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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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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赤腳大夫檢查,凰丫頭身體有多處骨折,胳膊,腿,就連胸前骨,都有錯位。

你見過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女孩,一身傷,還能一聲不吭的幹活,照顧弟弟的嗎?

那次過後,那丫頭就像完了很多事一樣,那名赤腳大夫說應該是頭部受傷導致連線性失憶。

問了些問題,確定只有她和弟弟被欺負的記憶不記得,其他都記得。

也許是她不想讓自己記得吧。

書記家裡的孩子們都認真的聽著,書記媳婦問道:那後來呢?丫頭傷好了後呢?

書記嘆口氣道:哪裡會好利索,第三天就起來開始幹活了,洗衣服,打掃衛生做飯喂家畜,包括去打豬草都是那丫頭一個人。

不過他弟弟會幫她打豬草。

別看弟弟才五六歲,力氣也比那丫頭大,很多事,天奇都搶著幹,因為他聽到大夫說姐姐身上有傷,不易幹活,最好是在家裡養著一兩個月的。

可是家裡人不給那丫頭養身體,有時候我看那丫頭的樣子,應該有想過輕生,所以那時候我還找了雲晨跟他說了,讓他注意一下丫頭情況。

那丫頭之前是除了父母哥哥和弟弟說話以外,其他人她都不說話,就是見到了,也當沒看到。

我前幾天還跟雲晨老弟說起這件事,說現在有條件了可以帶丫頭去看看身體,別讓身上的傷嚴重了。

雲晨老弟應該是說漏嘴了,我當時覺得好笑,現在想想應該是真的。

書記媳婦道:什麼事?

書記道:雲晨老弟說,那丫頭自己醫術那麼厲害,哪裡還需要找別人看。

說完就捂著嘴,然後跟我說,他什麼也沒說,這種掩耳盜鈴的樣子真的很好笑。

書記媳婦聞言好奇道:那丫頭跟誰學的?

書記道:我那時候就追著問,雲晨老弟沒辦法,跟我說了,他說有一次丫頭進山,應該是身體疼的厲害吧,就躲起來,疼暈了,是一個老人家看到一個孩子在山裡暈倒肯定危險,就去抱起來想給送到外面。

沒想到一把賣,嚇一跳,這孩子身體虛弱,身上的傷可以說就是成年人都受不了,更何況還是個娃娃。

動了惻隱之心給那丫頭治療了,從那以後那丫頭是隔三差五就進山,她也不說話,就是找那個老頭,後來老頭就教她認識藥材。

那丫頭有過目不忘的本事,都記住了,那老頭就開始教更多的,教著教著就把自己的本事就教給丫頭了。

那丫頭也不跟別人說,有一次回來晚了,雲晨上山去找,發現那丫頭在挖坑,雲晨走近一看才發現一個老頭已經嚥氣了,丫頭是想給埋起來。

你要知道,那丫頭雖然被老頭治療,也不可能剛治療就好了,也要時間的,所以本來就沒啥力氣,就更別說挖坑了,累的滿身汗,手都磨破皮了,還在一點點挖。

雲晨跟我說,他當時看到滿手都是血,血肉模糊的孩子,眼淚都止不住。

而凰丫頭見到自己爸爸來了,哭了,她覺得很小聲,一邊哭一邊指著那個已經嚥氣的老頭。

雲晨幫忙給埋了,沒有立碑,畢竟時代不讓啊,也不知道這老頭叫什麼。

雲晨問他是誰,丫頭跟他說是師父,也說了教她醫術,治療身體,還說教她識字,還有很多丫頭沒說。

書記說完哎一聲道:這丫頭應該是那時候時候學的醫術,只是她自己不知道現在到了什麼地步吧,不過聽說她的體弱已經好了。

就說明那老頭確實應該是個神醫,而且丫頭應該得了他的真傳。

你沒發現雲晨家從丫頭好了後,從來沒有生病嗎?就是頭疼腦熱的都沒有過。

書記媳婦聞言點點頭道:確實,看來丫頭醫術很不錯啊,我們可不能出去亂說,現在會醫術的都沒啥好下場,咱可不能害了那丫頭,說完又叮囑了孩子們,不能說出去。

給幾個孩子拿了一些水果還有果乾,奶糖吃,給了一條絲巾,還有幾個好看的皮筋,頭繩髮圈,還有布娃娃,給閨女道:靜靜這是給你的,一看就知道那丫頭是選給你的。

你拿回去自己收著,想戴哪個就戴哪個。

大兒子年齡已經大了,那丫頭也不好送送東西,二兒子給買了一個球,平時可以玩。

大隊長家兒子女兒都還小,所以買了不少玩具給他們玩。

上弦的那種車,還有青蛙,風車,給女孩子玩的布娃娃,頭繩髮圈都很多。

雲晨一樣的操作,幾句話後放下東西,就帶著兩個孩子走了。

回到家後都感覺送禮真的不容易。

雲天龍和天奇在背後偷笑,被雲晨給逮住了,一頓竹筍炒肉。

雲晨跟兒子們玩鬧了一會兒後,回房屋裡,一家人聽著雲凰講述這次京城之行。

講他們去過的地方,也拿出來照片給父母看,說著那段時光,分享給爸媽。

雲晨和安雪一直都是面帶笑容的看著三個孩子你一言我一語的訴說他們的所見所聞。

這種溫馨的感覺,在每個人心間流淌,也是以後經常拿出來回憶的片段。

每當想起這個時候,每個人心裡都是幸福的。

一家人聊的很晚,才回屋休息,這一晚,兄妹三人睡的非常香甜,這就是家的感覺,身邊有父母有兄弟,這就是家,也是最真實的心情。

第二天一早雲凰就起來做飯,有時候自己都在想,曾經的自己已經離自己越來越遠了。

那個卸下冷酷狠辣無情的女人,竟然也有如此溫柔的一面,放在曾經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如今漸漸成了習慣,也許這就是曾經自己想都不敢想的生活吧。

這種感覺有時候都不知道是不是真實的,不過雲凰屬於隨遇而安的性格,不會總是把過去的事念念不忘。

一家人吃完早餐,拿著工具,去了操場上集合,兄妹三人沒有寫自己名字,他們幫父母做就可以了,畢竟他們速度快,更何況一家人記那麼名字也沒啥用。

總共也就那麼多分,記在誰的名字上意義不大。

一天時間,三兄妹掙了四十工分。

回到家做飯,時間就這樣慢慢過去,因為有三兄妹,竟然提前一個多禮拜搶收完成。

三兄妹這段時間是卯足了勁幹活,不是為了掙工分,而是想早點完工,讓父母休息,不用那麼累。

只要他們乾的快,好的多,搶收的莊稼就會越來越少,大家也可以早點結束。

所以兄妹三人回來十天時間,地裡的活竟然都忙完了。

忙完後,大隊長帶著幾個人去交了公糧,一路上都沒什麼人來送公糧,這就是提前搶收完成的好處。

交公糧的時候,那些檢查的人都有些懵圈,這麼快的嗎?不是還有一個禮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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