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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我把秋風切幾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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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秋風切幾斤交代清楚一切之後,林修一行人與寒江城城主道別,轉身踏入風雨江湖中。

現在迴歸宗門尚早,林修想借此機會,多闖蕩闖蕩江湖,積累經驗,於是和林風他們約好再次見面的時間,便獨自一人離開。

至於去哪兒,林修並沒有目標,都說處處是江湖,那就走到哪裡是哪裡吧。

春去秋來,海棠花開。

這個曾經過著安逸生活的十六歲少年,透過半年的歷練,試過顛沛流離,看遍人間疾苦,正漸漸成長為一個成熟的男人,變強大的不僅僅是他的內心,還有他的武功。

每天不間斷的練功,使他的修為大大增加,如今也算是淬骨境高手了。

不知長得眉清目秀是不是一種錯,總是有幾個不開眼的“綠林好漢”看他一副好欺負的樣子,就想乘火打劫。

要說林修的功力,輕而易舉就能讓他們跪地求饒,可是奈何他生性太過善良,行走江湖半年來,深知人間疾苦,倒不忍心傷害他們,每每都是打發他們一些金幣,趁機溜走。

可是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

一次路過一個小村子時,又有幾個惡霸看林修文弱書生一個,把他團團圍住,想打他的主意。

林修看這村子破敗不堪,倒有些心疼他們,想送給他們一些金幣,救濟救濟他們,卻不想這些人看他這麼爽快就拿出錢來,不是見好就收,而是蹬鼻子上臉,將他圍得更緊,想要更多的錢。

只見那些壯漢面相醜惡,如此貪婪,惡言相逼,作勢要強行搜身,推搡之中,林修覺得實在是欺人太甚,忍不住想要動手了。

突然這時冒出個胖子,及時把林修拉到一邊,轉身又去跟那群如狼似虎的強盜們交涉,一炷香的功夫之後,他們竟然收了手,滿意地轉身離去。

“感謝這位兄臺出手相救,請問兄臺高姓大名?”

林修趕緊上前,感激不盡。

“我叫金鑫,叫我首富就好了”“首富?為何叫首富?”

“哈哈哈,沒看到我的名字是四個金嗎,總有一天我會成為天下首富的,哈哈哈”林修似乎看到了頭頂上一群烏鴉嘎嘎地飛過,但還是十分客氣地說,“鄙人姓林,出來闖蕩江湖,不料遇到強盜欺凌,感謝首富救命之恩,不知該如何相報”“不用客氣,既然不知道如何相報,那你闖蕩江湖就帶上我吧,雖然我沒有什麼錢,但是關鍵時刻我還是能夠救你一命”“……”於是首富就賴上了林修,吃他的喝他的,看林修出手大方,似是個有錢的主兒,竟鼓吹他買了輛牛車做代步工具,免得兩人走路,行走江湖,也不能苦了自己呀。

可是半個多月相處下來,林修發現這胖子真是,什麼坑蒙拐騙、偷雞摸狗的勾當都做盡了,一旦被別人發現就趕緊躲進牛車裡,只讓林修坐在外面,別人追上來,看這車前坐的是眉清目秀的公子,自然不會懷疑是他偷了東西,也不會懷疑那個殺千刀的賊會跟他有什麼關係,趕緊加快速度追小偷去了。

待到那群人漸漸遠去,林修便拍了拍牛車,那胖子便一邊鑽出來,一邊罵罵咧咧道“這幫狗孃養的,不就是偷了他們幾隻雞嗎,至於追我這麼遠嗎,老子跑得累死了,就是把這幾隻雞都吃了也補不回來!”

