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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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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軍法

萬幸,事情遠沒到那一步。經歷了幾天的馴化,捱了鞭子的傢伙們立即訕笑著坐好,一切都在按計劃進行。

這次,散在人群中的輔兵們沒有像以往那樣,發放完食物就離開,而是站在原地,不懷好意地笑著,看著百姓們狼吞虎嚥地吃。絕大多數人都是三口兩口把香噴噴的大餅塞進嘴裡吞嚥著,唯恐大王們臨時改變主意再搶回去,直到手裡只剩下最後一小塊,紛紛開始慢慢的咀嚼,半閉著眼睛細細品味著享受,讓口腔中分泌的大量唾液把食物自然而然地一點點送進食道,復才把油汪汪的手指舔了又舔,依然陶醉在意猶未盡的幸福之中。

輔兵們開始講話了:“還想不想吃?”

人群中頓時爆發出響徹雲霄的懇求聲。

“你,你,你……”輔兵們開始用手點著剛才逐一仔細審視過的傢伙們,“到那邊去領!只要賣力氣幹活,好吃食管夠!”

由東至西,被指到的“幸運兒”們陸續美滋滋地站起來,魚貫著向東南方,輔兵們手指的方向三三兩兩地行去。

關盛雲用百姓們家裡搜出來平時捨不得要留著過年吃的白麵,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便得到了即將用來第一批次攻城的三千多炮灰團,現下還興高采烈、感激涕零的炮灰團。

谷白樺在人群裡百無聊賴地溜達著,突然隱約聽到一陣嗚咽。人群嗡嗡的議論聲、咀嚼聲、吞嚥聲、被嗆到爆發出的劇烈的咳嗽聲……響成一片,這陣嗚咽很輕,簡直就類似於近乎無聲的抽泣。照理說,本該被嘈雜吞沒掉,但不知怎的,谷白樺突然覺得心頭一緊,隨即,彷彿周遭的聲音突然間都寂默下來,只有那聲啜泣,細細的,尖尖的,直直的扎入耳膜,直扎到他的心底。

扭頭循聲望去,到處都是人,但谷白樺還是一眼便認出聲音來源。那是一個臉上塗抹了大把鍋灰的村姑,亂糟糟的頭髮蓬鬆著,沾了不少枯草葉,一個約莫六七歲樣子的娃半依在懷裡,閉著眼睛。村姑墊在娃頸下的手裡死死攥著半張麵餅的斷口處,另隻手拿著一小塊,不停的觸碰著娃蒼白的嘴唇,大滴大滴的淚水滴落在娃同樣髒兮兮的臉上,口裡喃喃地念著:“狗剩乖,狗剩吃白麵餅子哩,狗剩睜開眼瞅瞅,姐有餅子哩。”她的身旁,一個相貌猥瑣四五十歲的傢伙嘴巴還在蠕動著,一雙眼睛死死盯著另半塊麵餅,連谷白樺趟過人群走到近前都沒察覺。

情形不難判斷:爹孃不知怎的已經不在了,姐弟相依為命,弟弟快不行了,旁邊這個傢伙見輔兵已經走遠,便搶了姐姐的半張餅,無力反抗的姐姐除了啜泣,還能如何?

殺人如麻的谷白樺那顆心,早就像玉龍雪山頂上的千年堅冰般頑固。但此刻,那些淚滴,竟彷彿一股燒得白熾的鐵水,滴到堅冰上,直透下去。起初只是一道細微的裂痕,突然的一剎那,這塊堅冰從中間碎開、崩裂、轉瞬之間轟然崩塌,化作晶瑩清冽的涓涓細流,汩汩而下,滋潤出束河古鎮旁那一片勃勃生機的爛漫山花。

