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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三節 完顏阿骨打反叛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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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完顏阿骨打反叛契丹

感遇【其十一】

我有異鄉憶,宛在雲溶溶。

憑此目不覯,要之心所鍾。

但欲附高鳥,安敢攀飛龍。

至精無感遇,悲惋填心胸。

歸來扣寂寞,人願天豈從?

頭魚宴發生的第二年,完顏部的首領烏雅束臨死之前做了一個夢。他夢到自己拼命追趕一隻狼,可是無論他怎麼追,射了多少箭,都沒有射中。這時候他的弟弟完顏阿骨打出現了,只見完顏阿古打彎弓搭箭,一箭就將那隻狼射死了。

烏雅束召集臣僚們為他解夢,由於完顏阿骨打在部落內的威望也很高,所以群臣紛紛表示這個夢是吉兆,表示在前朝沒有完成的事,可能會在完顏阿骨打手裡完成。

烏雅束思考了很長時間,完顏部一直與契丹不睦,而自己馬上就要離開這個世界,已經無法完成他們完顏部的大任了,剩下的事情恐怕只能交給完顏阿骨打來完成了,於是,烏雅束臨死之前把完顏部首領的位置傳給了弟弟完顏阿骨打。

我想,烏雅束把首領的位置給了完顏阿骨打,可能有這麼幾個原因。第一,完顏阿骨打已經在部落內擁有了很高的威望,就算烏雅束不把位置傳給他,他早晚也會取得大位,而且會徒增完顏部內部的爭鬥;第二,現在要繼承的只是完顏部首領的位置,而不是一個大的王朝的皇帝,相對而言沒有那麼具有吸引力,給自己的弟弟也就給了;第三,此時的完顏部,面臨著極其危險的局面,如果不選擇一個強有力的首領,很可能會遭到滅族的危險。基於這幾點,烏雅束做出了這個決定。

完顏阿骨打上臺以後,也沒有令哥哥失望。他一方面更加積極地招兵買馬,隨時準備起兵。還派人進入契丹,刺探契丹內情。

耶律延禧聽說完顏阿骨打在兩國邊境地區大肆修築城堡,也沒有太放在心上,只是派了一個使者帶著口諭去給完顏阿骨打宣佈一下。

使者到了完顏部以後,完顏阿骨打根本不買契丹皇帝的賬,反而強硬的以交出女真叛賊阿疏為由,大罵契丹使者。契丹使者嚇得魂不附體,快馬加鞭的返回了契丹。

回去以後,這個使者把完顏阿骨打的的話添油加醋地告訴了耶律延禧,還跟他說,如果再不處理女真部,恐怕就後患無窮了。

耶律延禧覺得事情萬萬沒有到這麼嚴重的地步,只是命令東北統軍使蕭兀納加強邊防,嚇唬嚇唬完顏阿骨打。

而女真人這邊,早就忍受不了契丹這麼多年對自己的壓榨了,他們是磨刀霍霍,真想幹一場。

這麼多年以來,他們每年都要向契丹繳納大量貢品,有的是女真部的特產,這些還好說,只要自己部落的人多努力努力也就生產出來了。但是還有些地方需要從其他地方購買,這些可就要大把大把的花女真人的真金白銀了。而且,契丹在邊境地區設定榷場,跟女真人互相交易。說是貿易,實際上契丹就是在強買強賣,而且橫加勒索,根本不把女真人當人看。

還有就是女真每年都要向契丹貢獻海東青,這並不是最可恨的,可恨的是那些前來的使者們每次來到女真,都姦淫擄掠。他們只要看上哪家有漂亮的姑娘,就強行要求他們陪宿。到後來甚至更加肆無忌憚,不僅要求沒出嫁的姑娘,甚至連女真人的女兒或者老婆都不放過,這些都大大激起了女真人的憤怒。

女真人一忍再忍,如今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他們的怒火已經到了要爆發的邊緣,只需要有人點燃這團怒火,就會迅速爆炸。

所以,女真聽說契丹在邊境有所動作後,完顏阿骨打馬上召開誓師大會,正式宣佈起兵反叛。女真人群情激昂,他們等這一天已經等了很久了,在完顏阿骨打的鼓動下,他們紛紛表示要跟契丹人血戰到底。

耶律延禧正在慶州打獵,聽說完顏阿骨打率領2500人起兵造反,攻打寧州。他覺得很可笑,這麼點兒人就想造反。耶律延禧根本沒有放在心上,只是派了梅州刺史高仙壽帶領渤海軍前去支援,自己繼續進山打獵去了。