似乎他偷了別人的東西還有理了,反而數落那些莊稼漢子的不是。

林修皺皺眉頭,也不知該說什麼。

然而時間一長,林修慢慢發現首富也只是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而且從來不會去偷貧苦人家的東西,能讓他盯上的人家,都不會因為那一點東西而打大動筋骨的人們。

幸好只是這樣,要不然林修真的忍不住要給他點顏色看看了,就算幫了他忙也不行。

但是,說真的,首富特別的好色。

一路上總是跟林修灌輸“金山銀山,不如自家婆娘胸前的大山”這樣的思想,還有什麼“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林修不過才十六,從來沒有人跟他講過兒女情長、風花雪月的故事,他也很少有接觸到女性的機會,如今被首富用一種及其戲謔又充滿渴望的方式講出來,他感到非常害羞,但是其實內心深處,還是也想親眼體會……他們一直就這樣在江湖中飄蕩,路過一個個村莊,每每看到年輕漂亮的姑娘在河邊洗衣服,首富就會拉著林修偷偷地湊到旁邊草叢裡去看,要是不小心被發現,身手敏捷的首富就會馬上趴到地上,只留林修還在旁邊。

林修或許應該慶幸上天給了他這幅好皮囊,那些姑娘看是個俊巧少年,從開始的生氣變成了害羞,紅著臉啐了幾口,還有些開放點的,還會故意做出一些風騷的姿勢,反倒弄得林修不好意思了。

若是首富這個滿臉橫肉的油臉,那些姑娘應該會一盆一盆的水直接潑過來吧,唉,他恨蒼天無眼吶,恨爹孃沒給自己一個好皮囊。

一天首富又在跟林修大談天下的美女了,他吹噓著說,你這一生啊,必須得去看看荊州城蘇府的蘇小姐,她年紀貌美,真是美若天仙啊,每天蘇府門口都有許多人等著蘇小姐出門看看她的樣子,聽說她笑起來的樣子能把冰都暖化,都說她是什麼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啊。

“有你說的那麼誇張嗎”,林修不敢相信天底下會有這樣美麗的女子。

“那要不我們去荊州看看?反正到處飄,去哪裡都一樣,你說是不是?”

“好,那就去荊州吧”已是初冬的季節了,冷風像藏著刀,颳著臉都生疼生疼的,雖說看著首富這大胖子,皮糙肉厚的,應該不怕冷,但現在他也被凍得縮著脖子,連手都不願意伸出來,倒是林修穿的略顯單薄,依舊是一襲玄色單衣。

“本來以為這小子細皮嫩肉的,肯定不像我這麼能抗凍,沒想到穿這麼少都不覺得冷,老天真是不公平吶.”

首富小聲嘀咕著。

可是有誰知道曾經在懷寧城的時候,林峰赤膊在後上瀑布下呆了數月之久,那時正是寒冬,每天都在刺骨的寒水中練功,如今就這一點冷風,自然不能奈他何。

首富實在是凍得受不住了,縮在牛車裡說:“等到前面那個村頭,我得弄點棉衣穿穿,這天氣一天比一天冷,說不定還沒到荊州,我就凍死了”林修依舊站在牛車前面,若不是那飄揚的頭髮和翻騰欲飛的衣襟,才不會想到此時正是北風呼嘯呢。

“喂,你一點都不冷的嗎,還是凍傻了呀”首富憤憤地說。

“首富啊,聽說秋風最能殺膘啊”胖子聽到這話不高興了,趕緊起身湊到林修旁邊,想猛捶他幾下,沒想到風光電掣間,林修反手抓住首富的肩膀,輕輕往路邊一拋,就像一個大型炮彈砸了出去,卻穩穩當當地落到的路旁的草垛上。

“真是好險,差點命就沒了,下次不敢再偷襲他了”,首富慌忙從草垛上爬起來,身下的草垛被砸了個大坑,他知道這是林修給他的一個小小的警告,要是來真的,才不會把他丟在草垛上呢,直接都在路邊的泥地上,瞬間就會腦漿飛濺,一命嗚呼了,再也沒有機會去一睹那蘇姑娘的芳容了。

