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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最終武器-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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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接下來不管洛薩怎麼嘗試,都得不到金手指的回應,還真是一個死板的系統。

來到旁邊的武器架,看著眼前這麼多的兵器,洛薩腦袋都大了。古人云,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行走江湖沒見誰會拿把雙手長武器的,同樣,騎馬打仗選擇短兵刃更不明智。怎麼選擇,就要看以後的定位是什麼樣的了。

在這片大陸上,唯一的正道就是做一名高高在上的貴族。只有做了貴族生命才有了基本的保障。根據卡拉迪亞大陸的規矩,貴族就算在戰爭中被俘虜,也不會立刻被處死,而是繳納贖金把自己贖回。不過真要在戰爭中陣亡,那可怨不得人了。

所以做貴族才是一個人正確的奮鬥目標。貴族哪有不使劍的呢?洛薩從一堆兵器裡面挑選出來一把最好看的單手劍,隨意的揮了一揮。

“重量太輕了,完全沒有手感。”

扔下單手劍,洛薩又拿起看起來最重的長柄大刀。可惜也只比單手劍重了一點而已,畢竟長柄是用木頭做的。萬一以後使起來長柄斷了,那可真沒地方說理去,因為這是自己老爹做的。

這下可真難辦了,兵器不順手總不能隨便挑一個吧?那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啊。

挑武器的這段工夫泰格已經從屋子裡出來了,看著兩手空空的洛薩,忍不住問道:“你咋還沒挑好呢,嫌我做的東西不好用?”

洛薩心道還真是呢,為啥做個武器不能把料用足?好好的一柄大刀,非要用個木頭做柄,輕飄飄的怎麼出去砍人?洛薩隨便拿起一把釘頭錘,對泰格說:“你看這個重量,我用起來根本使不上勁。我都怕一使勁給他弄折了。”

看著委屈巴巴的小兒子,泰格也很無奈道:“誰叫你突然就要離家,本來我是計劃在你結婚的時候,給你量身打造一把武器的,現在看來有點晚了。”泰格把洛薩手裡的釘頭錘搶到手裡,試了試重量,覺得正好。

他知道自己小兒子有力氣,可萬萬想不到洛薩一個16歲的青少年,身體裡竟然蘊含了如此大的能量。剛才看他玩這個錘子就像沒重量一樣,既然如此,那麼家裡實在沒有能讓洛薩用的武器了。鐵匠鋪又不是寶庫,可變不出來神兵利器。

突然泰格好像想到了什麼,趕緊回屋翻箱倒櫃起來。不一會兒,從屋子裡拿出來一把金屬製的弓,上面蒙了一層厚厚的灰塵。泰格拿衣服隨便的擦了一擦,遞給洛薩道:“你先拉開試試,看看力道怎麼樣。”

洛薩拿起金屬弓,聽到一旁的泰格仍在繼續說:“這是當初我還在軍營裡的時候,克萊斯元帥送給我的,本來是想讓我改造一下,畢竟他拉不動。誰知道這弓用料太足,除非回爐重做,但那樣就太可惜了,所以就乾脆扔在我這。”

只看洛薩一會把弓拉成滿月,一會把弓拉成滿月。。。泰格就將嘴巴閉上了。

這把弓拉滿應該有三百多斤的樣子,宋史裡說,岳飛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石。就是說岳飛很有力氣,不到十八歲就能拉開三石的弓。三國裡的黃忠也才拉2石的弓,按照漢朝的重量,也就是240斤左右。而岳飛按照宋朝的重量來講,三石就是350斤重。

洛薩現在心裡很糾結,系統那個玩意很自閉,只會被動出現。所以現在的武器選擇很重要,萬一以後只能靠自己練習武器熟練度,拿把弓可是射不死全副武裝的鐵桶人的。

此時泰格在一旁說道:“根據我打鐵這麼多年的經驗來看,這把弓不像是給人用的,倒像是擺在那裡給別人看的。”說話間從洛薩手裡把弓拿回來,“你看平常的弓,很少有這麼重的重量。當然對你來講這不算什麼,但是平常計程車兵根本拉不開。”

“不僅如此,就是單獨帶在身上都會覺得重。另外它看起來更像藝術品,聽說東方的部落特別推崇強大的弓手,很有可能就是他們製作出來用來炫耀的。”

洛薩仔細聽完泰格的陳述,一副我很明白的乖巧樣子,張嘴就說:“你說的很有道理,但是我就是想知道這把弓有多大的殺傷力。比如我要是射一個渾身都是板甲的騎士,能給他射死麼?要是射不死他,我還不如拿把重錘,離得近了給他一下子。”

泰格一臉驚恐的瞧著他,四處張望後咬牙切齒的對洛薩說道:“我給你準備武器是叫你防身用的,你小子想要幹嘛?出去做土匪麼?那些騎士哪一個都不好惹,手裡沒大把的人命沒一個能混到現在的位置!你這個樣子我怎麼放心讓你單獨出門闖蕩?”

