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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建宗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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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你手上有手掌大小的木頭適合刻字嘛,我想讓你刻一份要多長時間。”

說罷將寫好周粥名字的紙張遞給大姐。

大姐看就兩個字,也不復雜,當即說:“這個簡單,兩個字一會就好了,你正好幫我看看祖宗排位還有要改的沒,沒有就題字吧。”

說著拉著程宮到小院後面,用黑布罩著的牌位拿出,和程宮之前形容的基本沒差,只差書寫了。

程宮誇讚道:“大姐你手藝真的絕頂,是有些天賦在身。”

大姐突然被自己妹子誇,一時不覺激動:“害,這有啥,用木頭的事,不算什麼厲害的,還是你這讀書的才是頂頂厲害。”說完撓了撓頭,不好意思。

這樣的大姐將原本就憨厚的臉,再加上動作,真的是看著就是那種好欺負的老實人,從小就被自家爹耳提面命教育的,幹活基本為了程宮,賣了一身死力氣,自己家裡都不顧。

作為受益方程宮是挺享受這種偏愛的,但以後會多照顧一下大姐,讓她過好日子。

看自家大姐被誇的手足無措,直接挑著一塊巴掌大的桃木去忙活。

程宮也思考著怎麼樣寫才合適,還是要打好腹稿在動筆,約莫一刻鐘,想好了,就去屋內動筆書寫,順便將事先寫好的聘書拿出來,讓大姐安裝兩塊薄板將書冊固定。

結果出來時碰到大哥夫,大哥夫見程宮開門,急忙將手裡的籃子遞給程宮,伸手接過看到是正要用的東西,向大哥夫道謝,就拿著東西一塊去大姐那裡看進度如何了。

“呦,小妹你來了,我剛好做好印章了,你看合適不。”

拿起印章用硃砂印,拓出來發覺很好,沒有印記不清,就把寫好的聘書遞給大姐。

程耀:“這用木頭粘在兩頭不好吧!沒見過這樣的帖子,不如讓爹扯兩塊紅布包上。”

“大姐,無事,我思考過的,這樣也是美觀的,還方便儲存。”

“行吧,聽你的,我也不懂,就害怕給你弄壞了。”

“大姐技術這麼好,怎麼還擔心,若是壞了,我在寫一份就可,不用過多操心。”

程耀憨笑,沒回話,直接去忙活了。

程宮拿出牌位,將主字的第一筆和神字的最後一筆用硃砂描紅,這是“通神點主”。

將印章也拿出,周身用硃砂塗滿,邊緣用墨水勾勒,待今晚風乾,明日就能用。

忙的差不多了,看天色估計一會就要祭拜祠堂請祖先了,趁還有些時間,拿了一份紅糖,去找里正借馬車。

里正夫郎剛懷了一胎,正是需要進補,見程宮拿著紅糖,不由得覺得程宮會做人,當即同意借,告誡了一些事項,就讓拉回去。

正好趕上時候,緊鑼密鼓的忙活一個多時辰,可算結束了,周老太也在最後占卜好日子,確定明日一早去最合適。

張父:“這時間怎麼這麼急,都沒準備好呢,周師傅,這這還有好日子嘛。”

周老太:“這是祖宗占卜出的好日子,不是嫁娶挑日子。”

張父滿臉糾結,最終只好趕緊去準備。

程母:“這時間確實緊了點,但是既然定了,明日一大早我和程姐兒去。”

程宮:“聽母親的。”

定了時日張父就招呼家裡人入座吃飯,吃飯的突然人多了,地方不夠,張父直接用一塊木板支了一桌,所有男的跟張父坐。

這頓飯算是下了本,麻辣兔頭、涼拌豆腐、蒸碗、辣椒炒雞蛋、一大盆白菜燉粉條,女人桌白麵饅頭管夠,張父那桌確是雜糧饅頭,就這個還一人只給一個,小孩只有半個。

程宮開口:“母親,這明日就要下聘,還要和父親商議,我叫他過來吃吧。”

程母擺擺手,意思是讓程宮去叫。

客廳觥籌交錯聲音喧譁,程宮靠近張父說:“爹,娘叫你過去坐,說有事找你。”

張父還沒反應過來就被程宮拉著坐程母旁邊,順便叫大哥在去拿些雜糧饅頭,讓大家吃飽,張父狠狠蹬了方草一眼,輕聲斥責程宮:“你幹嘛給那些賠錢玩意兒吃那麼多,省下來夠好幾天呢。”

“爹,今個這麼多好事,別不開心,就兩口飯,能多吃多少,難道等我結婚,平白讓人看著小氣。”

張父手裡絞著帕子:“說不過你行了吧!吃吃吃,早晚家裡都被吃垮了。”

飯桌上沒酒,都是喝著水聊著天,時間一長竟也有種微醺的感覺,這時程母敲著桌子,示意安靜一下。

“今個建宗祠,我們程家也算是在餘家村立住了,我高興,我兒也爭氣,明日就娶夫郎,也是個爭氣的,我是個大老粗,幫不上程姐兒,全靠她自個能耐,也是我老程家燒了高香得來的文曲星,以後家裡勁往一處使,好好供養程姐兒,以後姐兒大有出息,是忘不了你們的。”說罷一口乾了杯裡的水。

舅母接的快:“好!說得好!”

張父也是驕傲的抬著頭,畢竟這麼聰慧的姐兒可是從他肚子裡出來的,可不就神氣的很。

周老太也是舉起手裡的杯子示意。

就程宮被捧得高高的,有些尷尬,就看原身記憶知道,這些年其實家裡人沒因為程宮得過幾次好處,反倒是因為她,大姐即使偶爾接私活做木工,除了務農還要在閒暇時外出打工;

程母也是如此,小時候家裡還能偶爾吃些肉食,自她學習以來,就再也沒碰過一絲葷腥,但凡有口肉都要節省下給她吃,今個吃飯也是,看似都在吃,給程宮的是肉最多的,還加了好幾塊兔腿,她碗裡盡是些骨頭和兔頭;

張父一生四個兒女,大姐程耀第一個孩子小時候也是寵著的,後面大哥出生雖然嫌棄,但也能過,最小的小弟也是3、4歲就幫忙餵雞洗菜,就因為我是小女兒,從小就是吃喝玩樂,沒幹過活,大了考上童聲,全家更是疼寵,就這張父還嫌寵的不夠。

家裡省吃儉用,但凡身上有銅板,直接全給程宮,一分都不留,有一年饑荒,家裡沒收入,只好把大哥嫁給了一個瘸子,只因彩禮足足2兩,嫁妝都沒給,就把人送了過去,這麼多年也過得不好,今日見身上是沒有一點好肉。

彩禮錢也是當即給交給程宮,結果她絲毫不顧及家裡人,在外吃喝玩樂好不快活,沒半年就把彩禮花完了。

後來沒錢就回家身手要錢,平常基本不會回村停留,還責怪家裡拖累,不能讓她的才華被施展,家裡也覺得對不起,平常的吃食也更加精細,每次回來都是精米精面的餵養。

唉,就程宮看來家裡人對原身已經是掏心掏肺了,就這還不滿足,不知道有些人一生都沒被人這樣疼寵嘛!

只不過現在的程宮來了,以後家裡會更好,我不信靠著自身學識和前世的記憶,還會讓家裡人這麼窮困潦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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