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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雲齊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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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二人閒聊了一段時間,看到了,領導們都從樓上下來,這才各自歸位。

忙碌了一大天,人群各自散去。

江深因為還要跟著大學生代表們。

所以只能不放心的看著沅沅一個人回家。

與此同時,領導家屬們也都各自準備回家了。

除了那些被分配的大學生們,和領導班子們,剩下的全都散了。

沅沅拒絕了,和蔡主任一起坐車回去的邀請。

自己一個人走出飯店,慢悠悠的往回走。

匯演是上午,吃飯是中午,現在正好是下午一點半左右。

晴天白日的,沅沅一個人回去也不怕。

更何況她也走不了兩步,飯店不遠處就有公共汽車。

花兩毛錢就到家了,沅沅可不會苦哈哈的,自己走一個小時走回去。

之所以不坐車,那是因為坐車回去,再從工廠回來時間太長。

還不如直接坐公共汽車回去呢,還省得自己大嫂折騰一趟了。

脫離了大部隊,沅沅拿著江深塞給自己的一把零錢。

開心的往公共汽車的站點兒走去。

三哥真是大方。

這一把零錢都要三五塊了。

不過也是,那個年代大學生都有補貼的。

別看在上學,上學期間什麼學費都全免,而且還給發東西,最重要的是每個月的補貼不比上班少。

要麼怎麼說是國家稀缺的人才呢,一上大學一輩子的事情都解決了。

看著此間陽光正好,沅沅本來想坐公共汽車的。

卻意外在飯店前往站點的路途中,看到了一家十分顯眼的書店。

猶豫片刻,沅沅直接轉進了書店,自己三哥的那些話還是讓沅沅有了別的想法。

按理說文化大革命在一九六六年的時候就應該開始了。

可是說實話,她在京市風暴中心,如今已經一九六八年了。

剛來的時候她沒注意日期,只是因為家裡鬧著饑荒,還以為是六零年初。

誰知道,上了班才發現現在已經一九六八年了。

按理說文化大革命已經開始了,可偏偏一切都沒有痕跡。

就好像有人修改抹去了那一段屈辱的歷史。

沅沅接受的同時又有些心慌。

她害怕風暴會從另一個時代來臨。

不過當改革開放這四個字出來之後,沅沅徹底改變了思維。

既然沒有了文革,那麼她還要繼續低調隱忍嗎?

先不說自己渴望的大學生活,就說自己的文娛系統。

說句實在話,在這個時代,實在毫無用武之地。

沅沅不得不承認自己有賊心沒賊膽。

明明有這種好東西,卻根本不敢用。

鬧著玩兒一樣,在香港出了兩本小說,聽說現在成績一般,稿費有限。

更多的只不過是在系統裡換一點小東西罷了。

平心而論,沅沅不喜歡這樣的生活。

以前沒有能力獲得更好的一切,現在有能力為什麼要畏手畏腳。

也許她應該抓住時代浪潮,成為一個有思想能夠引領風潮的女人。

走進了書店,沅沅聞到一股好聞的墨汁味。

那是書版印刷的墨香,在印刷廠裡她也經常聞到。

熟練的走進巨大的圖書館裡。

沅沅想到了自己的大學夢和娛樂夢想。

沅沅主動走到了跟外國文獻有關的地方。

因為在這個時期,國外已經出現了很多跟文化息息相關的作品。

無論是小說電影,還是各種各樣的散文,樂曲。

沅沅想要看看對方已經發展到什麼程度,再來思考自己怎樣最大程度的利用系統。

在詢問了圖書館的工作人員後,沅沅主動走到了外文區。

她看著高高的圖書角,也有些欣喜。

文化大革命沒有到來,這些傳承還在。

那些外文沒有被譽為毒瘤,那些古老的傳記沒有被當成四舊。

還有無數前人用盡心血編撰的歷史文獻,也一一的留存了下來。

沅沅喜歡這個平行世界,喜歡這個沒有給歷史文化帶來傷害的世界。

她漫步走在書架之中,伸出手來,撫過書架上一本又一本,充滿了故事和傳奇的史冊。

忽然一個名字映入了她的眼簾。

【百年孤獨】

沅沅伸出指尖想要觸碰到這本文學鉅著。

卻忽然聽到身後一陣清澈的男聲響起。

“需要幫忙嗎?”

沅沅一回頭,忽然發現身後站著一個穿著一身黑色中山裝,身姿筆挺,劍眉星目的青年男子。

他的頭髮十分乾淨整潔的被梳到後面,十分清爽的模樣,與現在主流的寸頭不同。

反而意外的有形,時尚,就像電視劇裡演的那種民國貴公子書的大背頭。

並不讓人覺得油膩,反而帶著撲面而來的書香之氣,讓人倍增好感。

這是一個十分注重形象,又有禮貌的帥氣男青年。

沅沅微微有些愣住了,現在是午後陽光最充足的時間。

明媚的陽光打過來,在充滿了書香的藏書館裡,熠熠生光。

陽光透過書架,帶著斑駁的影子,照耀著眼前猶如白玉般的男子。

“啊?”沅沅一時之間有些愣,看著對方無意識的吐出了一個啊。

那男人長得十分挺拔,和沅沅差了一個頭的高度。

此時他十分尊重的微微垂頭,帶著溫和的笑意,禮貌的問道。

“我是說需要幫忙嗎?我看你抬起手來,想要夠那本書。我怕你不方便。

如果需要幫忙的話我可以代勞。”

沅沅忽然有點心跳加速,對面的男人好溫柔啊。

來到這個世界,她還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前衛時尚又帥氣的小哥哥。

與這個時代的年輕人不同。

他身上有著與眾不同的時尚感。

雖然穿著最保守的中山裝,可是黑色的中山裝被他穿的十分合身。

挺直的腰板,貼身的剪裁比西裝,更讓它顯得氣度不凡。

這是個十分精緻的男人,或者說他足夠追求浪漫。

胸前彆著的是十分名貴的派克鋼筆,他打理頭髮用的髮膠,在這個時代也是十分少見的。

沅沅經歷過現代的美容美髮,自然知道他這個髮型是多麼的經受住了時光的考驗。

無論怎麼看都是帥氣且與眾不同的。

但是就算如此新潮,他身上有著十分獨特的書香氣。

甚至比自己三哥更像一個大學生。

這是個十分矛盾的個體,充滿神秘,又令無數女子遐想。

最重要的是他很溫柔,也很紳士。

沅沅難得有些害羞,卻又在片刻恢復過來,笑著朝對方指了指那本書。

“那就謝謝你了,我的身高夠著,確實有些不方便。就要那本百年孤獨。”

男人輕輕的靠近禮貌的越過沅沅,確保自己沒有冒犯對方的同時。

伸出修長的手臂,十分簡單的拿下了那本對於沅沅來說有些高度的書。

“你認識這本書?”

對方禮貌地將書遞過來,卻在看見書面的時候愣了愣笑著說道。

“不好意思,我的意思是你的英文很好。因為上面是英文,你卻直接說出了他的中文名字。

我很驚訝,畢竟現在大家還是以俄文為主,你竟然能有這麼好的英文。”

沅沅文靜的朝對方點了點頭,感謝的接過了書。

視線不經意間掃過了,對方拿著書本的修長手指。

這手也太長,太好看了!這就是個天生的手模啊!真不錯,這手嘿嘿!

沅沅故作鎮定的接過書,假裝自己是個文靜的姑娘。

看到沅沅沒有回答自己,男人輕輕的笑了笑,語氣落落大方的說道。

“你好,我叫宋雲齊,很高興認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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