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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孔乙己是悲劇人物,更是社會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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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刻,在影片畫面中。

華國七年五月,初夏的北平,微風輕拂著楊柳,氣溫逐漸升高,城市的喧囂,平添幾分燥熱。

年初的時候,正式興起“新青年”的思潮。

魯訊剛剛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號,發表他的白話短篇小說《狂人日記》。

這篇小說,如同炸彈一般,震撼全國的文學界,引發了褒貶不一的反響。

然而,魯訊早有心理準備,那顆熱切的心,總算找到發洩的出口。

他接二連三地撰寫小說,文字如泉湧般湧現。四年的時間,竟然創作出十幾篇小說。

單單在華國八年,他就發表了三篇,偏偏讓人瞠目結舌。

要不是這一年,他應邀成為北平大學的教員,或許會更加高產,而他教授的科目,正是“小說史”。

在課堂上,魯訊身著暗灰色的長衫,對學員們說道:

“在華夏的文學史上,小說地位卑微,被視為小道末流、是街談巷語,難登大雅之堂,搞學術的人,也不屑於研究小說。明末的金聖嘆說《水滸傳》的文學價值,不低於《史記》《戰國策》,你們如何看待?”

一個學生恭敬地行禮後,發表意見:“大俗方是大雅!金聖嘆的點評細緻且深入。”

魯訊點點頭後,伸手示意讓同學坐下,他繼續分析:

“過去的文章與統治者的喜好,息息相關,需要一個生長的土壤。《水滸傳》堪稱卓然,卻被視為怪傑。但我相信,白話文小說的影響力,只會越來越高。”

他的聲音漸漸沉穩,清了清嗓子,侃侃而談:

“從遠古神話,到漢代小說,再到唐宋傳奇;從宋代話本,到元明講史、再到明代紛雜各異的小說。歷代小說的興衰變化,皆與時代背景和思想文化有關,我將根據歷代的作品,進行分析與評價,希望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學生們聽得興趣盎然,專注地聽他講課,對老師的學識讚歎不已。

每一堂課的教案,他都要做大量的準備,小說的歷史變遷,涉及的書籍足有一人之高,而明代的小說史,更是計劃推出20多節課程。

華國八年四月,當《孔乙己》面市的時候,北平師生在校園內津津樂道,全文不足2600字,是魯訊寫的第二篇白話文小說。

大家紛紛好奇:“孔乙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然而,讀過這篇文章的人,才發現魯訊並沒有直接的答案,而是從人們碎片化的流言,拼湊出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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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酒肆中唯一穿長衫,在櫃檯外站著喝酒的人。”

“他讀過一些書,卻沒考上什麼官名,不會別的一技之長。”

“他給人家抄書,卻手腳不乾淨,經常因為偷東西被打。”

“他在精神上迂腐不堪,生活上四體不勤、窮困潦倒,在人們的嘲笑戲謔中混沌度日。”

“幾乎看不到周圍人對他的尊重,甚至孔乙己這個名字也是酒客們,按照字帖的順序,隨便挑了三個字,給他取的綽號。”

“同時,知識給孔乙己沒有帶來榮耀,他的讀書經歷,反而成為別人嘲笑他的話題。”

“酒客們經常問他:你當真認識字嗎?你怎的連半個秀才也撈不到呢?一看到這裡,我就生氣。”

“孔乙己面對這些人的取笑,或是不屑地沉默,或者用別人聽不懂的之乎者也來回答,或者拿茴香豆,茴字的四種寫法,這些無聊的學問,來維持讀書人的面子。”

“在殘酷的生存現實面前,任何理想和情懷,都是奢侈品,對孔乙己而言,更是無用的矯情,就連他從不拖欠的品行,也沒人在乎。”

“故事當中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悲劇的推動者,雖然篇幅不長,但是深刻揭露出科舉制度,對文人精神的毒害,還有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質。”

“讓孔乙己脫去長衫,就是希望他能擺脫舊制度的束縛,成為一個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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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們你一言我一語地討論不休,魯訊躲在假山後面偷聽,他邊聽邊陷入沉思,更想知道學生的反應。

他在文中,寫出看客們麻木不仁,寫出封建制度的吃人本質,寫出知識分子的侷限性,寫出人世間的人情冷暖,等等。

此時的魯訊,更想聽到學生們會秉持怎樣的態度,來看待孔乙己這樣的悲劇人物。

短短的 2500 多字,每一個詞語,甚至每一個字的運用,都慎之又慎,魯訊用有限的詞句來完成它。

原文的開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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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櫃檯,櫃裡面預備著熱水,可以隨時溫酒。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

