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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叫夏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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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夏晚,是家中的獨生女,從小在城市中長大,爸爸白手起家,自主創業。

做生意的一路上磕磕絆絆,有過那麼幾次,爸爸的一隻腳已經踏在了失敗的門口,好在有媽媽的扶持和鼓勵,外加那麼點運氣。

媽媽是附近高中的語文教師,出身於高學歷家庭,書香門第。我可以說是在全家人的疼愛中長大,考上重點高校,成為“別人家的孩子”。

“夏大小姐,我和你不一樣。你想要的都有了,而我想要的,一個都沒得到。”

他坐在天台上,沒有看我,襯衫的扣子從第一顆開始扣錯,他以前從來不犯這種錯誤。

“夏大小姐......”我盯著他,不做任何表情,語氣淡淡,“你是想說林可嗎秦若宇。”

他自嘲地笑了笑,從樓頂邊緣站了起來,把頭轉向我,“你聽說了吧,有一場病毒,已經擴散到了周邊城市。這個病毒的致死率極高,擴散很快,遲早會來到萊文市。”

我不言語,慢慢朝秦若宇那踱步。

見我沒反應,他仍顧自往下說。

“我走的那天你到底想說什麼?”

我想說什麼呢...他的問題讓我突然愣住了,隨即皺起眉,我不知道他說的那天是哪天,我有太多欲言又止的時刻了。

他也看出了我的不解與為難,只是苦澀地笑了,張開雙臂:“算了不重要了。都不重要了......”

他好像一片落葉啊,好像比落葉還輕啊。他就這樣從樓頂飄下了,可砸在地上的聲音又那麼重,把他砸得支離破碎。周圍車開始發出刺耳的警報聲,底下的人群一片混亂,尖銳的嚎叫聲成片,似乎死的是他們,一切都變得荒誕起來。

我撐著欄杆低頭看他年輕的身體就這麼破碎了,忍不住滑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有什麼東西順著臉頰滑落進脖頸,我抬手摸了摸,竟然是眼淚。

我沒能抓住他,我抓不住他啊,他說讓他走,最後是他先從我手中滑落還是我先放了手...

若宇,我想起來了,我想起來那句話了,可我再也沒有機會說出口了。

“只要活著,就有希望。”

-

認識林可的那一年是冬天,萊文市已經很多年沒有下雪了,那年竟然破天荒地下起雪來。

14歲的我練完鋼琴走到落地窗前,雪已經停了,街道攢起了白茫茫的一層雪,那麼潔淨柔軟。目光所及處突然進入了一個看起來與我一般大的女孩,她坐在長椅上,紅色綢帶將兩條又細又長的馬尾紮起。但似乎是營養不良讓她顯得很蒼白,連頭髮都呈現出棕黃色。

我沒見過她,這片街道從我出生開始沒有來過這麼漂亮的女孩。

大概是感受到了我熾熱的目光,女孩抬起頭來,朝我展開一個溫柔的微笑。

第一次說話是她先開的口,我一向不是那種善於交際的人,只會在看見她時一直盯著她。

“你好啊,我是林可。”她大紅的綢帶給她病怏怏的容顏增添了幾分顏色,小臉凍得通紅,“我爸爸媽媽剛來萊文市,你住那對嗎?”

她指了指那棟歐式小別墅,我點點頭,她的臉上一下出現了豔羨的神色,“你叫什麼啊?”

“夏晚。”

“我就知道你會叫這樣的名字。”她咧開嘴,燦爛地笑了。

我想沒有人可以拒絕一個擁有這樣笑容的女孩,我們就和所有故事一樣成了朋友。

後來我才知道,我和林可對視的第一眼,她就想了很多,她以為我是夏大小姐,以為我是不幸福的金絲雀,以為我為了父母過分苛刻的期望被囚禁在瑰麗色的牢籠裡。直到我告訴她我的父母如她的父母一般,有著父母的通病和父母的慈愛,她才不再幻想我悽慘的身世。有的孩子就是很奇怪,明明自己過得很痛苦,還在不停地散發自己的同情心,林可就是這樣的孩子。

“晚晚,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去醫院。”

她緩緩蕩著鞦韆,抬起自己雙腳,盯著腳上的紅皮鞋。

“爸爸媽媽送我去萊文市最好的醫院。”她深吸一口氣,“你不好奇為什麼嗎?”

