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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營救”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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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之騎著小電驢,速度扭到了最快,捲曲的帽子被掀開了,到達城南老菸廠的時候,電瓶耗盡了最後一絲能量。早晨還是豔陽晴天,現在天空轉了陰,黑雲壓城似的。

領隊的警察摘下帽子,吸著煙,向寸之介紹了眼前的情況:嫌疑人在今早被巡警發現,一路逃到這裡,爬上了老菸廠行政樓的頂樓牆沿。他大聲叫囂,說警察要是上樓去抓,他就直接跳下來,地面是水泥面,六樓的高度,無論如何也是非死即殘。

他仍然穿著昨天行兇時穿的那件黑色夾克,以備悄無聲息地融入黑暗中。

“楊寸之,你來了!快上來,我有話對你說,你快上來!”他在樓頂扯著嗓子大聲呼喊著。

警察勸寸之別上樓去,狗急了都會跳牆 何況他是一個亡命徒,什麼事情都能做出來,“我上去聽聽他要告訴我什麼話,”

寸之脫下外套,扔在警車上,向破舊且陰森的磚紅色行政樓走了去。

“你們警察是陳局長的人還是劉局長的人,這海綿墊鋪了這麼久還沒鋪好?!”他停在樓下鋪救生墊的幾位警察身前,“到底是想要活人還是死人!”

寸之帶著憤懣上了樓,兇犯的面容十分憔悴,彷彿是被風吹得乾枯,已經定了型僵直不動,眼睛裡密密麻麻的血絲牽引著瞳孔。

“楊老闆,終於等到你,知道我為什麼要在紅娘館門前殺人嗎?”

寸之席地而坐,“我知道,兩位局長叫你來的,能敗紅娘館的名聲甚至古寺街的名聲。”

“真是聰明人,可惜我不是聰明人,領導答應我殺了人就送我出國躲一躲,結果到現在我都聯絡不上他們。”

“那怎麼不找檢察院,不找市政廳?總有人能收拾他倆。”

“樓下穿著制服的人都被他們掌控著,別的機關怎麼會沒有他們的眼線?只怕我進了檢察院、市政廳,就被他們的人拿下了,我是個犯了罪的人,我現在說什麼話,有誰能夠相信呢?”

寸之走到邊緣,看了看樓下聚集的市民,三五輛警車和鋪好了的海綿墊,人們的目光都向上看著,看著他和罪犯。他不是上帝,罪犯也不是信徒,他無法站在高臺上救贖罪犯,無法給看戲的子民們展示他至高無上的法力。他連現狀也無法改變,他只是一個開小店做生意的,沒有政治權力,沒有社會威信,他一無所有。

“我認識一位高官,還有機會……”

“什麼機會?楊老闆,我不是好人,我只想著在最後拉陳劉兩人下水罷了,我不想做一個十足的壞人。但他們就像是我身下的老樓房,來玩耍的小孩子無論怎麼用力地推,也推不倒一堵牆,更何況整棟樓房。”

“你在監獄裡等著,我讓他來審判,他要比陳劉德職務高得多。”

男人輕蔑一笑,似乎無論什麼官員,在他眼裡,都比不過陳劉二位,陳劉就是他是否前往地獄的審判官。

“被你傷的那人沒有死,你或許也不會被判死刑,先下來吧。”

“昨天捅了他一刀,紅刀子出來的時候我就在想,要逃去哪個國家比較安全,現在想來,我就是那小孩,不知天高與地厚。我沒什麼能力,不是黑老大,不是扛把子,我就是一個奴隸,一個奴隸……”

他說著就站了起來,立在牆沿上,像跳水運動員一樣準備表演一個炫酷的落地姿勢。寸之眼見如此,迅速衝到他身後,兩隻腳抵住牆壁,拽住他的夾克,坐在地上,用身體的力量拉他回來。

他被拉倒在地,壓在寸之身上,“你這是做什麼?我又沒打算現在跳下去,你鞋多少碼?剛好和這牆邊一般高。”

