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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漢 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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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銘迷迷糊糊睜開眼睛,這是哪裡?眼前的景象讓他的大為驚愕,破舊而簡陋的帳篷,中間一堆正燃燒的柴火,火堆上一個粗陋的木製三角支架,三角支架上勾著一隻陶器大水壺,門口處一張破陋的木幾,上面擺放著幾個古樸陳舊的陶器杯碗,帳篷裡邊的地上鋪著一些乾草,看起來像是一個牛棚豬圈,而他正躺在這牛棚豬圈似的乾草上面。若不是刺鼻的馬騷味,加上全身的痠痛,意識清醒的話,他會認為自己身處地獄。

難道還沒死,還在劇組?可他明明記得他們拍的是都市武俠劇,怎麼現在的場景卻像是在古代。正當尹銘納悶時,帳篷外傳來一陣細碎的腳步聲,一個身著亮麗古裝秀髮披肩的少婦,端著一個熱氣騰騰的陶碗走了進來。尹銘抬頭細看,見那少婦高貴典雅,秀美動人,大概二三十歲,美女啊,!。裝化得還真不錯,但面生的很,劇組新招的?尹銘滿臉疑問的看著那個一臉焦慮,身著亮麗棉衣的美麗少婦,忽然一個寒戰,棉衣都穿出來了?

現在可是九月天,正是天氣酷熱之時,怎麼會這麼冷?下意識打量了一下自己,猛地的跳起來,他盡然看到自己變小了,就像一個十餘歲的小孩,身上一件灰舊的厚棉襖,還散發著陣陣難聞的羊羶味。這一突如其來的鉅變讓他不知所措,口中喃喃道:“這不可能,怎麼可能會事這樣?”。

剛進來的美麗少婦端著藥碗,就要給他喝,卻被他猛地一跳給嚇住了。慌忙將藥放下,疾步走過來,雙手一把摟住他,急切的問道:“小澤,你咋麼啦,沒事吧?”。

‘她說的什麼話,我還竟然聽懂了?!’尹銘茫然的抬起頭,望著溫柔美麗的少婦,覺得很是面熟,可是他又不記得在哪裡見過她,難道是他以前的熟人?

他側過頭想好好回憶一下,卻不想頭上傳來一陣劇痛,腦海之中突然呈現出一幕幕畫面,有古代的,現代的;即有人叫他尹銘又有人叫他小澤,此刻他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尹銘還是小澤。又或者他的前世是叫小澤,後世叫尹銘,如今不過是從後世的噩夢中驚醒過來,回到了前世。

劇痛漸漸消去,尹銘此時混亂的心情也漸漸平靜了下來。該發生的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也發生了,他明白自己是靈魂重生了,透過這個身體的記憶,他知道他重生在漢朝,雖不知具體哪個年代,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個不太平的年代。因為他現在就是一個奴隸,一個被鮮卑人打草谷時掠奪的一個7、8歲的漢人小奴隸。而之所以他會躺在帳篷裡,是因為他與他的奴隸主發生口角,被痛打一頓。好在他的身體忒棒,雖不滿8歲,卻長的比一般12、3歲的孩子還要高大粗壯,所以除了還有些疼痛外,其他倒也沒有什麼大礙。

看著一臉焦慮的美麗少婦,尹銘初略的將雜亂的記憶屢了屢,爾後說道:“烏雅大嬸,先把藥放著吧,我等下自己喝,現在我想先靜一靜。”

“你真的沒事嗎?推演大人也真是的,犯得著對一個小孩子下怎麼重的手嗎。”烏雅大嬸不是太放心的絮叨。

“放心吧,我真的沒事了。”尹銘感激道。

“那好吧,我先出去了,有什麼事可不能瞞著我。還有,記得把藥喝了。”烏雅大嬸轉身出去,邊走邊說道。

真嘮叨,但是好溫馨!尹銘心中嘀咕道。在尹銘現在的內心深處,非常感激和敬重這位烏雅大嬸,前世的‘他’就是把烏雅大嬸當成自己的親孃。烏雅大嬸其實和他一樣,也是一個奴隸,一個掠至匈奴小部落的奴隸,不過因為長相清秀亮麗,被這個部落的大人收做小妾。在他被掠來當奴隸的近一年裡,多虧烏雅大嬸像母親一樣愛護著他,還將他安排去放馬,即少遭罪,吃穿又強過其他奴隸,要不其他的小奴隸都是痩不那幾的,而他卻壯的跟個小牛犢似的。