完顏阿骨打軍隊還沒有到達寧州,高仙壽的援軍就趕到了。雙方交戰,完顏阿骨打假裝退兵,契丹大軍追了一段時間,阿骨打見他們追累了。於是馬上下令軍隊掉頭痛擊,將契丹軍打的大敗,剩餘殘軍慌忙逃竄。

完顏阿骨打趁著勝利的勢頭,一舉攻下了寧江城。然後他又派本部落的渤海人前去渤海招降,又派另一撥人去招降契丹境內的女真人。一時間,女真力量迅速壯大起來。

聽說寧江城失手的訊息後,耶律延禧才感到事情嚴重了。他任命蕭奉仙的弟弟蕭嗣先為東北路都統,蕭兀納為副都統。調集契丹、奚3000兵馬,還加上兩千中京禁兵和地方豪族土兵以及兩千契丹勇士,前去迎擊女真人。

但是,契丹已經多年沒有打過仗了,他們的戰鬥力已經很弱。最終,女真人以區區萬人的兵力打敗了契丹10萬兵馬。

完顏阿骨打大獲全勝,還收穫了一位謀士,叫做楊樸。在他的建議下,完顏阿骨打建元,稱帝,國號大金,年號收國,定都上京。

生活感悟:對於婚姻,也有不少人贊成並身體力行地“試用”試婚。在試婚-族看來,試婚可以試出雙方是否真正相愛,找出個性的最佳“配置”。美在於和諧,和諧就建立家庭,相反就友好分手。這很像橋牌中的叫牌,是打自然,還是打精確,搭檔之間總要默契才是。

有人說結婚本身是一種契約,即雙方要有責任和約束力。試婚旨在淡化這種契約,使婚姻變得朦朧-“似花還似非花”“像霧像雨像風"。在“試婚一族”看來,婚姻缺少了這個“朦朧”或許就真的朦朧下去了,或加人離婚大軍的行列,或弄個婚姻質量不高的結局。於是,他們比較了父輩的“悲劇”之後,開始小心翼翼地畫著自己的婚姻句號。

在香港的一次青年問題研討會上,一位美籍華人說:“試婚族在美國是很龐大的青年群體,在我們看來是一種正常現象,美國的男女青年較少是直接進入教堂的,他們大多有試婚行為。”早些年,《北京青年》載文披露:某雜誌社透過它的全國性文明調查網路對1731人進行問卷調查顯示:38%的人對試婚這種婚姻序曲表示理解,46%的人反對試婚,另有16%的人不置可否。可見,試婚還是被相當比例的人認可。離婚率的上升和婚姻質量不高的現狀,使許多青年在借鑑了前輩的婚姻悲劇之後,開始視婚姻為“圍城”,望而卻步,於是才“摸石頭過河”。那些疑慮重重的青年男女為了免遭終身大事之不幸,只有來一次“路遙知馬力”,試婚自然也就不足為奇了。

對於試婚,不少人堅決地反對。愛情是神聖的,婚姻是嚴肅的。試婚的目的就是試合則進,試差則散。其實這只是停留在虛化的光暈中的期望,現實中操作卻是非同一般,分手所造成的心理打擊不亞於正式離婚帶來的痛苦。

一項研究發現,婚前同居者的離婚率要比未同居者高出33%。另-項研究表明:婚前同居時間越長的夫婦,就越容易想到離婚。而且,研究者指出,同居者婚後生活不會很美滿,而且對婚姻的責任感差。

美國心理學家約瑟夫.羅溫斯基解釋說:“同居常被美化為異常大膽、浪漫的舉動,但實際上不過是逃避責任的託詞。如果兩人捨棄結婚而選擇同居,那麼其中一人或者兩人都會在心裡說,我擔心對你的愛不夠深,難以維持長久,所以在事情不妙的時候,我該有個抽身出來的退路。”

你以為同居就代表分手不用辦離婚,手續較簡單嗎?一且分手挽個皮箱就走。你還是有很多裝不下、拎不走的東西的。

同居可以省租金、省水電費,這倒是真的。如果你的最大理由是節省開支,那也無話可說。很多人是為了房子而結婚,為了錢而結婚,為了節省開支而同居也就見怪不怪。

由此可見,用未婚同居的方式來試婚,並非是選擇合適伴侶的有效方法。事實上,試婚也並非是“免費”試用,試婚中的“得”也不會多於“失”。因此,無論男人還是女人在婚姻面前,還是不要將選擇的“寶”押在試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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