寸之扯起衣裳擦了擦頭上的汗水,滿臉疑惑地回答:“42碼的。”

犯人笑了笑,撩開衣裳展示給寸之,表明他身上沒有利器,那紅刀子已經消失不見。於是他讓寸之帶路走在前面,兩人一前一後走在樓梯中間。

“我們沒什麼過硬的交情,我讓你上來還有件事。”

“你是想說,黎書?你的妹妹。”

“沒錯……楊先生。過去的二十年,我待她像個禽獸,我不像是她哥,真是慚愧,即將面臨幾十年的牢獄,或是死亡……”

“你自已不尋死就不會死的,羅禹成還活著,頂多判幾十年,縱使出來的時候垂垂老矣,但命還在。”

嫌疑犯不接他的話,乾巴地笑了笑,自顧自地說:“沒想到在這時,像看走馬燈似的,想起來自已的妹妹,以前從未善待過她,這時候回想起了自已的彌天大錯。”

“或許有些犯罪的人就是這般,只有到最後馬上入獄時,才會想起人性中脆弱的一面,想到自已的親人,在那時回憶起來,應該是犯人最後悔做錯事的時刻吧。”

漸漸地,兩人走到臨近樓梯口,“楊先生,黎書再沒什麼親人了,她被我壓迫太久,有了受壓迫的習慣,我害怕她過得不好,被別人欺負,以後,就勞煩你……”

“你放心,黎書會好好地生活……”

話說到此處,兩人方從陰暗的舊樓梯走到光亮之下,縱使是陰天,但仍舊有微弱的光。只聽得一聲震耳欲聾的“砰”,震得電線杆上的麻雀振翅飛離,震得人群連忙捂住耳朵,震得楊寸之噤若寒蟬。

寸之的話還未講完,被這一聲巨響威懾般的嚇停了,他忘記了要再說些什麼,內心只等著身後的人接上他的話,好讓他能夠記起來剛才所談論的話題。等了一刻,身後的人沒有聲響,他緩緩地扭過頭去,只見男人的頭部被一槍擊穿,鮮血瀑布似的迸發出來,從男人的頭部向四周暈染開去。陰天之下,一切的色彩都黯淡無比,男人猶如置身於昏暗的太陽旗中央——灰白的水泥地上層層蔓延著暗紅色的鮮血,向四周呈圓形不斷擴大。

寸之仍未緩過神,雙腿瞬間無力地跌坐在地上,無神的雙眼瞥見了左手邊幾步遠處,一位便衣警察慢慢地放下了剛才製造巨響的器具,他看了一眼令他滿意的頃刻倒地的屍體,轉身坦然地大步離去。

他立即衝上去,不顧剛圍上的黃白警戒線,他翻身一躍而過,找到開槍的警察,抓住他的肩膀將其身體扭轉,“為什麼開槍?!為什麼開槍?!他明明都下樓來,既然要開槍,為什麼不讓他跳樓而死?!”

被緊緊揪住衣領的男人迅速地將槍收放至腰間,雙手舉起,“我是好心救你啊,他剛才想要對你行兇,我為了阻止他再次犯罪,迫不得已開槍將其擊斃,有什麼錯?!”寸之面目猙獰地狠狠瞪著他,而說話者一副正義凜然的模樣,似乎是寸之矯情了錯怪了好人。

“行兇?行什麼兇,他身上什麼利器都沒有,他用拳頭行兇嗎?就算他要行兇,早就在樓梯間實施了,六層樓,六層樓還不夠他殺人嗎?非要等到出了樓,在你的槍口下行兇?!”

