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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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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策,這可真是,做人做事愚鈍到如此地步,罪該萬死。

到現在,如今這種時候了,我竟然才想起來,沒有好好的做一個完整的自我介紹。

名字,或者說稱呼是很重要的,在某種概念上比實際存在更重要。

比如說前文的海銘軒,一提到這個人,即使不知道他長什麼樣、什麼身高、什麼形象、什麼喜好,一般人回想起來都會說:“哦,那個啊,剛大學畢業還在找工作的人啊.”

而“張玄衡”呢?那是我的一個假名字,假身份,雖然也能從中看出我的部分特點,但那終究不是我,希望有人不要“以偏概全”啊。

李狗蛋呢?這是誰,這充滿偏見的、帶著某種鄉土氣息撲面而來好像夏天躺樹下乘涼結果被路過的野狗在臉上撒了泡尿而剛好自己睜開眼睛看見什麼東西迎面而來的感覺?世上真有這種稱呼?我不認識那種人啊,不是我。

之所以那樣形容,那樣的表達,因為我想,稱呼是種很重要的東西。

至少在兩個人對話的時候,第三人可以用稱呼代替“他她它”。

雖然我也想很帥氣的揭露我的真名,本名,但,我叫王小天。

我的名字,稱呼,不過如此而已。

就像我的人生。

在我認識的人裡,知道我這個名字的人屈指可數。

……分界線……常言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又有言,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

那麼,憑什麼?都是什麼道理?像我這樣的禍害還活著,我知道能被稱為好人的人,柳真旭她也活著,同一片天空下,同一座城市裡。

好人的福報是什麼?他人的稱讚?壞人的惡報是什麼?律法的懲罰?這種問題很複雜啊,所以我不負責任的提出,但我不會去解決。

要是善惡可以作為加減法互相抵消,那柳真旭早該升入天堂,而我少有幾件做過的善事早已被惡事抵消,然後我應該被槍斃百八十回。

啊,那種事情不要啊,即使是路邊的野狗,也還是有生存的權利吧?我就是那路邊的野狗。

人是沒有選擇自己投胎權利的,所以我沒有生在和平人家,也沒有生在富貴人家,我生在戰亂地區的戰亂年代裡。

我應該報恩的物件,我的父母給予了我生育之恩就消失了,可笑的基於某種劇情需要一樣。

他們去了哪裡不知道,是否活著不知道,像是薛定諤的貓那樣的量子中間態。

然後我遇到我生命中第一位貴人,大恩人,伊德費爾。

他是那裡的頭領之一,他給予戰亂地區的老弱婦孺們庇護,他傳播知識,讓不知道哪裡拐來的老師教育孩子們,我就是那其中的一員。

他說他有一個夢想。

我不知道那個夢想是什麼,因為他沒來得及說出口,我為了預防他詐屍,還專門往他身上補了好幾槍。

是真槍,在無理無義無法無天之地,這玩意兒是硬通貨,是隨處可見的能保證今天有食物的武器。

最低限度,也能保證自己的生命不受侵害。

被使用這種武器的物件不只是人,非人也有,是動物,或者怪物。

伊德費爾死了,起因是戰爭,根本原因是人類的動物屬性,直接原因是我瞄準他開槍。

一場戰爭讓他失去了一切,就像狼群中斷爪的狼王。

他跟我說,要我好好活下去,但他卻讓我開槍射殺他。

他失敗了,這是敗者最後的權利,認輸。

他說,向我開槍。

然後在他的夢想沒有出口之前,我開槍了。

最後一顆子彈留給自己。

而我猶疑了,死後什麼都不會有,不會有什麼轉世投胎,也不會有地獄天堂,想到那樣的結局,我恐懼了。

肆意的生,隨意的死。

我就那樣恐懼著,僵持著,等到了人來。

然後我看到了,那樣血一樣鮮紅的旗幟。

他們告訴我,戰爭結束了。

伊德費爾死了。

毫無意義,毫無用處,如此可笑。

他死在黎明曙光到來之前,他沒有見到初生的太陽。

不,不對,他見到了,見過了,受過他教育的我,我們,接受過了能在現代世界活下去的知識的我們。

我們會好好活下去,像雜草一樣頑強的活下去,與田地裡的麥穗爭奪養料,被車輪碾過也會堅強的抬起頭,那就是他所期盼的太陽。

不會被不知所謂毫無緣由的令人討厭的意外奪去性命後還只能麻木的等著迎接自己下一刻的未來,真正的死去。

從今往後,我也會堅強的活下去,像野狗一樣,像雜草一樣,絕不放棄自己的生命。

人生僅有的最寶貴的一次機會,就是活著。

懷著這樣的信念,我,是我們中活的最長久的。

我活到了三十歲。

也可能是三十一、三十二?因為具體的生辰我並不知曉,所以蘇大姐說:“那就用我們相遇的那天作為你的生日吧!”

