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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錢小花的苦難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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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桂就像一束光讓王為明瞬間感到了一絲期盼。

張金桂快走到她嬸子錢小花面前時,陳俊笑著對她說:“金桂,過來,叔給你介紹一個老鄉,而且還是一位大學生.”

說完意味深長地望向張金桂。

張金桂停下腳步向陳俊望了過來,正好和王為民四目相對,兩人像觸電般將目光移開,再看張金桂時,表情已出現些許不自然來。

陳俊指了指王為民道:“他叫王為民,來自湖北,還是你老鄉呢.”

王為民一聽張金桂竟然還是自己的老鄉,那望向她的眼神便不再閃躲,而是從上到下仔細地打量起她來。

張金桂被王為民那肆無忌憚的目光看得都不好意思起來,輕輕地低下了頭,手不自然的在自己的紅襯衣的衣邊把襯衣輕輕地捲起,露出一副懷春少女的羞澀。

王為民望著張金桂含羞帶怯的表情,不禁想起徐志摩的詩句“最是那一低頭的溫柔,不勝蓮花的嬌羞.”

用來形容此時的她是最貼切不過的了。

這時張金桂甜甜的聲音響起:“王為民,你真的是湖北的嗎?”

王為民輕聲說道:“我是湖北皮縣研子鄉的.”

張金桂大驚道:“皮縣研子鄉,那不和我是一個鄉的?”

張金桂興奮得大喊道:“嬸,王為民是我們一個鄉里的呢.”

錢小花正隨著隊伍慢慢前移,聽張金桂這樣一喊,也感到很震驚,想不到千里之外還能碰到同一個鄉的人。

人生四大幸事:“久旱逢甘霖,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

難怪她很開心。

錢小花隊也不排了,從隊伍中擠了出來,快步向王為民走來。

陳俊只知道王為民是湖北的,沒想到他和張金桂還是一個鄉的,這也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錢小花來到王為民面前,眼前的小夥子雖然長得不高,但濃眉大眼,鼻直口方,面板白晳,一身書卷氣。

錢小花自小就沒有讀過書,而且山裡重男輕女思想嚴重,認為女子無才便是德,遲早是要嫁人的。

自己養著也是在替別人養,不過上門女婿要排除在外。

錢小花兄妹五個,只有一個弟弟,她排行老三,除了弟弟一個人讀過書以外,她的姐姐和妹妹連學校門都沒有踏進過,更別談像其他人一樣,坐在小木凳上聽課了。

而且只要家裡來了客人,她便會被要求不能與客人同桌吃飯,她只能眼睜睜地望著那幾個月才能吃上一回的雞蛋和一年才能吃上一回的雞鴨魚肉從木筷裡快速進入客人的嘴裡,然後便是腮幫子一鼓一凹的,嘴裡傳來唧吧唧吧的咀嚼聲,隨後便是一副滿意的神情,甚至還端起那能盛七錢的小酒杯輕輕地呡上一口或是一飲而盡。

每當這個時候,她和她的姐姐妹妹都只能在一旁乾瞪眼,不停地咽口水,她們瘦弱蠟黃的臉上是一種近似貪夢的神情,一種望梅止渴的痛苦。

她有幾次借放牛的機會躲在窗子底下偷偷地張望,偷偷地聽老師講課,自從被父親發現狠揍一次後,便再也不敢去偷聽了。

錢小花是個苦命人,五歲放牛,六歲砍柴,七歲便能站在和自己一樣高的灶臺前燒飯。

剛學燒飯時沒有少捱打,第一次把由於不會放水,結果將米飯煮得半生不熟,第二次炒菜因為鹽放多了,又不得不加水,結果水放得太多,硬是將清炒地瓜變成了水煮地瓜,第三次放入土灶裡燃燒的棉梗掉到灶外,將外面放著的柴火點燃,如果不是發現得及時,估計她家那低矮的三間草房早已化成灰燼,或許她錢小花早就到閻王爺那裡報道去了。

