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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回憶,過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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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正時帶著家人走了過來說:“犯人就是聲稱自己買了沙灘拖鞋的北森靖繪小姐!另一個坐在墜海車子裡的人就是你吧!"

新一媽媽滿臉驚訝,好像聽到了什麼不得了的事。

我們在一邊和小蘭悄悄說話:“犯人被找出來耶”“嗯嗯,是呀!是呀!”

北森靖繪還想要再狡辯一下說:“等,等一下。我只是買了雙沙灘拖鞋而已,怎麼就變成犯人了呢?我這身裝扮不管怎麼看都是海水浴場的遊客吧!"

男子自信說:“的確如此,前提是你身上的那套衣服真的是泳裝。”

北森靖繪有些驚恐。

警察湊上去看說:“她,她身上的衣服不是泳裝嗎?"

男子說:“嗯,應該不是。你從被海水淹沒的車中逃脫時,還穿著褲子或裙子,但是浮出水面一看,發現這裡是海水浴場,你如果直接上岸的話,別人就會知道你是車中的乘客,於是你在海里脫下褲子或裙子,把脖子圍著的方巾像浴巾一樣系在腰上,再把T恤下襬紮起來,假裝成海水浴場的遊客。”

新一指著他們說:“但是另外兩個叔叔也有可能這樣做啊!而且那個姐姐只買了沙灘拖鞋而已。"

男子說:“不。準確來說是她只能買沙灘拖鞋。"

新一疑惑說:“為什麼啊?”

男子說:“墜海後,她的錢包泡在海水裡,鈔票都被打溼了,所以能用的就只有硬幣了。所以我才認為把溼透的鞋子脫下後,買了只需一個500日元硬幣就能買到的沙灘拖鞋的人就是犯人。你們也看到了,除了水邊,沙灘上都很燙,根本沒辦法光著腳走路,其實用溼透的鈔票買東西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這樣做會被海之家的店員記住,而且海之家也不能用信用卡。”

警察說:“但是,如果是女性,也有可能本來穿著的是涼鞋,所以溼了也沒關係啊!“

男子說:“你忘了嗎?坐在車子裡的可是搶劫犯啊!而且搶劫案就發生在汽車墜海前不久,現在犯人還在逃跑中,那犯人應該不會特意換上不便於逃跑的涼鞋,我說的對吧!北森小姐,不過這不是你的真名吧!"

新一說:“不過,我也知道大姐姐就是搶劫犯哦!畢竟你還戴著偷來的手錶呢!"

北森靖繪說:“你,你胡說什麼啊?臭小鬼。”

新一接著說:“因為你的手錶和店裡擺著的一模一樣啊!"

北森靖繪說:“那是當然啊,因為這就是我從店裡買來的啊!”

新一說:“但是他不是停在了10點10分嗎?”

北森靖繪說:“這大概是因為泡在海里所以壞了吧。”

新一說:“你不知道嗎?陳列在店裡的大部分手錶,為了能讓顧客看清品牌名,會讓指標停在10點10分左右哦!”

我們和小蘭走上前去說:“這是真的嗎?”“真的嗎?新一。"

新一看著我們說:“是啊,我在商場的手錶櫃檯前問過爸爸。”

男子說:“既然是名牌手錶,那應該是有標明序號的,只需要調查一下,應該就能知道這是不是搶來的手錶了。”

北森靖繪說:“原來如此啊!所以我才會被那個男人看穿的啊!”然後便說出了墜海時的過程。

最後北森靖繪被警察帶走了,而且小丑哥哥他們也走了。我們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

姐妹倆看著新一和小蘭不捨得說:“我們也要回家了,再見!希望我們還能再次相見!拜拜!”

小蘭不捨得說:“再見,希望我們還能再次見面!我不會忘記你們的!”然後抱了抱我們。

新一手揣在褲兜裡拽拽的說:“再見,我會記住你們的。”

姐妹倆一步三回頭的看著他們,然後回家了。

姐妹倆都很不捨他們,於是想了個辦法,那就是轉學和他們一起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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