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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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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再次來到這棟令自已熟悉的建築物,但又無比厭惡,因為住在裡面的人實在是讓人作嘔。不過這次自已佔有主導權。想到這,他直接推門而入。

“你怎麼又來了?你現在這麼閒的嗎?”。

“錯,我很忙的,我從昨天到現在只睡了不到幾個小時,一會還要回警局呢,所以我現在不想和你鬥智鬥勇”。

“你那句話有點語病,既然有不到了,那應該強調一下具體時間,還有既然一會還要回警署,那你來我這做什麼?”。

“我有些關於案件的問題必須向你請教一下,而且說到‘閒’這個字,你恐怕比我更閒吧,剛才來之前我先去了你兼職工作的地方,他們說你今天沒去”。

“我不能天天去吧,我也得擠出點時間幹我自已想幹的事情。行了,你來幹什麼?不對,你先回答我這個問題:你怎麼進來的?”。

“正常的進來,我有鑰匙”。

“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不會敲門嗎?”。

“我不會給你留下裝作不在或事先做好其他準備的機會的”。

“你這是什麼意思?”。

“剛剛不是說了嘛,來找你諮詢案件,這次恐怕不管你願不願意,你都必須幫我”。

姜曉簫停頓了一下,繼續說道:“那天晚上那個打匿名報警電話的人就是你對吧,林……雖然,難以置信”。

“你說什麼?一致!?……”。

另一邊,大約1小時前。

警署內部,警員向上級彙報著情況。

“是的,我們查過了,兩次匿名報警電話是一個電話號碼打過來的,應該不是巧合”。

“那這麼說這是同一人所為的,那麼打匿名報警電話的人就有重大嫌疑了,你們查出來那個電話號碼的人是誰了嗎?”。

“查出來了”。湖繡旗說道。

“電話號碼的主人叫什麼?”。丁偉問道。

“林嘉華,25歲,無業……”。

“無業青年嗎?倒也符合入室盜竊犯的特點……此人有重點嫌疑,立刻對此人展開調查……”。

“不用,”湖繡旗打斷丁偉的話語說道:“那個什麼的,其實,我知道這個人,我這裡有一條關於這名嫌疑人的情報,或許你們會感興趣”。

“感興趣?什麼情報?”。

“這個叫林嘉華的男子,我曾經見過他一面,他不是別人,他是警員姜曉簫的表哥……”。

“你說什麼!?”。

時間線迴歸現在。

屋內,林嘉華沉聲問道:“你為什麼會這麼想?”。

“死者陳正楓就是復旦大學的,你可不要告訴我這是巧合”。在看到死者檔案資訊上寫著畢業學校上面寫著復旦大學的時候,姜曉簫屬實吃了一驚。

死者也是復旦大學畢業的,巧合嗎?不對,年齡,不,很難說是巧合。當時的姜曉簫內心不斷自忖著。

“就因為這個?你覺得全上海能有幾個和我不是同一個學校的?”。

“還有年齡,他和你是一個學年的”。

“那也說明不了什麼吧”。

“我看過那個電話號碼了,那是你的號碼”。

這一刻,林嘉華徹底沉默了,半晌他說道:“既然知道證據是什麼的話,那就直接說不就行了,你就是像這樣不想與我鬥智鬥勇的?”。

“從那天局裡開會討論報警人電話號碼的時候我就隱約感覺不對勁,你給我發資訊告訴我可以走的時候這種感覺變得尤為強烈,老實說當時沒有立刻發現到底哪裡不對勁的我也是傻”。

“你也算有自知之明”。林嘉華諷刺道。

姜曉簫沒有理會他,繼續說道:“當然會覺得不對勁了,那就是你的號碼,我當時竟然沒發現,雖然現在智慧手機也很少會刻意去記號碼了,但當我看完你給我發的資訊,在看到熒幕上顯示的電話號碼,我竟然沒有注意到兩個號碼竟然一模一樣,我也是蠢”。

“這確實挺蠢”。

“怪不得當時的不對勁感尤為強烈,這樣也能解釋帶你去案發現場時感覺到的那種不對勁感了,你不是第一次去案發現場的,對吧?”。

“何以見得?”。

“因為你當時和我並排走,在去案發現場的路上你一直是和我並排走的,正常情況下,如果是第一次來到陌生的小區的話,你肯定對裡面的佈局很不熟悉,不可能走的那麼自然,你肯定會跟在我的身後走,因為你根本不知道目的地在哪,但你當時從你走路的情況來看,你彷彿早就知道目的地在哪”。

