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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主角團小劇場(秦青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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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自己的夢想嗎?

我從小到大,每當被問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媽媽都會搶著回答,我以後是要當醫生的人。

可是,我不喜歡醫生,我也不喜歡醫院。

從小生病,我早就對醫院的消毒水味厭惡至極,不管是苦中藥還是西藥片,我都不喜歡。但是沒辦法,身子骨爛得要死,小時候就是靠著醫院吊著一口氣才長這麼大的。

媽媽說,只有我以後當醫生才能治好自己的病。

可是媽媽,醫者難自醫。

後來我讀書後發現,我在理科方面根本就不行。初中學物理化學的時候雖然也中規中矩考個八十多,但畢竟簡單。所以為了我以後的前途,我果斷的選擇了另一條賽道——藝考。

只是,在我這樣嚴肅教條下的家庭,我媽媽當然認為藝考是捷徑,考低分上好大學,又費錢又費精力。

可是媽媽,我不喜歡理科。將來我也不想當醫生,這個世界上如果那麼那麼多人都去學醫了,誰來給彈琴唱歌讓他們放鬆呢?

我其實也沒有特別喜歡的東西,只是相比之下,音樂比數理化更吸引我。

當然,因為這件事和媽媽大吵一架,差點斷絕母女關係。最後我們各退一步,我選理科參加藝考,但是隻能作為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錄,或者去醫學院念藝術。我媽說這樣可以輔修醫學。

雖然我嘴上不說,但是還是覺得媽媽想的太簡單了。音樂生輔修工科,哪有這麼輕鬆呢?兩大buff疊滿了。

當然為了我有大學上,我還是妥協了。

學音樂當然很辛苦,天賦異稟的人更勝一籌,努力刻苦也能拿到一紙學歷,而我就是那種有點小聰明還願意努力的人,所以我剛開始的藝術道路可以說是一帆風順的。

只是,隨著學的知識越來越多,我要平衡學業和音樂間的關係,讓我力不從心。媽媽和許明月總說我,說優秀的人在時間的安排上絕對合理,優秀的人什麼都能做好。

可是,我不是優秀的人,我是普通人我很笨。

有時候很討厭許明月,他像個臭屁小孩。總是告狀,我不喜歡被指責。

顏曉霽是我最好的朋友了,我們從小就一起玩,我很喜歡她,也很珍惜這段友情。

只不過,她不止我一個朋友。她比我開朗大方活潑許多,她會和父母撒嬌,說話語調俏皮,臉上是陽光的笑容。我總是被媽媽說陰沉沉的,其實我只是沒有表情,沒有不高興。我也不喜歡社交,就窩在房間裡就好。

許明月是我唯一一個玩的很好的男孩子,我討厭別的男生。小時候被同桌的男同學摸大腿,從此以後再也不願意和男的接觸。感覺就是,每個女孩子都會碰到這樣的事吧。那個男同桌也給我留下了很深的陰影,我長大的過程中做過的無數次噩夢,三分之一都有他。

還有一個男生,他家和我家是交好的。只是我第一眼見到那個男生我就很討厭他,說不上來但是就是不喜歡。事實證明我是對的。他有一天來我們家做客要留宿,開口第一句就讓我無比噁心。

“我想和你一起睡。”

因為父親在我家裡是缺失的角色,所以媽媽對我的兩性教育很早就有了。儘管當時我們都是小學生,但是這句話真的讓我在之後的無數個夜晚裡嚇出一身冷汗。

甚至後來有一次我放學在門口等媽媽,他突然來叫我和他一起去他家。我不想去,但是他說是我媽媽說的,又說了些別的什麼東西,我半信半疑決定去看看。快走到了我越想越覺得不對勁,藉口繫鞋帶讓他先走,轉頭撒腿就跑。跑回學校發現媽媽在門口等我,她還罵我怎麼到處亂跑。

