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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三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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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周易》導說第三篇《周易》稱謂說二.後封建社會時期裡對《周易》的稱法1.兩漢時期對《周易》的稱法西漢初期有一部重要的書籍——《淮南子》,這一書裡也引用了《周易》裡的不少內容。

如:《繆稱訓》:“故《易》曰》‘同人於野,利涉大川’”。

“《易》曰:‘即鹿無虞,惟入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

“《易》曰:‘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言小人處非直位,不可長也”。

“動於上不應於下者,情與令殊也。

故《易》曰:‘亢龍有悔’”。

“故《詩》曰:‘執轡如組’。

《易》曰:‘含章可貞’”。

“故《易》曰:‘《剝》之可遂盡也,故受之以《復》’”(此句雖稱《易》曰,但並不是出自《周易》一書裡的內容。

也與《易傳·序卦》文有出入。

《序卦》裡的有這種說法:“《剝》者,剝也。

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詮言》:“故《易》曰:‘括囊,無咎無譽’。

能成霸王者,比得勝者也”。

《泰族》:“故《易》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

“《易》曰:‘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聞其無人’”。

《人間》:“故《易》曰:‘潛龍勿用’者,言時之不可以行也。

故‘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要略》:“今《易》之乾坤,足以窮道通意也,八卦可以識吉凶,知禍福矣”。

縱觀《淮南子》一書裡所引用的《易》稱內容,除唯有一例疑似出自《易傳·序卦》裡的內容外,其它“《易》曰”所引用的內容,皆出自《周易》一書裡的內容。

西漢前期的書籍,凡引用《周易》裡的內容,與戰國時期對《周易》的稱法相同,《易》稱形同於《周易》的簡稱。

《春秋繁露》一書裡也有引用《周易》一書裡的內容,用於闡明事理,一樣的是稱“《易》曰”,而不稱“《周易》曰”。

如:“《易》曰:‘復自道,何其咎’,此之謂也”。

“《易》曰:‘履霜堅冰’,蓋言遜也”。

董仲舒在他的對策中也有引用《周易》裡的內容,同樣用“《易》”稱。

如:“《易》曰:‘負且乘,致寇至’。

乘車者君子之位也,負擔者小人之事也。

此言居君子之位也,而為庶人之行者,其禍患必至也”。

到司馬遷寫的《史記》一書裡,不但出現《易》,《周易》的稱法,而且還出現了一種新的稱法,即《易經》稱法的出現。

而《易經》一詞,在《史記》一書之前,從未出現過。

雖然《莊子》一書裡出現過“丘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的說法,但這是指六種經典書籍,而不是單獨出現的《易經》稱法。

我們且看《史記》一書裡出現的《易》、《周易》、《易經》稱法,是否是個同一概念。

《史記·孔子世家》:“孔子晚年喜《易》,序《彖》、《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

這裡出現的《易》稱,則是指《周易》一書了,因為有《彖》、《象》、《說卦》、《文言》這些本屬《周易》的學術文章旁證。

故這個《易》稱,就是《周易》一書的別稱。

《史記·儒林外傳》:“《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途而殊歸’”。

這裡稱《易大傳》裡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繫辭》裡的內容。

可司馬遷不稱《易傳》,也不稱《繫辭》,而是稱《易大傳》。

這是司馬遷把《易傳》改稱了《易大傳》。

《易傳》,單從這名稱來看,是“傳”《易》的,即《易》之“傳”。

而從《易傳》裡所舉《易》之內容來看,則是《周易》一書裡的內容。

《易傳》實乃是“傳”《周易》的,應稱《周易傳》,才是正確地。

如“傳”《春秋》的文章稱《春秋傳》,《春秋傳》是對《春秋》的進一步研究分析解說與註釋,相傳是春秋末年左丘明為解釋《春秋》而作,而被稱為《左氏春秋傳》,又簡稱《左傳》。

而稱《易傳》,或稱《易大傳》裡的內容,雖是對今本《周易》的分析解說與註釋,應稱《周易傳》則是正確地。

不過西漢之前把《周易》一書,又稱《易》,而“傳”《周易》的文章,又稱《易傳》,也不為錯。

《史記·太史公自序》中雲:“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底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

這裡出現的《周易》稱謂,就是指《周易》一書的原稱。

《史記·日者列傳》裡雲:“昔先王之定國家,必先龜策日月,而後乃敢伐……夫司馬季主者,楚賢大夫,遊學長安,通《易經》,術黃帝、老子,博聞遠見”。

這裡出現的《易經》稱謂,可以說是歷史上的第一次出現。

不過這裡出現的《易經》稱法,是等同於先前出現的《易》稱,或《周易》稱法嗎?單從《史記·日者列傳》裡出現的《易經》說法,無法判定是《易》,或《周易》的同一概念。

因在漢武帝時期,已推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統治措施。

漢帝國尊奉的《易經》內容,已不單單是指《周易》(即卦爻式《周易》),而且包括了被認為是孔子作的“十翼”內容。

《史記·日者列傳》裡出現的這一《易經》稱謂,既無明確《易經》的含義,也無引述屬《周易》,或《易傳》裡的內容,故無法判定這《易經》稱謂,是指《周易》,還是指《周易》加《易傳》。

而到了東漢班固寫的《漢書》裡,對所稱的《易經》,已有明確地內容指向,也就知道這一概念的含義了。

《漢書·藝文志》裡雲:“《易經》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易》曰:‘宓戲氏仰觀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佔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

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

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三古。

及秦燔書,而《易》為筮卜之事,傳者不絕。

漢興,田何傳之。

訖於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於學官,而民間有費、高二家之說,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