為了此事,錢小花的母親劉氏拿著小泥塊將錢小花攆著在草屋外面跑了四五圈,直到兩人都跑不動了。

劉氏將錢小花拖到草屋內關上門,用鞋底拼命地抽打她,而這一次是錢小花捱打捱得最厲害的一次,瘦小的身上找不出一塊好肉來,而那一年她才七歲呀!這次的打罵像烙印一樣深深地烙在了錢小花心底最柔軟的地方,每次想起便想流淚,每次想起都會怨恨自己的母親,因為那次捱打,錢小花整整在破草蓆上躺了一個星期,那肉體的疼痛早已轉化為靈魂的疼痛,根本就無以抹去。

正因如此,錢小花對讀書人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敬佩。

眼前的錢小花再過二個月就是四十週歲了,女人到了這個年齡就如同殘花敗柳般再難引起男人的興趣,除了那些肉體胚子不錯,又有錢又會打扮的女人能將自己的實際年齡向前推個七八年或或是十幾年外。

那些普通人只能任由歲月的手術刀將皺紋一點點地刻在她們的臉上。

錢小花上下打量了一下王為民笑道:“老鄉,你是奶油做得嗎?怎麼比我家金桂還白呀?”

王為民不好意思道:“嬸,我只是在學校讀書很少曬太陽而已.”

張金桂道:“嬸,他可是大學生呢,我們七里鄉好幾年都沒有出大學生呢.”

錢小花一愣道:“大學生,難道你就是七里鄉廟灣王老頭家的孩子,聽說王老頭一生儉樸吝嗇,他兒子考上了大學他還破天荒地連放三天電影呢.”

王為民不好意思地點點頭。

是呀,他王為民是廟灣近一百年來的第一個大學生,在族長眼裡可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秀才。

而他們廟灣百十戶人口何曾出現過一個秀才,那不是祖墳冒青煙了還能是什麼,就是放在研子鄉也是稀有動物呀。

在族長的掇弄下,王為民的父親王二狗也感到眼上罩了一個大大的燈籠,走路不再低頭,反而開始昂首挺胸起來。

這個連炒菜都嫌鹽放得多,逼著王為民將桌上的飯粒一顆一顆地拾起來裝進豆子,逼著他將稻田裡的散落的稻穗撿得一個不剩的人,竟然將自己養了二年的大母豬也給賣了,到縣電影院裡請來放映組在廟灣的露天草場上連放三天電影。

在山村,有的人到死都不知道電影這個玩意,更別說能搬著小板凳在家門口看了。

那三天簡直比過年還熱鬧,把廟灣附近村莊裡的人都吸引了過來,八十年代的一個大學生是多麼難得了。

自此王二狗的名頭比他那在讀書的兒子還響,只要是有人問起,他都會如喝蜂蜜一樣甜到心裡,他感到一家人省吃儉用供王為民讀書是他一生中最正確的事情,他甚至覺得自己很偉大,為廟灣和研子鄉都掙了光,鄉長可是親自上門送上了錦旗,而這面紅色燙金的錦旗被他恭恭敬敬地掛在中堂上面。

他不像灣裡的人目光短淺,只知道讓自己的孩子生長的牛背上,土灶上,稻田裡,棉地裡,茶樹裡或是在漁塘裡,河溝裡。

插秧割谷,撈魚摸蝦,種田種地?這些從小就與山石,泥土打交道的人還是過著和他一樣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為了可憐的麵包而年復一年地重複這樣一眼望到頭的日子。

沒有懸念,也沒有激情,如同古井散不出一絲波紋。

只有他的兒子王為民從小便啃著,才能脫離這片祖祖輩輩都走不出去的窄小天空。

他覺得那面錦旗象一道光將他從枯燥無味的生活中牽引出來,他終於能站在光中成為廟灣的英雄。

王為民不好意思地對錢小花道:“嬸,求你件事,能不能不把我在這裡扛水泥包的事情告訴鄉民.”

王為民知道,自己上大學的錢還是廟灣那些老實巴交的農民幾隻雞蛋,一隻雞,一頭豬換來的,如果讓他們心目中的驕傲如今淪落到這裡扛水泥一定會傷心的。

有時候真相比謊言更可怕,它足以擊垮一個人的精英,甚至奪走他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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