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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寫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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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個人跟我說:“世蘭,你以後一定要把我們幾個人的故事寫下來。”彼時的我沒有任何猶豫,一句“好啊”回答得利落乾脆。

直到現在,當時的場景仍然歷歷在目,就好像那不過是昨天的事情。

那是初三的某一天中午,離校的大潮已經散了,校園裡又恢復了它本來的寧靜。

我和曉玲還有芹菜雷夢四個人一起往外走。快到學校大門口時,只聽見芹菜大聲對雷夢說了一句:”那你怎麼知道人家曉玲就不用呢?!”

我當時是挨著曉玲走在最邊上,一個人正神遊天外中,完全沒聽她倆前面說了什麼。

這時,身旁的曉玲扭頭對我嘆了口氣,鬱郁的說:“哎,我不知道她倆為什麼每次都要因為我吵起來。”我第一次聽她這樣說,又不知前因後果,所以沒有說話。

四個人走著走著,等到快分路的時候,芹菜突然對我說:“世蘭,你以後一定要把我們的故事寫下來。”

我心裡有點詫異,心說她怎麼走著走著突然提起這個?另外她怎麼會想到要把我們的友誼用文字記錄下來?別說,這還真是一個有創意的點子呢……不過眼看四個人馬上就要分路了,我沒來得及細問,只是爽快的答應了。

人這一生,時光過去了就不會再回來,亦不能復刻,尤其是寶貴的青春歲月。但是我們永遠避免不了當時只道是尋常。

就如同她與我說這句話的那天一樣,風輕雲淡,無疑是很普通的一天。可是這樣的日子一去不復返,再也不會有了。

這會兒回想起來我心中又有了一絲疑惑,她為什麼會想到讓我寫呢?

在我們那一群人裡面,我的文筆很一般,語文也不是最好的,成績就更談不上了。

這豈不是很奇怪?!不過我現在不能去問她。因為一晃二十年都已經過去了,我還沒開始動筆呢!

2016年幾個老友在她家小聚的時候,她還記著這事兒,說我當年答應過她的事情沒有做到。

我現在已經忘記是怎麼回答她的了,但想來無非就是那幾個理由。不知道怎麼寫啊,那麼久遠的事情記不清了啊,沒契機開始啊等等,總不過就是這幾個。

但是今天,我想,此刻,現在,正是最好的時機。

記錄自己的生活經歷,有像藝伎回憶錄這樣的影視作品,現實生活中也有林林總總的各類傳記。

在動筆之前,我一直在思索我到底應該怎麼寫,我這種寫法到底行不行。

因為我說過了,我的文筆很一般,既沒有天賦,後天也不勤奮,所以對文學不說一竅不通吧,但確實也是名副其實的門外漢。

除非,我是說除非,如果你說看小說也算研究文學的一種方式的話,那我一定舉雙手雙腳贊成!

因為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說的話,我簡直算得上刻苦鑽研了!

而且,非常不幸的,由於從小學就開始跟著隔壁表叔看金古梁的武俠小說,導致我早早地光榮近視了。

這上課看不見吧,聽得還可認真。

至於聽懂沒聽懂,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誰讓我從小就是個遵守課堂紀律的好孩子呢。

這些天,到底應該怎麼寫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沒想到剛才突然靈光一閃,想到了法國作家杜拉斯的自傳小說《情人》。

那一刻,我有一種茅塞頓開的感覺。

對!我想象中的寫法就是她這種——自傳小說!

我彷彿在一剎那看到了希望的光!心裡瞬時盈滿了喜悅。

看,我就是這樣一個容易滿足的人,所以才會每天都那麼開心。

有人說:“生活裡有許多感悟,忘記是變相的背叛。”但是放到現實生活中時,人腦又怎麼可能什麼都記得!

弗洛伊德曾提出過“嬰兒遺忘症”假說。

這個假說表明人腦在成年以後很難記清六歲以前的事情。因為那段時間大腦在快速發育,它會在後面的時光裡選擇慢慢遺忘那些不太重要的記憶。

所以很多人六歲之前的記憶是相當模糊的。

我很慶幸我現在能開始動筆,趁著這會兒還能記得一些事情,把這些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時光記錄下來。

說真的,因為這是我第一次寫東西,(而且還是在兩個好友的多次催促與要求下)畢竟是第一次吃螃蟹的小白,說不惶恐那是騙人的。

新手報到,大家多多關照!

文筆不好的地方還望大家海涵。

(咳咳,請收下我尷尬而又不失禮貌的微笑。)

我已經準備好開始講述我的青春故事,講述青蔥歲月裡那些不能宣之於口的暗戀,那些情竇初開的歡喜與憂傷。

那麼,請問,你準備好聽我的故事了嗎?

由於是自傳小說,所以會從我小時候寫起,會非常慢熱,希望你能有耐心看下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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