。這些都是利悉碰到合適的肉身就用元神把他們的靈魂吞蝕掉,但是並不是特別完美的選擇,有點差強人意。所以利悉用秘術把他們收到這個磨法器具裡,存放著以備不時之需。如果他的肉身突然出現嚴重的病變,或者是受到很嚴重的傷時,就用這些肉身先暫時頂替一下。

這樣的肉身有三具。我取出來一具和我身形最像的。我看了一下他的面相,和我的差距還是有一點。我想到一個辦法就是現代的易容化妝之術。女人可以靠這種技術,化腐朽為神奇。

我又從利悉的乾坤袋裡找到化妝用的東西。最後總算把這個人的樣子改造得和我有了三分相像。其實那些人也不見得完全記得奴恩長什麼樣。因為大部份人都很久沒有見過奴恩的樣子了。

只是那個送飯的小弟,比較清楚現在的奴恩長什麼樣。所以他一定可以看出這不是真正的奴恩。

要不要用一點小手段,把他做了呢?這個念頭一起。我發現自己還是受到利悉的元神影響,凡事只從成敗與功利的角度去思考,不考慮道義什麼的。

這讓我心裡感到一種害怕。我很害怕自己會變成利悉那麼冷漠無情的生命。

我又思索了三天,終於在《亡靈書》中找到一個咒語,可以讓受到這種咒語影響的人,產生三天左右的幻覺。而這個幻覺是可以由我來製造的。這個術叫作‘造夢’。

這樣我就把奴恩死了這個幻像結合手邊上這具屍體,做成一個完美的術。這樣送飯的那個小弟,就真的不會注意到奴恩的臉改變了。

而且我還在牆上刻了四個大字就是:屍體有毒。

亞哈下過命令,如果讓把奴恩弄死了,誰就得償命。但是現在奴恩是因為吃了利悉的屍體而毒發身亡,就不會有人受到牽連。這個結局相信那些獄卒們也能接受。只是亞哈是不是會牽怒於這些人,那就不是我能*心的事了。

我從乾坤袋中拿出一把非常鋒利的小刀,然後用它小心翼翼把我臉上的鬍鬚整體割下來。然後用魔法全都種到那具屍體臉上。然後再找來一種劇毒的毒蟲,在那具屍體上咬了一口。很快屍體的臉就變得再也沒有人色了。看上去很恐怖。這樣就更看不太清是不是奴恩本人了。

做好一切之後,就是怎麼神不知、鬼不覺的出去了。我看著手裡的乾坤袋,覺得還是要它上面做文章。

我又從乾坤袋裡面拿出幾枚金幣,然後都丟在地上。最後一枚金幣旁邊擺好這個乾坤袋。這樣那個送飯的小弟來了之後,看見奴恩死了以後,一定會向上報告。但同時他看見這些金幣,一定會生出私吞之心。這樣他就會把乾坤袋私藏下來。這樣我躲在乾坤袋裡,就會被他帶出這個監獄。

我先鑽進乾坤裡,感受了一下。感覺我的力場異能完全沒有受到任何束縛,可以正常使用。這個乾坤袋之內,其實就有一個房子,似乎是用來供利悉休息的。裡面應有盡有。那些美食都是儲存在這個房子裡。

