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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暗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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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洋,他叫劉洋,我心裡一遍又一遍地默唸這個讓我著迷的名字,他身上圍繞的光影就彷彿魔咒一樣,悄悄地在我的心裡點燃了某種火苗。讓我時不時的想起來就感覺渾身一震,有種眩暈的窒息感。這也許就是青春的意義,某個人,某個場景,某個時光裡的自己,那一幀幀影像無論過去多久都會在腦海隱秘的角落裡有著一席之地。

我開始期待每次去食堂吃飯,去打水,去上大課(大課是指兩個班一起在大教室上課,劉洋是我隔壁班,所以大課都能看到他),只為了能看見劉洋,遠遠的看見就好,偶爾早上跑操的時候,他會慵懶隨性的故意落在他們班級的最後面,我是我們班排頭,每次這個時候,都是我距離他最近的時候,也是我心裡的小鹿蹦躂的最歡快的時候。以前並不知道原來喜歡一個人竟是這麼奇妙的感覺,只要是和他待在同一個地方,就會覺得格外的開心。而他本身,彷彿自帶光環特效,至少在我的眼裡,他是閃閃發光的存在。

那時候的我,可以說是我目前的人生中最靦腆內向的時候了,我不好意思和任何一個男生講話,班級物理課代表是個男生叫張民(後來差點成了我的男朋友),每次交作業我都低著頭紅著臉,快速的把作業本往他桌上一放,為了鍛鍊自己,我報名了學生會生活部的選拔,竟然還中選了,生活部的成員每週五都要檢查全校班級和校園清潔區的衛生,自此我們班的衛生委員重任也就自然而然的落到了我的頭上。我記得有一次要全校檢查衛生,我不好意思分配其他同學打掃衛生,就委託我的老鄉也是我初中時期要好的同班同學萌萌代我在教室通知,這時候班級坐在最後面的幾個男生一臉疑惑地在班級發問我們班有叫“木子”的嗎?怎麼從沒聽說過?我這才意識到我在班級就是個隱形人,從不踏足後排男生的區域,以致男生們都不知道有這麼個人的存在。

說到萌萌,她雖然是我初中時的舊友,但是我跟她卻沒有分在一個宿舍,她在我隔壁201宿舍,萌萌初中時跟我玩的就比較好,性格爽朗,偶爾含蓄,是個耿直的小姑娘,但她們宿舍都是些周圍縣來的彪悍的女生,其中有一個比我們大了四歲,已經滿十八週歲了,舉手投足間儼然就是一副成年人的做派,很是成熟。在她們宿舍室友的影響下,萌萌在我們校區做了一件對於驚天動地的大事情,她公開向樓下班級的一個男生李明表白了!一天一封情書的送那種,我作為她的同桌,我簡直要驚掉了下巴,這還是我初中認識的那個傻大妞嗎?用她的話說,對李明一見鍾情,一眼萬年,非他不嫁,直到有天晚上的自習課,萌萌蔫了吧唧地趴在桌子上說李明拒絕了她,但她不放棄,她覺得真正的愛都是要經歷磨難的,特別容易得到的將來也會特別容易失去,然後她又繼續寫著她那蕩氣迴腸的情書,“愛你愛的好辛苦……”後來才知道,李明那個時候已經有了女朋友,但是面對萌萌的追求,他竟然有種樂在其中的感覺,甚至還會在晚自習的時候公然把萌萌單獨叫出去,這時候班級的其他幾個男同學不約而同的發出“哦~~”的起鬨聲,回來我問萌萌都說了些什麼?萌萌則一臉甜蜜的說李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告訴她可以把她當妹妹,做不成女朋友做妹妹也可以。當然我非常不贊同李明的做法,一個男生如果不喜歡一個女生,斬釘截鐵的拒絕就是對這個女孩子最大的尊重,拿當妹妹做藉口,不斷的給對方希望但是又吊著對方,以妹妹的名義養著備胎,讓其他男生羨慕他是女生爭相追求的物件,滿足自己的大男子主義虛榮心。自這個事件以後我對李明好感全無,甚至覺得這個男生看人的眼神讓人發毛陰惻惻的,比起劉洋那一身正氣凜然的樣子簡直是差太多了。

暗戀劉洋,可以說是我少女時期隱藏著的最大秘密了,從來不愛打扮的我,竟然破天荒的週末跟著同學們一起坐車去集市上,用微薄的生活費斥巨資買了一雙粉紫色的新靴子,當我穿著那雙新靴子的時候,我總想著在校園裡要是遇到劉洋就好了,果然有一次在放學回宿舍的路上,在教學樓門口就遇到了迎面走過來的劉洋,當時我跟丹丹手挽著手正在說笑,看見劉洋我先是臉一紅,然後就害羞的低下了頭,丹丹因為跟劉洋是老鄉,倆人熱切的打了招呼,也沒注意到我的扭捏,短短几秒,我一直低著頭,不敢抬頭去看一眼面前這個朝思暮想的人。那一刻,我討厭死了自己的拘謹和懦弱。

然而另我做出改變的卻是一本叫“水晶女孩”雜誌,當別的女生早就私底下開始面紅耳赤的讀瓊瑤的言情小說時,我還在看初中那些小女生感興趣的校園純真小故事,就記得裡面有一道心理測試題,在我認真的測試完以後我一看解析,上面寫著:你是一個心底很開朗大方的女生,如果有一天遇到喜歡的人如果主動出擊表白,很大機率會獲得男生的青睞,談一場甜甜的戀愛吧。我合上雜誌只覺得太離譜,我這麼害羞內向的人怎麼可能有一天會主動出擊表白呢?不可能的,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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