看的出林修的馬車速度緩慢,是在等著首富跟上,首富馬上整整衣衫,其實也沒什麼可整理的,本來身上的衣服就是亂糟糟的不忍直視了,加快步伐,跟了上去。

……夜幕降臨,星星低垂,又是一個寒冷多風的夜晚,他們找到一個破廟,打算今晚在此將就著過一夜。

林修出門打了只野兔,首富也找到一些柴禾,接下來就全靠首富的了,肯定是以前風餐露宿慣了,造就了首富這一副好手藝,無論是什麼荒山野嶺,窮鄉僻舍,他都能找到一些新奇古怪的吃的,像什麼蝗蟲啊,菜花蛇啊,都拿過來烤著吃。

一開始林修是嫌棄的,不過後來耐不住肚子太餓,沒有其他吃的,而且每每烤後的香味實在是誘人,便也開始吃了,到現在越吃越上癮,完全不顧及到底什麼奇怪野味了。

這次運氣好,打到一隻野兔,哈哈,終於可以大吃一頓了。

在破廟前架好火架,生好火,把已經剝好皮的野兔放在火上烤,兩個人圍坐在火堆前,眼睛都一動不動地盯著那漸漸焦黃的野兔,淡黃色的油脂慢慢溢位來,偶爾滴了幾滴掉進火裡,“刺啦”一聲,火堆突然一聲爆響,這是在暗示著他們馬上就要烤好了,香味愈來愈濃烈。

林修在旁邊嚥了咽口水,對首富這個手藝著實佩服,想到要不是首富,不知道自己現在吃的會是什麼。

首富實在等不及了,不顧燙,馬上把插著烤兔的棍子取出來,取出隨身攜帶的鹽巴,小心地撒到烤兔上,美美地聞了下,剛準備朝著肉最多的地方咬下去,突然想到林修白天對他的“懲罰”,深知他武功深厚,只是不跟自己一般見識,給了臺階下,此時可不能虧待了他,可不能自己先吃,必須得遞個兔子腿讓他先吃表示感謝吧。

想畢撕下大大的兔腿給林修,“林兄弟,小弟知道白天是你手下留情,下次我自然是不敢得罪你了,這個兔腿是最好吃的部分,你先吃,表示我的感謝”“謝了,你也不必想太多,白天是我太沖動,不該對你如此”熱烈的火光對映在兩個人的臉上,濃郁的香氣縈繞在空氣中,他們大嚼著兔肉,相視然後大笑起來。

林修又抬頭看看深藍色的天,真是個好夜晚,明天又是個嶄新的開始,不知又會遇到什麼,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他都要勇敢地接受,一定要讓自己開心。

可是,父親、母親,還有柳芸,你們還好嗎?甚是想念啊,我很好,請你們也一定要照顧自己,我一定會變得更強大,有能力去保護你們。

林修想著這些,加快速度吃完了兔肉,找了點茅草把手掌擦乾淨,取出瞭望江劍,對滿嘴滿手都是油的首富說:“我吃飽了,剩下的你都吃掉吧,我去旁邊練劍,你別靠過來,傷了你可不怪我”。

胖子嘴裡一邊嚼著兔肉,一邊小雞啄米般地點了點頭。

廢話,就算林修不說,首富也不會靠近的呀,白天已經領略到了,他才不會往刀口上撞呢。

林修走到旁邊的空地上,確定四下除了首富,再無其他人,他拔出望江劍,劍身在那半輪明月的照射下,閃著明晃晃的白光,看著就讓人心頭一緊。

林修腳作梅花步,不緊不慢,手持望江劍,忘我地練了起來。

刀光劍影中,首富看得雲裡霧裡,是他看錯了嗎,一切都很安靜,不知那股劍力到底使在了哪裡。

直到一片樹葉突然飄落,恰巧一陣風吹過,突然無數樹葉飄落,隨風而舞,不是直接就掉到地上,而是以球形的姿勢穩定地旋轉著,林修,正好處於球體的中心,手中的劍仍在不緊不慢地揮舞著。

首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像是突然發生了奇蹟,這一切,都是林修輕輕揮舞幾下劍,就能夠完成的嗎?他喃喃道:“這他孃的,活生生地把秋風切了幾斤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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