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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有人出生在黃昏,有人出生在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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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上學又有什麼用?

不過是讓自已比別的粗魯的人顯得更文綽綽一些,能當飯吃嗎?能當衣服穿嗎?

不能。

就算他上的是985,211,也逃脫不了社會的毒打,人性的教育。

不用說,人類就是這樣,就像那著名的電車難題,一個人和100個人,你,救哪個?

很多人都選擇犧牲一個人,這樣做能降低到最小的損失,以一個人的名來換100個人,怎麼看都很值。

但是,如果那一個人是你呢?

這就是人性,你根本逃脫不了。

好了,扯遠了,我們繼續迴歸故事。

在雲龍公司,他碰到了一個女孩兒,沒錯,他喜歡上她了,就像幼稚的青春期少年,無比興奮的想在她的面前表現自已。

就這樣過去了幾個月,剛鼓起勇氣,想去和女孩表白,就要退下陣來,理智還是告訴他,這樣很尷尬。

“碰——”

所有人都放下手中的事務,看向門口,一個彪形大漢站在那,身後站著兩排小弟,一看這症狀,人們就知道惹不起,繼續低下頭工作。

這時女孩跑了出來,那人一看到女孩就露出了笑容,他一直在看女孩,自然也發現了大漢的目光。

彪形大漢向女孩走了過去,他見狀,想要攔在前面。

“你,你……要幹什麼?”

“起開!”女孩這時突然冷酷的說了一聲,然後一步一步向大漢走了過去。

接著他就看到,女孩竟然和大漢抱在了一起!

“老公,你怎麼來了?”

“早上出了點麻煩,到雲龍集團來辦點事。”

大漢寵溺的摸著女孩的頭,他心裡自嘲:呵呵,你還真是……人家的男女朋友抱在一起,關你什麼事啊?

他轉身剛想走,大漢就叫住他:“你叫什麼名字?”

不等他回答,那女孩就說:“這是我同事,他叫……唉……他叫什麼來著?”

就是這樣,在別人的生活中永遠是配角,在自已的生活中永遠是末角。

後來他辭職,他不願意看到自已喜歡的女生在一個摳腳大漢懷裡說著親密的話。他也不想就如此放棄生活,他受得了打擊,他受得住。

可是後來,那混混就得知了他喜歡他的人,自然……

少不了一頓毒打。

他所在的城市不過是個五線城市,治安部隊在社會人的眼裡,不過是一群渣渣,所以公安局的人也不管他們,因為他們而報警的人,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換來的不過是完事之後又一次毒打,終於,他還是在一次又一次圍毆中放棄了,人命怎麼可能比得過天命?

自古隕落多雨天,他沒有家人,沒有朋友,他一無所有。

就算他今天死在這裡,第二天最多也就是有人發現,然後派出所直接把他埋到亂葬崗。

所以,所以他要死的有尊嚴,這是他最後想做的了,還不如自殺,起碼他是敗給了自已。

他就這樣從巷子裡爬出來,路燈昏黃不明,只有那十字路口若隱若現的紅綠燈,射進他的眼眸。

他眼裡已沒有了神采,不知是燈襯得他黯淡無光,還是他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下巴上的胡茬,卻忘了眼睛。

“你的臉,是天上的鳥,是地上的花,是世間無與倫比的藝術品……”他突然回想起了自已寫給那女孩的表白詩。

還有那剛剛想到的後半句:“我的命是天上的雲,是地上的草,是世間遭人唾棄的垃圾。”

“我,似雲一般無存在感,若草一般隨處可見,我不過是上帝創造完人後放棄的……”

“剩餘……”

他逐漸陷入黑暗,無力的溺水感,死死的掐住他的脖頸,他沒有任何可以反抗的機會。

“我還不想死……再給我一次機會……老天爺!!!”

他的這聲怒吼,是對天道的不公而喊出的。

“啊!!!”

這一生就像一朝一暮,有人出來在黃昏,只能越走越差,而有人出生在黎明,有太陽,有光亮。

但是,憑什麼!

他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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