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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做客 (求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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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做客

我們很少信任比我們更好的人,寧肯避免與他們來往。想反,我們常對與我們相似、和我們有著共同弱點的人來吐露心跡。我們並不希望改掉弱點,只希望收到憐憫與鼓勵。

——加繆

“大爺,你這種的是紅薯嗎?”秦慕仙問道,不過他越看越不像,紅薯他是認識的,而且在他老家以前也是種過紅薯的,他小時候還偷過紅薯和小夥伴們一起烤著吃。

“對,這就是紅薯,不過是我改良過的一種,所以看著不像”,老人手上利索,斬掉根莖,將紅薯裝進袋子。

不怪秦慕仙不認識,實在是老人種的紅薯跟他印象中的不太一樣,秦慕仙的認知中紅薯大多是長條,就算有很胖的,但總體上還是長形的。

反觀老人種的紅薯都是跟成人拳頭大,而且個個都是圓形的,怎麼看都跟土豆一樣,但它的外皮卻是紫紅色的,有點四不像,所以秦慕仙不敢確認。

“這是我自己搗鼓的,就是這種紅薯長不大,而且產量也不算太高。回去你可以嚐嚐,很好吃的,凡凡很喜歡吃我種的紅薯。”

一旁忙著撿紅薯的凡凡也說道:“叔叔我跟你說,爺爺中的紅薯比別人家的都要好吃,我特別喜歡吃紅薯泥,很甜很香。”

“是嘛,那叔叔待會可要嚐嚐”,秦慕仙寵溺地看了小姑娘一眼。

誰說秦慕仙不是顏控的,小姑娘長得可愛就得到了秦慕仙的關注,而喜嫂子家的那個“球球”孫子秦慕仙都不願逗他。

忙活著,秦慕仙想起了他消失前曾給自己的學生講過一節紅薯的歷史小專題。紅薯的原產地是南美洲,在地理大發現時代,西班牙的殖民者統治了南美大部分地區,他們發現紅薯這種高產作物後就將它帶向了全世界。

中國最早種植紅薯的歷史據考查是在明代的萬曆年間,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

明朝時,多年在呂宋(今天的菲律賓)做生意的福建長樂人陳振龍同其子陳經綸,見當地種植一種叫“甘薯”的塊根作物,塊根“大如拳,皮色硃紅,心脆多汁,生熟皆可食,產量又高,廣種耐瘠”。想到家鄉福建山多田少,土地貧瘠,糧食不足,陳振龍決心把甘薯引進中國。

1593年菲律賓處於西班牙殖民統治之下,視甘薯為奇貨,“禁不令出境”。陳振龍經過精心謀劃,“取薯藤絞入汲水繩中”,並在繩面塗抹汙泥,於1593年初夏,巧妙躲過殖民者關卡的檢查,“始得渡海”。

航行七天,於農歷五月下旬回到福建廈門。甘薯因來自域外,閩地人因之稱為“番薯”。陳氏引進番薯之事,明人徐光啟《農政全書》、談遷《棗林雜俎》等均有論及。

番薯傳入中國後,顯示出很強的適應能力,無地不宜栽種的優良特性,而且產量又高,“一畝數十石,勝種穀二十倍”。

另外它“潤澤可食,或煮或磨成粉,生食如葛,熟食如蜜,味似荸薺(biqi)”,故能很快向內地傳播。十七世紀初,江南水患嚴重,五穀不收,饑民流離。彼時,中國近古第一流的科學家徐光啟因父喪正居住在上海家中,他得知福建等地種植的番薯,是救荒的好作物,便自福建引種到上海,隨之向江蘇傳播,收成頗佳。

陳振龍的五世孫陳川桂,在康熙初年把番薯引種到浙江,他的兒子陳世元帶著幾位晚輩遠赴河南、河北、山東等地廣泛宣傳,勸種番薯。據記述,陳世元在山東膠州古鎮傳授種植番薯的時候,親自整地育秧,剪蔓扦插,到秋天收穫,得薯尤多,於是一傳十、十傳百,競相種植。番薯在華北地區便很快推廣開來。

而也正是有了這些高產量的農作物傳入中國,大大增加了中國人口的數量,而且在歷次的饑荒中大大緩解了中國的災情。

……

有了秦慕仙這個年輕勞動力的加入,老人一上午刨出的紅薯很快就被收拾乾淨了,秦慕仙將一袋袋紅薯搬上木架子車,幾人才返回凡凡家裡。

回到家後,凡凡的奶奶已經將雞殺好開燉了,就吆喝自家老頭子趕緊去湖邊撈些魚回來。

“平安啊,我們這不臨海,魚類沒你們海邊那麼豐富,但俺這湖裡也有些好東西,待會讓你見識一下。”老頭子興致勃勃地說道,“凡凡她媽媽又懷孕了,所以我一直都有在湖邊下網,本來是給她補身子用的,今天正好拿來做下酒菜。”

老頭子領著秦慕仙沿著湖邊往北方走,來到了一條注入湖泊的溪流,這附近有他下的網,老人下的網就跟地籠差不多,只不過網眼特別小,就跟紗窗一樣。

老人將網撈出的時候,裡面除了一些小魚還有一些河蝦。而小魚也很奇特,只有成人手指長短,而且近乎透明。秦慕仙拿起一條仔細辨別了一下,發現這魚死後慢慢變成了乳白色,而且體側還有一排小黑點;這小魚的頭也很奇怪,眼睛大而且口也大,還有尖而長的吻,呈三角形。

秦慕仙沒見過這種魚,就問老人:“大爺,這是什麼魚啊?”

