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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覺得我們在搶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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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四處打聽,找到了康賽德的麵包店,我原以為康塞德是個猥瑣的中年人,沒想到居然是一個憂鬱的小夥子。

他面板慘白,眼睛像一潭幽深的死水,毫無波瀾,嘴唇泛看灰粉色,乾燥地起了一層皮。

他與我們隔著一面薄薄的玻璃,在烘焙室裡往一塊麵包皮裡注著奶油。

啊,做的是泡芙。

他並沒有注意到我和陳歌,只是靜靜地站在那裡工作,美的像一幅油畫,讓人很難把他和罪犯聯絡到一起。

“兩位,買些什麼?”他的聲音和人一樣憂鬱,是春夜裡的雨滴在樹葉上的聲音。

“來份泡芙,多少錢?”

“兩美金。”

他看了看我身上的這身皮,一邊給我包著泡芙,一邊說:“您是偵探吧?”

還沒等我接話,陳歌就先開口了:“想必康塞德先生也知道,我們為什麼來找你了吧?”

沒想到,陳歌雖然看不懂英文,但口語居然還勉勉強強算過了關。

“不好意思先生,我並不知道。”

“關於艾麗莎的案子,我們想找你談談。”

“我和她並不熟,你們應該去找本傑明,那傢伙和她熟。”

我看了他一眼,開口說:“已經找過了。”

“那就沒必要再來問我了。”

“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先生。”陳歌亮出他的證件,設想到康塞德絲毫不慌,“先生,我也說了,我和她不熟。”

“那晚本傑明去找了莫西里。”我提醒他,希望透過這個來引導他說實話。

康塞德還是沒什麼反應,我繼續說,“本傑明說,你和他一起玩了那個女人,你用領帶把她勒死了,然後屍體沒處理,第二天屍體不見了。”

他總算有了些反應.不過依舊冷靜。

我很佩服他的心理素質。一個內心強大的人,不論做什麼事,表面上都是一潭死水。

“先生說的這些,我是不是可以認為是編造的呢?”

“你說什麼?”

“你有證據證明,這就是我和本傑明做的嗎?這些話有證據嗎?先生,您也給不出來吧。那我就可以認為,您所說的一切,全都是您的臆想。”

他的邏輯思路很清晰,並不吃我“威脅”這一套。

“康塞德,注意你的言辭。”陳歌提醒他。

“先生,您也別激動,我只是客觀闡述我的觀點而已。”看似憂鬱的外表下,包裹著的是一顆虎狼之牙。

“好了兩位,我要打烊了。”

陳歌丟下幾枚硬幣,和我走出麵包店。

“媽的,這人一點東西也不吐!”陳歌一拳打在方向盤上。

“別急,對付這種人,得找到他的軟肋才行。”

“這種人,能有軟肋嗎?”

“沒有,也得給他捏造一個。”我淡定地開啟車窗,看向麵包店裡仍在忙碌的康賽德。

不知道陳歌有沒有懂我的意思,他問我:“真的要玩這麼下三濫的嗎?”

“嗯,沒辦法。”看來他懂我想做什麼了。

“看來以後我得高你遠點了。”

“怎麼了?不愛我了?”我笑著摸上他的臉,很是細膩光滑,像一塊羊脂玉一樣。

“好糙。”他摸了摸我的鼻尖及下巴,摸到一些粗硬的胡茬

“老了。”

“嗯對,大叔。”

“你還沒回答我呢,是不是不愛我了?”

我也沒打算他回答地有多正經。

“愛,愛死了,死了也要愛。”

我發動車子,趁著淺色的黃昏剛剛落下,一路開在滿是喧囂的小鎮上。

診所裡還有別的病人,多是一些婦女兒童,莫里西戴著聽診器,筆在紙上寫著症狀,然後去身後的櫃子裡拿藥。

“回來了,大偵探?”他也來打趣我們,倒是新鮮。

陳歌脫下風衣,搭在沙發上,“還有幾個病人?”

“最後一個了。”

是個孕婦,看肚子隆起的形狀,差不多有六個月了。隨後,她便拿著手套離開了。那是一雙很精緻的紅色蕾絲半袖手套。

“怎麼今天這麼多人?”

“最近有一種流行性病毒,感染的人很多,你們也要小心點。”

“具體有什麼症狀嗎?”

“發熱,高燒,咳嗽。”

流行性感冒經典三件套。

“出去的時候記得用領子捂好口鼻,離咳嗽的人遠點,回來就消毒洗澡。”他手上拿著酒精瓶,“過來,消毒。”

“沒必要吧?”我說。

“別廢話。”他拿著酒精瓶過來了,對著我好一頓噴。

就像淋了個酒精雨一樣,我嘴裡也嚐到了點兒,一股苦味和澀味。”嘔,你看著點噴啊。”

“嘴髒,給你消消毒。”

“呸!你才髒!”

我和他互罵著,像兩個幼稚園的小朋友一樣。

“好了好了。”陳歌抱著我的肩膀把我拉走,“跟個小朋友一樣,走了走了,莫西里,借下浴室。”

“嗯哼,照顧好你家這位‘小朋友’!”

“閉嘴吧你。”狗嘴裡吐不出象牙。

“略略略~”莫西里吐出舌頭對著我做了個鬼臉。

陳歌把我拖進浴室,開啟了花灑,“衝會兒涼把火氣散散,來來來。”

冰涼的水澆到我身上,我打了個激靈,罵道:“還真是衝‘涼’啊!”

“哎呀,這不是想著給你去去火嘛!”

“去一邊吧!”

最後,我贏得了這場“水戰”,從浴室裡先走了出來,陳歌忙著洗頭髮,沒空搭理我這個“勝利者”。

我剛坐下沒多久,就聽見敲門聲。

“誰啊?”我開啟門,是一個郵遞員,他的帽簷壓的很低,是我看不清他的臉。

“有您的信。”他的聲音十分粗獷,我瞥見他從帽子縫隙裡露出的幾縷紅色髮絲。

“謝謝。”

我關上門,拆開信封,然後被嚇了一跳,條件反射般扔了出去。

那信封裡,裝的是一根人的手指。

“剛才是誰?”莫西里從樓上下來,他也聽見了敲門聲,不過很快,他就發現了躺在地上的手指。

“人的?”

我點頭。

他帶上手套,把手指撿起來放進玻璃瓶裡,“誰送來的?”

“郵遞員。”我想了想,補充道:“一個聲音粗獷,有著紅色頭髮的郵遞員。”

“那你完了。”他把玻璃瓶往桌子上一放,恰好陳歌披著頭髮出來,“你被他們盯上了。”

“他們是誰?”陳歌問。

“紅髮黨,他們最討厭別人的筷子插進他們的碗裡。”

“什麼意思?”

“你們做了警局的偵探,就是在為公家辦事了,但是這些年來小鎮上的疑案都是交給紅髮黨他們去做的,你們的出現,無疑是他們最大的敵人。”

通俗點說,那些紅髮黨認為我和陳歌搶了他們的飯碗。

“不過你們也別太害怕,住在我這,他們不敢對你們怎麼樣,這點保障,我這兒還是給得起的。”

我給了陳歌一個眼神,他轉身就上了樓,我和莫西里一前一後地走上樓梯。

回到房間,陳歌問我怎麼辦,我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既然他們覺得是我們搶了他們的飯碗,那麼我們也送他們一份大禮。”

“你要送什麼大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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