——這是 20 多年前的事,現在每碗要漲到十文,——靠櫃外站著,熱熱地喝了休息。

倘肯多花一文,便可買一碟鹽、竹筍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

如果出到十幾文,那就能買一樣葷菜,但這些顧客,多是短衣幫,大抵沒有這樣闊綽。

只有穿長衫的,才踱進店面隔壁的房子裡,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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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頭中,交代魯鎮酒店的格局,不到十句話,就寫出三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第一個世界,是櫃檯外的世界,它是“短衣幫”顧客站著喝酒的地方,這是勞動者的世界。

第二個世界,是櫃檯裡的世界,預備著熱水,隨時可以溫酒,是酒店經營者、掌櫃和夥計們活動的地方,這是資本的世界。

第三個世界,則是隔壁的房子裡的世界,只有穿長衫的人,才在裡面要酒要菜,慢慢地坐著喝,這是權貴的世界。

然而,這三個世界,實際上就是勞動、金錢與權力的關係。

但是在魯鎮,只有孔乙己沒有屬於自己的世界,他是站著喝酒且穿長衫的人。

在小說裡,“穿長衫”的表面,代表著讀書人的身份,是文化的標誌。但實際上,長衫顧客的文化,與權利、金錢,是結合在一起的。

只有這三者的融合,文化才有了實際的性質,才會被人尊重。

那麼,他們崇拜的是什麼呢?到底是文化,還是權力和金錢呢?

當這三者結合的時候,讀者是難以直觀感受到的,但孔乙己出現後,情況就不同了。

孔乙己是有文化的人,可他沒考上科舉,又沒錢沒勢。當文化從金錢和權力裡提取出來,就變成一種“空談”文化,馬上就不被尊重。

這說明對穿長衫人的尊重,根本不是他們有文化,而這份尊重,卻是源於權力和金錢。

在周圍人的眼中,孔乙己的文化,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長衫顧客有權有勢,都是中舉之人,瞧不上孔乙己。

掌櫃會記賬算賬,會在酒裡摻水,有著賺取利潤的技能,也不需要孔乙己的文化幫助。

短衣顧客作為做工的人,根本不需要文化,反而認為孔乙己空有一身文化,更是瞧不上他。

於是,孔乙己的文化,也只剩下認字和寫字。

魯訊在這裡,非常生動地寫出文人的侷限性,只能去抄書,做一些簡單的工作,來換一碗飯吃。

這一段時間,魯訊常對朋友說:

“當我是沉默者的時候,我覺得充實,可我一開口,就感到了空虛。因為悲傷無法與人言說。”

所以,孔乙己的內心世界,有魯訊的影子。

他在文章的結尾處,寫下這樣一句話:

“我到現在終於沒有見一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孔乙己到底有沒有死,已經沒有人在乎。

魯訊用小夥計的視角,來講述全文,他既是酒店在場者,又是酒店旁觀者。小夥計可以窺看,孔乙己與看客、掌櫃、酒客們之間的關係。

文章的悲劇在於,小夥計也逐漸被同化,他希望自己成為穿長衫的人,希望自己成為酒店掌櫃,就算他沒想好自己要成怎樣的人,但他絕對不希望,成為孔乙己這樣的落魄文人。

另外,魯訊還暗埋了一處伏筆。

雖然孔乙己偷東西是事實,但好吃懶做卻是人們的主觀判斷。

他只偷取書籍,紙張筆硯一類的東西,為什麼他只偷這些呢?

因為這是文化的工具,正是孔乙己需要的,是他生存的工具,可他沒有,就下意識地認為這一切應該屬於他。

對於何大人、丁舉人來說,書籍、紙張筆硯重要嗎?

答案是:不那麼重要!因為這些東西並不貴。這些東西,在長衫人的家裡只是一個擺設,自己都不願意用,還花錢請人來家裡抄書。

那既然不重要,為什麼他們發現被盜後,要吊打孔乙己呢?還要打折他的腿。

因為他們憤怒的是孔乙己對權力地位的蔑視,更反感孔乙己的不平衡心理。孔乙己心裡越不平衡,越要向更高的權威挑戰。

丁舉人是魯鎮最有權勢的人,孔乙己偷最權威的人,必然會招致滅亡的結局。

魯訊把全文寫完,深深地嘆息一聲,他真希望筆下的人物,都是虛空的。

然而,這樣的悲劇人物,卻是社會上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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