從這段文字裡出現的《易經》稱謂和說法來看,已知這《易經》稱法,既不是漢初之前所稱《周易》一書的一種新稱法,也不是漢初之前《易》稱的一種新稱法。

我們已知漢初之前無論所稱《周易》,還是《易》,這兩種稱法,是個同一概念。

而這《漢書·藝文志》裡所稱的《易經》,已不是《周易》的同一概念。

“《易經》十二篇”,說明《易經》的內容共有十二篇。

是哪十二篇呢?《漢書·藝文志》裡點明瞭《易經》十二篇的內容。

就是《漢書·藝文志》所言:“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佔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

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

即這段裡所說的“作上下篇”加“之屬十篇”,豈不是共“十二篇”麼?《漢書·藝文志》裡所言的“《易經》十二篇”,實乃就是《周易》加“十翼”(即《易傳》)這兩種內容。

漢時把今本《周易》一書裡的內容,分為上下篇(漢以後又把今本《周易》裡的內容分為“經上”與“經下”的稱法),《周易》一書內容變成了上下兩篇的稱法(如《藝文志》裡所言的是文王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再加上所認為“十翼”(《易傳》)裡的十篇內容,總共十二篇,這就是《易經》十二篇的內容。

事實上漢朝中期以後,所尊奉的五經之首之《易經》,卻不是單指司馬遷所認為的“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的那部《周易》一書,而是包括了被漢史家所認為的“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即“十翼”,又稱《易傳》)內容。

已是“人更三聖,世歷三古”的一部經書,即有伏羲創“八卦”(或是稱“宓戲氏始作八卦),文王拘而演《周易》(或是稱“文王演六十四卦”),孔子作“十翼”,所經過的上古、中古、近古這三個時代的伏羲、周文王、孔子這三位聖人,創作出的一部《易經》。

所以說,漢時所稱的《易經》,可不單單是指《周易》一書被尊奉為儒家的經典,才稱為《易經》。

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帝國把《易》(即西漢中期之前《周易》一書的簡稱)和《易傳》奉為儒家的經典,由此把《周易》和《易傳》統稱為《易經》,也由此《周易》一書的稱謂,開始了混亂。

如《漢書·藝文志》裡所言:“《易》曰:‘宓戲氏仰觀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佔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

孔氏為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

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三古。

及秦燔書,而《易》為筮卜之事,傳者不絕”。

這一段文字裡出現了四個《易》稱,能否分清這四個《易》稱是一回事呢?還不是一回事呢?按常理來說,都是《易》稱,難道還不是一回事嗎?恰恰這段話裡出現的四個《易》稱,不是個同一概念。

第一個《易》稱裡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繫辭》裡的內容,並不是出自《周易》裡的內容。

引用時正確的稱法,稱“《易傳》曰”、“《繫辭》曰”、“《易經》曰”都可以,唯獨稱《易》,就與西漢以前的《易》稱相混淆了。

西漢以前的《易》稱,是《周易》的簡稱。

西漢之前也從沒有出現以《易》稱而引用屬《易傳》裡的內容。

這《漢書》裡卻出現了引用《易傳》裡的內容,而用《易》,顯然與沒有出現“十翼”(《易傳》)內容時所用的《易》稱相混淆。

第二個《易》稱,即“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佔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這段話裡的《易》稱。

這個《易》稱裡所表述的內容與前一個《易》稱裡所引用的內容不是一回事。

這個《易》,如同《周易》的別稱。

猶如“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佔可得而效,於是重《周易》六爻,作上下篇”的說法。

也如同司馬遷認為的那種說法:“文王拘而演《周易》”。

這裡應正確的稱法是用《周易》,就不與前一個《易》稱相混淆了。

第三個《易》稱,即“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三古”這句話裡的《易》稱。

這個《易》顯然又不同於前兩個《易》稱。

這個《易》稱謂,是等同於《易經》,如同是《易經》的簡稱。

第四個《易》稱,即“及秦燔書,而《易》為筮卜之事,傳者不絕”裡的《易》稱。

這個《易》稱,是指《周易》的簡稱呢?還是指《易經》的簡稱呢?秦時傳承的《周易》應是卦爻式的《周易》,單以這卦爻式《周易》的結構形式來看,在秦帝國的統治者眼裡,不能不認為是“筮卜之事”之書,也就沒有被禁焚。

但秦始皇焚書時,“十翼”內容是否全部出現?即使全部出現,是否彙整合冊?不過從“十翼”的內容來看,雖然有些篇章講述了“八卦”的筮術理論與方法。

但總體還是偏重於儒家的學說。

從這方面來看,若是秦始皇焚書時《易傳》已經輔助今本《周易》傳承,而“及秦燔書,而《易》為筮卜之事,傳者不絕”就不可能了。

顯然“及秦燔書,而《易》為筮卜之事,傳者不絕”,說明還沒有配套今本《周易》(即卦爻式《周易》文字)的“十翼”文集留傳。

所以秦帝國的統治者才把《易》看做卜筮的書,而不被禁焚。

故這個《易》稱,顯然是指《周易》一書了(指今本《周易》)。

總之,這《漢書》裡對《易》的稱法上以開始出現了混亂,如同這段文字裡出現的《易》稱,雖是《易》的稱謂,但這些《易》稱,卻不是同一概念。

但我們應該能夠明確地是,自西漢中期,在《周易》文化發展史上,出現了新的變化。

自《易經》稱謂的出現,將宣告《周易》稱謂的終結。

因為《易經》一詞涵蓋了《周易》內容,這是因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結果,無論《周易》與《易傳》都上升為“經”的地位,而合稱為《易經》。

所以《易經》不是指《周易》一書,故《易經》與《周易》,是個不同的文化概念,這是再清楚不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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