姑娘先是看到了身前的一雙牛皮戰靴,抬起頭便看到了鐵甲裙和左右斜挎著的兩把長刀,然後胸甲再往上,便是谷白樺的目光。

冥冥中的天意。

不知怎的,望著眼前的“賊人”,姑娘事後自己都奇怪為什麼當時心裡竟沒有一絲懼意,反而是一種安全感油然而生,彷彿一下子找到了依靠,緊繃的心頃刻間放鬆下來,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同樣是事後,谷白樺對取笑他的同伴們是這樣解釋的:“私娃子們莫笑。咱做的是刀頭上舔血的勾當,俺心裡知道,遲早是被人砍死在不知哪裡,在這以前,咱就砍別個。但那一刻,俺心裡突然有一種癢酥酥軟柔柔的感覺。這麼說吧,俺知道殺人不對,但做了那麼多,為了活命,還是要繼續做下去。那一刻,突然覺得,這半輩子應該可以做一件好事,去保護一個人,保護一個哪怕從來沒見過,但確實可以護得住的人。俺心裡明白,今天護了她,可能明天她還是會死。但如果就那麼走開,不說她現下便熬不過,往後這事一定會纏俺一輩子,活一天便會想起來,再也躲不脫。”

樸實的話語撥動了這群糙漢心底那根脆弱的弦。是啊,他們本不是窮兇極惡的魔鬼,絕大部分人走到這一步,只是因為朝廷沒給他們留出來其他任何一條能走的路——當然,大家雖然都是心有慼慼,絲毫沒有妨礙他們捏著谷白樺的鼻子把他灌得吐了滿地狼藉。

這是後話。

此時此刻,谷白樺只是平靜的吩咐梁老四:“把她們帶我那裡,讓郎中過來看看娃是不是還有得救。”然後黑著一張臉對姑娘說:“跟他走。”

梁老四上前一把抱起狗剩,姑娘沒有畏縮,順從的站起身,垂著頭跟在梁老四後面離開人群。

目送他們的身影漸行漸遠,谷白樺轉過身,默默地看著那個搶麵餅的傢伙。後者一開始是腆著臉討好地諂笑,偷覷到谷白樺冰冷的目光,諂笑凝固在臉上,眼色變成乞憐,繼而翻身跪在地上,不住地叩頭,嘴裡嗚嗚地叫著大王饒命,涕淚交流。谷白樺目不轉睛地盯著起伏的上半身,緩緩抽出腰刀,鋼刀與刀鞘的摩擦聲聽得讓人頭皮發麻。谷白樺沉默著,雙手握住刀柄高舉過頭,猛地斜劈而下,慘嚎聲陡然響起……

已經不需要郎中了,狗剩早已斷了氣。等谷白樺回來,安排人手掩埋了,把佔了姑娘家裡的幾個兵卒轟走,姑娘便宿在自己家裡。梁老四照應著,每日送些飲食。

眾將有的聽過評書,《楊家將裡有陣前收妻者斬的說法。但大家都是腦袋別在褲帶上活一天算一天的反賊,誰也不會真把評書當一回事,只是都拿這個跟谷白樺開玩笑起鬨,見了面就比劃殺頭的動作:先是以掌作刀,向自己頸上一砍,隨即頭一歪,伸舌頭瞪眼做出一副怪相,觀者莫不捧腹大笑。一開始谷白樺還追著比劃的傢伙打,後來眾將學乖了,遠遠望見他比劃一通,然後大笑著跑開,谷白樺也沒轍。

軍務在身總攻在即,谷白樺一開始也純粹是心裡一軟,真沒想要佔這位蓬頭垢面滿臉鍋灰村姑的什麼便宜,等姑娘洗漱了才發現居然眉清目秀長得很漂亮,更加心動。不過,真的熟絡起來,更抹不開面子弄什麼霸王硬上弓,自己還是與關羅高等將領們同睡在充當前敵指揮部的酒樓裡。時不時過去看看,雖沒挑破這層窗紙,二人彼此都算心有靈犀。

在準備攻城的這段日子裡,將領們忙著厲兵秣馬打造器械,關盛雲則在大小兩位羅師爺的幫助下動手擬定自己的軍令。

古代軍隊當然也有軍紀,比如《武經總要裡就有明文記載。不過,大多數情況下,各部執行的都是領軍的主將們各自修改制定的自己的軍法。以前是流賊,今後千里轉戰前途未卜,必須要向正規軍轉化,因此,制定出一部軍法確屬必要。關盛雲幾個出身邊軍,有些重要的內容都能記得七七八八,經過羅氏父子的琢磨、補充,幾日間終有小成。