“觀察的挺仔細的”。

“還有你當時說的話,也很奇怪”。

“哪裡奇怪?”。

“我當時說那座小區挺漂亮的,你當時表示了認可”。

“這有什麼問題?”。

“有,當時還在行車駕駛的路上,明明還沒有到被害者住的小區,你卻認同了我的觀念,如果不是一開始就知道那個小區並且進去過知道里面的樣子的話你是不會這麼說的”。

“確實,沒想到下意識的回答能被你發現問題,終究是大意了,也罷,人無完人”。

“這樣也就能解釋你為什麼在命案現場那麼行動自如了,因為你不是第一次去案發現場的,你知道案發現場的佈局;這也是為什麼你很輕易的就走進了死者的臥室,因為你早就知道臥室的位置。最關鍵的是電梯,當時電梯按鈕是你按的,也就是說你早就知道死者家住哪”。

“觀察力挺敏銳的嘛”。

“當然,我終究也是一名警察,能觀察到這些細小的細節也是理所應當的吧,雖然我之前遇到的那些奇怪的案子一直都來找你幫忙,但不代表我真的一點都不行”。

“那也挺好,如果你不能發現的話,那我也是自作多情了”。

“唉,你說什麼?”。

“那句話我確實沒注意,但剩下的我都可以避免,不過考慮到你早晚都會知道,所以做這些也沒有意義,不如主動點。果然,用自已的手機報警就是麻煩啊,但當時也來不及考慮那麼多了”。

“這麼說你承認了”。

“承不承認又有什麼意義,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嗎,畢竟電信公司那登記著我的號碼”。

“也就是說……果然,你是認識死者的”。

“為什麼呢?因為他和我同一年入學的?”。

“因為稱呼。在死者家裡的時候,你很自然的就自言自語出了一句‘他真是自戀啊’,但通常情況下,你會說死者,不會用‘他’這個代詞來充當主語,如果不是因為你認識死者,你是不會下意識的這麼做的”。

“聽上去挺嚴謹的,其實漏洞百出,這根本是強詞奪理。不過算了,你說的沒錯,我很早就認識死者了。果然報警的時候故意換個音色說話還不夠啊,要不是當時時間不夠,我就真應該打扮一番然後去樓下保安亭借他們的電話”。

“時間不夠,什麼意思?”。

“你自已不也說了嘛,我當時叫你們叫上救護車,和你們說死者有危險,但也可能還有救,當時哪有時間考慮那麼多,要不是為了救他,我至於這麼狼狽嗎?只可惜他還是死了,媽的,叫他走就是不聽”。

“你為什麼會知道他當時有危險?”。

“因為報警前他給我打過電話,電話裡我聽到了他慘叫及打鬥的聲音,然後電話就被結束通話了,所以我立刻報了警”。

“他給你打電話說了什麼?”。

“他說:今年那幫孫子跑不掉了,我已經收集到證據了”。

“就這些?”。

“就這些,然後就是我和你剛才描述的那些嘈雜的聲音了”。

“他說這話是什麼意思?他口中的證據是什麼?”。

“不知道”。

“你怎麼可能不知道啊,林。我去過復旦,見過你的輔導員了,他和我說過你的過去”。

“切,老不死的王八魚。那又怎樣,我確實不知道”。

“如果不是因為你過去發生的事情,會發生這麼多事嗎?你自已心裡難道沒點數嗎?他說的證據是什麼猜你應該都能猜的到吧”。

“行了,我不喜歡沒有依據的亂猜,不過有一說一,你說的也對,具體是什麼我真不知道,但估計確實與那些人最近在乾的事有關”。

“最近在乾的事?”。

“是啊,你以為是因為陳年舊事殺得人的,那件事的幕後黑手從國外回來並且保釋當年替他頂罪的主要負責人,這很明顯是在計劃一起大的,在找能東山再起的機會”。

“在計劃什麼?”。

“那我不知道,但很顯然不合法吧,陳正楓應該發現了他們在做什麼,然後他收集到了證據,但還沒被發現,就被滅口了。行兇後他的家裡被翻亂,也是因為兇手為了掩飾拿走證據的痕跡,所以故意偽裝成了入室盜竊”。

