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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反對派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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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良被姜醉以搭建無線電臺的名義派去了先安:在越南搭建一個無線電臺可不容易,並不是搞一個天線就完事了——這邊一到雨季天天都要下一場暴雨,所以在搭天線之前,得建一個或者多個避雷針。否則一個閃電下來,鬧不好連電臺帶報務人員就全部報銷了。

順便的,姜醉還支使單良去把芒街的管轄權收歸了廣寧——華南軍佔領芒街的那個國民軍的大隊,只是在佔領東興鎮的時候,派了一箇中隊過河順手佔領了芒街而已。

單良畢竟是個元老,就算是借個膽子,國民軍的軍官也不敢造次,只能乖乖的撤出芒街:更何況,國民軍大隊級別的部隊又沒有電臺,等他們請示了華南軍司令部和兩廣大區……廣寧收回芒街的管轄權都已經是既成事實了。

單良還毫不客氣的收下了兩廣派去那裡的幹部:他是元老院裡的老牌反對派了又愣又橫,秉持著“不發聲,毋寧死!”的宗旨,佔領了一個“反對一切、批判一切”的左翼——在元老院,他勉強算左翼——政治生態位。

不過,這也讓他的人緣不太好:到目前為止,他是反對派的領袖也是唯一的成員。但這並不影響他的戰鬥力——您聽說過“一人成軍”這詞麼?安在單良頭上正合適。訣竅嘛……你聽說過“拖把蘸屎,呂布再世”麼?只不過單良的拖把上蘸的那坨叫“政治正確”。

兩廣的文德嗣也好、劉翔也罷——包括姜醉自己也是——沒人會想跟單良過幾招的:畢竟,贏了不體面,輸了太跌份——畢竟誰也不敢跳進單良的政治正確糞坑裡,跟他來一場泥漿大亂鬥。所以,他們只能“十分大度”的給他們之前派去芒街的幹部,辦理調動手續。

“你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拿我當槍使——我只是懶得跟你計較,不代表我傻。”單良一上來甚至都沒有問問姜醉傷的如何。

“一塊朽木又有什麼利用價值呢?”姜醉其實也很會拍馬屁,“只有放在哪裡都會發光的金子,才是人們競相追逐的目標,不是麼?”

“隨便你怎麼說,”單良一屁股在姜醉旁邊的椅子上坐下,拿起盧炫那杯茶牛飲了幾口,“但我不想當那什麼勞什子的市長,你最好還是另請高明吧!”

“這麼說吧!”姜醉覺得自己最好還是坦率一些,“我知道,收回芒街和收回鴻基不是一回事,但特區如果有哪怕一分收回鴻基的可能,那也是因為你——單良——在擔任廣寧市市長。”

儘管姜醉說的是肺腑之言,但單良並不認賬:“行了吧,我又不是剛畢業的女大學生,幾句甜言蜜語就能把我哄得暈頭轉向——並且,我不妨跟你明說:我最恨有誰想要利用我。”

您看:人都弱點,所以人人都會遇到那份命中註定、無法拒絕的禮物——為了說服單良,姜醉打算送他這樣一份禮物。

單良作為他自封的“反對派領袖”和所屬派系的唯一成員,雖然戰鬥力不能說是不強,但一直沒有什麼像樣的戰果:到目前為止,他的提案還沒有一次在元老院獲得過透過——倒不是他的提案完全沒有可取之處。

還是那句話:人都有弱點——單良的阿喀琉斯之踵就是他的人緣實在是太差了,所以總是有人設法攪黃他的提案。

舉個例子吧:單良最近一次的提案是建議將纏足入刑——這不得不說是一個十分政治正確的提案。但某種程度上,也就只是政治正確了。

一開始,纏足不過是為了滿足個別男人的奇葩性癖,搞出來的東西罷了:你不能否認它確實存在,也不能否認這確實是對婦女肉體的摧殘——但實話實說,這種現象並不普遍。

很簡單:這對當時的人來說,婦女一旦纏足,那麼就不能再從事田間的勞作,相當於減少了家裡的勞動力——這並不划算。尤其對械鬥屢禁不止的兩廣,和時不時爆發戰爭的越南來說:農事可都是婦女在操持,怎麼可能給她們纏足呢?

更何況,只要各位元老明確的對纏足和畸形的小腳持反對和反感的態度——那麼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很快,那些只要還想進入澳宋上層社會圈子的人,就不會繼續堅持自己的這個奇葩愛好了——畢竟,一個裹著小腳的女人,既不能帶著參加首長們的舞會,也不能融入夫人們的圈子。

以往,窮人家會裹了女兒的腳打算送去青樓或者給富人家當丫鬟侍女或是小妾,會淨了兒子的身送去宮裡、王府裡當宦官。但首長們既厭惡小腳,又用不上宦官——所以這兩件事自然不需要刻意的去禁絕:何況是立法呢?