所以我就算在這個乾坤袋裡住上一百年也沒有問題。

切都準備妥當以後,我把那具屍體擺好。然後把乾坤袋放到金幣旁邊。再把自己鑽進乾坤袋裡。

又過了兩天,那個送飯的小弟才又來送飯。

他看到奴恩躺在地上,也沒有感覺有什麼奇怪的。但是當他把飯放好以後,看到乾坤袋和散在外面的金幣以後,馬上發現了事情不同尋常。

他叫了奴恩很多聲以後,終於發現那個屍體是一個死人。

他本來已經拔腿向外面跑去,但是他又緊張地跑回來。這一次他手上多了一個長矛。

我躲在乾坤袋當中,用神識觀察著他的一舉一動。

送飯小弟用長矛把乾坤袋挑起來,然後一點一點拉回去。因為他並沒有這個牢房的鑰匙,所以他也沒有辦法進來取這個乾坤袋。

拿到乾坤袋以後,他迫不及待地開啟,想看看裡面倒底有多少金幣。

乾坤袋裡的金幣多了去,完全超出他的想象。那其實是我用魔法做出的一個幻相。這個送飯的小弟完全沒有經驗,不然他一定可以從袋子的重量上感覺到他看見的金幣並不是真實存在的東西。因為真實的乾坤袋就算裝下一萬斤的東西,也不會重一兩。所以他提著乾坤袋只有袋子本身的重量。

但是這個時候,這個關飯的小弟也沒有那麼高的智慧,發現這個漏洞。

他把乾坤袋塞進自己的懷裡以後,就向外面跑去。

他在出口的地方,碰到其他獄卒,也沒有報告說奴恩死了。只是說:“我送好飯了。先回家了。”

奴恩的飯似乎是整個石牢裡最遠的那一間。要走很遠的路。所以這個送飯的小弟,才會隔三差五就罷工幾天。

其他的獄卒對於奴恩和這個送飯的小弟,都沒有任何提防之心。一個奴隸能搞出什麼鬼來啊?

就這樣這個送飯的小弟順利地離開了牢房。走上了哈城的大街。

我感受著外面變得喧譁的聲音,知道已經到了外邊。我沒有想到這個送飯的小弟敢不向上面報告,就離開了。難道他想要逃離出這個城市嗎?不然他只要在這個城市,就一定會被抓回去拷問一番的。不管奴恩的事和他有沒有關係。

送飯的小弟,穿過大街小巷,一直走了很遠。

就聽見他在外面和一個人說:“去狄安特城,要幾個金幣?”

另外一個聲音說:“你這麼小,也想去僧侶之城去碰碰運氣嗎?”

那個送飯的小弟說:“我是魔法奇才,學什麼魔法都可以一學就會。現在就是要去參加僧侶協會一年一度的考試的。”

另外一個人的聲音馬上就變得恭敬起來,說:“是,小爺去狄安特城要五個金幣。”

那個送飯的小弟說:“要這麼貴?你不是宰我吧?”

那個人說:“小爺,我可是誠實商人,童叟無欺的。”

送飯的小弟說:“好了,知道了。五個就五個。”說完他就把手伸進了乾坤袋裡。

我急忙運出一把金幣交到他手裡。

送飯的小弟從手裡的金幣當中數了五個交給車伕。

車伕問道:“小爺你怎麼稱呼?”

送飯的小弟說:“我叫安略。我是平民,不是逃出來的奴隸。你不用擔心。”

車伕說:“我一看就知道你是有大好前途的年輕人。雖然你現在是一個平民。如果到了狄安特,通了僧侶考試。那麼你將來就很有可能成為一個強大的僧侶。到時你要發達了,記得要提拔一下小人啊!”

安略似乎感覺自己已經變成了一個強大的僧侶一樣,說:“好說。”

說完他就坐上了遠行的馬車。

奴恩那個牢房,除了送飯的小弟,幾乎沒有人會去。所以監獄方面要發現奴恩做出來的那具屍體,最少也得等到明天,發現送飯的安略沒有去上班,他們才能反應過來。這也就是說他們最早也要等到明天才能知道奴恩的事情。而這個馬車馬上就會離開這個城市了。

到時候他們再想找到安略這個人,就非常不容易了。因為離開這個城市的方式有很多,方向也有很多。

我要不要跟著安略一起去僧侶之城呢?我真很想去找亞德琳。或者說是奴恩非常想念亞德琳。但是現在奴恩完全是一個黑戶,根本就見不得光。一旦被人發現,馬上就會陷入重圍當中。這樣是不可能帶走亞德琳的。而且在私奔事件之後,亞德琳現在到底在哪裡,也並不確定。如果她已經不住在原來那個地方,想要在這個若大的城市裡,找到她還真是有點難度。畢竟亞哈可以把她藏到任何一個地方。

