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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回味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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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完事情原委的莫意這才明白為什麼上司火氣會這麼大,正當他加班加點的做著手頭的工作時,一隻修長白淨的伸了過來,主動拿走了他面前一疊資料:“我來幫你吧。”

說話的正是王思宇,也就是莫萱的發小,他現在正在實習期,被學校發配到這裡,本來他是不怎麼願意來的,因為他心儀的公司是另一個。

等進了公司才發現,原來莫意也在這裡工作,這時不由的慶幸還好當時來了。看到眼前主動幫忙的王思宇,莫意白淨的臉上透露著不知所措,有些不好意思婉拒道:“不用的,晚上我加個班就好了。你去忙你自己的事情吧。”

能留下來單獨相處,是王思宇求之不得機會,他怎麼會放棄呢? “一起做能快點,而且我也沒什麼事情。”

莫意還想再多說幾句,但是他已經開啟資料開始看了,見他如此認真便沒有開口。自己也安靜的開始工作,王思宇見旁邊沒有了聲音,只有紙張翻頁的聲音。

便小心的用眼角的餘光瞄了一下,旁邊的男子帶著一副金絲邊框眼鏡,額頭幾縷碎髮垂落,擋住了那平整光潔的額頭,長長的眼睫在燈光的照耀下落下一大片陰影,讓整個人都顯得安靜柔和。

這樣的場景讓他想到了小時候,暑假的時候他每次打完球大汗淋淋的回家,經過莫家,總能看到莫意穿著一身白衣坐在那裡安靜的看書,好似這世界的紛紛擾擾都進入不了他的世界。

看得多了,每次回家的時候,王思宇都會駐足片刻,想看看他什麼時候能發現自己。但是哪怕他站的再久,莫意依舊沒有抬一下頭。

再到後來,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每當他經過窗臺都習慣性的停留,直到莫意上了大學,而自己也搬家了。

那場景便不復存在,時隔幾年竟然能再次重現當時的場景。許是他那眼神太過專注,察覺到的莫意抬起頭看到王思宇正在看著他,以為他是累了開口道:“累了就先回去吧,我一個人可以的。”

從回憶中清醒過來的王思宇急忙解釋道:“不累,就是看著你剛才認真的樣子,想到了以前的你。”

“以前的我?”莫意帶著不解,以前的自己和他也沒有任何交集,雙方父母倒是經常走動,他們最多也是見面打個招呼而已。

看著莫意那迷糊的神情,帶著懵懂,王思宇只覺得可愛。 隨即反應過來,神情一僵:奇怪了, 我怎麼會覺得一個男的可愛?而且這個男的年齡還比我大!

甩了甩頭,控制自己不要胡思亂想這才開始講述:以前我每天早上打完球回家,經過你家窗戶的時候,總能看到你坐在窗邊看書,有幾次我還特地停了十幾分鍾,就是為了看你能多久發現我,結果你一直在看書。

提及往事的莫意出現了幾分羞赧,王思宇和莫意是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王思宇小時候除了睡覺就沒安靜過,打球,摸魚,玩遊戲,總之在哪個地方都可能找到他,就是在家裡不可能。

有一次玩過了頭,天黑了都沒有回去,等他父母加完班回家沒看到兒子還以為被人拐了,兩人急忙叫上鄰居一起去找,結果發現他在公園裡睡著了。

王思宇被他媽媽喊了起來,揉揉迷糊的雙眼:“媽,吃飯了嗎?”王思宇睡的正香,夢裡在吃著香噴噴的紅燒肉呢,眼見要吃到嘴裡了,就被人喊醒了。

一睜眼看到面前的一群人,頓時有點懵。王母氣不打一處來,老孃擔心的要死,連口水都沒喝,你小子在這睡的那麼舒坦。一巴掌拍了過去罵道:“天黑了為什麼不回家?”

王思宇摸了被打疼的手臂辯解道:“沒有不回家呀,只是打球回來累了,想著先休息一會兒,結果睡著啦!” 王母的氣還沒消呢,又繼續打了幾下,嘴裡教訓道:“臭小子,天天就亂跑,也不怕別人拐跑。”

王母是真的害怕兒子不見了,因此手上是用了幾分狠勁的。打的他次牙咧嘴,卻不敢躲。過了片刻,有人開始勸和了:“行了別打了, 孩子也不是故意不回家的,都回去吧。”

一時間大家都散了。“今天辛苦大家的哈,改天請大家喝酒!”王父是個生意人,最懂的人情往來。嘴裡笑眯眯的說著感謝的話。

“甭客氣,又不是外人。”在大家的招呼聲中一場鬧劇就這樣落幕了。也就是這件事情後,王母斥巨資給自己兒子買了個手機,方便隨時聯絡。

回到家的王母嘴裡也沒消停,一直唸叨著:“你說我怎麼就生了個小子呢,你要是個姑娘該多好,白白嫩嫩,香香軟軟,再不濟多向小意學學也好呀,天天出去野,人影都找不到。”哪怕嘴裡一直唸叨著,但是手上的動作也沒停。

一回來就鑽進廚房裡忙活,聽兒子說夢見吃紅燒肉,立刻就忙活起來了。王父看到兒子身上被打出來的紅印子安撫道:“你媽也是擔心你,痛不痛?爸爸給你擦點藥?”其實王母也也沒有很用力,只是小孩字面板嫩,因此看起來就特別明顯。

他抬起手臂看了看傷口,不在意回道:“沒事爸,男子漢大丈夫流血不流淚,不用上藥了。”見著兒子沒往心裡去,王父欣慰兒子的勇敢,於是轉而談論其他。

就是因為有這個插曲,王思宇才開始對莫意上心,莫萱是女孩子,文靜點講衛生是正常的,但是莫意一個男孩子,還是個比自己大幾歲的男孩子。

怎麼也能這樣一天到晚的坐在那裡呢,他不嫌悶得慌嗎?他不無聊嗎?帶著這樣的疑問,王思宇開始有意的觀察起了比自己大幾歲的哥哥。

他發現莫意大多數時間都是坐在自己的小書桌前看書,等升了年級就是一半時間看書一半時間用來寫作業。就這樣時間一閃而逝,每天看莫意好像成了他的一個習慣,直到莫意讀了大學離開了家,這樣的次數才開始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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