那領頭的警察眼見情況不妙,將手中的菸頭丟在地上,用力地踩熄,腳下已經散佈著橫七豎八躺著的菸頭,“楊先生,請你冷靜,剩下的事情,我們會處理。”警官戴上他的警帽,吃力地分開兩人,開槍的人再一次頭也不回地離開,寸之傻站在原地,弓著腰,雙手按在膝蓋上發愣。

天上的烏雲越聚越多,一場暴雨呼之欲出。寸之慢慢地立起身子,回頭望一眼躺在地上的兇犯——已經被警察迅速地處理乾淨了,一人抬著兩條胳膊,一人抬著兩條腿,鵝行鴨步似的搬上了車,重重地扔了下去,發出和剛才一樣震耳欲聾的聲響,或許屍體會出現在某個建築工地上:被混凝土覆蓋在橋墩裡,不過他們一般喜歡放活物進去。

警察們都很嫻熟,一看就不是新上任的,而是和官場打了很長時間交道的,連那一灘鮮血都被不知從哪喚來的灑水車沖洗的無形無影,澆了大量水後的水泥地由灰白色逐漸變得更灰更暗,彷彿是它將面上的血液吸收了、吞食了、藏匿起來了。

隨後,兩位警察扛著兩根巨大的拖把,將地面的水漬拖乾淨,他們說這是親力親為,能者多勞,似乎一切都未曾發生,老菸廠的行政樓下沒有死過人,水泥地上沒有擺放過海綿墊,頂樓沒有上去過一位叫“楊寸之”的年輕人,一切就如同“潤物細無聲”的春雨,來得悄然,來得寂靜。但,事實上,今天的這場雨並非是綿綿春雨,它將會是一場猛烈的對流雨,是一場有著排山倒海氣勢的,而人呢……

那領頭的警官又抽起了煙,走到寸之身前,遞給他一根,“楊先生,我們派警車送你回去,感謝你幫了我們的大忙。”

“大忙?什麼忙?讓人們看到他死在我的身旁?讓人們知道我把他騙下來,送到你們的槍口下?”

“楊先生,你現在情緒有些激動,你先冷靜下來。我派車先送你回去吧,我看這天馬上要下雨了。”

寸之抬著頭,望著黑壓壓的天,“不需要,我正指望著下雨,我還指望打雷呢。警官,我送你一句話:善惡到頭終有報。”

“善惡報應,若真是如此,就不需要我們警察這份職業了,我就該退休天天釣魚了。”

“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

“哈哈,受教了,楊先生,既然不需要我們,那就先告辭,我們回局裡了。”他大笑著離場,對寸之說的話並不上心。

警察們都坐上了車,關上了最後一扇車門,領頭的看了寸之一眼,朝他肆無忌憚地笑著。隨著油門“轟”的一聲,警車緩緩駛去。伴著踩油門的轟鳴聲,一陣驚雷也隨之而來,緊接著滂沱大雨墜落在寸之身上。

寸之垂頭喪氣地走向屬於他的綠色小電驢,它也和他一樣萎靡不振,沒了動力,沒了精氣神。他就近找了家便利店給電車充電,將它放在屋簷下躲雨,但他自已卻並未躲雨,彷彿要讓這場雨將他身上的血跡淋去。

這場雨溼黏黏的,像是帶著老天爺的怨氣。若是不淋雨還好,渾身清爽通透,可他偏偏淋了雨,被雨水死死地纏住,粘在身上,衣服一層一層地黏在肌膚上,就猶如剛吸過的癮君子,非得在雨中繼續淋雨,不淋不可,要在雨中尋求解脫和保持舒暢,不然衣服始終牢牢地包裹著你,渾身都被束縛著。

不知多久,只知道天還暗暗地亮著,雨勢漸漸小了,不管電量充不充足,寸之也不戴頭盔騎上了車,他是一位在雨中疾行的使者,在他小的時候曾幻想過在雨中穿行,他認為是一件很酷炫的事情。

他想不明白,警察甚至都沒有要求他回警局接受詢問、調查、取證,警察絲毫不在意他跟兇犯談論了什麼,彷彿只要兇犯不能再開口說話了,他們的任務就算完成,別的無論什麼都無關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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