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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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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六十年代,春三月,南鑼鼓巷四合院門口,一位穿著破舊,渾身衣服打滿補丁的男子邁進院內。

左拐一彎走過月亮門,然後掏出鑰匙……不對,這個年月沒有人鎖門,因為大家都不鎖門,你要是鎖門,就會遭到大家的唾沫橫飛。

鄭同心裡吐槽:跟“盜聖”住在一起不鎖門,那不就是在狗跟前放根肉骨頭麼?

哎!算了,他一個路人甲沒人權。

鄭同一邊進屋開啟爐子,一邊想到,好歹我也是穿越人士,你不讓穿成主角,給個系統也行,可怎麼就給了我一個沒有用的空間呢?

這是讓我種地啊!

就我這麼懶的人,我也不會種地呀!

是的,鄭同是穿越來的。

他是二十一世紀穿來的現代人,穿越前他是一名環衛工人,五十多歲,沒兒沒女,媳婦還跟人跑了,簡直就是大寫的“悲”字。

其實他混成這樣也不怪別人,只怪他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年輕時的鄭同也是家裡獨子,從小是在父母嬌慣下長大的。

就因為父母太嬌慣,養成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巨嬰”。

幸好父母都是在鐵飯碗的單位上班,所以鄭同年輕時也不愁,還娶了個如花似玉的媳婦。

可好景不長,沒多久父母因意外去世,再也沒人養活鄭同,所以他不得不掙錢養活自己和老婆。

可他一個嬌生慣養長大的,還沒有文憑,只能給人幹苦力,進工廠。

可他自小就不勤快,眼裡更是沒活,所以到哪裡都幹不好。

最後老婆懷孕,看他這樣也沒啥出頭之日,就打掉孩子跟人跑了。

於是鄭同就更加肆無忌憚的墮落,有時候一年上兩個月班,歇十個月。

就這樣,鄭同到了四十歲的時候,一個親戚實在看不下去,就給他找了個掃大街的活,他一干就是十多年。

掃大街的活非常適合他,每天能看到很多形形色色的人,累了坐在馬路上,看著來來往往的人,有時候碰到什麼新鮮事,還能樂上一樂。

時間自由還不用操啥心,把大街打掃乾淨就行,有時候還能跟一起掃大街的娘們聊幾塊錢的。

畢竟“隨手招”才幾十塊錢,最適合他這種不想養家還能過癮的老光棍。

回憶起往事,鄭同唏噓不已,他還有一萬來塊的存款,早知道來這裡,他花錢去趟會所也行啊!

哎!這就是錢沒花了人沒了!

可悲可嘆啊!

不過他穿的這具身體也不咋地,沒媳婦不說還窮。

那是真窮啊!

來了兩天,他除了在家翻出十來塊錢和一些票,就剩下二十斤棒子麵比較值錢。

同樣是掃大街的,怎麼差別這麼大呢!

當然了,原主比他年輕,也叫鄭同,今年不到三十歲,跟傻柱一樣,都沒有媳婦,不過人家傻柱是太挑剔,而原主是人家挑他。

原主也是掃大街的,負責打掃南鑼鼓巷這片衚衕衛生。

原主住在南鑼鼓巷九十五號院倒座房,街道給他分的一間屋子裡。

今天剛下班,鄭同把鍋坐到爐子上,添上水,等水開了,倒棒子麵進去,快熟的時候,放點鹽就可以吃了。

這種飯以前倒給狗都不吃,而現在鄭同吃的很香。

不吃不行,餓呀!

餓的滋味是相當難受,抓心撓肝的,胃裡火燎燎的,直往上反酸水。

吃完飯,把鍋碗放在一起泡上,有時間再刷。

先躺下來歇歇吧,掃大街也是很累人的,這個年月奉行“寧願一人髒,換來萬家淨”的工作效率,那是真往死裡幹!

鄭同躺了一分鐘,就想到他那個啥也不是的空間。

一個念頭,鄭同就來到了空間裡。

空間大小有他前世家六個大小,他前世住的是父母留給他的房子,有一百多平方,那這裡就有六百個平方。

不小了,可就是啥也沒有,只有黑的流油的泥土和一座空蕩蕩的房子。

房子是三間青磚大瓦房,有百十平方大小,被分成三間,左手邊是具有保鮮功能的倉庫。

裡面面積感覺很大,一碗水放進去,就變成一個小點。

中間一間空蕩蕩啥也沒有,也不能說沒有,因為半空中還飄著一隻青玉小碗,離房頂很近,鄭同根本夠不著,所以也不知道里面有什麼?

右手邊一間,裡面除了一把鋤頭,其他啥也沒有。

這是讓他種田的節奏啊!

可他種田不會啊!

最重要的是他不想種田,當農民太累了!

這可怎麼辦啊?

吃不飽肚子,他得想辦法。

要是能有人幫他種地,他坐等收租子,這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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