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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陳留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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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先生放下酒杯,沉思了老半天,終於一拍桌子:“有辦法了!”

“先生快說。”

“我坐船去一趟陳留,櫃上讓聞瓔先頂著,三兩天時間回來吧。”

“去那裡做什麼?”

“招人啊,”聞煥章解釋說:“我以前在那邊做過館,那邊人好武,基本都是練家子,過去找幾個來看家護院。”

“不是太好,”柳慕遠擔心道:“咱們院子太小了,那些男的過來太多,不怕就將來你閨女遭殃?”

“啊~”一下戳到了老聞的痛處,“那算了,你說該怎麼辦?”

“嗯~你看這樣行不,”他斟酌道:“我這裡忙不過來,又不敢在城裡胡亂的收徒弟,你去那邊幫著找幾個過來,反正都會武,或者招收一家人來住也行,女子當廚娘,她爹孃老子幫著砍砍柴,洗洗碗的乾點雜物,一個月也能混上一兩貫,總比待在村裡強。”

聞先生大喜,直接翹起大拇指來:“東家說得好,一家人都會武,住在這裡人多勢眾,而且齊心,哪裡來的歹徒都能給降服了。”

主意已定,倆人將那壺吃完,都有些暈暈乎乎的,柳慕遠告辭,說回去睡覺。

回到房間裡躺下,翻來覆去的失眠了。

太興奮,能睡著才怪呢,於是開始胡思亂想。

應該算是成功了吧。

回顧一下這幾個月以來的經歷,他抿嘴笑了。

入宋以來,從一名卑微的底層打工者,到成功經營起一家紅火的酒樓,用了大概三個月的時間。

期間被人坑過,被人嘲笑過,被人各種瞧不起,就是沒有選擇沉淪躺平。

只因為堅持,因為努力,終於等來今天的成功。

然後呢,跟上一世一樣,又開始有錢了,開始被同樣還處於底層的女孩子倒追。

看起來這個社會一千年以來都沒什麼太大的變化,你要是沒個一技之長,到哪裡也只能淪為一個卑微的打工者。

然後被資歷老一點,等級高你一丁點的同時嘲諷欺壓,至於原因,無非就是他們從中能得到一種欺負人的快感,優越感罷了。

現代社會尚且如此,這裡階級意識更高,所以,接下來應該怎麼做?

聞先生擔心的沒錯,現在的狀況就是,一但賺的太多,就會被無數居心不良的人們給盯上。

就跟金庸小說裡講的那般,宛若一個三歲小孩,頭頂一個金元寶在鬧市閒逛,任誰看見都要臨時起意。

請了護院也白搭,你防了毛賊,還要被官府中人惦記。

看著吧,用不了多久,就會有人上門找茬,連官都不用,就憑几個小吏,就能禍害的你傾家蕩產。

就問你的靠山在哪裡,到時候沒有一點依靠,那還不就是任人宰割。

所以他要投機一把,因為這個機遇就出現在昨天和今晚。

沒錯,柳慕遠已經大概猜到那位老相公是誰了,昨天就是激將試探一下,到了今晚,就已經能夠確定是他了。

這人已經退隱三年,這是剛被官家給招回來,仕情未定,正焦慮落寞,心情處於最低谷的時刻。

因為酷愛美食,每日裡只是邀請那些同樣被打壓已久的舊部吃喝玩樂,為的就是舒緩一下心情,解解悶。

俗話說得好,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機會擺在眼前,此刻不去結交他,等人家權勢滔天時,哪裡還會記得你這個小小的店家呢。

所以說,不管你內心情不情願,就算是為了保住現有的成果,保護這院子裡所有你喜歡的人,也要嘗試一把。

人家聞先生都在努力,你柳慕遠怎敢有一點拉胯。

想通了,終於安心的睡去。

說走就走,到了翌日上午,聞煥章先去了趟錢莊,回來後拿了些盤纏,就往碼頭趕。

到第三天趕回來,卻是走的旱路,領來一個推車的男人,獨輪車上邊放著滿滿的行李,後頭跟著五個年輕女子,還有一個年紀大的,應該是他老婆。

柳慕遠望過去,見來的那幾個女子相貌一般,雖然低眉順眼,但是骨子裡自帶一股子英氣,那兩口子也是一樣。

院子裡的人也都出來圍觀,交頭接耳的小聲議論。

就在這時聞瓔驚喜的喊出聲來,原來這些人她幾乎都認識。

急忙走過去跟她們說話,這下好了,氣氛一下子就融洽了起來。

“這麼順利,我以為沒人願意來呢。”柳慕遠跟聞先生道聲辛苦。

“嗨,別提了,都搶破頭了···”老聞掩飾不住臉上的得意之色,將此行經過講述一遍。

原來他回到陳留那個曾經教過書的村子,找到里正給了他一張錢引。

這人見他發達了,立刻代為上賓,邀請他住在家裡,然後上街,幫著滿村吆喝了一遍。

這下子可就炸了整個的村子,啥意思?教授現在發達了,在城裡酒樓當了掌櫃的。

然後念舊,想招一家人去那邊工作,管吃管住,頓頓都有肉,據說打雜都能每月給兩貫工錢呢。

我累個乖,里正家過年過節才能吃上肉好不,進城那不是去打工,那是去享福的。

還要招年輕女子做廚娘,頭一個月就給三貫,最後能上灶臺的每月給五貫起步。不會是騙人的吧,咱們在鄉下,一年忙到頭也就是這個數。

不能,人家教授以前為人正直,不會專門來騙咱們這些窮苦人。

所以還等啥,趕緊報名去啊,就招幾個人,去晚了能後悔一輩子。

頭一天還好,因為吆喝的晚,人們還在家裡頭商量,到了第二天早上,里正家的院子裡擠滿了人,有閨女的都來報名。

大概幾十戶吧,反正是基本有適齡女子的都一家來到,客住在此的老聞一時挑花了眼。

不過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就是想著撐到年底,東家發了大財,到時候看看,城裡守不住的話,就攛掇他回自己老家,在那裡買地當財主。

自己跟著,然後將聞瓔許配給他,安心的當一世土財主。

院子裡願意去的都帶著,反正自己女兒跟東家門當戶對,當個大的是一定的。

就是抱著這樣的思想,他出挑的不選,就選那些長相過得去,但又不出眾,而且武藝高強些,還要在家經常做飯的女子。

一番淘汰下來,選了一家爹孃身手好人實在,女兒會功夫也能上灶臺的,先定了下來。

然後還有十幾個備選的女子,要隔天再考察一番,順便摸一下底細,省的去了管不住手偷雞摸狗,到時候自己可就在東家面前丟人丟大發了。

於是到了晚上,拿出寫的單子來,詳細的詢問里正,哪家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隱私,當時就剔除了幾個已經訂婚的和平日裡不安分的。

到了第二天,剩下的七八人競爭更加激烈,他們的家長都不是吃素的,差點當場火併,這樣的機會太難得,哪家都不肯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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