等到烏雅大嬸出去後,尹銘重新躺回乾草堆,隨手拔一根乾草銜在嘴裡,雙手抱著頭,翹著二郎腿,一邊使勁的咬著乾草,以便平復此刻異常興奮心情;一邊將腦子裡的記憶重新理順,‘前世’留給他記憶實在太過驚人了。

首先,前世的‘他’是一年前被鮮卑人搶掠過來的,本是上谷郡人氏,農家子弟,父母便是死於一年前的那次鮮卑人對漢人的搶掠中,殺死他父母的就是他現在的奴隸主小日推演,也就是河西鮮卑的大帥日律推演的親弟弟。

其次是,鮮卑人最偉大的汗王檀石槐去年死了,他的兒子和連繼位,可和連那有他老子牛*,真本事沒有,卻貪婪好*,加之斷法不平,一年不到便人心失散,叛者過半。現如今在鮮卑人的各位大人,都忙著爭搶地盤人口。

當然,尹銘才不會關心鮮卑人死活,狗咬狗一嘴毛,死了更乾淨。讓尹銘關心的是檀石槐死的時間,他記得檀石槐是死於公元181年,既然他是去年死的,那麼現如今的時間就是公元182年,也就是東漢光和5年。而這,才是他興奮的手足無措的根本原因,因為再過兩年就要爆發黃巾起義了。其後,他最喜歡的、最嚮往的,也是絕大多數中國男人心中的夢幻時代——三國時代即將來臨。

這個時期雖然是中國歷史上戰爭最為頻繁,災難最為深重的時期;但也是人才輩出,武勇與智慧並重光耀的時期。所謂“亂世出英雄”,天下即將大亂,“神器”失居,萬民塗炭。一方面人心思安思治;另一方面,一些野心家和亂臣賊子,趁機而起,或與亂中竊國,稱王稱霸,或者鼠竊狗偷,狗苟蠅營;還有一些所謂的仁人志士,則應人順時,以天下為己任,投入到治亂統一的大業中。無論他們出於什麼動機,要爭取帝位,成就霸業,卻是同一的目標。

那時群雄逐鹿,相互混戰,現在不敢說稱王稱霸,但是憑藉自己多了2000年的認知,加上現在的他融合‘前世’和‘後世’的‘他’的所有能力和記憶,‘後世’的‘他’不用說,替身演員就不說了,但身為“軍中精英”之稱的特種部隊中的一員豈是易事,自小習武,刀槍劍戟18般兵器倒也粗通一二,精通的熱兵器雖用不上,但擒拉格鬥,襲擾破壞、暗殺綁架、敵後偵察、竊取情報、心戰宣傳、特種警衛,以及反顛覆、反特工、反偷襲和反劫持等。還可將特種部隊的魔鬼式訓練搬過來,為自己打造一支三國最牛*的古代特種部隊,到時天下又有幾個對手;而他的‘前世’雖然還只是一個小孩,遠遠比不上‘後世’的‘他’,不過生長在北疆邊界的人,有哪個不是自小就弓馬嫻熟的,更甚者‘前世’的‘他’天賦異稟,年僅8歲卻長的如12、3歲一般,不僅身材高大粗壯,一身力氣更是不輸普通成年人。所以‘前世’與‘後世’的融合,使得他完全有信心在這亂世創立一番的事業。