羅氏父子也收穫滿滿。以前作為文官,羅詠昊對所謂的軍法也不甚了了,經過關盛雲幾位的回憶,再仔細琢磨一下,尤其是羅世藩這個機靈鬼的種種腦洞大開,發現很多條軍規,著實出於身在一線的將領們對兵卒心理的深入研究揣摩,並非粗漢糙人們一時心血來潮。

比如這條:“臨陣脫逃者斬,戰後逃兵回營痛打四十軍棍。”一開始羅詠昊覺得是胡扯:同樣是跑,被你當場逮住的殺,沒逮住,回來打一頓就完事了?這不是鼓勵大家一起跑麼?等到關盛雲解釋完,羅軍師才意識到,自己的思路完全是錯的:臨陣脫逃無疑會極大地動搖軍心。士兵們沒有俯視全域性的上帝視角,只能看到自己身邊的情形,區域性的潰敗往往能扯動整個戰線,所以將領們必須在第一時間透過毫不留情的殺戮進行阻止。等到戰後大局已定,如果對回營的逃兵們一律殺無赦,逃掉的傢伙們便徹底絕了回來這條路,只好去做強盜,部隊也會流失大量炮灰。所以,只是痛打——與遲早被當作賊人剿滅或者餓死荒野相比,豁出去挨一頓胖揍對逃兵們來說顯然更合算。而且,有些人是被裹挾著不得不跑,本身還是敢戰的、有些人是第一次上戰場的自然反應……一股腦都殺了,有失公允。

說到軍法,無論如何不能不說到戚繼光。與其說老戚同學是百戰名將,不如說他更善於練兵,帶得一支好兵更為恰當。比如說,老戚有一條規定,如果戰鬥失敗就斬長官、長官陣亡則斬全隊。

對此,他是這樣解釋的:你們以為如果戰敗我只殺長官,把責任全壓在他一個人身上,開戰了大家就都會跑麼?呵呵,錯啦!假設你是小旗官,打起來你會怎樣?你肯定衝啊!因為如果你退,回來就是死路一條,唯一活命的機會就是衝上去殺敗敵人!對不對?長官衝上去了,假設你是他手下的小兵,你會怎樣?看著長官衝上去被人砍死?回來誰也別想活!你只能跟著一起衝上去,對吧?如果你的長官死了,你能帶回一顆敵人的首級,殺全隊其他人,放心,你沒事。否則,一定要你命!這樣,其他將領拼了老命用親兵督戰隊砍逃兵還攔不住,累不累?我貌似只殺一人,卻如臂使指層層帶動:營官死了我砍隊官,隊官就得衝、隊官死了我砍總旗官,總旗官就得衝、總旗官死了我砍小旗官,小旗官就得衝、小旗官死了我砍全隊,大家都得給我衝!幾千虎狼嗷嗷叫著衝,誰能擋得住?

戚繼光率領三千健兒橫行薊門,打得十萬蒙古同胞遠遁漠北,而往往自己傷亡總是個位數,除了訓練有素,這一招也是功不可沒——看來,讓少民同胞變得能歌善舞的,除了馬克沁,還有老戚同學。

可惜關盛雲和羅詠昊沒琢磨出老戚這個大殺招。不過,即便如此,這支部隊的戰鬥力已遠在大明很多官軍正規軍之上了。

幾日以後,對陝州的總攻終於開始了。

附錄,十七禁五十四斬律。這是大多數營伍的通行條例,這裡只列十七禁,五十四斬太羅嗦,從略。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夜傳刁斗,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制,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託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其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奸民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其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洩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呼叫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面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譁,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託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個人感覺,以上這些軍法是文官參與制定的硬生生弄出什麼悖軍詐軍狠軍漫軍的拗口名詞出來,誰也看不懂更記不住。當兵的大字不識,還是曾國藩那些類似兒歌的玩意好,簡白易懂,聽兩遍就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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