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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八章 拿到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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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倒駱駝的計劃進展還算是順利。

起碼李群在滬上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問題。

至於說李群還在讓特工總部成員找的贖金,宋書堂這裡也是彙報給了組織,畢竟這筆錢不小。

組織在滬上是很缺經費的。

若是可以拿到這筆錢就能補充經費的不足,對組織而言是很重要的。

但宋書堂對於這件事情所知情的訊息很少,畢竟時間比較久遠,而且李群也是暗中安排人去找尋,沒有太多情報。

畢竟如果有情報的話,李群自己就已經找到了,也用不著這麼多年還在惦記。

所以宋書堂只是將訊息告訴組織,至於組織是否可以找到這個贖金,就要看具體的行動了。

首先宋書堂這裡是不參與的。

畢竟找贖金這件事情他沒有辦法參與,如果安排滬上分割槽的人,反而是暴露這件事情。

索性就沒有更進。

組織這裡則是安排人開始負責,組織同志也是從之前最早被李群殺人滅口的人開始,調查他之前的所有社會關係。

畢竟你說對方將贖金藏起來了。

那麼肯定是一個很隱蔽的地方。

要麼就是交給自己信任的人了。

組織認為只有這兩種可能,至於隱蔽的地方組織覺得或許可能性比較小,因為李群都已經找了這麼多年了,都還一無所獲呢。

就算是掘地三尺,那些能想到的隱蔽地方,也肯定都已經找過了。

李群這裡有得天獨厚的優勢都沒有找到,你讓組織大張旗鼓會搜查,那顯然是不可能的。

畢竟你現身的話,指不定就會被李群的人發現,畢竟李群的人現在可還沒有放棄這件事情呢。

李群還安排成員繼續負責呢。

所以鑑於這種情況,組織這裡決定還是調查一下當時被滅口之人的社會關係,你說這種人有值得他信任的人嗎?

按理說很少。

但是現在組織認為或許有。

但是這個人肯定不好找,畢竟李群都不知道,組織這個時候想要調查,難度可想而知。

不過這是一個方向,你可以嘗試切入一下。

首先對方當時敢綁架這個富商的女兒,也是膽子不小。

參與的人員同樣是特工總部的人,就是他手下的人。

那麼這件事情背後,有人配合嗎?

畢竟你不可能特工總部的人,當街將人綁走,那是要命的。

其次就是說,這個人真的是綁架的過程中,被對方的女兒看到了長相嗎?

還是說和他合作的人,最後將這件事情故意透露出去。

但是後來組織認為故意透露想要獨吞贖金的可能性沒有,畢竟如果你這樣做的話,對方被抓之後肯定會將你供出來。

不可能自己去死,讓你一個人獨享這筆錢。

因此組織最後分析,這個人是對方非常值得信任的,才有可能將錢交給他。

而且臨死都不願意說出來這件事情。

畢竟當時的事情已經鬧起來了,這筆贖金不管他是交出來還是不交出來,對他而言都是難逃一死。

那麼既然難逃一死,所以他選擇不交。

只是說這個錢他花不上了,那麼只能給別人花,誰來花這個錢他是沒有任何怨言的?

那麼自然是家裡人。

組織這裡就按照這樣的思路調查,雖然知道李群肯定也這樣調查過,但是李群的情報不會和你共享,你就算是明知道這樣調查不會有結果,你現在也必須要調查一遍。

畢竟只有這樣,你才有可能發現一些李群忽視的東西。

你想要直接跳開這些,肯定是不行的。

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組織調查發現當年綁架的人是沒有家人的,也就是說他沒有親人。