我現在這個水平,說低也不低,但是說高就差得更遠。在沒有取得堅實的生命保障前提之下,我把亞德琳帶到身邊,是不可能給她幸福的。畢竟我活這個神巫的社會里,自然要遵守他們的規則。

當你無力與之對抗的時候,你只能選擇順應它。不管它對你來說,是一件多麼痛苦的事情。

所以我選擇了跟隨著安略,一起去狄安特城。到那裡透過僧侶的考試之後,有了僧侶這個身份以後,再想辦法把亞德琳弄到手就沒有那麼不可能了。

馬車又等了一半個小時以後,終於開始起程了。現在是中午時分,我甚至能感覺到外面陽光的充足輻射能量。我躲在乾坤袋裡,感受著馬車的搖晃,就好像整棟房子一直處於地震當中一樣。

安略原來一直想要成為一個僧侶。但是他家應該很窮,五個金幣的車費對他們來說應該是一筆很大的支出。所以當他發現一袋金子之後,第一想法就是他終於可以去參加僧侶考試了。

雖然他的心性比較壞,但是並代表他是一個沒有理想沒有抱負的人。從他可以那麼冷靜地觀察利悉的屍體上來看,就證明他膽識不小。而且當機立刻,很有點當將軍的潛質。

這個車廂裡擠滿了乘客,最少也有十三個人。外面是兩匹馬在拉這輛車,所以跑起來比較快。一路上這輛馬車都行進得很順利。這個時代,在主要城市之間修建了還算不錯的馬路。就算是夜晚,只要馬能看清路,還是可以前進的。因為這片大陸上基本上都是平原。

在我的時間感覺中,過去了六個小時之後。這輛馬車進入了驛站當中。一車的人都下車去休息一下,吃點東西,上上廁所。

安略也跑到廁所裡去上大號。當他把乾坤袋拿出來,掛到門上的時候。我覺得是時候離開乾坤袋裡了。

我向著安略唸了一個分神咒,然後迅速飛起乾坤袋,飛到旁邊的隔間裡。在飛走之前,我又同時從乾坤袋裡取出一個和它一模一樣的普通布袋子,把裡面塞滿了金幣,掛在安略那間廁所的門上。

既然要做就把事情做得滴水不漏,讓當事人也不知道就是最安全的方法。這樣就算安略被抓回去,他也不知道是他把我從那裡帶出來的。

在他的識感當中,只是偷走了一袋裝滿金幣的布袋子。現在我把一袋真裝滿金的布袋子送給他,事後他也不會有任何懷疑。

飛到廁所的旁邊那間以後,我從乾坤袋當中鑽出來。然後把門鎖好。一直等到安略上好大號,提著那一袋子金幣走出去。我才走出去。

我在乾坤袋中,已經找了一件貴族的衣服穿在身上。加上奴恩把他幾年來都沒有刮過的鬍子剔掉以後,露出裡面非常英俊的面容,就算是見過奴恩的安略也不會把我和奴恩聯絡到一起。

我找了一個金屬鏡子看了一下自己的打扮,確定沒有任何破綻以後。我走出了廁所。來到了大家聚集的地方。

我現在的資訊感應能力已經變得很強了,最少比方平的資訊感應能力要強上一些。所以一些人的想法,會被我不經意地讀到。

因為大家看到一身貴族的打扮,一般的人平民都閃到一邊,不敢和我並排站在一起。

我後面有一個臉上帶著刀疤的大漢,一臉奸詐地和他的同夥小聲商量著什麼。

我也沒有刻意去聽,但還是聽到他說:“那個小孩子身上真有一袋金幣嗎?”

旁邊那個人說:“沒錯,我親眼看到的。”

這個聲音一響起,我聽出來正是那個車伕的聲音。

這個時候,安略從驛站的飯店當中走出來,又背了一大堆吃的東西。他一個小孩子,沒有過這麼多錢,所以難免會亂花錢。

沒想到自己已經被強盜盯上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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