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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西山,天色漸漸黑了下來。
秦殊有點兒擔心破廟裡的母親,她正在生病,需要人照顧。
在回去的路上,他看到了一家名叫真知味的滷肉店。
他知道母親一直想吃這家的滷肉。
可身上沒錢,他們買不起。
現在他掙了一點兒小錢,決定買點滷肉給母親帶回去。
他花了六文錢買了一隻滷鴨腿。
回到破廟後,他把滷鴨腿放到了母親面前。
“你從哪裡得到的鴨腿?”秦母詢問道。
秦殊沒有正面回答,而是說道:“這是真知味的鴨腿,我知道你一直想吃他們家的滷肉,就買了回來。”
“你怎麼會有錢去買這個?”
“母親放心,這不是我坑蒙拐騙得來的,是花了六文錢買回來的。”
“六文錢?你今天要到了六文錢?”
秦殊呵呵一笑,沒有說是,也沒有說不是。
秦母以為兒子今天交好運了,就沒多想,她用力撕下一塊兒鴨腿肉,遞給秦殊,“咱們一起吃!”
“你吃吧,我不餓!”
秦母拉下臉,“你不吃,我也不吃!”
秦殊只好接過鴨腿肉吃了起來。
咬了一口,說實話,並不好吃,有一股淡淡的腥味,肉還有點柴,比他以前吃的鴨腿差遠了。
不過他現在有點兒餓了,難吃就難吃吧,最起碼能填飽肚子。
他看向母親,見她吃的津津有味,臉上不自覺的露出笑容。
看著母親笑了,他知道這條鴨腿買得值了。
吃完後,他開始考慮明天賣什麼商品。
白麵饅頭雖然利潤太高,但需要多次銷售,才能賺到錢。
他要找一件商品,賣一次就能賺很多錢那種。
最好是能幫別人解決問題的商品。
只有這種商品才能賺到豐厚的回報。
他想到了女生愛美,這個不變的天性。
她們會為了自己的美麗可以付出任何代價。
如果能找到一款產品,讓她們變得更漂亮,她們一定會瘋狂購買。
其實這樣的商品在萬能商城裡還不少,有美白的,補水的,去黑頭的,遮瑕的等等。
在這個女人只能用胭脂水粉的世界裡,這些高階的化妝品肯定能得到她們的青睞。
可是他資金有限,全身上下只有十八文錢,很多東西都買不起。
挑來挑去,他選了一個能美白的護膚品,正好十八文錢。
瓶子是白色的玻璃瓶,看上去很精緻,摸起來也很細膩。
牌子是英文,他也不認識。
他開啟護膚品的蓋子,摳了一點兒塗抹在自己手臂上,面板果然白了一些,與其他地方形成鮮明的對比。
秦殊對這款美白護膚品很滿意。
第二天正好是洛城十天一次的集市。
很多大姑娘小媳婦都會出來逛集市。
她們會去買衣服,買胭脂水粉。
她們會花很多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來取悅自己。
很多小商小販都盼望著集市早點到來,他們一個月就指望這幾天能賺錢養家餬口。
“上好的胭脂水粉,姑娘來看一下吧!”
“可以先試後買,不好不要錢!”
“小姐,你臉上的妝花了,試試我家胭脂。”
……
小商小販使出渾身解數招攬來往的客人。
秦殊沒想到集市上這麼多人,他身體沒動,就被人擠著向前走。
他想找個地方擺攤,卻發現已經沒位置了。
真不是秦殊偷懶起得晚,公雞打鳴第一聲,他就離開了破廟,馬不停蹄的向集市趕去。
可還是來晚一步。
經過他的打聽才知道,有些商販從昨天早上就等在這裡,晚上也沒有回去。
秦殊感嘆道,不論哪裡的百姓,都在努力的生存啊!
秦殊一直走到了擺攤隊伍最後面。
這裡雖然有擺攤的位置,但人少了很多。
沒有客流量,擺在這裡也是無人問津。
秦殊沒有在這裡浪費時間,而是選擇了回去。
他還想回去碰碰運氣,萬一有提前結束的攤位被他撞見了。
他沒有像上次那樣隨便找個人推銷,因為那樣降低了商品的檔次,顯得很廉價,上不了檯面。
他要吸引客戶,讓他們產生興趣,從而促達成這筆交易。
集市上發生了一起打架事件,兩個商販為了搶奪一位女顧客打了起來。
雙方都掀翻了對方的攤位,商品散落了一地。
人們開始哄搶了起來。
商販被氣哭了,上前阻止他們不要搶。
可人的貪心已經被激發了出來,任憑他們如何勸阻都無濟於事。
不一會兒的功夫,兩家的商品就被人搶光了。
兩商販都覺得是對方的過錯,就拉著對方對簿公堂。
秦殊看準時機,佔了一個位置。
旁邊一個揹包大哥還想跟秦殊搶,可惜晚了一步。
他對著秦殊啐了一口唾沫,不甘心的離開了。
秦殊笑了一下,沒有搭理他。
秦殊把自己的美白護膚品擺了出來。
並在地上寫了“美白護膚霜,售價二百文!”
這樣的價格在這個集市都是相當炸裂。
普通的胭脂水粉也就十文錢,高階的胭脂水粉頂多二十文錢。
而秦殊的美白護膚液是它們的十倍。
這樣的高價吸引了很多人的駐足。
但他們僅僅只是看了一下,沒說什麼就離開了。
秦殊知道她們都不是自己的目標客戶,也沒放在心上。
只有一個女人在他攤位上停留時間比較長。
她的眼神沒離開過那個白色玻璃瓶。
女人膚色有點兒黑,但絕不醜,五官還算端正,身上的衣服是綾羅綢緞,盤起來的頭髮上還插著一根白玉簪子。
在她身後跟著一男一女兩個僕人。
一看就是富貴人家的夫人。
她終於開口了,“你這東西有什麼特別的,為什麼賣這麼貴?”
秦殊自通道:“我這美白護膚霜塗抹在肌膚上,能讓肌膚變得更白,更細膩。”
“我能試用一下嗎?”
秦殊點了點頭,就在他準備開啟瓶蓋時,一個刺耳的聲音響了起來。
“這不是洛州城最大的敗家子嗎?”
一個身穿長衫,手拿摺扇的年輕人一臉壞笑的從人群中走了出來。
在他身後還跟著兩個僕人。
秦殊認識他,而且還很熟悉,他是秦家以前的下人,名叫秦忠。
秦忠雖叫秦忠,但卻一點兒也不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