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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嫌棄就是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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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子裡像閃過一條閃電,身體主人的記憶回來了。

我是李梅,老公是王富生,婆婆叫宋蓮,是十里八鄉有名的媒婆,憑藉著三寸不爛之舌說成了不知道多少對親事了,性格風風火火,相親的男男女女眼睛一轉,她就知道有戲沒戲。

宋蓮這輩子生了五個孩子,目前最出息的就是連長王富生,在部隊上吃的是國家糧食,立過戰功,一直都是王氏家族和王莊大隊的驕傲,就因為王富生的緣故,王莊大隊在十里八鄉都是底氣十足的

這具身體的主人是李莊大隊的李梅,因為從小就是童養媳,所以攀上了王富生這個有出息的丈夫,風光的外表下的苦只有李梅自已知道,我這具身體的主人是個大字不識的農村婦女,和丈夫相差5歲,王富生因為從小家裡窮,很小就去當兵了,那這個窮的極致的年代,能當上兵就有了活路。

在部隊當兵的王富生除了軍功戰功,還接受了文化教育,他知道童養媳是封建社會的陋習,為了反抗,他已經5年沒回家了,就算家裡準備好了他和李梅的婚禮,打了電報讓他回家,他都沒回來。

出嫁那天,李梅是哭著走的,和她拜堂的是一隻公雞。雖然她是童養媳,不懂人應該被尊重,只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村裡人的議論還是讓她覺得她是被嫌棄的

王家人也是沒辦法,富生都不回來,多明顯的嫌棄,但是這是從小定下的,不得不這麼辦。

這不是讓這丫頭守活寡嗎?富生這麼有出息,肯定能找個更好的。

宋蓮還不如把李梅給了她的小兒子,這樣兩全其美,女子不用守活寡,小兒子頁成親了

那不行,差的太多了,李梅和貴生差七八歲呢,太多了

村裡人的議論讓李梅的眼淚越來越多,本身她就是個膽小性子,只會逆來順受,如今的一切,除了委屈一點,她覺得一切還好。

婚禮結束以後,一切還和以前一樣,童養媳從小在這家生活,沒什麼太大的變化。唯一不同的是,村裡人的茶餘飯後談論的物件多了一個李梅。

宋蓮是不允許別人談論自已的兒媳婦的,但是那又怎麼攔得住呢?

每天李梅早起都要做早飯,讓大妹二妹四弟吃飽了去上學,家裡雖然窮,但是有幾畝田地加上宋蓮給人說媒,人家也會拿點東西來感謝,再加上富生的身份,大隊裡多少回照顧,所以家裡過的還算富裕一點。

70年代的農村,李梅算是找了個好人家

家境富裕,夫妻恩愛是每個女人想要的生活,李梅只佔了一半,她的夫連敷衍都懶得去做。

我靠,我都穿越了,怎麼不給我個霸總千金小姐啥的,穿到這窮鄉僻壤的,還是個大字不識的家庭婦女,連丈夫都不要,這我怎麼活?

我拿起桌子上的水杯,滿世界找水喝。

屋子裡沒水,我拿著水杯到了院子裡,這院子真乾淨啊,雖然是土地,但是上面有一絲絲的掃帚掃過的痕跡,還有點點水印,這是為了不讓掃地的時候塵土滿天飛。

正對面是兩間配房,左手邊是三間正房,雖然是老房子,但是明顯都是新裝的。

三嫂,你在找什麼?

一個細細的女孩聲音傳來,順著聲音看去是一個梳著兩個小辮子的小女孩

我要喝水,哪裡有水?

走,伙房有水(就是廚房)

他拉著我到了伙房,拿起水舀子就舀了半瓢水,遞給我

三嫂,給

放水杯就行了

一直都是直接用舀子喝啊?啥時候用起杯了?

她不解的看向我,我尷尬的擠出一個笑容

我就喝一點就行了,杯比較方便

正喝著水,有一個細瘦高挑的人出現在伙房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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