順便一提:明末突然出現的大規模纏足,跟士大夫那點癖好的關係不大——跟滿清的關係很大。在帶明滅亡之前,滿清在1629年、1632年、1634年、1635年、1638年、1642年數次入關,大肆劫掠。搶奪金銀、糧食、布匹、牲畜、人口無數,婦女們為了免於被劫往關外世代為奴,選擇了裹腳作為抵抗劫掠的方式——因為裹了腳,就走不遠路了。

是啊,她們依然會被姦汙、會被殺死,但即便如此,她們也不想淪為外族的奴隸——能指責她們麼?不能。如果澳宋可以擊敗滿清,還海清河晏——她們還會纏足麼?不會。

所以這是立法的事麼?不是。

其實吧,就算立法也沒什麼——無非就是有那麼點多餘罷了:澳宋的《刑法》裡,又不是沒有故意傷害罪——所以,最多出個司法解釋也就是了。但怎麼說來著?單良的人緣太差了。

所以他那條裹腳入刑的寶貝提案,被人利用元老院的議事規則,和童婚入刑、重婚入刑的提案打包了:你看,17世紀的人,結婚年齡可是很早的——畢竟這是個人均壽命不到四十歲的年代——女性16歲甚至14歲就要婚嫁。

所以,大部分元老的配偶,年紀都不大:比如李文給姜醉生下長女的時候,才17歲——包括姜醉在內的大部分元老,妥妥的都是童婚犯。至於重婚犯……男男女女的元老犯了這條的那也是不少呀!所以單良提案的命運自然是可想而知。

“《共同綱領》你熟悉麼?”

單良感覺姜醉是在挑釁自己:“我是個反對派,怎麼可能不熟讀《共同綱領》,不熟悉規則呢?”

《共同綱領》全稱《元老院共同綱領》,是元老院的憲法:姜醉打算施展三寸不爛之舌,給單良上一堂憲法課。

《共同綱領》作為一部憲法,問題可太多了:簡直就是千瘡百孔——往大了說,它似乎把元老院定義成澳宋的最高權力機構,給了元老院無上的權力。但問題是:元老的身份是天然的,元老院的權力是無限的——元老院即國家,它是不能被定義的。

澳宋和元老院可真是人類歷史上的奇觀:元老院之內,人人平等——它對內施行的是絕對的民主;元老院之外,元老更加平等——對外施行的是絕對的獨裁,又制定了一部存在本身即是違憲的憲法。姜醉有理由相信:起草它的人,或者想要限制元老院的權力,或者乾脆就是想要竊取元老院的權力——否則,這些人理應在《共同綱領》之外,再起草一份澳宋的憲法,而不是將兩者混為一談。畢竟元老和元老院,是一切的主人,而不是哪個立憲制國家,無權拒絕在絞死自己的法令上簽字的君主。

“是啊,人人都要守規則、懂程式,否則就要亂套啦!”姜醉問單良,“你還記得全體大會上,各個口子的負責人是怎麼產生的麼?”

澳宋的各部、各大區、各區首長,並非由國務卿馬千矚提名,然後透過全體大會投票產生。而是元老自由提名:當全體大會召開時,每一個元老都可以上臺競爭某個職位。

“各個口子的負責人,是全體大會直接選舉產生的。”單良對這些事門清。

“對,所以大家理應向全體大會或者說元老院負責,不是麼?”姜醉小心翼翼掩蓋自己的陷阱。

“當然,這顯而易見。”

“但看起來,我們除了在召開全體大會的當天,更多的還是在向內閣——確切的說:向國務卿負責,難道不是麼?”

“這就是澳宋最大的體制問題!”單良義憤填膺,“你們這些當權派,在竊取元老院的權力,甚至在限制元老的自由——不得經商?如果元老真是統治者,為什麼還要服從和遵守這樣一條歧視性的規定?!”

“說到不得經商,我這種當權派當然不適合繼續經商,但不在澳宋這個國家擔任官方職務的元老,理應有經商的權利和自由。”姜醉表示贊同,“但我想說的不是這個。”

“你到底想說什麼?”

“雖然各個口子的負責人理應向元老院負責,但共同綱領依然給了國務卿任免他們職務的權力。”

“這也沒有辦法,畢竟全體大會四年一屆,不可能什麼事都走全體大會的流程:就連你,不也是國務卿提名,組織部公示,然後得到這個職務的麼?”單良有些不耐煩,“所以麻煩你說重點。”

“重點恰好在於任免二字,”姜醉表情神秘的看向單良,“這確實有便宜行事提高效率的考慮,但試想:所謂的任,難道不是給了某人跳過元老院行使權力的空間麼?所謂的免,難道不是讓某人可以直接否決全體大會的投票結果,讓他成為元老的元老麼?讓他把持的內閣成為元老院的元老院麼?”

“我不知道你的野心是什麼,”單良瞪著姜醉,“但我說過,我最恨你這種拿人當槍使的野心家!”

“你不妨聽我說完再走,”姜醉起身攔住單良,“褫奪某人的權力很難,修憲則更難——但無論如何,把問題擺在檯面上討論,才是最重要的:不發聲,毋寧死——不是麼?”

“那你為什麼不發聲?”

“如果我發聲,國務卿可以隨便找個理由免去我的職務。”姜醉嘆了口氣,“而如果你發聲,你不僅可以得到我這個手握實權的盟友——甚至不客氣的說,你能得到至少四分之三的內閣成員的支援:馬千矚沒你想的那麼受歡迎。”

“這件事我不能現在就給你答覆,我需要考慮一下。”

“那我建議:你在廣寧市市長任上好好考慮這個問題——我會讓盧炫給你多配幾個得力的副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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