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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狗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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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場·第一幕(真)·午後】

【出場人物:阿瓜 陳武 寧媛媛 陳文】

對不起,我說謊了。

我的確不是真正的兇手,我所說的,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贖罪……

自從陳文因1989年的那一次過失殺人入獄之後,我與陳武就再也沒有聯絡過他。

陳武跟我說:“以後只有咱們兄弟倆,跟陳文再也沒有關係。”

我說:“好。”

其實我很明白陳武做出這個決定的時候很痛苦,長兄如父,我和陳文都是被他養大的孩子。

他為了我們付出了太多太多。

與陳文斷絕關係,他的痛苦遠在我之上。

陳文入獄之後,我們雖然日子過得不好,但總體也沒遇上更糟糕事情,除了好幾次險些連飯都吃不上之外。

1995年7月7日。

也就是五年前,我們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災難。

我躲在廠裡,我哥的櫃子裡的事情生活被人發現舉報,我哥因此被趕出工廠。

可事情遠比想象中要更加糟糕。

我們被趕出去後,我哥給廠長磕頭。

廠長卻讓我哥把我帶過來,也給他磕一個,我們以為是廠長仁慈,願意給我們一個機會。

我磕頭磕的很用力,生怕廠長不滿意。

那會兒我已經能很流利的說話,而且還能像個正常人站著走了,只是因為兒時的那一頓打……我面部終生殘疾。

廠長卻厭惡開口:“長得真噁心,別在我面前晃悠,髒了我的廠,你們這種蹭吃蹭喝的社會垃圾我看的太多了,趕緊滾。”

這種聲音我聽了太多,我也就習慣了。

可陳武不能,他站了起來:“你什麼意思?你再說一遍!”

廠長還真又說了一遍。

我哥當場就把廠長打了,給廠長打骨折了,要賠好幾千的醫藥費。

幾千塊啊!

我們上哪兒整那麼多錢?

何況那廠長記恨我們,周圍跟他沾點關係的都不要我們,我們人生陷入深淵,爬都爬不出來,連一塊土豆都得分著吃。

一切都是我害的……

我連累陳武太久了。

1995年8月12日。

我回到陳家村打算自殺,算是給陳武一個解脫,也是給我自已一個解脫。

然後,我就遇見了那個男人……他改變了我的一生。

1995年11月30日。

我找到了陳武,他那會兒給人幹水活,有點錢但隨時都有可能死掉的那種。

陳武見到我的新模樣後,整整七天沒和我說話,不……是整整七天沒有跟任何人說話,把自已悶在屋子裡。

七天後,他出來了。

他抱著我說:“沒事兒,你自個兒不後悔就行,咱哥倆啥樣都能活,啥樣都能活。”

我能聽見他的麻木,更能聽見他的自責,愧疚。

可是為什麼要自責呢?

陳武已經做的很好了,他是全世界最好的大哥。

而且我現在這個模樣,總算是可以幫上忙了。

我本來就能和狗群溝通,現在這個樣子,狗群更加親近我……它們從不嫌棄我,也不羞辱我。

反而是我……我欺騙他們。

1996年2月2日。

陳武差點死在水上,恢復後也留下後遺症,這輩子都不能再下水。

他又沒工作了。

從這一天開始,我就嘗試在大街上呼喚,吸引其他的狗朝著我圍過來,跟著我一起走。

我把他們帶回給陳武。

陳剛強就是偷狗賣狗的,陳武當然明白我是什麼意思。

那天他把我打了一頓,那是我這輩子第一次挨他打。

他罵我不長記性,罵我傷天害理。

我也覺得我傷天害理。

但我最傷天害理的事兒就是拖累了陳武,讓他三十歲了還不能在社會立足。

那天打完我之後,陳武哭了。

他說:“三兒,是我陳武沒用,是我蠢我一點兒也派不上用場。”

“你說這世道咋這麼難活?明明人民都解放了……”

我倆哭了一整宿。

從這天之後日子就好了起來。

我們不用再看誰的臉色,也不用擔驚受怕自已會不會被發現。

一年後陳武盤了一個廢棄的廠,也就是現在的狗肉廠,距離市區有點距離,附近也沒啥人。

沒有必要我們就不跟人打交道。

生活總算好了起來。

直到……

1989年的年初。

陳文出獄了,他找到了我們。

雖說陳武說好斷絕關係,但十年過去,也相信監獄裡改造了十年的陳文能變好。

是他做了一頓大餐,那是這麼多年裡我見過最豐盛的一頓。

他去接了陳文。

陳文回來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陳武要錢。

兩人為此大吵了一架,爭執中陳文捱了一巴掌。

陳武:“給我滾!我沒你這個弟!”

陳文:“操你媽的陳武,你媽的現在風光了就不認人了?你等著!老子遲早砍死你全家!”

我見不慣,我上前去要阻止兩個人。

結果陳文給我踢了一腳。

“呸!雜種,要不是你這雜種,老子們能淪落到今天?你還叫上了!你就是個禍害!”

這話狠狠地扎進了我的心。

因為這就是真相。

我本來就不該出生。

如果我沒有出生,爸媽也不會因為怕交罰款跑了,陳文也就不會在學校被同學嘲笑欺負,就不會退學,也就不會發生那麼多事。

如果我沒有出生,陳文陳武這倆年輕力壯的漢子早該結婚生子,過上正常人的生活了。

陳文又跑了,誰也不知道他跑哪裡去了。

可那天之後我就在想,我也走吧。

我告訴陳武:“我不想做人了,我想做一條狗,一條真正的狗,等我找個心好的主人,我就走。”

陳武沒說話。

後來好多天都沒說話。

可能從那一天起,陳武的心就死了罷。

……

其實在遇到寧媛媛之前,我有過好幾任主人,只是每次不到半個月,他們就發現了我的異常。

我始終不是真正的狗,很容易就會被人看出來破綻。

我必須假裝我眼睛受了傷,一天有二十個小時都得閉著眼或者眯著眼,還不能張嘴……我的舌頭沒有那麼大。

被發現後就是被當做怪物一頓痛打,然後趕緊跑掉。

直到2000年5月27日。

我遇見了寧媛媛。

我很愛她,真的很愛……如果可以,我願意做她一輩子的狗去保護她。

看她結婚,看她生子,看她白頭……

可惜老天爺從來沒有善待我。

我被寧媛媛帶回去的那天……

陳文正好來找陳武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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