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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重回法森西莊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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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歌跟我說了,一旦走出,就沒有回頭路了。

回頭即是懸崖。

我只記得,要穿過那片迷霧森林,走很久的路,才能到達法森西莊園。我向莫西里借了他們採蘑菇時穿的防護服,但是隻限於今天,如果今天晚上我走不出去的話,我將永遠葬身於此。

我沒有任何猶豫,帶上一個大的揹包,裡面裝了充足的乾糧和水,夠我這幾天的生存了。

我跟著採蘑菇的隊伍進入森林,這裡還是老樣子,充斥著一片濃霧。

他們把我帶到一個分叉口,告訴我大概的路線,我們就揮手道別了。

總之,我是個幸運的人,我在下午六點,太陽剛剛落山的時候就走出去了。這裡,是一片空曠的平原。

像是所有外國電影裡那樣,這片廣闊的平原上,象徵的自由和愛慾。

我順著山坡往下走,已經隱隱約約地看見了莊園的輪廓。我幾乎是用跑的衝了下去,但是我又停了下來,我害怕真的像陳歌說的那樣地面會塌陷,整個地變成懸崖。

可是並沒有。那麼,也就是說,副本並未結束。

“江舟先生!”是傑西婭的聲音,她穿著祖母綠的套裙,戴著白色蕾絲的頭巾,外面套了一件白色歐根紗材質的薄開衫。

我向她跑去,她滿臉擔憂,對我說:“您是來找陳歌先生的吧?”

“他真的在這?”

“昨天晚上,他突然來敲門,身後跟著一群人,米託什救下了他,但他還是受了很嚴重的傷。”

一群人?難道是撒旦的眼睛?

我現在能想到的,就只有它們了。

“他現在怎麼樣?”

“還在昏迷。”

我想讓她帶我去看看,傑西婭攔住了我 ,說:“江舟先生,您們之所以還能回來,是因為副本還未結束。”

“可我們,已經走出去了啊。”

“”兒的最終任務,是把這把金匕首插進米托維的心臟裡。”傑西婭把一把金匕首交給我,“他在房間裡,您知道在哪。”

我握緊了匕首,向米托維的房間走去。他被綁床上,面容扭曲,嘴裡還在罵著些不堪入耳的髒話,看見我來了,倒是變得異常亢奮,一直叫囂著讓我用金匕首殺了他。

我也沒有辜負他對我的“期望”,直直地將匕首插入他的心口,金色的匕首慢慢爬上一層鐵鏽般的物質。

我鬆開手,沒想到這傢伙命還挺硬,一口老血噴在我的臉上,我能感覺到我的臉被這些液體腐蝕了。

“哈哈哈哈哈哈!”他狂笑著,很快就沒了氣息。

我捂著臉,溫熱的血液從我的指隙間流出,一路滴到門口,撞上了來清理屍體的米託什。

他看我這樣,似乎知道了什麼,拉著我就往三樓跑。他翻箱倒櫃,找出一些不知名的藥物,“把手拿開。”

他眉頭緊皺,看來我大機率要毀容。還好,至少保住了一條命。

“先吃這個,然後塗這個,不會毀容。你傷到左眼了,這段時間先戴這個。”他又匆匆告訴了我怎麼上藥,就去處理米托維了。

這藥很苦,我喝的還是米託什桌上的苦咖啡。兩者相結合,那滋味別提有多爽。

我對著鏡子,開始抹藥。還好,傷的面積並不大,畢竟當時他也沒什麼力氣了。不過我的臉還是很恐怖,露出鮮紅的皮肉,讓人有些反胃。

藥抹在臉上,冰冰涼涼的,似乎真的起到了舒緩的作用。米託什給了我一副單邊眼鏡,跟普通的近視眼鏡沒什麼區別,能保護眼睛嗎?

“弄好了?”

米託什很快就回來了,他的手上,還有血跡。他掏出手帕擦了擦手,然後坐了下來。

“那些液體是什麼?”

“我想,您之前看見過的。哥哥在書房裡通靈的時候,曾經向自已注射過這些東西。”

“我的臉,大概多久能好?”