洛薩趕緊擺擺手,“不是不是,我的意思可能沒說明白,我只是類比一下而已。我可不會無緣無故的幹掉一個騎士,這把弓我用的很順手,現在想來我也只能拿著它了。”

趁著泰格的臉色有所緩和,洛薩趕緊將弓從他的手裡搶奪過來,仔細的端詳了一下。這把弓長得模樣和老滾5裡的夜鶯弓很像,乾脆也叫你夜鶯吧,取了個名字之後,就老老實實的將它背在身上。

“挑選武器完成,任務獎勵:弓武器熟練(高手)。”

洛薩眼前又出現了熟悉可親的系統面板,僅僅兩三秒後就消失不見。還沒來的及失望,眼睛裡就一陣刺痛,忍不住的用手去揉眼。還好陣痛時間並不長,等洛薩再次睜開雙眼的時候,周圍的環境已經變得有所不同。

好比是解析度從1080p升級到了4k,眼睛裡收到的訊息更加的清晰了。當洛薩仔細注視一件東西的時候,它會變得越來越大,幅度從乒乓球能到輪胎那麼大。

小時候看歷史故事,有個神射手就是先練不眨眼睛,等到練成之後再練視物,直到看蝨子相當於車輪才算大成。想來自己就算趕不上那位神射手,也差的不遠了。洛薩實在控制不了內心的喜悅,忍不住嘿嘿嘿的笑了起來。

泰格看著傻笑的小兒子,一巴掌拍到洛薩的肩頭。十分嚴肅的對他說:“對你說的話你都要認真的記著,這把弓算是額外送給你的,一會把東西帶上,再挑一把趁手的長劍,路上一定小心保管。出門在外謹慎是最重要的,我給你弓箭的目的也是如此,能把危險擋在越遠的地方越好!”

說完泰格頭也不回的就往屋裡走,”收拾收拾趕緊滾吧,再晚一些天都快黑了。”洛薩目送著老爹進到屋子裡,站著呆了四五秒鐘,轉頭就像撒歡的野豬一樣奔向武器架。

拿上之前那把單手劍,雖說重量不足,但是造型夠靚。緊接著挎上收拾好的行囊,檢查了食物和清水。還不忘拿上兩袋箭,真是的,自己家的東西能算偷麼。

到現在為止,東西都配齊了,洛薩再也壓抑不住自己的心情,大聲地喊道:“喲呼!!!我走啦,老爹拜拜!!混不好我以後就不回來了!!”

不等老爹反應過來,洛薩就撒歡的跑了出去。至於那個大哥,人家一晚上沒睡,還捱了幾頓毒打,現在能醒著就怪了。

。。。。。。

第二次走在村裡的小路上,洛薩的心情和上一次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雖然僅僅隔了不到半天的功夫,但是戰鬥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語。

初次認識這個世界的洛薩,完完全全的是一個萌新,打架全靠莽的萌新。現在的洛薩當然還是一個萌新,但最起碼有了一定的攻擊手段,和對他來講最最重要的東西,系統。

沒了系統的穿越者,就像人無根柢似浮萍。身體裡有再多的能量,前世也不過是什麼都沒做過的學生而已,憑什麼去拳打敬老院,腳踢幼兒園?路邊有個老頭倒在那,他都沒底氣去扶起來。有句話怎麼說來著,窮人靠變異,富人靠科技。洛薩現在屬於變異加科技,一下子有了底氣。

村裡的閒人看到洛薩一副出遠門的樣子,都忍不住去詢問。洛薩也樂得對大傢伙說明事實,畢竟現在不和家鄉人打好關係的話,以後怎麼衣錦還鄉?

嬉笑間,洛薩又來到了村子口,上午的那群流氓早已不見蹤影。洛薩回頭看了看自己所謂的家鄉,心裡說了聲小爺走了,就轉頭朝前走去。一步兩步,直到越走越快,最後再也忍不住像只脫了韁繩的野馬般跑了。

“這是飛揚的感覺!這是自由的感覺!”

洛薩此刻放飛了自我,在沒有人的土路上邊跑邊唱。哪怕是前世,洛薩也只在自家洗澡的時候這般放飛過,好久都沒有這麼爽過了。這就是自由,沒有人管,沒有作業沒有考核,沒有老闆催著你幹活。甚至在這個世界都沒有人認識你,你想變成什麼樣子都可以。

得益於身體素質,快跑慢跑算在一起,洛薩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停下來了。沒有手錶也不會看天猜時間,洛薩只覺得口有些渴了,索性停下來歇一會。

自由的新奇勁兒已經隨著運動慢慢褪去,未來的路要怎麼走,此時的洛薩也在心裡琢磨。一口氣吃不了胖子,成為新貴族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奮鬥,過程會無比艱辛,這個他心裡十分清楚。身上有五百第納爾,按照購買力相當於三千塊的rmb。省吃儉用也夠一段時間,但是不是長久之計,所以當下最重要的還是賺錢。

遊戲裡的賺錢方式無非就是買賣人口,二道販子來錢最快。但是前者洛薩是不敢做的,後者他也沒有這個本錢,現在最好的方法就是儘快去德赫瑞姆城裡,找個地方住下,同時打聽一下有沒有更好的賺錢方法。

洛薩取下來背後的夜鶯,彈了兩下弓弦,又從腰間的箭袋裡取出一隻錐頭箭,顯然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玩弄一下自己剛入手的玩具。他四處的張望了一下之後,鎖定住了一隻倒黴的山雀。握住弓把的手臂十分的穩當,待到山雀在目光中聚焦成一隻孔雀那麼大之後,洛薩熟練的將弓弦拉成滿月,瞄準後發射。

弩箭離弦,快的來不及反應,只在耳邊留下“咻”的一聲,再看那隻山雀已經被箭矢帶的不知哪裡去了。

“靠,力道使大了,這下虧了,我的箭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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