可惜年齡太小,不能像yy小說裡的主角般大放王霸之氣,一上來就懾服那些個名臣猛將,不然他也不介意自己成為一方諸侯霸主。

正當尹銘幻想著,自己統領千軍萬馬衝陣殺敵,稱王稱霸之時,被一陣怪異的腳步聲打斷了,起身看去,一個矮壯的身影正以一種奇怪的方式向他走來。

“洛叔,你怎麼來了?今天不用放馬了嗎?”尹銘望著那人說道。

“嗯,今天不用放牧,聽說過兩天有貴客來,烏雅夫人也忙著準備去了,吩咐我過來給你送飯。聽烏雅夫人說你大清早的就衝撞了推演大人,結果被大人打暈過去了。現在怎麼樣,有沒有傷到那裡?”洛叔將手中的竹籃放下,關切的問道。

洛叔全名叫洛方勇,是一個駝背的瘸子,四十出頭,尹銘就是跟著他一起放馬。據說洛叔以前是個漢朝計程車兵,由於在戰爭中傷了右腿,被鮮卑人俘虜了來,小日推演見他身手不錯,就讓其為自己牧馬。之所以成為瘸子,是鮮卑人故意不給他治戰爭中傷到的右腿;更因為右手必須支撐著右腳膝蓋才能走路,長時間下來使得原本高大的身軀也成駝背了。

洛叔和烏雅大嬸一樣是對他最好最親的人,洛叔還不時的指點一下自己的騎術和箭術,講一些行軍打仗的故事。如果說烏雅大嬸像孃親一樣的話,那麼洛叔就如是父兄一般,都是他最親近、最在意的人。

“沒有,你看我壯的跟一頭牯牛似的,就憑狗日的推演也能傷到小爺我。”尹銘發現自己已完全進入現在的角色,彷彿他本來就是鮮卑的奴隸小澤。

“那就好,以後說話做事不要那麼隨興,會吃大虧的。”洛叔勸教道。

望著有點佝僂,卻滿臉關切的洛叔,尹銘是打心眼裡敬重他,但是極不喜歡他膽小怕事的性情。

“行了洛叔,咱不說這個了。”尹銘端起藥碗一口喝掉,隨口又道:“洛叔,既然你今天沒事,等我吃完飯我們四處走走,可好?”

“行。”洛叔很爽快的一口就答應了。

“騎馬去?”尹銘又補充一句。

“好!”洛叔伸手用力拍拍尹銘結實的肩膀,笑著答道。

“我可不是去玩的。”尹銘知道洛叔誤會他想去騎馬玩。

“快吃吧,我知道你不是去玩。”洛叔笑意更濃。

看著洛叔尹銘只有無語,只能埋頭吃飯,但他的心思卻展開了。尹銘可不想一輩子做個奴隸,他還想浪跡三國,建功立業了。他現在首先要做的就是熟悉環境,以便設計一條最佳的逃亡路線,當然不是他一個人,他會帶上烏雅大嬸和洛叔,如果他們願意的話。

飯後,碗筷也沒收,尹銘拉著洛叔就往馬廄走。來到馬廄,看著那一匹匹健壯神氣馬兒,尹銘不僅心花怒放,‘後世’的他就極其愛馬,如今的他,對馬就更瞭解了。

這些鮮卑馬從外形來看,馬頭稍顯長大,鼻樑隆起微呈現兔頭型,體形健美。尹銘痴痴的看著那些馬兒,這些特徵與‘河曲馬’和‘伊犁馬’都極其相似。河曲馬原產黃河上游青、甘、川三省交界的草原上,因地處黃河盤曲,故名河曲馬。其平均體高132~139厘米,體重為350~450千克,且性情溫順,氣質穩靜,持久力較強,疲勞恢復快。但河曲馬卻只是最良好的農用挽馬,它馱運100~150千克,可日行50千米,單套大車可拉500千克重物;‘伊犁馬’則是伊犁草原的特產,其平均體高144~148厘米,體重400~450千克。它們體格高大,結構勻稱,頭部小巧而伶俐,眼大眸明,頭頸高昂,四肢強健。性情溫順,稟性靈敏,擅長跳躍,宜於山路乘馱及平原役用。在126千米的長途競賽中,負重80千克,7小時12分鐘就可到達。是優秀的輕型乘用馬。它們都是中國地方品種中體格最大的也是最優秀的馬種之一。

