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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那是我的天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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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了之後,樓幕把吃完的麥旋風扔進垃圾桶,朝我要了張紙巾擦嘴。

邊擦邊說:“怎麼樣,他接受了沒有?”

我不知道為什麼心裡的愧疚感越來越強,越發不知道怎麼宣之於口,說程文喜歡我。

便換了個話術說:“嗯......算同意也算不同意吧。”

“哦?怎麼說。”樓幕挑起了眉毛,略帶好奇的問。

“嗯.....他說他沒考好,等以後讀大學了,我要是還喜歡他再說。”

“這樣?”樓幕略帶疑惑的說,眉頭皺的深了些。

“對了程文和你一個學校誒。”

“我知道啊,你才知道?”

“嗯......才知道。”

說著我有點更不好意思了,我好像確實不甚關心程文哦。

所以我回了家之後,各方蒐羅了些關於程文的訊息,他和樓幕一樣高,穿了鞋一米八,體重一百二十多斤到一百三十斤,家住蓮鄉,家裡四口人,爸爸媽媽以及小他9歲的弟弟.

爸媽都是老老實實的打工人,掙著不多的錢,過著普通的日子。

那也難怪程文的性格,也難怪他想的未來會多些。就是不甚懂,為啥他初一入學的時候,甚至到了初二坐到我後桌的時候成績都還是年級300來名,怎麼還沒考到縣一中呢?費解啊。

他和我一樣,特別喜歡看知音漫客,尤其喜歡啞舍。經常是我們前後桌四人組,一人買一個星期,輪著看,省錢。

樓幕和程文的生日特別好記,627和726,六月二十七和七月二十六,念起來極其順口。

我是一個沒有辦法忍住對別人好的人。這個別人在我這就是我當他是朋友的人。做什麼事情都會不自覺的想著我是不是能給他也幫忙一下。也許是白羊座的天賦,我總歸覺得成了我自已人的別人就應該被我偏愛。

我非常願意在任何的需要儀式感或者應該被記住的時刻或者日子,花足夠多的心思,準備足夠用心的禮物,看見對方開心的笑容。

因此對於樓幕,甚至有時候對程文,在未來好久的日子裡,我甚至好成了習慣。

不知走出去了多遠,樓幕把我從神思天外的狀態裡面叫了回來。

“喂,現在幹嘛去?”樓幕用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抬高了些音量說。

街上的人確實太多,天確實又太熱,和樓幕並肩走著,甚至覺得吵鬧起來。

“買個檸檬水去,熱的我快受不了了”,我目視前方,皺起眉頭,“買完就去車站吧,我回去了,人太多了。”

“啊?不逛逛吃個晚飯再走啊?”樓幕有點詫異道。

“不了,我想回家了。”

“好吧。”

來了縣城三年,我除了陪樓幕寫作業,其實最喜歡的就是一個人出門漫無目的的走。

無所謂走到哪裡,或者走不走的回來,反正縣城就那麼大,實在不認得路就坐個摩托車,摩托車叔叔知道我是學生會便宜點,10元封頂我就能回到學校。

因此,我並不會像剛開始一樣就愛在縣城裡到處走,對一切都很新奇。

所以見我並不想逛逛,樓幕會驚訝。

人都是隨著時間在長大的呀,見識過以前並未見識過的東西,發現其實也沒什麼好新奇的,

對於鄉下的人來說,城裡的綠化帶都能讓他們見見世面;反之,對於城裡的人來說,鄉下田邊的車前草對他們來說何嘗又不是見見世面呢?

到最後也不過就是平靜的發現,這物件或那風景我沒見過,見了,便也平靜的知道,今天見過了。無外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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