全老爺子小心翼翼地將魚放進帶來的小水桶中,這一網還不少,得有兩碗多魚,他回答道:“俺也不知道它學名叫啥,不過在俺這都叫它麵條魚。這魚可是大補之物,要不是凡凡她媽懷孕了,村裡都不讓捕撈的。”

全老爺子滿足地看著水桶裡的魚,“咱今天運氣不錯,半晌午就逮到這麼多魚,上次就只撈到半碗,她們娘倆都不夠分。”

秦慕仙仔細回想了一下自己所知道的魚種,發現這種魚和號稱中國四大名魚中的銀魚特別相似,他又仔細瞅了瞅,有可能真的是。

銀魚,明代時和松江鱸魚、黃河鯉魚、長江鰣魚(shi,二聲),並稱中國四大名魚,魚身柔軟,無鱗,透明,死後乳白色。

銀魚在古代稱膾殘魚,又名白小。唐代大詩人詩聖杜甫曾有《白小》一詩對這種魚進行了形象的描繪:“白小群分命,天然二寸魚。細微沾水族,風俗當園蔬。人肆銀花亂,傾箱雪片虛。生成猶舍卵,盡其義何如。”

詩聖不虧是詩聖,這詩寫得很概括,很形象。這種魚小而剔透,潔白晶瑩,纖柔圓嫩,渾體透明。主要是品質上乘,體長6厘米左右,銀魚肉質細嫩,味道鮮美。銀魚是極富鈣質的魚類,營養學家將它列為長壽食品,它因“補肺清金、滋陰補虛”的功效,成為水中珍品。

“大爺,這是華夏四大名魚的銀魚啊”,秦慕仙出聲道,“這種魚可是珍品啊。”

“這俺倒是不知道,就知道這種魚炸著特別好吃,而且熬湯特別好喝而且很補。這種魚在咱們這湖裡也不多,咱這是沾了凡凡她媽媽的光,不然可吃不到。”

“對了,嫂子不在家嗎?怎麼沒看到她啊?”秦慕仙知道凡凡的母親懷孕了,但是沒在家裡看到她。

“哦,她今天去縣裡做孕檢去了,凡凡她爸不在家,親家那邊的小舅子陪著去的,要到晚上才能回來了。”

老人將魚收拾乾淨就沒再把網放下去,“咱這已經夠多了,而且這星期俺已經下了三次網了,這附近的麵條魚估計剩不下多少了。走吧,俺再帶你去捉另一種美味。”

這次去的地方有些髒,黑色的淤泥散發出腥臭氣,旁邊有村人倒的垃圾,不過都是生活垃圾,塑膠袋之類的比較少。

秦慕仙知道全老爺子說的美味是什麼了,他不但知道而且小時候還因為這事沒少被他母親打,通常還是混合雙打,那就是挖泥鰍。

“俺們這的泥鰍可是一絕,不知道是山泉水還是其它的原因,俺這的泥鰍肉質很細嫩,而且藥用功效很強,村裡如果有孩子體虛盜汗,那都會來挖上幾條,連續吃上一個月就能好。要是運氣好,挖到湖裡的鱔,那傢伙,老補身體了。”

秦慕仙沒動手,實在是他有些忍受不了汙泥的腥臭氣,而全老爺子也沒讓他下水,他嗖嗖挖出七八條之後就停手了,這幾條泥鰍很肥,已經夠做一盤菜了。

兩人回到家的時候,凡凡小姑娘正抱著一塊蘿蔔在啃,“凡凡怎麼在吃蘿蔔啊?待會可就要吃飯了。”

小姑娘啃的正歡,小嘴鼓鼓囊囊的,“叔叔,你帶來的蘿蔔太好吃了,很脆很脆,而且汁水好多,比我吃過的水果都要好吃。”

“是嗎?”秦慕仙帶了的蘿蔔蔬菜可都是他用純淨的仙水澆灌而成的,對地球上的物種來說,它們沒有經過仙界的浸潤,而仙界的物質對它們來說就是靈丹妙藥,對萬物之靈的人來說更具吸引力。

“好吃也不能多吃啊,吃多了待會還吃不吃飯啊?”秦慕仙壞笑了一下,“而且蘿蔔吃多了可是會放屁的呦,凡凡要做一個臭屁小公主嗎?”

秦慕仙的話可嚇到小姑娘了,她趕緊把蘿蔔放下,“我不要,我要做小仙女。”

秦慕仙見此哈哈笑了起來,捉弄小朋友他可是很有一套的。

午飯很豐盛,全老夫婦熬了雞湯、炸了麵條魚,做了泥鰍豆腐,還有自己醃製的各種臘肉,還有幾個烤紅薯,老爺子還拿出了自己釀製珍藏多年的青梅酒來招待秦慕仙。

其實全老爺子對這個孫女是不太喜歡的,他有傳統中國人那種重男輕女的傾向,但誰讓小姑娘很萌很萌呢,萌即正義,老爺子現在也慢慢在為孫女準備嫁妝之類的東西。

酒酣飯足,這個村子被劃入了秦慕仙的統治之下。

家長的一個錯誤是:以愛的名義驕縱。嬌慣造成孩子的懦弱,因為它讓孩子形成這樣的信念:其他人應該為他做好所有的事情。你能夠給孩子最好的禮物之一是允許他們發展“我能行”的信念。當孩子學習到自己能夠在生活的坎坷中生存時,他們就有了能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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