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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三堂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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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臉色一沉:“這案子是你來審還是我來審?”

王硯撇了撇嘴:“這件案子事實很清楚,包大人你熟讀《宋律統》,你知道十惡不赦之罪吧,你告訴我第四條和第八條是什麼。”

包拯道:“十惡不赦之罪,第四條叫惡逆,就是家族內部的犯上侵害;八叫不睦,就是謀殺、出賣、控告直系尊親屬。”

“那包大人再告訴我,宋律規定的三綱五常中的三綱是什麼?”

“三綱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要求為臣、為子、為妻的必須絕對服從於君、父、夫。”

王硯來了精神:“好,包大人,阿秀算不算犯了十惡不赦中的惡逆和不睦。現在案件已經很清楚了,阿秀謀殺親夫秋後問斬,我判的有沒有問題。”

包拯反駁道:“阿秀當年才十三歲,而且在守孝期間,《宋律統》規定父母喪,子女守孝三年,三年內是不準婚嫁的,而且阿秀是被堂叔綁去的,所以這段婚姻是無效的。除非你認為大宋以孝治天下是錯的。”

兩人看著一直不說話的劉奇峰,劉奇峰說:“王大人認為必須禮法為先,包大人認為應該以孝道為先,如果按照禮法來判,不管怎麼結的婚阿秀和陸三已經拜堂屬於夫妻,阿秀不得反抗丈夫,不管陸三怎麼死的阿秀都是謀殺親夫,如果按照孝道來判婚姻無效,阿秀就是正當防衛。不如交給官家裁決吧!官家如果下旨了,就以官家的旨意為準如何?”

包拯搖搖頭:“宋律規定,官家的旨意不能凌駕於大宋法律之上,如果開了這個口子,法律尊嚴何在?”

在他心裡,法律大於天。

王硯反駁道:“不判阿秀謀殺親夫,將會導致三綱失常,禮崩樂壞,國將不國。”

劉奇峰道:“可是宋律也沒規定必須以哪一條為先,我們在這裡吵來吵去也解決不了問題。《宋律統》中書省和御史臺共同制定的,明日早朝讓他們討論應該以哪一條為先可好。”

兩人點頭,算是暫時達成了一致。

接下來繼續審問,包拯問:“阿秀的堂哥,你叫什麼名字?你來陳述一下案子經過。”

“草民李強,李阿秀是我堂妹,李阿秀父親去世以後,我父親就是家族中唯一長輩,根據大宋律,我父親作為唯一長輩有權利決定阿秀的婚配。

於是他就透過媒人給阿秀說了一門親事,就是鄰鄉的陸三,收了陸三二十兩銀子的聘禮。我父親並沒有買賣人口,為什麼被判處流放之刑,還被杖一百,差點打死,所以我就寫了狀子到大理寺控告酸棗知縣胡亂判案,草菅人命。”

包拯一拍驚堂木:“難道你父親不知道守孝期間不準婚嫁嗎?還敢強詞奪理。”

李強回答:“孔聖人都說,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是因為這些庶人忙於生計、勞苦奔波,沒有時間和精力去學習禮,所以不能對他們提太高的要求。難道孔聖人的話也有錯嗎?”

包拯三個人都不敢說話了,誰也不敢說孔聖人錯了。

這一條算是揭過了,可是現在又出現新的問題,這二十兩銀子算是買賣人口的證據還是算收的聘禮。

林蕭也是無語,這件事千年後都沒解決,這還不得為難死這幾位主審官。

王硯說:“如果這二十兩銀子算是買賣人口,那以後誰還敢娶媳婦,只要女方反悔了,就用買賣人口的理由告男方一狀,那男方是不是都要定罪。”

包拯反駁道:“女方本來就不同意,是她堂叔把她綁到陸家的,跟正常的嫁娶不是一回事。”

“怎麼不是一回事,正常婚嫁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裡需要女方同意了。只不過現在換成堂叔了就成買賣人口了,這說的過去嗎?”

林蕭更是無語,封建禮教幾千年,害死了多少人,在這裡倒成了天經地義了。

“就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要考慮一下當事人的意見吧,直接把人綁過去也不是法律允許的。”

兩人又吵得不可開交。

劉奇峰趕緊制止兩人,打住,跳過,交給中書省和御史臺。下一個問題。

'“李強你狀告酸棗縣令林伯清貪贓枉法,收受賄賂,可有證據?”

李強支支吾吾:“草民是猜測的。”

“大膽,無憑無據汙衊朝廷官員,該當何罪!”這次包拯理直氣壯了起來。

“還有你大理寺卿王硯,你無憑無據,就憑李強的一面之詞就判林伯清斬立決,全家流放,女眷發配教坊司,是不是太武斷了,明日早朝本官一定在官家面前參你一本。”

王硯嚇壞了:“本官也是被這李強矇蔽了,包大人手下留情。”

劉奇峰也求情:“包大人現在是三堂會審,這件事等以後再說吧。”

“那本府判決林伯清收受賄賂證據不足,當庭釋放,你二人可有異議?”

兩人都沒意見,林伯清當庭釋放。

臺下響起歡呼聲,柳姨娘和林婉兒抱在一起喜極而泣。

包拯又說:“林伯清,至於你判決的有沒有問題,這件事還沒有定論,如果有問題本府還是要依法治罪。”

林伯清拱手道:“如果因為本官失職導致判案錯誤,本官願受法律處罰。”

包拯又道:“李三郎你鳴冤有功,本官判決賞賜你一塊見義勇為的牌匾和五星好市民的獎狀,到時候官府會有人送到你家去,你且起來吧。”

李三郎大喜:“謝過大人。”

臺下響起熱烈的掌聲。

“今天的案件先審到這裡,等朝廷有了結果再開堂審判。”

驚堂木一拍:“退堂!”

林伯清簽字畫押,當庭釋放。

林蕭趕緊接父親和李三郎回家,一家人高高興興往回走,馬車坐不下,林伯清就讓女眷坐車先回家,好久沒見兒子了,他和兒子,李三郎一起走回去。

林伯清絕處逢生,心情舒暢,一路上詢問這幾天發生的事。

林蕭卻不無憂慮地說:“這件事不會這麼簡單,恐怕會引起朝廷動盪。”

林伯清不相信:“一件普通案子,怎麼會引起朝廷動盪。”

林蕭卻不回答他,寬慰道:“不提這些,今日高興,我們回家喝個痛快。”

於是在路上打了幾斤酒,買了雞鴨羊肉各種熟食,回家給父親接風洗塵。

李三郎說:“子長,你知不知道,這兩天你的字漲瘋了,有人出千兩黃金要買你在樊樓海棠詞的原稿。還有你早上送老師時候寫的瘦金體字一幅都要賣千兩銀子。等到家你得給我好好寫幾幅。”

林蕭愣住了:“壞了,我被六扇門的幾個老六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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