我沒告訴她,我不想讓她擔心。我媽媽和那個男生的媽媽關係很好,我不希望因為我,媽媽失去一個朋友。

因為我沒有幾個朋友,所以不喜歡失去朋友。

順帶一提,這兩個給我的人生造成很大一部分陰影的男生,最後都和我表白了。

更噁心了。無比冗長的,在噩夢裡他們是拿匕首的漁夫,他們是提刀的屠夫,我在夢裡死在海里,死在草叢裡,反正有他們兩個的夢我都是一塊一塊的。

聽起來是不是很誇張?還有人和我說,他們都沒有對你造成實質性的傷害,是你自己沒放過自己,臆想他們是壞人。

可是我就是這樣膽小,我害怕一切讓我不安的人,我就是覺得他們不應該出現在我的生活裡或者夢裡。

後來上了高中,社交圈開了,也被迫接觸到了一些男生。我尋思著都高中了總不能還搞一些讓人反胃噁心的手段吧?

事實證明,還有。

高一當語文課代表,但是政治也學的很好。當時的政治課代表是一個男生,就經常找我問題。高一上學期馬上就要結束了,我在走廊背書呢,我們班另一個男生跑來問我:

“你是不是真的喜歡xxx(政治課代表)”

我當時真的愣住了。

一種恐懼,厭惡甚至可以說是憎恨的心情席捲了我。

我問他為什麼這樣說,那個男生撓頭,說是政治課代表在宿舍裡說的,他還說我追他愛而不得呢。

多噁心。

什麼爛貨都讓我碰上。我真的服了。我是什麼很賤的人嗎我請問呢?

自從我人生中出現了這三個極品男人,從此我對男性沒了濾鏡且產生極致的厭惡之心。

直到後來,我突然意識到,我好像喜歡隔壁班的一個男生。

我很害怕,因為我認為是我沒接觸過他,給他加了一層神秘面紗。有句話怎麼說來著?“他其實沒那麼好,是你的喜歡給他加上一層濾鏡。”

可是,許明月告訴我,他人很好。

我開始像個偵探觀察他,後來發現確實是這樣。但是當我真正意識到我真的開始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我覺得害怕。

可能是我天生消極吧,我對我的喜歡下的定義就是註定be的結局。

可是喜歡怎麼可能壓抑呢,這種東西,隱藏得再好也還是會偷偷看他的。

無所謂吧,我擺爛了。

只是,後來我們真的走上了不同的未來。

哦對,我藝考失利了。因為當時,生病了,挺嚴重的,讓我在臺上不能控制自己的軀體,但是聽說他考得還不錯。

我原本是想去星海音樂學院的,而且他的理想院校也是華南理工大學,至少在同一個城市。

可是我考不上星海了,我只能去綜合類院校的音樂系就讀。

畢業晚會的時候,我挺難過的。看著大家歡笑著,瘋狂著,我有一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為什麼,人會痛苦?我所擁有的一切那麼多,為什麼我還是時常不開心?

媽媽不知道我生病了,她總是問我為什麼不開心,我說壓力太大了。

那天晚上,我完成了我在一中的最後一次表演。《訣別書》,我非常喜歡的曲子。

我從來不穿紅色的衣服,因為我撐不起來。但是我那天晚上穿了一件紅色掛脖短裙,還踩了一雙高跟鞋。

我想去和他合照。事實上,我確實也勇敢了這一次。合照是用我的手機拍的,我在攝像頭裡,看著他。

如果心意說不出口,那麼請你記住我的眼睛。

我們的最後一面是高考後回校的時候,拿志願書。他當時笑容洋溢,滿心歡喜地和老師討論去哪所院校。

我甚至沒有聽到,只是發呆。

我的文化破天荒的超常發揮了,即使不靠藝術也能去好大學。

志願放榜的時候,我特意回學校去看了。他的名字響亮,理所當然的佔據了前面的位置。

“吳滄霆,北京理工大學。”

原來他去了北方啊,我在南方呢。

我還是隨了媽媽的願望報了藝術團,主專業去學醫了。

飛機落地的一刻,我意識到,他已經是我回憶裡的人了。

“吳滄霆,後會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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