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小說

第70章 糾纏

天才一秒記住【微風小說】地址:www.wfxs.info

明家家府。參加完市政府舉行“掃毒會議”的明學昌匆匆歸來。敏感的明學昌嗅到了一絲危機。

這次會議主題是掃毒,是四大家族之首的白所成主持下召開。

從目前整個果敢局勢來分析,應該是敏昂萊為首的軍方對白家的做法不滿意了,開始要敲打敲打。

白家迫於上面的壓力,肯定會把壓力分散到下面來。毒品是緬軍方一直明令禁止的,越是禁止的東西越是暴利。

除開四大家族,不,是三大家族,劉國璽家族已經日落西山。明家毒品生意已經能排到前四,樹大招風,明家一下處於風口浪尖。

自從明學昌知道幕後真兇之後,對白家愈發忌憚。這次掃毒颶風明家可是首當其衝。

看來這次不大出血一回是不可能的,於是明學昌迅速召開一場家族核心層會議,明家產業各負責人都到齊,判官赫然在內。

明家毒品生意一項是由女兒明菊蘭跟女婿畢會軍負責。生意在女兒女婿手裡也是做得有模有樣。

明學昌在核心層會議宣佈兩件事:第一件事,這段時間毒品生意緊急叫停,製毒跟販毒工作組全部放假一個月,再靜觀其變;

第二件事,宣佈收判官為義子,賜名明國順。

判官當場跪下來磕頭叫明學昌“爹”。明學昌又叮囑家族生意各負責人最近要低調行事之外,會議草草收場。

各負責人走後,就剩下明家家裡幾個人。明學昌吩咐女兒明菊蘭準備兩千萬現金,他準備親自去會會白所成這隻老狐狸。

判官明國順用火辣辣的眼神盯著角落坐著的明珍珍,明學昌一出門,判官就一路小跑到明珍珍跟前諂媚地說道:

“珍珍,你交代的事情我從不打一絲折扣完成,現在家庭會議已經結束,恰好到了飯點,能不能賞臉去外面吃個飯?”

“不去,我喝碗粥就行了。”明珍珍冷冷地回應,隨即起身走出客廳,來到後面廚房。

判官一路小跑跟著,立即找個碗盛了一小碗粥,還用湯勺攪了攪,用口吹了吹,才端到明珍珍面前。

明珍珍看到判官用口吹氣,眉頭一皺,頓時無比嫌棄,覺得沒有任何胃口,把碗一推轉身就要走。

判官急了,伸手就抓住明珍珍的手,可能力度稍稍過大,明珍珍一掙竟然沒有掙脫。

又急又氣的明珍珍頓時反手一巴掌,“啪”的一聲,力氣很大,瞬間判官白淨秀氣的臉上出現巴掌印。

判官頓時眼珠子紅了,眼神暴烈又狠厲,“珍珍,這麼多年以來,你為什麼不接受我對你的愛意?你知不知道我對你有多好?”

白珍珍冷冷看了一眼判官,一副看不慣的表情。

“真真你如果看不慣我的眼睛,我就立馬把自已的眼珠子給摳出來,你若看不慣我的手腳,我立馬砍下來,你說你看不慣我身體上哪個部位?”判官言辭逐漸激烈。

明珍珍有點玩味地看著判官的雙手說道:“你這雙手毒打過阿武。”

判官立即會意,拿起砧板上的菜刀高高掄起,毫不猶豫狠狠地一斬,明珍珍見狀大驚,一把撈起判官的手,但是還是劃傷了手臂,深可見骨。

鮮血直流的判官毫不在意,眼神專注地盯著白珍珍,“你還是心疼我,捨不得我去死。”說到這裡,判官忽然笑了。

明珍珍非常討厭這種以死逼宮的激進做法,開口說道:

“以前從小到大,你對我言聽計從,百依百順,我一直覺得你不錯,但是僅限於不錯,現在我怎麼感覺你如此陌生?”

“你要我殺任何人,哪怕是我親老子,我都毫不猶豫動手,我對你多麼好,你永遠都不知道。”判官頓時言詞愈發激烈。

“你不就是把自已的親老子給殺了嗎?縱使一條狗也不會這麼做。”白珍珍刻薄地丟擲一句。

判官頓時語塞,一時不知怎麼反駁,呆呆地看著白珍珍。

判官從小喪父,九歲那年母親帶著他改嫁一個木匠。木匠對人很好,看起來也是一臉憨厚。本來以為會成為一個三口幸福之家。

可是沒過多長時間,木匠本性暴露,又是賭博又是酗酒。把家裡輸得一乾二淨,連判官的學費也拿去賭,輸光了就在家喝酒,喝多了就打判官的母親。

每次判官就躲在桌子底下,看著喝多酒的繼父,用粗壯的手抓住瘦弱母親的頭髮,在地上拖來拖去,水泥地板上留下一條刺目的血痕。

母親愈是反抗,繼父就打得愈是亢奮。當時年幼的判官不敢說話,多說一句也是同樣遭受毒打,只能躲在桌子底下瑟瑟發抖。

小時候的判官心中充滿了怨恨,不光是對自已對家庭,甚至仇恨整個世界。

當長到十二歲的判官能舉起屋前那塊二十多斤磨刀石之後,就展開瘋狂的計劃。

在一個雨夜,趁繼父喝得爛醉。在地上躺著鼻青臉腫的母親目光注視下,判官搬起磨刀石,高高地舉起,對準繼父的腦袋狠狠地砸下去,一下,兩下,三下……

直到繼父的頭像個破碎的西瓜,精疲力竭的判官才收手。

十二歲的判官從容不迫地把繼父喝酒剩下的豬頭肉狼吞虎嚥的吃完,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撐著一把大大的黃布雨傘走向茫茫雨夜。

12歲的判官出門的時候身無分文,漫無目標的朝一個方向走。餓了就去人家地裡刨點番薯吃,渴了就喝河裡的水,溝邊的水,就這樣一路走到Y省邊境城市。

當明學昌看見判官的時候,判官正從一隻兇惡的狗嘴裡搶骨頭。

一個瘦弱得不成人樣的小孩,渾身上下被咬得血淋淋,但是小孩絲毫不放手,拼命從狗嘴裡掰扯一根肉骨頭。

最後終究狗害怕了,鬆開到嘴的肉骨頭,嘴裡發出“嗚嗚”的悲鳴聲,夾著尾巴逃竄。

明學昌拍了拍身邊兒子明國安的肩膀,指著狗嘴裡搶食成功的小孩說道:“這個小孩夠狠,帶回去培養,以後絕對是一把好槍。”

剛剛二十歲的明國安深以為然,跑到正在舔舐骨頭的小孩身邊說道:“嘿,小孩,你想吃大塊肉嗎?你想穿新衣服嗎。”

就這樣判官從此跟著明國安。明國安牢牢記住父親的一句話:“你如果要一個人對你百依百順,那麼你就要給這個人想要的東西。”

如遇章節錯誤,請點選報錯(無需登陸)

新書推薦

NBA:表哥戴錶,我帶中投掛 我一醫生手握時間法則很合理吧 被病嬌纏上後,你告訴我是末日文 顧神槍手和魏賽車手女士你好 柯南:每個人都要好好的 開局一面鏡,穿虛為實 九幽囚鬼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