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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禁忌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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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永遠是不見陽光的黑暗,戳破禁忌,即可掙脫束縛,揭開規則背後的秘密……

在宇宙誕生之初,又是有什麼規則在演變萬物,為何只有散失而不是消亡,腐朽的演變造就新生,宇宙在規則的絞盤中來回旋轉,這一切都在告訴我們,一切的一切,都是提前安排好的。

但,至於是誰……

我們通常把造就傳奇的生靈稱之為神,神明會向萬物播撒規則,即為禁忌。

掙脫束縛反對神明也只是在兩者考慮中,任何一方都會被打倒,但不一定是神明。

我們,禁忌的人。

宇宙總是毫無遮攔的將秘密公之於眾,但以人類現有的科技水平,難以對宇宙實現進一步的接觸。

縱使人類已經登上月球,但要考慮的因素,包含物理學,化學,數學,幾何學等,人類為它賦予了一個非常響亮的名字—天文學。在過多複雜因素加上尚未成熟的技術,人類也暫時只能止步於月球。

縱觀歷史長河,人類從未停止過對宇宙的觀測,在世界上第一臺望遠鏡發明伊始,人類就把它上抬四十五度仰望星空,企圖利用光學去解開宇宙的奧秘。

但可惜,當時的人類還處於中世紀初期,天文學的發展不會讓他們有任何半點收穫。有是有,只是模糊到看不清的影像加上地平說的勢力阻撓,在這樣的環境中,與其觀測一堆不能吃的東西,倒還不如讓國王撥款接濟當下的鼠疫。

要說到的崩壞宇宙,僅是諸多維度中,飽受摧殘的地獄空間。這裡的規則隨時都會被打破,沒有規則束縛的維度,說到底,它就是一張已經畫滿筆墨的白紙,隨時都會被下一支筆扯碎。

崩壞,本質上屬於潰爛的邊緣或者結束,它不斷的重演嗟嘆消亡,又在新生中反覆輪迴。宇宙是可怕的,它充斥著爆炸,吞噬,毀滅......宇宙又是燦爛的,它蘊含生機,創造出了可能與不可能。

所以,崩壞宇宙的設定就是—規則在這裡會被打破,撕扯,摧毀。但同時,崩壞宇宙內也有無限可能,它既能打破規則,也能無視規則創造機會。

在崩壞宇宙中,不會出現穩定或者永恆,它也有可能會隨時散失,也可能會與其他維度互相吞噬,逐漸擴大自身的無規則維度。

雖然聽起來很荒謬,但不得不承認都是,宇宙中尚未探索或者未能感知到的事物,絕對絕對超過人類知識水平,沒有任何一臺計算機能記住這麼多的事物,絕對沒有。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計算機是死的,它無法做出無規則徹底混亂的方程式,譬如一個物體,它絕對不可能是兩種形態,即為固體和液體。當然首先就是它存在的時間,得是同時是液體和固體,不會因為時間的流逝而轉變。很顯然計算機算不出來如此複雜的事物,這裡也僅是舉個例子,宇宙中包含未知是事實,誰也沒有證據反駁。

你可以想象二維變為三維嗎?這個世界存在這樣的事物嗎?那麼在本書中是如何解析崩壞宇宙的,還請繼續往下讀。

我想,在人類現有的科技水平中,提及任何關於前沿科學領域知識,都只能存在於理論中。例如在地球上發射一支火箭,它在人類的認知範疇中,是遵循規則發射的。但在無限可能中,這枚火箭是有可能超越光速,到達宇宙的某個角落,對,不要提及任何有關知識,因為在無限可能中,不存在證據一說。

你也可以說我胡編亂造,但凡事都有個例外,也要有證據,不能空口無憑。

那麼好,我拿出來一個大眾熟知的事物來講,我們每個人都離不開走路回家,這是在平常不過的事情。但在古希臘學者芝諾眼中,一個人是永遠也不可能走回家的。

因為在他回家的路途中,永遠會有一半之說,就好比在距離家一千米再到五百米,兩百五十米,這些一半一半摺疊更替下去,理論上存在永恆一半之說。不知道你們聽沒聽懂,總之對於他來說,理論大於現實,芝諾苦惱的一半之說,也成了千古難題。在芝諾思考這件事的時候,同時也提出了速度一說。

說烏龜先走,人永遠也無法追上烏龜。

這一句話的所包含著知識和上一條半路假說差不多,就是人在追趕烏龜的時候,同時也是在時間和距離中相互無限產生一半。

回到我們要談論的崩壞宇宙論,在這些看似不起眼,實則細心觀察研究後令人大吃一驚的小事,也會引發一場不小的科學危機。

但要跟崩壞宇宙比,科學很顯然已經不能用言語去表達其自身的混亂性。就好比宇宙幾大基礎,引力,空間,時間,長度等。要想用現有的科技水平去解釋兩個互不相干但糾纏在一起的領域,很顯然是不能做到的。宇宙中固然存在諸多秘密,它是否會有超越規則一說還尚未清楚,但可以清楚的是,如果人類知道自已所熟知的現有科學知識是錯誤的,那麼任何任何有關前沿科學技術的學說,都會被推倒重來。

這就是崩壞宇宙,一個你不得不承認的混亂維度。

人需要進行進食,睡眠,運動是不假,但要說為什麼要這樣做,還是得說說,規則的由來。

什麼是規則呢?

規則就是方圓,它束縛著一切,人生老病死也就是這個道理。只要是在規則內的事物,少不了消亡散失一說。

既然是規則,少不了束縛一說,在我們的認知中,規則是無法透過正常手段去打破的。既然是規則,那麼作者要說的規則即是宇宙中的規則—它不可但又可變化的奧秘。

宇宙,是萬物的統稱,是一切的一切,更是螻蟻所不能觸及的存在。

第一條規則,光的使者—光線反應。

宇宙為什麼那麼多星球散發光芒,卻依舊還是黑漆漆的,就是因為它實在是大到難以想象,如果只是單純拿大小作為比對,宇宙即是最大的。

首先光指的是物體發生劇烈反應產生的物理現象,它涵蓋了伽馬射線到電磁波範圍內,都叫光,我們肉眼看不到的光被稱為不可見光,又叫電磁波。一般光源無法穿透大多數物質,以至於宇宙中多數光源,還沒有到達我們眼中,就已經在漫長的真空中吸收殆盡。

當然,在崩壞宇宙中,光源不太可能會遵守規則執行自身物理效應,因為光是已知範圍內,最快的速度。在現代超高畫質攝影機的捕捉下,人類成功的拍攝到了光的運動軌跡!

光是何等的神奇,它早在科學興起的年代,就已經被測算出速度。

即是每秒三十萬公里,這也是除了光以外,已知的任何物質,無論是用什麼方式加速,永遠也無法到達的速度。

那光算是規則之外的產物嗎?很顯然並不是,首先它確實是快,但並不代表每秒30萬公里速度,就一定是最快的。也就是說,絕對還有比光速還要快的速度,只不過人類現在科技淺薄,尚未能夠有能力在宇宙內尋找第一速度。

……

在我們的認知中,絕對絕對是以自身當前看待世界的知識,去看待任何事物的。以自身所學會的知識去看待周圍事物,這我也沒有辦法反駁,只能說,我們所知道的資訊,是不是對的暫且先不說,我們的科技,以特定的路線去前行,這是其一,其二是不斷的完善科技樹,人類需要明白,自已的知識是對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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