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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寫作的千代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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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看,光絢爛了人生,往後瞧,故人仍在身後。】

黃昏,提前去買的風鈴,在暖風的吹拂下叮叮咚咚,熾熱而不刺眼的夕陽洋洋灑灑的遊蕩在千代千里的臉龐。

千代千里著抬頭,茫然地看著赤紅色的天際與大海。

遠方,水天一色,此時卻被太陽盡數渲染成了橙紅。

不似火焰,卻比火焰更為絢爛,千代千里小心翼翼的取出了封存已久的回憶。

不知是遠是近的天幕上,彷彿出現了家人與固有的畫像。

他們向著自己笑,溫柔的向自己伸出了手。

千代千里不知道這究竟是不是幻覺,更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回家。

所有的情緒彷彿在這一瞬間都得到了慰藉。

哪怕身處異地,哪怕不知何日才能相見,我仍然會在不知名的異國他鄉好好活著。

我期待著期望著,我們的重逢與再會。

鬼使神差的,千代千里提起了鋼筆,慢慢的在草稿紙上書寫著。

【我的夜裡沒有星星,沒有月亮,沒有一絲一毫的燈光。

我就那麼靜靜的蜷縮在角落,看著窗外的風景,滴滴答答的雨聲。

黑,漆黑的一片。

不知名的黑暗令我恐懼,孤身一人的情感讓我痛苦。

我一個人遊蕩在各種各樣的地方。

街道旁,山洞裡,小路邊,花園內。

我周圍沒什麼人,也沒什麼聲音。

我不知不覺的陷入了一陣彷徨,迷茫令人瘋狂。

我清醒的看著自己發瘋發狂,清醒的想要退到一旁。

我不願相信那個人是我,有時卻也不得不信。

忽然,一陣帶著花香的暖風向我吹拂而來。

風吹散了雲,也吹散了我的失措。

天該亮了,黎明該來了。

我不必畏懼夜晚的黑暗與孤寂。

因為光該撒進來了。

白天如果遐想的那般美好。

暖洋洋的光照在我的身上,不刺目,但溫和。

暖風與朝陽,花香與鳥啼。

在看窗外人來人往,回頭故人仍在身旁。

只是夢,只是夢,只是做了個噩夢而已。

雪山的寒冷,不知名的夜晚,萬般無措與痛苦,皆不存在。

風該吹散一切了,卻將一些東西留給了我,比如熱愛,比如肆意,比如瘋狂。

我追逐著風往前走,他將我帶到了不知名的地方,卻仍以溫柔撫慰我。

鈴聲叮叮噹噹,笑聲仍在耳旁,光,總會留在我身旁。】

“這張…就不撕了。”

千代千里小心翼翼的撫摸著自己剛剛書寫出來的文字。

這是千代千里第一次認為自己寫的還不錯。

第一次…

卻不是最後一次。

千代千里看著外面的太陽慢慢落下,不知為何竟出現了一絲罕見的安寧感。

夜晚的夏天,風也是涼的,但是風吹在身上卻不感寒冷。

頗有為炎熱夏平添一分彩頭的意思。

【我不怕黑夜了,我的過往不是妄想,風會吹散一切,但會留下我愛的風景。

總有什麼是值得偏愛的。

遇見的人不曾是妄想,我們的經歷不曾是妄想。

那我便帶著這份熱愛與輕狂,去追尋我們的詩和遠方。】

我會去追隨我們的詩和遠方。

摯友…

我會去嘗試接受這個無錯且令人彷徨的世界。

我會去結交新的友人,尋找新的羈絆。

我會追隨你走過的路,在一次踏上旅程。

那些我缺失的地方,我會通通補上。

摯友,這也是你願意看到的方向嗎?

不…

應該說,這是你留給我的,都屬於我的光。

千代千里不知為何,覺得自己靈感爆發,卻也僅僅寫出了兩張加起來都不足千字的稿件,不知為何,也擁有了一股奇異的滿足感。

千代千里對於曾經的自己,為這本書起名為妄想論,有些憤恨。

為什麼要叫妄想論呢?

自己與摯友的過往可不是妄想啊,是他們的故事,是他們的曾經。

是他們放肆且張揚的前半生。

不是妄想,是現實。

自言灑脫,卻遲遲不肯面對現實,沒必要。

怎麼就一不小心掉坑裡面了呢?

不過,現在也不重要了不是嗎?

千代千里開啟了電腦,開始瞭解這個世界的風土人情,開始瞭解國際形勢,開始瞭解各種各樣的地方。

既已有決斷,那就不要拒絕這些事情了。

有意無意中,千代千里一直在抗拒自己,更加了解這個世界。

抗拒自己摯友已經死去的事實。

或許給千代千里時間,他很快就能發現這件事。

不論是父親,母親,兄長,還是江戶川亂步,社長似乎都已經發現了千代千里的不尋常。

只是他們一個也沒有說,只是笑著引導著,千代千里一定會走出來的。

而且這對千代千里來說很容易。

哪裡會有人不知道呢?

沒有的。

天才,這是絕大多數人對於千代千里的第一評價。

而千代千里所追求的目標是什麼也只有寥寥數人才能看的出來。

足夠了。

“再寫一張吧,再寫一張,就休息。”

“難得有這麼開心的時候呢。”

寫什麼好呢?

剛剛打算拿起筆的千代千里又不知不覺的犯了難。

剛剛一瞬間的感觸,似乎什麼都沒有了,就只剩苦惱與頭禿。

於是千代千里又在桌前枯坐了整整半個小時,很顯然,仍然沒有什麼思路。

算了算了,不為難自己了,可是難得有這種時候有點不甘心啊。

怎麼辦呢?

【總有人會以特殊方式照顧你。

總有人擁有著含蓄的安慰方式。

我有預感,我們的友誼會被漫長的時間線拉的很長很長。

但不論哪一個節點,都不會脆弱。

在遇見你之前,我從未想過還會有這樣一個人,比我看起來更像孩子。

卻能一把將我拽出陰霾,帶我走出彷徨且迷茫的世界。

遇見,不勝感激,榮幸之至。

人總會偏愛些什麼東西。

如果是我的話,我應該也願意偏愛你。

孩子氣,但天才。

溫柔,自我,卻能給予人笑言語,花開放肆與未來。

這時才發現,什麼叫遇見即是三生有幸。

隨風而來,卻未曾隨風而去。

你是風留給我的美好之一。

是不可一世,令人景仰的天才偵探。】

“嗯…改日再給亂步寫吧,不知道該寫些什麼了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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