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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離婚1
這篇則是早期的一部電視劇作品。
所以到現在再來看,就會發現很多的問題。
女主是一個父母離婚的小女孩。
父母在女主四、五歲時離婚了,並且約定了孩子歸父親撫養,母親星期六、星期天可以帶女兒出來玩。
因為雙方離婚了,於是他們各自找了新的伴侶。
而春芳,就是那個與女主父親好上了的姑娘。
現在正是改革開放初期,女主讀了箇中專,出來當護士,就遇到了女主父親。
而女主父親剛剛離婚,所以要找女朋友。
所以女主父親欺騙春芳,說他自己沒有結過婚,讓春芳跟自己在一起。
直到春芳第一次到女主父親家,碰到了女主,這時候女主父親說這是鄰居楊伯伯的私生女,而女主也配合的叫他伯伯而不是爸爸。
之後女主就跑出去了,被隔壁的鄰居楊伯伯找了回來,而女主回來後就叫了爸爸,春芳這才知道這是物件的女兒。
春芳當時被欺騙的憤怒湧上心頭,當即就要起身離開。
這時男主父親眼看瞞好的事情暴露,而且春芳已經不願意跟她在一起。
就吼道:“別用我那偉大的愛情玷汙你,妍妍就是我的女兒!”
一張口就是顛倒黑白。
於是春芳就這樣氣沖沖的走了。
卻不想,之後的日子,春芳的名聲就這樣被毀了。
這時候附近的人走街串巷,加上春芳是在附近找的男朋友,為此,醫院的領導找她談話,話裡話外指責她為什麼不能善待前妻的女兒呢?
女主父親一面傳播她虐待前妻女兒,敗壞春芳的名聲,一面追求春芳。
威逼利誘得齊全。
春芳不過是一個工作沒多久的年輕女子,怎麼招架得住?
於是她回到了女主家,“自願”成為了女主妍妍的新媽媽。
這部劇到此結束了。
而春芳的人生還沒有結束。
所以之後春芳和女主父親結婚了。
不過她很快感受到,妍妍和她父親是一夥的。
比如,替她父親省錢,卻把春芳當護士的工資全部花光。
如果不這樣做,就說她是一個壞後媽。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一年,春芳這人老實又質樸,總覺得只要自己對妍妍好,她也會把春芳當成媽媽的。
直到,春芳懷孕了。
這是她的孩子。
她小心呵護,妍妍卻總是對周圍裝出一副後媽有了自己的孩子,不要妍妍的樣子。
而另一邊,妍妍與她父親發生了爭吵。
因為之前妍妍幫助父親,是建立在對父親有利,而自己也有母親照顧的前提下。
而現在自己漸漸長大,瞭解得越多,也就明白這個孩子勢必是對父親有利,而對自己不利的。
她總是在父親面前提起這個媽媽,並且說自己不受喜愛,而父親只是說春芳孕期情緒不好,說妍妍是個大孩子了,要包容她。
而實際上,妍妍若不是向著父親,她本應該過得還不錯的。
因為母親那邊,哪怕同樣找了一個男朋友,也是待她極好的。
劇情播出了這一段,只是春芳不知道罷了。
女主媽媽把女主帶回了繼父家。
繼父打算把女主當成一個應該給予尊重的孩子來平等的對話。
繼父告訴女主妍妍,她的父母只是分開了,但媽媽會一如既往的愛你。
而女主只會說,妍妍不認這個爸爸,媽媽是屬於爸爸的。
繼父在聽了以後很生氣,但也只是離開椅子,脫了圍巾掛在椅子上,然後繼續坐下跟妍妍解釋。
而妍妍依舊堅持自己的意見。
於是繼父進入臥室跟媽媽聊天。
而妍妍就趁機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