那麼線索到這裡就斷了。

至於你說朋友。

什麼朋友也不值得你這樣託付。

所以組織這裡分析,李群這麼多年沒有調查到,也是因為到了這裡線索沒有了。

李群也明白對方是沒有家人的,所以認為這個錢是藏起來了,這些年也是安排特工總部的成員去找錢。

而不是說去調查人。

可是現在組織打算反其道而行,李群找藏錢的地方,組織就找拿錢的人。

畢竟李群這麼多年都沒有找到,他還是特工總部的主任,對被殺之人也算是瞭解。

安排人員暗中調查還算是方便。

找起來也不用擔心驚動誰。

可是就算是如此都還沒有找到,那麼組織就有理由相信,錢不是藏起來了。

就是交給了一個對方信任的人,而且寧願死都不會說出來的人。

但這個人李群都不知道,特工總部內的人都不清楚,那麼找起來確實存在一定的麻煩。

不過組織這裡想到了一些,那就是看看這個人的墳有沒有人祭拜。

這個人當時被殺了之後,富商還不解氣,還想要大卸八塊。

但是說到底是沒有這樣做的,畢竟人都已經死了,你再做這些事情是沒有意義的。

因此最後不了了之。

至於屍體經過組織的調查,說是當時直接扔在城外的亂葬崗了。

本來說到底是特工總部內的人,買口棺材給埋了是情理之中。

但是對方當時死活不告訴李群,錢藏在什麼地方,這讓李群很是惱怒。

所以最後也沒有給對方準備棺材,直接扔在了亂葬崗。

那麼豈不是連祭拜的地方都沒有,亂葬崗你去什麼地方找屍骨去。

就算組織現在分析,說是有人將屍體帶走下葬了,那你怎麼找這個人。

特工總部這裡入土為安之後,對方是不好轉移屍體的,有些太過打擾。

那麼就有一個地方。

但是直接扔在了亂葬崗,那麼要麼就是屍體被野獸吃了,要麼就是被人偷偷帶走下葬。

但是不管哪一種情況,組織這裡是已經難以調查到了。

所以最後組織覺得,經費雖然誘人,但是既然已經調查不到,就不要再大費周章了。

可是就在組織選擇放棄的時候,

發現什麼?

那就是當時特工總部安排處理屍體的人,看到昔日同事有些於心不忍,就沒有扔在亂葬崗,而是給挖了一個坑埋了。

想著也是送對方一程。

但是這件事情算是違背了李群的命令,所以他誰都不敢說,特工總部內沒有人知道。

而且這個負責屍體的人,壓根不知道對方還有贖金這回事,還以為都已經被李群拿走了,只是李群在富商面前不承認,裝模作樣罷了。

且負責處理屍體的人,地位不夠,所以沒有接觸到李群安排人員找贖金的事情,也就是說這麼多年他壓根不知道李群還在找贖金。

那麼李群也不知道對方沒有將屍體給扔了,而是給埋起來了。

可能這些年李群透過找尋各個地方之後,也反應過來對方是不是將贖金給了誰,然後自己才找不到。

但是他調查沒有發現這個人。

你說透過屍體來找,但是屍體都已經扔在了亂葬崗,你還怎麼找?

他不是沒有找之前處理屍體的人問過,對方肯定是一口咬定就扔在了亂葬崗,畢竟這麼多年過去,亂葬崗早不知道多了多少屍骨,現在也全部都是白骨一堆,不怕對方調查。

肯定不能自己沒事找事,直接說自己都是按照李群的指示辦事就行了。

所以李群這裡也沒有跟進這件事情。

但是組織同志有一個朋友,剛好和特工總部內負責處理屍體的人關係很好,然後兩人有聊過這件事情,組織同志也恰好知道了。

所以現在將這件事情彙報給了組織。

那麼組織這裡就覺得,被滅口之人肯定是很信任對方,不然不會將錢給他。

所以他在特工總部內被殺之後,拿著錢的這個人肯定會很關注,畢竟也想要替其收屍。

可能就是跟著特工總部的成員來到亂葬崗,想著對方扔了屍體之後,自己就去收斂。

可是誰知道對方給埋了。

那麼他就沒有辦法挖出來將人帶走,於是也算是入土為安,將地方記下算是祭拜。

組織同志打聽清楚了當時埋人的地方,說是就隨便埋了,都是平地沒有墳頭。

可是等到組織安排人根據對方說的地點,過來找的時候,發現這裡是有墳頭的。

只是沒有墓碑罷了。

難不成後續還有人在這裡埋人?