而尹銘眼前看到的馬兒如‘伊犁馬’高大,大概140厘米左右,四肢強健,體格勻稱,馬頭長大,似兔頭型,當它頸項高舉時,強悍有威儀,毛色光澤漂亮,外貌也更為俊美秀麗。毛色以騮毛、粟毛及黑毛為主,四肢和額部常有被稱作“白章”的白色斑塊。具有絕對的軍用馬優勢。

“看夠了沒有?以前怎麼沒見你這麼看過?”身旁傳來洛叔寵溺的聲音。

原來尹銘越看越喜歡,盡不知一邊的洛叔已將馬匹套好。接過洛叔遞過來的韁繩,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回身打量起洛叔為他牽的馬兒。這是一匹典型的鮮卑馬,毛色黑澤光鮮,額前一道閃電般的“白章”,看上去極有氣勢,只是比馬廄裡的要小上一號,看來還是一匹小馬。

“洛叔,我都有你這麼高了,怎麼還給我騎小馬?”尹銘有點不高興了,他雖然不滿8歲,但身高卻有1米50左右,那些成年馬最高也不過1米50。

“唉!又來了,人小鬼大。”洛叔搖頭嘆道。說完一個背翻,騰身上馬,一撇韁繩大聲叫道:“你走不走,不走我可要走了啊。”

“洛叔,漂亮!”看著洛叔乾淨利落的上馬動作,尹銘忍不住叫好,別看洛叔瘸了駝了,但這馬上功夫可一點都不含糊,然而洛叔的後一句話去讓他及不爽快,心不甘情不願的翻身跳上馬背。為什麼要跳上馬背呢?很簡單,這時還沒有馬蹬。

馬蹬是現代騎馬必備的一種工具,使用時拴於馬上,騎馬者的腳部懸掛處。最早見於《南齊書》的記載,唐朝以後被廣泛應用。秦漢之際,更加靈活機動的騎兵逐漸取代了戰車。至唐朝,騎兵成為主戰兵種,用於大規模作戰。唐王朝正是憑藉強大的騎兵一舉擊敗東西突厥、薛延陀、高昌、吐谷渾等周邊遊牧民族,創造了農業民族大規模戰勝遊牧民族的戰爭奇蹟。

馬蹬大多使用鐵製成,為的是使馬蹬更牢固,不被脫落。根據漠北出土壁畫等文物,匈奴人可能為最早使用馬蹬的民族;西歐則至8世紀時法蘭克墨洛溫王朝滅亡時才有。馬蹬最大功能是可以解放雙手,騎兵始可以靠雙腳控制平衡在馬上衝、刺、劈、擊,大大提升了騎兵戰鬥力,並可能依此擊敗歐洲人。

三國西晉時只有單蹬,後東晉16國時才有了雙蹬。自己什麼時候有了地盤,第一件事就是把馬蹬製作出來,首先為自己打造一隻如唐元般強大的騎兵。

細細想一想,尹銘才知道洛叔的用心良苦,沒有馬蹬就憑他現在的身高和騎術,想要騎大馬確實有點難度。

尹銘迴轉思緒,一抖韁繩,撒馬就跑,邊跑還邊喊:“洛叔,咱倆比比,怎麼樣?”

“好啊!看看你近來的騎術長進了多少。”洛叔抖開韁繩打馬急追。

兩人轉眼馳出大寨,門口侍衛也不上前阻止,顯然他們是有此特權。尹銘先是繞著寨子跑了一圈,寨子建在一片平原之上,面積不大,寨開四個門,側面一條小河蜿蜒而過。很隨意的向洛叔打聽了一下寨子的守衛情況,在編的只有一營人馬,也就是500人,其餘皆為牧民,只有戰時才會動員牧民武裝。

然後進入大草原,在洛叔的導引下,將周圍數十平方里的地方轉了個遍。一直轉到太陽西下,尹銘這才在洛叔的幾度催促下倒回寨子。一路上洛叔不停的嘮叨,嘮叨些什麼尹銘不知道,因為他根本就沒聽,好像是怕回去烏雅大嬸要責怪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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