“確實,不過這個陳正楓到底是什麼人,為什麼會去收集犯罪證據,他和幾年前的事又有什麼關係?”。

“他也是幾年前事故的相關人員之一,當年的舉報材料還是他提供的”。

“他提供的?”。

“對,就算他沒去收集證據,於私,他也會被報復”。

“那你豈不是也有危險”。

“放心,他會,但我不會”。

“為什麼?”。

“一、他們不能,當年的社團有一大半都是我負責研究的,雖然不知道他們具體要幹什麼,但大致也不難猜出個方向,我估計他們肯定需要我的技術,那他們就不能讓我死;二、他們也不敢殺我,畢竟我的身份擺在那裡,他們殺個普通人能找人頂罪,但我不同,殺了我,會驚動國防安全部的人,到時候就等於在和這個國家為敵”。

“這逼讓你裝的”。

“這是事實好吧”。

“行了,當年的事情我聽你導員說了,你說的幕後黑手是耀幕晨吧,那個你剛說替他頂罪的人是怎麼回事?那個人是誰?”。

“是個叫葉莫南的學生,當年大四,曾是耀教授的學生兼實驗助理,也是那個社團的實驗的主負責人之一,那起事故發生後,他一個人扛下了所有罪責,但校園內部依舊四處流傳著,負責那起社團背後的導員才是罪魁禍首,所以耀教授宣佈去了美國參與教學互動,前段時間剛宣佈回國退休,然後沒過多久葉莫南就被保釋”。

“保釋他的是誰?是耀幕晨嗎?”。

“不清楚,但我知道負責批准簽字的人是誰”。

“就是那個被殺的廳長王澤明,被利用完後,就被殺人滅口了”。

“你說什麼?你沒開玩笑吧”。

“沒有,我也在暗中調查,那起案件發生時我也在現場,不過我後來偷偷溜走了,離開前,我找到了當年保釋葉莫南的紙質資料,證實了是王澤明負責了批准釋放的事,但假釋的擔保人上填的是假名,所以我也不知道對方是誰”。

“這麼說兩起案件是同一人所為的”。

“未必,如果是在計劃大的事情的話,人手必須要夠,那麼肯定是有組織性的,既如此兇手就不一定是同一個人”。

“無論如何都要併案處理,你還知道些什麼?”。

“今天警察新處理的一起命案,知道嗎?”。

“知道,是一處種植林裡發現的一具屍體,剛才局裡就是讓我回去參與調查”。

“是我報的警,我就是案件的第一發現者”。

“你說什麼?是你報的警,你怎麼發現死者的?”。

“廢話,案件資訊還沒對外公開,如果我不是目擊者,我會知道發生命案了嗎?我也是用自已的手機報的警,畢竟考慮到之前號碼應該被查出來了,掩飾也沒有意義。死的那個人我調查過他,他叫鄭子科,也是復旦大學的學生,曾經他去看望過服刑期間的葉莫南,肯定和他是一夥的,估計是在幫他們研究什麼東系,雖然不知道是什麼?但肯定成功了”。

“你怎麼知道的?”。

“不然他也不會死,一樣的,用完後殺人滅口唄”。

“不是,我是問為什麼你會連這個你都知道?”。

“因為他違規操作”。

“違規操作?”。

“對,他是一名農作物轉基因研究專業的學生,這類學生主要負責在實驗室裡研究作物等其他植物細胞基因改良的,但他卻在戶外種植園負責一片區域,那是林業種植學院的人才會去做的事情,說明他違規操作了”。

“為什麼?”。

“他肯定將實驗室研發的種子私自戶外種植了,但這是絕對不允許的,因為這可能導致新物種大爆發,畢竟如果有昆蟲給基因改良的植物授粉的話就完了,從而打破生態平衡,未經上面允許批准的話,那個學系的學生是不會這麼做的,他這麼做就說明,他們會用到他研究的那些改良過的植物,雖然不知道用來幹什麼”。

“其他的呢?你還有沒有其他的什麼事情瞞著我?”。

“還有一件事,我知道是誰殺的人”。

“誰!?還有你為什麼會知道?”。

“另外兩人是誰殺的我不知道,但我很清楚是誰殺的陳正楓,畢竟能去殺他的有效嫌疑人只有一名”。

“是誰?”。

“葉莫南,剛才不是和你提到過這個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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