但是組織同志打聽一番,沒有人知道這裡埋的是誰,那麼也想要問問有誰來這裡祭拜過。

多方打聽之下得知有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來過。

每年清明之類的,都會看到對方。

聽到這句話組織同志推理認為,或許就是這個女人,拿到了這筆錢,這個墳頭也是她們弄的。

但是不好讓人知道里面埋的人是誰,所以沒有給立碑。

組織同志經過一番調查,才找到了這個母子二人,住的非常偏遠。

就快要離開滬上的範圍。

打聽得知就孤兒寡母,沒有見過男人。

組織同志認為,這個孩子可能就是被滅口之人和這個女人所生,也就是說為了自己的愛人和孩子,他才選擇沒有開口。

想著自己反正難逃一死,但是留下一筆錢給他們孤兒寡母好讓他們生活。

這個邏輯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你說為什麼沒有人知道這件事情,組織分析可能是對方也知道自己作為特工總部的人,傷天害理的事情做了很多,擔心被報復。

也擔心被同事背後捅刀子,所以這件事情沒有敢告訴任何人。

其次就是說他自己還綁架勒索,如果讓對方知道你也有家人有孩子,那麼他們肯定也會危險,所以才保密的很好。

當然這都是組織的推測,還是要去確認一下,猜測的對不對。

組織直接就安排同志找上門去,畢竟孤兒寡母,其實稍微詐一下就行。

因為他們每天都活的提心吊膽,好像就是擔心特工總部找上門一樣。

因此組織同志出現之後,對方的心理防線其實崩潰的很快。

你指望一個平常的女人,還帶著一個孩子,可以和特工總部的人抗衡嗎?

所以對方只是乞求讓他們放過孩子,自己可以說出來。

經過詢問得知說的和組織猜測的一樣,但是他們拿到這筆錢,確實燙手的山芋。

這麼多年根本就沒有花過,躲在這裡提心吊膽,生怕被特工總部找上門。

最後組織這裡說明來意,也表示這筆錢是贖金,本來就是不正當所得。

他們拿著這筆錢肯定難以好好生活。

組織現在要讓這個女人將錢交出來,作為條件就是會護送她和孩子離開滬上,可以繼續選擇留在敵佔區內,但是遠離滬上就不用擔心特工總部的危險。

之前女人不願意離開,一方面就是男人的墳在這裡,另一方面就是這筆錢她根本就拿不走。

她也不敢去銀行裡面存錢。

現在組織都能找上門來,那麼表示特工總部這裡可能也可以,所以繼續留在這裡就是找死,唯一的骨血才是最關鍵的。

至於祭拜以後有機會再說。

而且這筆錢也交給了組織,就沒有什麼帶走帶不走的說法了,女人同意了這樣的安排。

組織手等在外地安頓好他們,會給他們母子二人一筆錢,足夠他們生活,將孩子養大成人。

對方對此是非常感恩的,於是就將錢藏在什麼地方告知,組織拿到這筆錢之後清點了一下和贖金的數目是一樣的。

也就是說這個女人真的是這麼多年,一點都不敢花。

過的孤苦伶仃。

組織這裡拿到贖金之後也是信守承諾,安排人護送他們離開滬上,然後在浙江的一個小縣城裡面落下,這個女人說自己老家是這樣的,但是也早就沒有親人了,不過還是熟悉這裡的環境。

然後幫忙置辦了房屋,然後留下一筆錢,組織的人就離開。

女人在這裡也總算是安心,可以帶著孩子好好生活,將孩子養大成人。

組織這裡也得到了經費,算是解決了很大一部分的燃眉之急。

李群苦苦找了這麼多年的贖金,陰差陽錯之下被組織給找到捷足先登了,不知道李群什麼時候能知道這件事情。

但想來是不會知道的。

而且就算是知道,也很難找到離開的母子,組織護送離開就是擔心李群事後也會調查。

早就幫忙處理乾淨了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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