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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大哥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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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曼曼和金有為回村借了輛腳踏車,兩個人來到了黑市。

他們找了一個好位置,然後把野雞和野兔用繩子捆上,擺在地上。

很快,就有人圍觀了。

大家打量著他打來的野雞。

一個有見識的老頭說,這野雞可好吃了。

那肉和家雞可不一樣,非常的緊實勁道,可是家雞比不了的。

俗話說的山珍海味,飛禽走獸,那都是難得的美味,不是有錢就能吃到的。

不一會,一個穿著中山裝的年輕男人問道:“這野雞怎麼賣的?”

林曼曼不假思索:“25一隻。”

年輕男人皺了皺眉:“這也太貴了吧?”

林曼曼說道:“我這可是在金雞山上抓到的野雞,金雞山山高林密,一般人進不去。”

“而且這野雞非常的狡猾,一般人是抓不到的,我們也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的,你能遇到全憑運氣。”

年輕男人被林曼曼這麼一說,覺得確實有道理。

金雞山是黑省最有名的一座山,以奇、秀、險出名。

聽說山上陡峭險峻,還有野獸出沒,一般人真是不敢進山的。

“這樣吧,你便宜一點,22塊錢這四隻雞,我都要了。”年輕男人討價還價。

“23吧!少一分我都不賣。”林曼曼也給出最低價格。

“好,成交。”男人爽快掏錢。

林曼曼接過92塊錢,激動的不得了。

金有為則一在一旁把幾隻野雞都給裝好,然後遞給了年輕男人。

年輕男人拎著幾隻野雞,滿意的走了。

剩下的兩隻野兔,看起來也肥嫩嫩的。

林曼曼決定每隻要18元。

有一個老太太相中了,買了一隻說帶回家給孫子玩,等孫子玩夠了再吃。

另一隻被一對年輕夫婦買走了,說是要送禮,他們根本都沒還價。

又賣了36塊錢,加上賣野雞的錢,一共128塊錢。

林曼曼自已留下28塊錢,剩下的錢給金有為。

“你拿回去攢著,等攢夠500塊錢就來我家娶我。”林曼曼安排著。

“好的,都聽你的,等彩禮攢夠了我就去你家提親。”金有為笑道。

今天掙了錢,林曼曼又領金有為去買了一套衣服,因為看他的衣服實在有些太舊了。

她還領金有為去小吃部吃了一碗麵條。這時候的麵條很實惠,滿滿的一大碗才要五毛錢。

回家的路上,林曼曼坐在腳踏車後座摟緊了金有為的腰,高興的哼起了歌。

半個小時後,林曼曼到家了。

回家後她看家裡人都板著臉,她問發生了什麼事。

“娘,你們這是怎麼了?”

“曼曼,你可回來了,你大哥沒和你一起回來嗎?”沈桂芝心急地問。

林曼曼一臉茫然:“沒有啊,我一天也沒看到大哥,他不是去上工了嗎?”

這時候,她看見大嫂楊美鳳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在屋裡走來走去。

“你大哥沒去上工,他跟蹤你去了?”林忠民說道。

“什麼?他跟蹤我去了?他為什麼要跟蹤我呀?”林曼曼一臉不解。

“還不是你大嫂鬼迷心竅,看你抓野雞掙錢,她讓你大哥跟蹤你,她也想讓你大哥去抓野雞。”沈桂芝一臉氣急的白了楊美鳳一眼。

“娘,您就別埋怨我了,我不也是為了這個家,好嗎?我尋思讓有福也去抓野雞,抓到野雞賣了錢,咱家日子不也能好過點嗎?”

楊美鳳被沈桂芝數落,她還是有些不服。

“曼曼,你一直沒看到大哥?”林有慶問道。

“沒有啊,一直也沒看著他人影。”林曼曼搖搖頭。

“那大哥能去哪裡了呢?是不是迷路了?”王秀珠說道。

眼看著外面的天都擦黑了,林忠民坐不住了,他決定找人去把林有福找回來。

“別等了,咱們現在就進山去找有福吧!我看他八成是在山裡迷路了出不來。”林忠民說道。

“好,咱們現在就去。”林有慶說道。

林中民又讓林有慶去找了林家的幾個大爺和兄弟,讓他們一起去幫著尋找林有福。

“都怪你非逼著老大去抓野雞,這回好了吧?野雞沒打著,人也失蹤了。老大要是有個三長兩短,你看我不收拾你。”沈桂芝對著楊美鳳發了火。

楊美鳳這時候也不敢出聲了,只在一旁嗚嗚的哭。

她也不想發生這種事情,她沒想到林有福這麼笨?挺大一個人,竟然在山裡還迷路了。

林有慶很快召集了十多個人,大家拿著火把帶著林曼曼就進山了。

山路白天都不好走,到了晚上更是像迷宮一樣。

“所有人都用一根繩連著誰也不要掉隊,別再有人丟了。”林忠民說道。

很快,一行人就來到了山腳下。

他們一點一點往上爬,凡士林曼曼去過的地方都不能放過。

“林有福,你在哪?”

“有福……有福”

山裡迴盪著一行人喊林有福的聲音。

林有福這時候都嚇壞了,他在山溝裡腳還有點崴了。

他在這個溝裡待了一下午,任他喊的聲嘶力竭,也沒人來救他。

這讓他感覺老後悔了,以後說啥他也不進山了。

今天要是出去他再也不來了。

什麼抓野雞掙錢,在生命面前錢都是不值一提的東西。

一行人越走越深,在密林深處走走停停還是沒有發現林有福的身影。

這時候大家都累了,都沒了耐心。

“二叔,這麼找下去啥時候是個頭啊?”

“是啊!二叔,再說這黑燈瞎火的,這山這麼大,找個人太難了。”

“要不咱們明天再來找吧!”

幾個侄子都有些想放棄了,不想在山裡繼續走了。

幾個大爺沒有說話,畢竟林中民沒說放棄,他們作為大爺,如果說放棄還不太好。

林忠民沒說話。

這畢竟是自已親兒子,要是不找,萬一他被野獸吃了怎麼辦?

那他當爹的不得後悔一輩子啊!

林曼曼突然想到了一個辦法,他想到後世抓歹徒都用警犬去探路。

她覺得找一條狼狗來幫忙,尋找大哥也許能找的更快一些。

“爹,這山路確實難走,我想了一個辦法,你讓我二哥回去找一條狼狗聞一下我大哥的衣服,這樣說不定能早點找到大哥了。”

幾個人一聽,都贊同林曼曼的想法。

“曼曼這主意好啊!以前打獵的時候都要帶一條狗來尋找獵物,這方法可行。”

“有慶,那你和有才二哥回去,趕快找一條狼狗來幫忙。”林忠民說道。

“好,我這就回去。”

“你們路上注意安全。”

林有慶和林有才在一群人中是最年輕的。

他們很快就下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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