“很快,不到半小時,您處理的很及時。不過您的左眼,恐怕至少要三個月才能完全恢復。”

“有什麼副作用嗎?”

“您的左眼會在這三個月內時不時地陣痛難耐,這時候切記不要觸碰它,一定要用涼水沖洗,直至眼睛裡流出褐色的液體為止。”

看來,這三個月裡,我算是成了獨眼龍了。雨冥山莊的三個月,不知道是外面的多少天。

“這個眼鏡……”

米託什為我戴上眼鏡,“哥哥在世時,也被那些液體傷過眼睛,這是他在實驗室裡調配出來的成功方案。”

我看著他,沒有說話。

他以為我誤會了什麼,連忙解釋:“這不是哥哥的那副,是新的!”

“我不是那個意思。”

“您的眼睛最好不要長時間照射紫外線,儘量讓它處於黑暗的環境中,所以您要是出門,一定要佩戴這副眼鏡。”

“我知道了。”我推了推眼鏡,“不過我的臉,為什麼能好的這麼快?”

“因為……”他沒有想到合適的回答,乾脆隨便敷衍了過去,我也就不再追問。眼下的當務之急,是要把陳歌帶回去。

陳歌還在昏迷當中,米託什和我一起把他抬了出去,我給陳歌套上防護服,然後背起他,和米託什夫婦說了一些話。

我們都知道,這是彼此此生最後一次見面了。

“江舟先生。”傑西婭上前,把那把金匕首塞到了我手裡,“您留著防身用,困難時,它還可以幫助您。”

我接受了她的好意。

“法森西莊園副本,結束。”廣播裡響起的聲音讓我的心瞬間安了下來,“請各位儘快前往下一個副本地點,三分鐘之後,該副本將關閉。”

三分鐘,也足夠了。

米託什告訴了我一些關於洛琳小鎮的事情,我大概有了些瞭解,那些撒旦的眼睛,源頭全部來自洛琳小鎮的教堂。

我和米託什夫婦做了告別,然後背起陳歌就向山坡跑去。

我回頭看了一眼,什麼都沒有了。

天快黑了,不能多做停留。我加快了腳下的速度,進了迷霧森林,根據蘑菇隊提供的路線,連走帶跑地回到了診所。

“陳歌怎麼了?”

“受傷了,還在昏迷當中,你給看看。”我把陳歌放到沙發上,莫西里拿上聽診器,把一端貼著陳歌的面板。

“他需要放血,你去找個大一點的容器來。”

“大一點的容器?”

“把花灑拿來。”

我沒有絲毫猶豫,跑出去把花灑拎了回來,莫西里擰開花灑頭,簡單地做了個消毒,就準備放血了。

我攔住了他:“放了血,需要給他輸血嗎?”

“當然。”

“他是什麼血型?”

“這個我不知道,只有把血放出來我拿去化驗才知道。”

“開始吧。”

陳歌被橡皮筋捆紮的手臂青筋鼓起,密密麻麻地青紫色血管暴露在面板表層,放出來的血液都是紫紅色的。

差不多放了半個花灑那麼多的血,我感覺陳歌的眼皮才動了幾下。

“他被救治的很好,對方應該也懂醫術,但是應該是條件有限,做不到放血。”莫西里用兩個棉球堵住針眼,讓我按住,他則去化驗。

陳歌啊陳歌,你可得好好感謝米託什夫婦還有莫西里。至於我,也就算了吧,畢竟你都幫了我那麼多了。

我不知道等了多久,莫西里才從樓上下來,“A型血,你是嗎?”

“我是AB型。”

“我是B型。”莫西里似乎一點都不慌,“我這裡有血,不必擔心。”他轉身從樓上拿了好幾袋血漿下來,“都是A型血,小鎮上A型血偏多,每年四月份都是捐血月。”

陳歌輸著血,嘴唇慢慢地有了顏色。

莫西里等的困了,就讓我一個人陪著他。我趴在陳歌旁邊,準備眯一會兒,卻聽見陳歌的聲音,很小,但我靠近還是能聽見。

他在說話,他在反覆念一個人的名字:“安尼爾……安尼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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