於是,七月十五,這就是我的生日了。

那只是一個很普通的日子。

那是我遇到第二個貴人的日子。

……分界線……啊,回憶先停一停,我知道這樣很討厭,但相信我,這是劇情需要,我也沒辦法啊。

捨棄掉“張玄衡”這個身份後,我本應立即離開這座城市,繼續去往其它地方流浪。

但是,啊,又來了,“但是”,我這樣的惡棍竟然出於某種奇妙的“我應該負責”的心態,我找了間單間的私人出租屋,打算再停留幾天,確認之後柳真旭確實沒有問題了,沒有那種異化跡象了,我再離開。

於是又租了一間屋子的我,又換裝換臉的我,此刻正兩手環在腦後毫無目的毫無方向的在大街上逛蕩。

柳真旭身上剛發生過那種事,那麼她附近應該會有官方人員七十二小時待機,我只要時不時確認一下她的狀況就夠了,不急。

在和平年代的和平的地方,那麼努力維持秩序的官方會極大降低人們的危機和危機感,除了在我看來等同於被雷劈一樣的車禍事件發生機率以外,一般不需要警戒什麼。

除了非人的怪物。

這麼想著,正在前進的路旁邊,一個黑髮白裙的女孩出現了。

毫無徵兆,毫無預兆,好像她本來就該存在於那裡,在空無一人的原處,就好像怎麼也找不到的鑰匙突然出現在眼前。

她原本蹲著,在看牆邊的雜草,然後注意到了我,她站起來,轉身,白裙上米色的花紋揚起,她看向了我。

她自稱“全知神”,是又一個在我面前這樣自稱的……人?不,她是真貨,是神異、奇異、怪異、詭異那樣的,真正的非人之物。

至少她對我身上發生的事件具有“全知”屬性。

其實按照時間順序來說,她才是第一位在我面前自稱“全知神”的。

我打算裝作沒看見,就那樣走過去吧。

但她橫移幾步,擋在我面前,攔住了去路。

她抬起頭,仰視我,我低下頭,俯視她。

雖然雙方是這樣對視,但實際上我才是被俯視的那個。

她開口問:“今天吃什麼?”

對,沒錯,“今天吃什麼”。

她如此問道。

我負責了這位自稱“全知神”的飲食,而她負責……她什麼都不用負責,在明眼人眼裡,我是她的下屬。

形象崩壞,或者說“神格”崩壞?神明怎麼會像人一樣要吃五穀雜糧的呢?神明怎麼會吃東西呢?神為什麼要有人的形象呢?為什麼要有非人的形象呢?應該問,神明這種活在神話中的事物,為什麼不能單純的抽象成一種概念而要存在具體的形象呢?“因為神是人創造的,一種精神憑依,而只有人瞭解人,所以神瞭解人,就像人瞭解神.”

她這麼說,自稱“全知神”的她這麼說了。

哦~原來如此。

這樣的話是可以理解的。

神有人的模樣,有非人的模樣,因為人要祂那樣,所以祂那樣。

人需要神,神就出現了。

所以宙斯(zeus)和達那埃(danae)生下珀爾修斯(perseus),而不是宙斯自己變成珀爾修斯。

所以女媧造人用的是泥土,而女媧自己不是人。

那麼,眼前正像常人一樣享受美食的,這位“全知神”一樣如此,因為人要她如此,所以她需要正常的飲食,像人一樣。

二次元裡一般不討論美少女上廁所這種事,但這裡不是二次元,所以……“我不需要上廁所哦,也不需要洗澡就能保持乾淨,更不會因為吃太多美食而變胖,羨慕吧?這就是神明的特權啊~”她這麼說著,露出了古怪的微笑。

這話兒我沒法接,因為我需要上廁所,需要洗澡,需要控制飲食。

我不知道她這話是對誰說的,不是我,而我也不

我只知道,我把她帶到附近的餐廳,像投餵倉鼠那樣讓服務員把美食端到她面前,讓她吃滿意,然後她離開,這就夠了。

然而事與願違,她吃完了,沒有離開。

她左手捏著湯勺在酸梅湯裡劃拉,右手撐著下巴,臉上帶笑,直直的盯著我。

她的眼神看的我頭皮發麻。

“還要吃嗎?”

我這麼問了,然後剛打算招呼服務員再上一遍選單上的菜品以期餵飽這個惡魔然後好聚好散,她制止了我點菜的行為。

“今天會發生一些有趣的事,你?”

不想,不

但我沒有拒絕的權力,或者說,面對“全知神”,我沒有選擇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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