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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為什麼有些女生收了禮物就會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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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和女主相識於一次文化沙龍,兩個人彼此交流無障礙,而且屬於彼此欣賞那種,女生先邀約了男生共進晚餐,但正趕上男主當天有事,所以就沒應約,事後男主約了女主幾次,女主均推說有事,終於在一天,男主約到了女主,兩人還像第一次見面那樣熟絡,其後,兩個人又像之前那般約了幾次,有一次約會中,男主身體比較疲勞,就沒太回應女主,女主很是不滿,男主再約,女主就沒有同意,大概持續了五天的時間,男主什麼方法都用了,但始終約不出,最後男主去了女主家樓下,給其定了一束花,買了她愛吃的小零食,一支香奈兒的口紅,還有一條價值4000左右的項鍊(金項鍊,周大福的),女主下樓取花,看見男主拿著禮物,等在樓下,男主沒讓送花的人告知,是自己送的花,女主比較愉快的收了禮物,然後上了樓,大概半小時後,女主下樓,與男主攤牌,說,認識四十多天,我們只見了幾次,我真的沒有耐心了,男主辯解說,這段期間我也反覆跟你說過,這段期間確實特別忙,圖片和影片都給你發了,九月就不忙了,一年就忙這一個月,你怎麼就不能理解一下,女主說,我已經給了你很長時間了,我忍不了了,我們分手吧,隨後就回家了,之後,回了句,謝謝你的禮物,然後就刪除了男主所有聯絡方式。

今年七夕前,王先生和李小姐在朋友介紹下認識的,兩人進展很快,快到七夕了,王先生記得李小姐說過,自己想買一個牌子的內衣,但因為太貴一直沒買,所以王先生在七夕就送了一套內衣給李小姐,李小姐當時很高興,就收下了,回家后王先生就收到了李小姐的分手通知:想不到你是這樣的人,七夕居然送我這種東西,真下流。

張先生和梅小姐是在一個相親會上認識的,由於梅小姐是文字工作者,所以在熟悉過一段時間後,張先生在第三次見面時,送了兩隻金筆(價值4000左右)給梅小姐,梅小姐收的時候不知道是兩隻,還很高興,回家後,發現是兩隻,頓時火大,打電話質問張先生,你是不是在罵我,說我是二筆,你真的很過分,隨後就宣佈兩人分手。

趙先生和蔡小姐相親認識的,兩人平時交往正常,在蔡小姐生日那天,趙先生如期邀約,約會過程兩人很是高興,趙先生為蔡小姐點了份海鮮大餐,買了一套化妝品給蔡小姐,還買了一條價值將近三千的手鍊送給蔡小姐,但事後,蔡小姐卻提出分手,說,過生日居然連個生日蛋糕都不準備,分手。趙先生很委屈,只是覺得,兩個人都快四十歲了,何必非得買生日蛋糕,如果早知道就買一個了,也不差這一個蛋糕錢,只是趙先生覺得沒必要買。

以上四個故事,都是講的男主送了女主禮物後,女主就分手,小編想問一句,不同意為什麼還要收禮物,而且收完禮物後分手,是不是表現的功利心太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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