“你想說嗎?”

她這才笑起來,“晚晚,我有白血病,小時候就有了......”

是的,她和別的孩子不一樣,她從不去上學,她的父母為她找了私教。她也不像別的孩子在雪地裡肆意奔跑,她總是穿得厚厚的坐在一邊看他們,我本不愛動,便與她坐到一起談天說地。哪怕是春天,她白天在家的時間也比在外的時間要長的多,吃的也很少,我便剪下母親侍弄的薔薇和小說去找她一起看。

那個下午,她不再訴說藍天白雲和彩虹,她說冰冷的針頭、刺鼻的消毒水、清一色的白還有她無盡的痛苦。

“他們說能治好的,只要我堅持,可是真的好痛啊。”

林可掛著淡笑的臉龐上看不出那些痛苦,因為疼痛都飄進了她的骨頭裡,她看起來那麼消瘦,飄進了她的嗓子裡,她的聲音永遠那麼無力。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健康的孩子要怎麼安慰一個長期患病的孩子呢。說沒事的嗎,怎麼可能沒事啊。說我陪著她嗎,陪伴能減少痛苦嗎,快樂和痛苦從來都不能抵消吧。

於是我握住她攥著鞦韆繩子的冰冷的小手,看向她溫柔又悲傷的眼眸:“只要活著,就有希望。”

林可一愣,接著用另一隻手也握住我的手,重重點頭。

-

高考成績出分前一晚,我發小秦若宇邀我吃晚飯,他說可以叫上我朋友一起,我答應了。

在我遇到林可的前一年他就不在萊文市了,一直到高考那年才回來,加上林可身體不好,因此我並沒有機會和他詳細說過林可,只告訴他我有個很好很好的朋友。

那天我和平時一樣,提早十五分鐘就等在餐廳門口,我給林可發訊息,問她到哪裡了,她說可能要遲到一會兒。我知道的,瘦弱的她出門總是要經過父母的層層把關,早也習慣了。

大約20分鐘後,秦若宇來了,手裡捧著一大束包裝精緻的薔薇,那是我一直很喜歡的花種。

“晚晚,那個……”不知何時,秦若宇已經捧著花來到我面前,這一刻他反倒扭捏起來,我覺得奇怪。

他鼓起勇氣,終於開口了:“晚晚,其實我喜歡你很久了!你人好脾氣又好,很可愛,還有就是……”

秦若宇臉漲得通紅,見我愣在原地遲遲不開口,只好又說:

“你要是不好意思開口,那接了花就算答應,不答應就退後一步,我不會胡攪蠻纏的。”

我撲哧一聲笑了,從他手中接過花束,突然感到被什麼東西閃了一下。

“哎呀抱歉抱歉,忘關閃光燈了。”林可不知什麼時候站在一旁竟拿著照相機拍照。小小的人手裡端著一個笨重的黑色機械,任誰看了都很滑稽。

“這是你朋友?”

秦若宇半張著嘴,看著林可,表情顯得有些呆滯。

不得不說,林可埋在紅色方格圍巾裡的小臉真的很精緻,她身上還有那種吸引人的氣質,我想應該是久病後的破碎感,讓人忍不住去關注她、去保護她。

所以秦若宇被驚豔到無可厚非,我甚至在想,就算他現在把我手上的薔薇轉送給林可我也不會有任何怨言,畢竟這是林可啊。當然我腦子裡荒謬的想法並沒有發生。秦若宇憑藉開朗健談的性格一下就和林可拉近了距離,我微微笑著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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